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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生活共同体的空间建构探究

  2021-01-07    123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城市棚户区改造不仅是物理空间的建构,也是在棚改新区空间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将离散的低收入居民重新组织起来,实现社区生活共同体空间建构的过程。包头市北梁的棚改实践揭示,增量型居住空间生产和损耗型物理空间衰减的双重作用以及低收入者的空间流动是生产集中连片棚户区的致因。政府和资本的介入驱动了北梁棚户区向棚改新区空间生产的转换,建立了具有明显地理空间界限和物质性地缘要素的新物理空间,重构了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的“地域联结”。政府、社区组织与居民良性互动的空间再生产,重构了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的“社会联结”。据此,应该加强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发挥社区组织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社会整合作用;培育棚改新区居民自治能力,推动社区空间的内生式发展;重视棚改新区下一代的教育问题,避免因贫困的代际传递惯性再次形成与城市主流社会的空间区隔。

  • 关键词:
  • 城市棚户区
  • 生活共同体
  • 社区生活
  • 空间建构
  • 空间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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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发展面临着以城中村改造和城镇老旧危房拆迁升级为代表的棚户区改造问题。我国棚户区分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和城市棚户区四种类型。与前三种以城市郊区大型国有企业的单位型社区为原型的棚户区不同,城市棚户区的原型大多为城市旧城区内部的混合型社区,以多个中小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主体,还有大量街道小型工厂,吸纳了妇女、残疾人、待业青年等城市闲散人群。[1]城市棚改新区是缺乏单位组织归属的城市低收入人群的新生活空间,如何构建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将低收入群体重新纳入城市主流社会发展空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外类似于我国低收入群体所集中居住的棚户区大多被称作贫民窟(Slum)、都市村庄(UrbanVillage)、城市边缘区(UrbanFringe)等,其研究多集中在整治改造政策、社会流动、居民支付公共事业服务意愿、多主体合作机制、参与式贫民窟改造等方面。国内学者的研究则主要聚焦于棚改新区的治理模式及政策、棚改新区的社会特征和“去棚化”方略、社会资源配置、居民安置方式类型、棚户区改造中的土地开发等方面。综观既往研究我们发现,目前棚户区的研究或侧重于社会层面或侧重于空间层面,尽管有学者提出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应将空间因素和社会因素结合起来,[2]但是尚未深入讨论两者的整合机制,没有从城市整体发展的时间和空间维度研究城市棚户区和棚改新区空间生产的转换机制,缺乏对棚改新区低收入者生活共同体重构的空间视角研究。

本文以包头市北梁棚改新区为经验研究对象,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分析北梁棚户区向棚改新区空间生产模式的转换机制,进而分析棚改新区空间生产和再生产模式,探讨生活共同体的空间构建路径,提出提升北梁新区生活共同体空间发展活力的建议。


二、北梁棚户区低收入者生活住区的空间建构特征


(一)城市空间发展不平衡——北梁棚户区与城市主流社会的断裂

拆迁前的北梁棚户区位于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乔家金街,是内蒙古自治区面积最大、最为典型的城市棚户区,棚户区内居住环境差、卫生堪忧、低收入群体集聚。

北梁棚户区与城市发展空间的断裂,首先是包头市城市化进程中工业区与新城区空间转移导致的城市内部空间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不均衡的结果。20世纪50年代以前,北梁棚户区所在的东河区曾是包头市的中心城区。但是,1954年包头市在昆都仑区兴建包头钢铁厂后,工业区及新城区随之向西转移至昆都仑区和青山区,各类投资项目以及重点建设项目远离东河老城区,昆都仑区和青山区经济日益繁荣,推动了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作为重工业基地后方,东河老城区的企业多为一些中小型企业,经济逐渐衰退,城市建设缓慢,北梁地区房屋破败、基础设施落后,北梁棚户区与城市整体发展空间之间出现断裂。

其次,以低收入群体为特征的北梁棚户区空间主体的形成,是市场经济和地方国有企业改制导致的大量企业下岗职工阶层向下流动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空间流入的结果。20世纪80、90年代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和国有企业改制,北梁大批依托大型国有企业生存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由于经济效益下滑相继解散或破产,[3]大批职工下岗失业,一部分拥有资源、经济条件好的居民逐渐搬离棚户区,而缺乏资源、经济条件差的居民留在棚户区,阶层向下流动。由于北梁平房面积小且价格低廉、生活成本低,吸引了外来务工人员等低收入人群不断流入,形成了面积约为13平方公里的集中连片式棚户区,居民达4.7万户、12.4万人,其中70%以上的居民没有固定收入,[4]逐渐成为东河区乃至包头市的低收入群体的聚集空间。以大量低收入群体为空间主体的北梁棚户区社会资源匮乏、居民文化程度低,失去了空间发展的活力,使得棚户区与城市主流社会之间的裂隙越来越大。

(二)空间生产过程——北梁棚户区低收入者住区内部空间的断裂

从空间实践来看,北梁棚户区物理空间生产具有两个特点,一是以因单位职工或家庭人口增加而在原住宅周围搭建房屋为主要形式的“增量型居住空间生产”。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了便于生产,包头市一些企业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在北梁见缝插针盖起职工宿舍和单位自建房。[5]此外,由于家庭人口增加,棚户区居民采取了个人自筹和房管局或企业补助相结合的“民建公助”,以及以自己建房和亲友帮助相结合的“互助自建”的方式,在原住宅修建凉房或住房。[6]二是以房屋住宅和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磨损老化为主要形式的“损耗型物理空间衰减”。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缺乏足够的资金修缮职工宿舍房屋、完善基础设施,而居民自身收入低,更无力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由于房屋结构简易、年久失修,加之1996年包头市发生大地震,受损房屋墙体裂隙严重,棚户区内90%以上的房屋为超过50年的土木、砖木结构危旧房屋。[7]市政基础设施落后且一直未得到更新与完善,道路泥泞狭窄导致通行不便,供电、供热、燃气等设施不完善,无污水管线、垃圾转运站等基础设施。因此,在“增量型居住空间生产”和“损耗型物理空间衰减”的双重作用下,北梁形成了房屋建筑密度大、危旧土坯房多、基础设施陈旧、卫生条件落后的集中连片棚户区。

从空间表征来看,单位组织的社会约束缺失和街道、居委会管理松散是北梁棚户区秩序空间的主要特征。北梁棚户区的一部分曾是中小型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职工宿舍。企业单位内部的组织纪律和规范对职工具有社会约束力,同时为职工提供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着社区内部秩序。[8]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作为政府的基层权力组织,管理着没有单位归属的社会闲散人员,维护社区秩序。然而,企业单位的解散和破产意味着秩序空间中单位组织的缺席,单位内部的组织纪律和规范约束在空间主流秩序话语体系中逐渐缺失,街道、居委会成为北梁棚户区空间秩序的维护者。失去单位约束的大量下岗职工和流入的外来务工人员增加了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管理压力,居委会对居民行为规范的社会约束力较弱,社区管理相对松散,难以将居民整合起来。居民失去了经济来源和福利保障陷入贫困状态,加之低收入群体不断流入,社区整体贫困状态严重,社区秩序混乱。

在日常生活空间,北梁棚户区实质是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区,棚户区内物理空间狭小、住房拥挤,几代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人均居住面积不足15平方米,一个院子里住着十几户甚至几十户居民,合用同一自来水管和厕所等基础设施,环境脏乱无序,难以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一部分企业下岗职工逐渐分散到其他领域或行业,成为个体经营者或底层工人,一些居民在红星宠物市场、大水卜洞市场摆摊设点或者在家里开小商铺,[9]居民职业复杂多元,基于业缘关系的社会关系网络断裂,居民之间的社会关联度降低,集体意识淡薄。外来务工人口的流入使得棚户区居民异质性增强,加剧了棚户区的原子化态势,居民之间缺乏共同的目标和组织依托,难以形成统一的认同感。


三、北梁新区空间生产中的生活共同体“地域联结”建构


城市发展空间断裂的弥合需要对北梁棚户区进行空间改造,推动棚户区向新型城市社区空间生产的转换。2013年2月,在国家棚改政策的支持下,由东河区政府具体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工作直接驱动了北梁棚户区向北梁新区空间生产的转换。北梁棚改得到了国家开发银行、大型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方力量在融资、项目开发、社会服务方面的支持。北梁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方式有两种,一是采取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1.4万户居民选择货币补偿,1.5万户居民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10]二是采取异地安置为主、原地回迁为辅的安置原则,除了一小部分回族居民回迁至清真大寺周围的回族安置区之外,大多数居民被异地安置在北梁新区这一辖区面积约2.8平方公里的集中安置区。截至2015年底,北梁棚改新区交付使用4.5万套新建和回购安置房,异地安置居民3.3万户。[11]

北梁棚户区改造直接推动了棚户区向北梁新区空间生产的转换。社区生活共同体的空间建构需要将地域性空间和社会网络空间进行有机整合。[12]其中,明显的地理空间界限和物质性的地缘要素构成了生活共同体的“地域联结”属性。在北梁棚改新区空间生产过程中,实现了棚户区向棚改新区的物理空间转换,推动了生活共同体“地域联结”的重构。

从空间实践来看,社区的地理位置、基础设施、房屋布局等物理空间均发生了变化。北梁棚改新区具有明显的地域界限,东至民生大街,南至站北东路,西至阿尔善大街,北至东门外大街。北梁棚改新区共有15个安置小区,居民住宅均为相对封闭的单元楼住宅,人均居住面积约26平方米,小区内配套有供水、供电、供热、污水管道系统、垃圾集中处理系统等设施。配套8所幼儿园、6所中小学、9个社区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座大型公园广场,[13]为棚改新区居民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从空间表征来看,区政府、居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和物业公司成为棚改新区新的空间秩序主导者。由于北梁新区初步建成,社区组织和管理制度尚不完善,东河区政府发挥着主导作用,区政府直接管理北梁新区,将原来的“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转变为“区—社区”二级管理模式,在社区内部建立了集社区党建、街政民政、劳动保障、计划生育等29项服务内容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大厅,并用一套城市居民的生活规范和秩序为正在重塑的空间秩序写入内容。棚户区拆迁改造不仅仅是物理空间和秩序空间的生产过程,更是日常生活空间中社会关系由离散到重构的渐进过程。从表征空间来看,原棚户区居民经历了由棚户区到棚改新区的空间转换,作为新空间主体被安置到不同的单元楼房甚至不同的小区,与其他新入住北梁新区的居民一起组成了新社区,打破了原有维系居民之间互动交往的媒介——地缘关系,居民之间的社会关联断裂。

北梁新区居民的生活场域由原来游离在城市发展的边缘位置转移到城市发展空间里,其实践活动也被政府和社区组织纳入城市居民的生活规范和秩序之中。空间秩序是生活共同体成员的实践活动有序进行的保障,新、旧秩序规范发生冲突,空间秩序面临着重组。拆迁安置改变了原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格局,使得原本由于失去业缘纽带而趋于原子化的棚户区居民,再次失去维系邻里关系的地缘纽带,邻里关系被打破,对新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缺位,生活空间和社会关系网络面临重建。因此,北梁新区的空间生产并不意味着生活共同体空间建构过程的完成,在这一过程中只是初步实现了生活共同体在物理空间层面“地域联结”的重构,也为下一阶段重新构建生活共同体的“社会联结”奠定了基础。


四、北梁新区空间生产中的生活共同体“社会联结”建构


(一)弥合社区内部空间断裂,推动棚改新区空间再生产

人们的实践形构了物理空间的同时,也规定了空间所包含的社会秩序,这就带来空间的制约性。[14]经历了由棚户区到棚改新区的空间转换,棚户区居民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社会关系都面临着新的空间制约,造成了棚改新区内部空间的断裂。

北梁棚改新区内部空间断裂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空间表征与表征空间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即新社区空间秩序与居民原有生活文化习惯之间的冲突。棚户区居民由原来拥挤的平房转移至单元楼房,在短期内无法适应居住空间格局的变化,加之公共意识薄弱,出现了在楼梯、走廊通道等公共空间堆积杂物,在房屋四周、屋顶、阳台等处私搭乱建,在公共绿地栽种蔬菜、花卉甚至饲养家禽家畜等侵占或改造新空间的行为。由以往在棚户区内自己搭建房屋的“增量型居住空间生产”延续为在棚改新区公共空间内堆积杂物、私搭乱建的“增量型使用空间生产”。这些居民试图通过对新社区空间秩序的颠覆来重建自我的认同。二是在表征空间内部,社区居民原有的社会联结、日常生活出现断裂,对新社区生活感到不适应、有压力。每户独立拥有内部生活设施的封闭式单元住宅减少了社区居民之间交流的机会,空间中充斥着陌生感和疏离感,居民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联结和互动。社区配套的道路、排水、电力、照明、燃气、绿化等基础设施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但是收取水电、物业、取暖等费用使居民的日常生活成本增加了1.8倍,[15]使居民感受到新社区空间带来的生活压力。居民对自己在新社区空间中的定位和角色认知模糊,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低,难以融入新的社区生活。

棚改新区新、旧秩序冲突和空间关系的紧张,对北梁棚改新区空间生产模式的转换提出了要求。如何将原子化的、离散的社区成员重新组织起来,重建维系居民之间互动关系和邻里情感的社会纽带,构建起具有较强凝聚力、互惠互助的社区共同体是棚改新区面临的紧迫而现实问题。这需要在三个空间层面形成合力,实现居民生活需求与物理空间、秩序空间的整合。

(二)从棚改新区空间再生产到共同体“社会联结”构建

政府部门、社区组织通过与居民之间的良性互动,在物理空间、秩序空间和日常生活空间层面实现有机整合,重构社区生活共同体的社会联结,推动北梁棚改新区的空间再生产。

第一,通过建立社区公共空间秩序,重塑棚改新区居民的社区公共规范意识和公共环境意识。北梁棚改新区居民的空间行为受到社区规章条例的约束,物业和执法大队通过在小区门口和违章搭建情况较多的区域进行宣传、在各楼栋门口张贴整治通知,社区网格员入户宣传等形式,引导居民主动拆除和清理在楼道堆积的杂物和私搭乱建的棚子,约束棚改新区居民侵占和改造社区公共空间的增量型使用空间生产行为。通过建立楼道卫生整治制度和楼道公约,开展楼道文化建设活动,选出画艺楼道、绿色楼道、卫生模范楼道等,培育和提高居民对维护社区公共空间秩序的责任意识。通过物业、执法大队与居民的博弈,居民在社区公共空间内堆积杂物、私搭乱建的行为得到约束,也将社区公共意识融入到社区成员的日常生活实践中,重塑了北梁新区居民的社区公共规范意识和公共环境意识。

第二,促进居民的社会再就业,将原子化的低收入者重新组织起来,重建其与城市主流社会之间的联系。北梁新区是原棚户区低收入者的新生活空间,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占多数。政府和社区关注边缘群体的利益,对有就业需求的居民提供技能和创业培训;召开专场劳务交流会和招聘会,为失业居民提供再就业服务;开展月嫂、保姆等市场需求量大的岗位技能培训;动态掌握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就业状况和就业意向,实现就业援助个性化管理和精准帮扶,使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提高低收入居民对城市社区新生活空间的适应能力,重建原子化失业居民与主流社会之间的联结。

第三,为居民提供共同参与和管理社区事务的机会,重建维系棚改新区居民合作关系的“事缘”纽带。事缘是指社区居民由于共同参与某种关乎社区共同利益的事务而建立起来的紧密联系。[16]北梁新区定期举行“民情恳谈会”,社区工作人员、物业、业主委员会、楼栋长与居民代表等围绕小区车辆停放、公共设施维护等居民关心的问题展开讨论。公开推选居民议事委员会、推选道德模范人物、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等事关居民生活的重要事项。此外,社区还以楼栋为单位公开推选楼栋长,成立了“和事佬”“老娘舅”等协会,[17]充分发挥它们在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等方面的作用。社区通过为居民提供共同参与和管理社区事务的机会,促使社区居民在解决共同面临的问题时相互讨论、相互协作,促进居民之间良好关系的建立和社区凝聚力的形成。

第四,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互动交流的活动平台,构建新的维系社区居民日常互动关系的媒介。社区开展了更加多元的文化休闲活动,成立了爱乐星光艺术团、晋剧戏迷协会、棋牌协会、书画协会、健康养生协会等,以社区功能室、活动场所等公共空间为依托,开展文艺汇演、书画展、乒乓球赛等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兴趣爱好活动和休闲活动增进了居民之间的互动交流,使居民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相互熟悉、相互了解,建立起密切的互动关系,有利于形成维系社区生活共同体的情感纽带,增强居民对新社区生活共同体的认同。

北梁新区空间再生产以政府部门、社区组织和社区居民为主体推动社区空间治理,从重塑社区公共意识、建立低收入者与主流社会的联系、构建维系居民合作关系的事缘纽带、创建维系居民日常互动的新媒介等四个方面,重构社区生活共同体的“社会联结”属性。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北梁棚户区经历了由离散的、原子化的低收入者生活住区向再组织化的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的转换,通过北梁新区空间生产实现了生活共同体的地域联结建构,并在空间再生产过程中重构了社会联结属性(详见图1)。


五、结论与讨论


本文以包头市北梁棚改新区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北梁棚户区由低收入者生活住区向城市棚改新区空间生产与再生产模式的转换机制,探讨了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的空间建构路径。研究认为,由于城市化进程中城市空间发展不平衡和单位制变迁,导致大量企业下岗职工阶层向下流动和外来务工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空间流入,通过以在原住宅周围搭建房屋为主要形式的“增量型居住空间生产”和以房屋设施年久失修老化为主要形式的“损耗型物理空间衰减”的双重作用,形成了房屋建筑密度大、危旧土坯房多、基础设施陈旧的集中连片棚户区。单位体制的消解导致秩序空间和日常生活空间中单位组织的缺席,造成社区秩序失范,居民的社会联结缺失,原子化、离散化特征显著,棚户区在外部与城市主流社会断裂,在内部缺乏整合物理空间、秩序空间和日常生活空间的机制。以棚户区改造政策为契机,政府和资本的介入驱动了北梁棚户区向棚改新区空间生产的转换,建立了具有明显地理空间界限和物质性地缘要素的棚改新区物理空间,重构了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的“地域联结”。面对棚改新区新、旧秩序冲突和社会关系网络的松散状态,政府和社区组织通过与居民的良性互动,重建社区空间秩序,重塑社区公共意识、建立低收入者与主流社会的联系、构建维系居民合作关系的事缘纽带、创建维系居民日常互动的新媒介,实现物理空间与秩序空间、日常生活空间的有机整合,重构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的“社会联结”。

图1北梁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的空间建构过程

经历了城市空间断裂和社区内部空间断裂的弥合,北梁棚改新区在空间生产与再生产过程中构建起生活共同体的地域联结和社会联结。但是,经历了激烈空间变化重新整合而成的北梁棚改新区有异于建立在契约联系基础上的现代城市社区,其特殊性在于它是在城市空间发展不平衡背景下由政府和资本驱动生产出来的低收入群体的新生活空间,而非自发形成的,社区组织承担着重建社区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功能,将没有单位归属的低收入群体重新纳入社会管理体系之中。如何维持和提升社区生活共同体的空间活力,在城市化浪潮中避免重蹈“被边缘化”的覆辙,成为今后北梁新区空间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结合北梁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的空间建构特征,我们提出了提升城市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空间活力的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棚改新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发挥社区组织对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社会整合作用。棚改新区的社区组织将承接单位组织作为联结国家和个人重要纽带的功能,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生活保障和公共服务,重建居民的城市社会生活。政府应发挥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的社会整合作用,通过对社区建设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赋予社区组织系统化和组织化的资源,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和社会服务体系,将分散的低收入居民个体重新统合于国家和社会系统化的管理体系之中,重塑城市社会秩序,增强社区生活共同体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第二,培育棚改新区居民自治能力,推动社区空间的内生式发展。居民自治是社区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在北梁棚改新区空间再生产过程中,由于棚改新区自身特殊的历史文化背景,居民的自治能力薄弱,政府部门和社区组织发挥了主导作用。在今后的城市更新中,不仅需要政府和社区组织发挥引导和示范作用,更需要从居民的日常生活出发,提升居民对社区管理事项的责任感,培育其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第三,重视棚改新区下一代的教育问题,避免因贫困的代际传递惯性再次形成与城市主流社会的空间区隔。将棚改新区生活共同体的可持续发展放到更大范围的城市空间和更长的时间跨度来看,棚改新区贫困的代际传递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当某一群体几代都处于贫困状态的时候,就会产生一种适应这种贫困状况的贫困文化,在心理上不准备接受那些可能改善他们生活的条件或机会,一定程度上导致棚户区居民贫困状态的延续。[18]棚改新区中低收入家庭、低保家庭占多数,父母的生活态度、价值观念、行为方式会潜移默化地传递给下一代,使他们陷入沦为“新棚户区”的危机。为此,要为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提供资金支持,为低收入居民提供有技术含量的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完成自身的脱贫。要对居民进行科学文化知识的普及,加强对子女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营造健康向上的家庭氛围,培养积极进取的生活态度。


参考文献:

[1]芦恒:《国家与城市棚户区的秩序建构》,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9年。

[2]熊耀平:《旧城棚户区改造问题研究》,《财经理论与实践》2002年第4期;张京祥、胡毅、孙东琪:《空间生产视角下的城中村物质空间与社会变迁——南京市江东村的实证研究》,《人文地理》2014年第2期。

[3]赵奕钧:《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硕士学位论文,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

[4]景志铮:《城市棚改新区居民的社区融入研究——基于内蒙古包头市北梁棚改居民的调查》,《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第4期。

[5]金满仓:《同心共筑宜居梦》,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2-12、40-95页。

[6]赵奕钧:《棚户区改造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硕士学位论文,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

[7]李国庆:《棚户区改造与新型社区建设——四种低收入者住区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2019年第5期。

[8]芦恒:《国家与城市棚户区的秩序建构》,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9年。

[9]景志铮:《城市棚改新区居民的社区融入研究——基于内蒙古包头市北梁棚改居民的调查》,《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第4期。

[10]李国庆:《棚户区改造与新型社区建设——四种低收入者住区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2019年第5期。

[11]李国庆:《棚户区改造与新型社区建设——四种低收入者住区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2019年第5期。

[12]舒晓虎:《社区共同体的空间建构:一个分析框架》,《学习与实践》2017年第12期。

[13]李国庆:《棚户区改造与新型社区建设——四种低收入者住区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2019年第5期。

[14]张京祥、胡毅、孙东琪:《空间生产视角下的城中村物质空间与社会变迁——南京市江东村的实证研究》,《人文地理》2014年第2期。

[15]景志铮:《城市棚改新区居民的社区融入研究——基于内蒙古包头市北梁棚改居民的调查》,《社会科学研究》2018年第4期。

[16]王冬梅:《从小区到社区——社区“精神共同体”的意义重塑》,《学术月刊》2013年第7期。

[17]李国庆:《棚户区改造与新型社区建设——四种低收入者住区的比较研究》,《社会学研究》2019年第5期。


袁媛,张志敏.城市社区生活共同体的空间建构——以包头市北梁棚改新区为例[J].新视野,2021(01):98-104.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大规模棚户区改造与新型社区共同体建设研究”(16ASH002);北京中国网传播有限公司资助课题“棚户区改造区域特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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