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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人类学背景下淮剧传承体制的嬗变探究

  2021-01-16    369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淮剧又名江淮戏,源于清代。作为古老的盐城民间传统艺术,淮剧在传承体制上经历了从古代集体传承、血缘传承、类血缘传承以及师徒传承,到淮剧班社传承制度,再到新中国成立以来剧团传承制度与现代学校传承制度的转变。因此,本文运用审美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式与美学思辨,考察淮剧传承体制的嬗变。

  • 关键词:
  • 传承体制
  • 审美人类学
  • 民间传统艺术
  • 淮剧
  • 表演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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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剧作为民间传统表演艺术,承载着盐阜地区的悠久文化,其传承体制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进化演变。从20世纪90年代起,淮剧开始衰落,呈现出被主流审美意识形态边缘化的趋势。为了将历史悠久的民间淮剧艺术更好地传承下去,开展淮剧传承体制的调查研究显得十分必要。


一、淮剧艺术早期家族传承制度探赜


淮剧艺术发源于明清时期的“门叹词”。明清时期,苏北里下河地区经常遭受水、旱、蝗灾,灾民们沿街挨门行乞时,以竹板击拍清唱民间小调,起初是一个人打着板唱,其后发展为两人对唱,又称“唱清板”。如《虞美人》、《孟姜女》、《四季调》、《秧歌》、《杨柳青》等民间小调,早期淮剧艺人周二娘、李玉花在青少年时期都唱过。虽然这些曲调依然保留着最原始和最基础的唱腔形式,但传承载体渐渐由集体转为个体,传承方式从集体无意识的潜移默化渐渐出现了家庭传承与师徒传承。

淮剧曲调的另一来源为苏北农村“香火戏”。“香火戏”是“香火僮子”从事香火神会中歌、舞、说唱等综合性的民俗文化活动。做“香火会”的僮子把“门叹词”的曲调客串到“香火戏”中。“香火僮子”主要有两种传承形式:一种是世袭,另一种是师徒传授。这两种传承方式对僮子的要求都非常严格,需要对僮子经过考察并进行严格训练,在本质上属于家族传承制度,这便萌发了以世袭制度为主要特征的早期淮剧的民间传承组织。据《淮剧志》记载,清末民国初时,盐城西北有香火戏的专业艺人100多名,其中吕维翔、骆步蟾、何连成、何相贤等香火僮子后来成为著名的淮剧艺人。可见,无论走江湖的民间艺人“香火僮子”,还是卖唱为生的难民与卖唱艺人,传承方式基本上属于血缘家族传承。

古代民间艺人亦称“戏子”,身份地位较低,普通百姓但凡有生计来源的一般都不愿意卖艺谋生。盐阜地区做香火僮子的民间艺人、卖唱的难民一般都是没有土地资源与收入来源的穷苦大众,促使早期淮剧形成以家庭或家族为单位的血缘团体传承为主的传承方式。其次,淮剧的家庭传承如同语言的学习,“在淮剧家庭中,淮剧艺人的日常音乐活动,如夫妻双方对戏、讲戏等行为为子女接触淮剧提供了类似‘母语’的环境及氛围,子女长期浸润在这样的语境下,尤其是在他们的儿童期,通过大量、甚至不自觉的听、看、模仿,自然地习得了淮剧艺术或者对淮剧艺术产生特殊的感情,从而走上从事淮剧艺术的道路,这就是淮剧世家子女习得性知识获得的重要途径。”[1]可见,日常生活环境的艺术熏陶是淮剧家庭传承制度一直保留至今的重要原因。


二、淮剧传统班社制度探析


自19世纪60年代以后,很多香火会“僮子”转为演员开始演“三可子”戏,习得戏曲能力,这种传承方式自然在“三可子班社”延续下来。在直接血缘传承的基础上,淮剧班社制度还衍生了另一种“类血缘"关系的传授方式,即建立了“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传袭模式,例如顾家班的挑梁花旦顾艳琴原名余秀英,因师从顾汉章,遂改名顾艳琴。师父不仅承担传授技艺的责任,还要承担起父亲的责任,而徒弟对待师父则要像对待父亲一样尊敬。师徒之间没有血缘却胜似血缘关系,情感深厚。

从小被当作子女养育的徒弟称为儿徒,而另外一种纯粹拜师学艺的徒弟,则称之为学徒。历代淮剧艺人大多是个别拜师、跟班学艺。学徒进班初期,必须自带伙食费,还要交学费,出师之后,可领取工钱。前者属于类血缘家族关系,属于家族传承的一种;后者属于无血缘师徒关系,属于师徒传承制度。因此,早期的淮剧班社中呈现出血缘家族传承、类血缘家族传承与非血缘非家族的师徒传承等多元传承体制并存的特点。“家族班社”中,班主为主要演员,是一班之主,班社多以班主姓名或诨名命名。此外,班社传承制度中另一种是“箱主型”:以衣箱的人为中心组成的小规模的演出单位,衣箱主为主要演员,班社的姓名以衣箱主的姓氏或诨名来确定。[2]

香火戏“世袭"最大的传承特质即在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非血缘拜师的学徒,需要签订卖身契或签订合同,“卖身即卖自身于‘神’,始可通神”。传统淮剧班社制学徒收入微薄,师徒之间也须签订类似“卖身”的契约。因此,班社制度是旧社会演艺行业的产物,其管理方式已经背离了时代的发展,逐渐被现代传承制度所替代。


三、淮剧现代剧团传承制度的建立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逐步将戏曲从业人员与其班社纳入事业编制的国家干部序列,这就使得传承千百年的戏曲班社制,从私人经营转向集体经营、国家经营,从票房杠杆主导演出转化为文化事业属性,现代剧团制取代了班社制。20世纪40年代开始,在淮剧发展的进程中,诞生了许多著名的淮剧团,它们培养了许多淮剧艺术家,创作并演出了大量的淮剧经典剧目,促进了淮剧的大发展和大繁荣,在淮剧发展历史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历史记载的第一个淮剧团是于1945年4月由中国共产党在盐城筹建的阜东青工剧团,主要由青年学生与青年工人组成。然而,大部分淮剧团是由班社改制而成,例如,1949年11月上海谢家班改制为同盛淮剧团。此外,班社解散后,班社的成员自主成立淮剧团,例如上海的联义、联谊、麟童、志成等淮剧团,其性质为集体所有制民间职业剧团。[2]

淮剧团在人才培养方面采取多元化的传承制度,传统的家族世袭制度表现为随父学艺,传统的师徒制传承方式表现为以师带徒。剧团制的师徒制度与班社制的师徒关系的共同点在于,徒弟在师傅门下学习技能,师傅将技能传授给徒弟,不同之处在于剧团增加了现代社会的人文因素,师徒关系依附性弱化了,师傅收徒不具有传统契约性质与经营功利目的,而是传承技艺,培养艺术情感、艺术情怀的淮剧传承人,以壮大自己的派系与团队实力。现代剧团产生了全新的人才培养方式,即随团带训。[4]

淮剧团共有两类艺术组织形式:一类为民间职业淮剧团,一类是国营淮剧团。前者为民间艺术的传承者发起的盈利性团体组织,这种艺术团体缺乏约束性,整体较为松散,并且缺少未来规划和可靠资金保障,很多人对民间团体存在疑虑,不愿参与这些民营团体组织,加上民营剧团相关制度不完善,使得民间艺术传统无法有效延续。后者是政府相关机构组织的淮剧组织形式,由资深的艺术家、知名演员和较为专业的演员组成。虽然国营剧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由于编制化的原因,在淮剧艺术的传承力度上缺乏活力,所以对于其未来发展也有着很大阻碍,不利于民间艺术的传承与保护。


四、淮剧艺术表演专业学校教育制度


1941年华中鲁迅艺术学校盐城分校成立之初,学校设立了淮剧表演专业。2005年与盐城高等师范学校合并,保留校牌,保留淮剧专业。2016年,盐城高等师范学校与阜宁高等师范学校合并升格为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保留鲁迅艺术学校校牌,学校设立鲁迅艺术学院,继承淮剧教育传统,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淮剧教育特色项目,成为培养淮剧艺术人才的摇篮。

(一)招生制度与学制规定。

学校作为淮剧教育的最高学府,坚持“育人为本、特色立足、质量立校”的办学理念,一直承担培养淮剧艺术专业人才的重任,以继承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己任,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淮剧表演专业人才为目标,主要开设4个相关专业,招收小学生,学制6年。淮剧表演专业学校教育改变了传统的团带生、师带徒的人才培养制度,建立了科学的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和教师团队。

(二)教学与艺术实践相结合的传统培养方式。

早在盐城鲁迅艺术学校期间,一直继承学生实习演出团的传统,坚持深入城镇乡村演出办学特色。当下,学校不忘初心,淮剧学员参与省市各项政治接待、重大纪念、庆祝性演出等活动,赢得良好社会声誉。

(三)校团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第一,在淮剧表演专业人才培养在继承传统教育制度基础上,坚持非遗技艺传承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加大高校教育与淮剧演艺集团的合作办学力度,对非遗相关专业实施学费减免等优惠政策,支持淮剧名师到学校兼职任教、建立淮剧传承工作室等;第二,学校与淮剧演艺集团共同商榷人才培养事宜,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建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相应的人才培养保障制度,鼓励院团深度参与实践教学以及加大校团合作培养模式;第三,把校团纳入淮剧表演专业教育的主体,积极推进招生与用人一体化,从而解决学校师资缺乏、淮剧教育供需脱节的问题。

淮剧作为盐城地方传统文化的表现形态和宝贵的精神财富,其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怀。我们的热爱是淮剧文化不断发展的动力,让我们共同为淮剧的传承与发展注入活力,让淮剧走得更远。


参考文献:

[1]陈占宁.淮剧名家传承中血缘、地缘与戏缘关系研究[D].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

[2][3]江苏戏曲志编辑委员会.淮剧志[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6,(5).258-281.

[4]陈义海,孙晓东.淮剧非遗传承人口述史[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5).52.


顾颉,吴文芳.审美人类学背景下淮剧传承体制的嬗变[J].戏剧之家,2021(04):35-36.

基金: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审美人类学身份认同的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7SJB2270;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课题“审美人类学视域内的淮剧表演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之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61013048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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