摘要:随着近年来公安大数据的不断发展,公安大数据现已成为当前公安信息化工作的重点。从大数据的高速发展来看,大数据应是各地公安工作依托,要深入理解大数据的应用法则及规律,将大数据手段广泛应用于平常警务实战作战领域以及警务工作的领域,要全方位的提升公安工作水平。
一、什么是公安大数据?
提及公安大数据时,事实上更多的是在谈数据分析在警务领域中如何应用。公安大数据的核心目的以及公安大数据的建设,其目的是为了提升公安工作智能化水平,以机器来换取人力、以智能来增加效能,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释放警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将公安工作“以打为主”转向“有数据支撑、有技术保障的打防结合”,最终做到简化流程、快速处置、提高效率、主动出击、有效防控。这个过程适用于公安工作的所有场景,包含综合法治、刑事侦查、经济侦查、缉毒,防暴工作、人口管理、交通出行等等方方面面。
二、公安大数据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目前公安机关相互网络之间数据共享并不是十分充分,业务的衔接流程也还不是十分顺畅。各地公安机关都在开展“智慧警务”,即利用大数据的先进便利数字资源开展便捷高效工作,但是目前各地公安大数据工程依然偏向于强调外部单位数据资源的接入,而对于这些外部资源,该如何被自我消化、吸收和运用,以及该如何的去更好的服务群众,还并不是十分清楚,也没有妥善利用数据资源。目前的这种局面会产生主要源自于以下这几个方面的矛盾。
(一) 各地公安机关对大数据的这种工作理念以及认识还存在偏差
事实上,大数据缘何被人们所追捧,被广泛应用,实际上是体现在数据本身所蕴含的价值里,那就要求我们需要去筛选以及考察这些数据的一个价值比重,并不是所有数据对公安工作都能产生实际效用,有很多价值比重相对较低的数据信息反而会耗费我们使用过程中的资源成本和运算成本,不仅投资回报率很低,反而一些低价值比的数据会浪费警力和资源,所以对于公安机关来讲,其实并不只是需要越来越多的数据,并不是说数据越多越好,而是需要我们先对数据的价值去进行一个有效的辨别,和有效的筛选。
(二) 公安大数据缺少明确的战略目标以及清晰的发展理念
从当前各省市公安机关实际工作情况来看,都已经认识到了大数据对于公安工作的重要性,意识到了大数据对警务工作的深度和可持续影响,意识到了应用大数据去指导公安工作引领公按工作的快捷高效性,也有很多地市拿出了实际的行动,使用大数据手段去作用于实践,比如,很多地方出台的微信平台办公,微信公众号便捷办理公安各项业务,落户、护照、驾照违章查询以及处理扣分罚款业务,再比如网上报警系统,比如网上市面随手拍业务、市民举报业务,这些手段极大方便了群众和公安工作之间的相互协调,也极大帮助了公安工作的有效推进,但是从深度操作层面看,各地公安机关却对大数据的整体建设,应该如何布局,还没有一个十分清楚的思路,也就没有非常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步骤。也就是说,都知道重要性,却又不知道怎么用,该怎么最大程度的利用资源释放价值,使得应用大数据去作用于实践工作的时候出现了一片盲区,这就急需更新数据发展的理念和数据治理如何应用实践,应用与实务操作的模式以及数据作用业务的处理方法。
(三) 低水平重复建设,无法持续优化
各公安机关在开展应用大数据去指导实践工作时,缺少了对工作的系统性总结和提炼,对实务实战工作中会出现的问题依然没有去深入开展研究,使得各地方在大数据建设层面上,事实是在低水平重复,纵观全局来看,公安大数据建设没有在数据总量以及存储能力和处理能力上形成一个整体合力,使得大数据建设没有形成稳定模式并且没有产生持续效应。导致各地公安机关数据中心建设是“集中化”而非“集约化”。当前各地市的公安机关都相继建立了以云计算技术为支撑点的数据大库,但事实上其实是在各自为战,比如在技术应用上不同的地市会采用不同的网络运营机构的技术方案,比如有的采用阿里公司,有的采用腾讯、华为公司等不同网络运营开发商的技术方案,这就使得各地市在互通性上产生了较大问题,同时,管理部门也就没有办法实现真正的统一,也当然没有办法达到集约管理、高效运作的目标。
(四) 大数据的人才队伍相当吃紧,使得工作统筹力变弱
没有专门的培养机构,也没有专门的组织机构,既缺业务专家,又缺技术专家,使得一线警察有时工作就好比是盲人摸象一般,无法形成一个推动大数据警务建设的整体合力。因为无法充分发挥引领的作用,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也会缺少有力抓手,不能把平台建设和数据的整合以及统一的标准放在优先建设的地位并贯彻执行。有些公安机关虽然在文件上有规划内容,但却缺乏实际运行机制的协同性。本文作者基于目前大数据在应用过程中出现的壁垒情况,提出以下几点解决的建议:公安大数据建设,对于推动提升公安效率、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管控危险发生具有重大意义。如何能够更深入地落实中央的部署,更好的落地开花,要从体系建设、融合开放、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四个方面着力,充分发挥数据作用,贴近业务和实战。因此应该建议要在以下四个方面提高:
1. 在现有工作机制的基础上,首先强化部省两个大级的大数据管理机构,理顺协调纵向管理与横向协同,先发挥协调作用的权威性。然后适时的改革现有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建立融合警务协同模式,去统筹创新业务流程,以达到智能增效的目标。同时要特别注意大力发挥专家和人才的支撑作用,作者建议去设立一个“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公安大数据的规划、建设和发展提供决策性、战略性的咨询服务。
2. 着力发展人才库的建设和推动,建立相关人才的可持续发展机制,创建一个有规模、有体系的数据技术人才队伍,在规划、建设、运维、应用等方面着重建立专家库,选拔优秀应用和技术人才。各公安院校应开设大数据相关专业,培养复合型应用技术人才,建立联合实验室,让最新技术深入教育教学当中去,也能够在第一时间将科技转化成生产力,落实到公安实战中。
3. 支持智库的相关重大问题研究,为大数据发展提供一个强大的智力支持。注重发展大数据的资源共享交流平台,建立和健全数据保护方面的制度要求。明确公安系统外部第三方数据接口和来源规则,形成全国分布式统一数据治理框架,提升全国公安数据治理能力与水平。
4. 以“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驱动大数据发展,打通数据壁垒。充分利用智能算法,将大数据的核心价值深入挖掘,使之成为高价值密度的核心资产。通过对公安结构化信息和非结构化信息数据关系挖掘。在公安大数据发展和整合过程中,依托政策保障和智慧公安的大力推进,大数据企业和专业领域单位会随着需求发展,深入服务公安业务需求,从而使企业得到更大的发展。
三、公安大数据落地应用的重点方向和机遇
(一) 云平台和云计算
现在各省市都在提倡公安云,利用分布式技术对数据进行全流程治理,实现对全国各省市数据分布式治理的统一管理和监督。但现在的云平台过于多样化,互通性存在较大问题,跨平台操作也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管理的统一布局。由公安部主建、各省市公安厅、局主战的趋势愈加明显,这样既能实现全国公安一盘棋的顶层管理,也提高了在交通管理和处置突发事件、大型会议活动安保等方面的协同动作,更方便跨省串并案的效率。
(二) 视频智能化
大数据在公安领域中的应用,最终想要的是“打防结合”。根据这一需要,现在的视频物联网企业,已经将智能化从原有的云端提前到了边缘节点上。边缘智能和云智能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边缘重打,云端重防,点面一体,打防结合”。视频云更注重业务实战,平台云更注重管理和效能。但边缘+云智能的过程,是受到很多条件制约的。需要考虑融合和信息数据安全的问题。融合即打通,将视频网与公安网(各种要素)打通,首先要确保的就是数据安全,这个打通的过程是企业主建,公安主用,权责分立,相互制约。真正到了云端,就不会有视频信息安全的问题。再有就是如何将视频云信息与大数据管理平台有效打通,相互兼容,做到视频数据为大数据所用,这也将成为视频应用企业的发展重点,视频数据的解析以及与公安其他大数据的整合能力也将成为视频应用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 大数据管理
公安相关物联网设备每天要产生海量的数据,这种数据本身是杂乱无序的,而且绝对不能运营。这就需要有大数据管理经验的公司针对公安业务和警种的需要,将海量数据按照总体和细分进行归类。整合各个接口的数据到集中平台,再由集中平台针对各个业务单元进行分发,提高业务应用效率的同时也能有效保障数据的安全性。
(四) 以企业为载体,探索美亚柏科科技公司在公安大数据的探索与发展
这是一家作为国内电子数据取证行业龙头企业,拥有网络空间安全及大数据信息化专家,美亚柏科在公安大数据发展之初已经开展相关业务的研究与探索,利用大数据致力于平台技术模块化、组件化,推动执法机构及政府部门的数据融合和大数据技术变革,已在全国各级公安单位完成了大量跨警种大数据融合业务落地应用。
四、大数据与公安警务工作如何深度融合
(一) 借鉴各地成果经验
2016年,“祥云”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平台正式在厦门上线,该平台是美亚柏科依托其“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优势,协同厦门市公安局110联动指挥中心,所开发的一体化防控系统,能够为公共安全管理提供统筹研判、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协同调度等功能服务。为各地公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平台作用。
(二) 与世界接轨,向世界先进做法学习
大数据警务国际交流合作论坛”的警务专家们以“大数据与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主题,围绕大数据与公共安全、大数据与警务指挥、大数据与网络安全、大数据与警务培训等展开充分讨论。专家交流运用大数据提升警务效能的经验与做法,共同探讨大数据背景下,如何将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与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推动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大数据不仅有力地推动着各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走向现代化,更有力推动了各地公安工作能力水平的提升。特别是在大数据精准定位犯罪嫌疑人方面,各地公安机关都希望能和相关专家进行合作,在打击毒品犯罪、非法偷渡、跨国追逃、网络电信犯罪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执法合作,以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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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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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类: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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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刊号:10-1450/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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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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