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2 226 上传者:管理员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支持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吸引、稳定和培养科技人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现就2021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条件
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重点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四种项目类型,一般不设指南限制。与企业建立的联合基金,根据企业的关键应用基础研究问题,确定重点支持方向。
(一)一般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本学科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非共识”创新性研究,稳定科研队伍,培育创新人才,推进学科均衡发展。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申报者条件:自治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的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二)优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在科研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立足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志于长期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40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关键技术中的科学问题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和系统、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在重点领域或学科前沿取得突破。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主持国家或省部级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
(四)创新群体项目。支持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围绕既定的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性基础研究。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
申报者条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申报团队组成人员不超过10人。
二、注意事项
(一)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要据实申请资金额度,防止不切实际的满额申请。
(三)申报应符合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学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四)项目实行分类评审立项,项目落选后不进行类别调整支持,如重点项目落选后不调整为一般项目进行支持。
(五)同一年度同一申请者只能申请一个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研主持的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不能超过2项。
(六)凡资助过相同或相似内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资助。在读硕士生、博士生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七)项目推荐单位为各市、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厅局、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无主管部门的单位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八)鼓励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与企业或基层科研人员联合申报,对有基层科研人员参加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九)获立项项目将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http://kjt.nx.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须在“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网上报送,申报程序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详见“网上申报须知”。
(二)纸制申请书须在线打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一份),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全年受理、分批评审”,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项目网络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9月20日,后期报送项目直接入库待下一批评审。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指导和组织好本单位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和条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管理:规划与基础研究处
联 系 人:朱金传 0951-5032628,5032516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巷95号409室
项目受理: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联 系 人:苏杨0951-5022347
技术咨询:0951-501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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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类型项目预算管理方式的不同,新修订的《计划书》模板分为预算制和包干制两种。2021年度集中审批项目中,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NSAF联合基金项目实行预算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包干制。
2021-10-20根据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部署,围绕健康河北建设和我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快新技术引进、创新和推广,我委继续开展"河北省医学适用技术跟踪项目"(以下简称"跟踪项目")。现将组织推荐2021年度跟踪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1-08-06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2021-08-09为更好地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对我省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科技部、财政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和财政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1〕6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申报2021年度山西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08-05为组织实施好2021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中央引导资金”)项目,支持地方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和《关于开展“百城百园”行动的通知》(国科区办〔2020〕24号)精神,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07-16新型冠状病毒的防治已成为当今全球卫生健康领域的重大科学挑战,有效的新冠病毒防治药物研发成为重大战略和社会需求。为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拟资助“基于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的创新药物研究”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旨在资助聚焦于不同冠状病毒感染与致病共性机制,抗冠状病毒新靶标、新理论、新策略、新技术与新方法。
2021-09-06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以下简称:联合基金)相关协议规定,现就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1-08-07400-069-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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