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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明史·儒林传》不载李贽传的原因

  2020-06-13    364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李贽生活在明代嘉隆万时期,这一时期是史家所说“晚明”的重点时期。思想文化界依然在遵循着经由王阳明所改造的儒家思想——“心学”的轨迹继续向前发展,这个时代催生了李贽“天下之人,本与圣人一般”“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等思想,为儒家传统思想注入了鲜活的生命力。同时在“言经”“传经”方面也做出了独特的贡献,达到了《明史·儒林传》的入传标准。但是,就是这样一位思想家,在清代官修史书《明史》的传记中却并未有传。这是值得探究的。一是其时代地位本身就不高;二是其思想与传统正史中的指导思想相互矛盾;三是其与清代前中期的帝王的意志以及当时纂修《明史》的总裁官分不开。作为封建帝王,在其统治期间更看重自己统治的稳固、持久,总裁官们则受自身儒家正统思想的影响和帝王意志的支配。

  • 关键词:
  • “异端”
  • 《明史》编纂
  • 中国历史
  • 帝王意志
  • 明史
  • 李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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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贽作为泰州学派的一代宗师,在其七十多年的生命历程中,给后世留下了《焚书》《藏书》《九正易因》《史纲评要》等名著。关于李贽的研究,就如学者张建业指出的那样:“我曾说中外学术界对李贽的研究虽然日益加深,日益拓展,但我们对李贽价值的认识与研究,还没有李贽自身所应有的历史地位。”[1]学界对李贽的研究侧重在其思想方面,尤其看重其对传统儒家强烈的批判意识,而对其与《明史》的关系,学界少有涉及。本文试就清朝官修史书《明史》中却没有李贽专门的传记,《明史》中仅将其附于耿定理传末的这一问题试做探究,以求得出合理的解释。


一、传亦有轨:《明史·儒林传》入传的标准


自从太史公的《史记》问世以来,他所开创的正史体裁就一直得到后代史家的关注和模仿。在这些众多的体裁当中,列传以其庞大的人数规模无疑是二十四史中篇幅最长的一部分。在太史公的笔下“扶义俶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2]这样的标准是他作传的主要原因。太史公注重勇敢、担当、气节、忠、信这些优秀的品质,并且在列传人物的身上都有所体现。太史公的《史记》位列“二十四史之首”是当之无愧的,他不仅为贵族立传,也为一些普通人物书写他们的历史,如《平原君列传》中的毛遂、《魏公子列传》中的朱亥,这样的小人物在后世的正史记载中似乎很少,在重视“自下而上”研究历史的当下,太史公是有远见卓识的。当然,这是太史公对于对于《史记》中“七十列传”的总体入传标准。后世的史书大多遵循太史公所开创的体裁和衡量标准,在此基础上传承和发展。

不同于《史记》的是,《明史》所列传记有“正面形象”“反面形象”两类,不仅重视榜样的力量,还侧重于“示斧钺之诛”,从不同的两个侧面以达到统治者对民众的治理。在衡量入传的标准的问题摆在了清人的面前时,徐乾学给出了答案,他说:“今列传所载,惟择其纠正君身,指陈时弊,论劾大臣之最剀切者,方可节略入传。其余条陈诸疏,不得概入以滋繁冗之弊。”[3]在这里,徐氏注重“纠正君身”“论劾大臣”两个方面,其实没有摆脱《史记》所赞扬的优秀品格。但是,这样的标准对于大多数列传所载人物而言还是有困难的。而但凡入了《明史》传记的人物,大多有一些常人所不具备的能力。另外,这种评价标准也不适用于“类传”,如《儒林传》《文苑传》的此类列传则更加看重传主在华夏文化史上的影响力。

《明史·儒林传》虽没有摆脱传统《儒林传》“通经致用”的标准,但在此基础上有了更新的标准。对于此问题,作为《明史》总裁官万斯同尊师黄宗羲有精辟的解释。黄氏提到:“儒林亦为传经而设,以处夫不及为弟子者,犹之传孔子之弟子也。历代因之,亦是此意。周、程诸子,道德虽盛,以视孔子,则犹然在弟子之列,入之儒林,正为允当。”[4]这是黄氏对于将《道学传》并入《儒林传》中的看法,进一步给出了《儒林传》的入传标准,朱彝尊也指出:“言经书者入之《儒林》”,这些观点从不同程度上得到了清初明史学家的肯定,因为他们都是编纂《明史》的直接参与者或间接参与者。


二、何以入传:李贽对于传统儒学的批判和创新


李贽作为明清早期启蒙思想家已经被现代人所熟知,但在研究历史人物时,绝不能脱离具体的时空背景。

第一,李贽承认孔孟的圣人地位。他在龙潭寺供奉孔子,落发后在佛堂依然尊孔,把自己看作一个“善读儒者”的人。他提到:“记《论语》者,圣手也”“天地间有如此文字,曰识,曰才,曰胆,都有”等等赞美性的话不绝于口。在此基础上,他的“言经”更多地体现在他对经学经典地批判性继承上,但没有将自己和以往的”经学”解释传统完全对立起来。他为后人留下的《四书注》对于“四书”做了精彩的评论,让我们加深了对传统典籍“四书”的了解。另外,时人马经纶提到李贽书籍的传播和数量之多时也说:“见刊传四方者,不下数十百种。”可见,就拿黄宗羲和朱彝尊的“言经”“传经”的标准来看,李贽在在明代中后期亦有一席之地。

第二,在看待女性的地位方面,李贽不同于中西方思想史上的那些伟大的思想家对女性的偏见,如孔子、亚里士多德、叔本华等等。他在这方面有自己独特的见解,赞同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自由爱情,说武则天的功绩超过了唐高宗。还提出了“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的问题。从“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的意义上,这在中西方思想史上是难得的。在他所生活的时代,这种思想在“道学家”反抗的同时,具有一定的启蒙作用。

第三,李贽还提出了“童心说”。李贽在《焚书》的《童心说》中提出他的观点“夫童心者,真心也。”认为“童心”就是毫无虚假的赤子之心。明代中后期文学上大名鼎鼎的“公安派”就直接受益于李贽的这一思想。其影响力,还远远不止于此,就连我国古典文学的高峰——《红楼梦》,也深深地受到李贽这一思想的影响,可见李贽思想影响力之广。有学者指出:“甚至我们读《红楼梦》,无论是在思想倾向还是在艺术的审美追求上,也仍然清晰地、强烈地感受到李贽的影响存在。”[5]这个影响是对“公安三袁”的继承和发展上直接而来的。

李贽处在那个“天崩地裂”的年代,提出的这些思想犹如黑夜中的火把,为晚明思想的多元化增添了必要元素,也为明清之际“呼唤巨人并且产生了巨人的时代”这种变局的来临注入了鲜血。


三、身本“卑微”:李贽在所处时代的社会地位


李贽生活在明嘉隆万时期。明万历时期是其生命历程中最重要的时代,他大多对后世有影响力的作品完成于这一时期,如《初谭集》《焚书》《明灯道古录》等。李贽生活的时期为晚明的“重点”阶段,这一时期的时代特点是“自由奔放”、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传教士来华昌盛的时期。李贽和著名的传教士利玛窦曾经有过交流,李贽还为利玛窦写过“观国之光未?中天日正明。”这样的赠诗,收录在他的《焚书》中。利玛窦也在他的“札记”中记载过关于李贽的相关故事,可以看出这一时期知识人所面临的也是一个文化多元的时代,不同于以往时代的是与西方基督教文化的直接交流。李贽本身在儒学方面有着高深的造诣,在当时却自称为“异端”,这在中国思想史上是个例外,因为“异端”在中国古代一向具有贬义的,《论语》中就曾提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韩愈也有过“诋排异端,攘斥佛老”的看法。显然,“异端”不被古代的知识人所看重。

李贽二十多年的官宦生涯中,曾做过辉县教谕、南京国子监博士、北京国子监博士、礼部司务、南京刑部员外郎,在其生命历程中,从30岁到54岁,他做过职位最高的官是姚安知府,知府在明代为正四品官员,是“府”这一行政层级的最高行政长官。但是“府”次于“布政使司”,这种层级在明代的数量是及其庞大的,在这样众多的帝国官员群体里面,他只是很普通的一员。而就像梁任公说的那样,中国古代的二十四史只是“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只记载“帝王将相”的生活,而李贽这样的官员是不具有列入《明史》条件的。


四、前承后固:清初君主对儒家正统之继承与李贽思想的不可调和


1.前朝之正统

自周公、孔子以来,中国正史历来重视儒家正统,尤其注重“礼”“义”。据文献记载“民未知礼,未生其共”“民未知义,未安其居。”[6]在中国史学发展的早期就注重对人们行为规范的约束,达到儒家追求的理想典范,可以说这种思潮对于以后历代官修史书而言是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如《史记》将孔子列为“世家”的首位,说明了太史公对于儒家的重视和推崇。另外,即便是“五胡乱华”“中华帝国的崩溃和扩大”时期,人们仍然以儒家理想的标准人格为评价人的最高标准。据《宋书》记载:“史臣曰:役己以利天下,尧、舜之心;利己以及万物,中主之志也;尽民命以自养,桀、纣之行也。”[7]沈约将天下的君主分为三类:“尧、舜之心”“中主之志”“桀、纣之行”,站在最高位置的依然是儒家推崇的杰出人物尧、舜。而在李贽的眼中则把圣人和平常人看作是平等的,所谓“天下之人,本与圣人一般”,这些言论在现在看来是有思想价值的,但在编纂《明史》的年代是难以得到人们认可的。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历史中,经常可以见到皇帝或者大臣重视儒家正统文化的迹象,如:“高祖钦明稽古,笃好坟典,坐舆据鞍,不忘讲道。”[8]说明了孝文帝对于汉文化的重视。《魏书》成书于动乱的南北朝时期,在其指导思想上依然有传统史书的一致思想。在《资治通鉴》中司马光也是极其重视这种思潮,如:“妇之从夫,终身不改;臣之事君,有死无贰。此人道之大伦也。苟或废之,乱莫大焉!”[9]在书写者的立场来看,其对儒家“忠君”思想的推崇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无疑,影响了此后正史的编纂,包括《宋史》《明史》等。在这些正史的背后都有儒家正统思想或多或少的影响,而这些恰恰是李贽所“排斥”的,这些评价标准和“不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的评价是完全不一样,甚至是相反的。

2.清初统治者对士大夫李贽观之“正”的吸纳和利用

在他所生活的时代,李贽就不被大多数人所肯定,他的好友耿定理之兄耿定向就指责李贽“害我家儿子”“不以功名为重”。众所周知,李贽与耿家三兄弟有着很深厚的感情,尤其是耿定理对李贽经常给予经济上的援助,也使李贽在麻城获得了学术上的巨大进步。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当他要好的朋友对他评价降低时,势必会影响其他人对于李贽的看法。

袁中道提道:“即矫枉之过,不无偏有轻重,而舍其批驳谑笑之语,细心读之,其破的中窍之处,大有补于世道之心。”[10]其中的“矫枉之过”即表现出了李贽性格中不足的一面。袁中道在赞扬李贽的同时也给了相应的批判,这在当时是中肯的。但是,在明朝及其后世人的评价中到处可以看到李贽“叛逆”的一面。何乔远的《闽书》在提到李贽时引用沈铁的《李贽传》。提到“所著《藏书》,论古今君相人物,皆戾于儒先,如以武氏为圣后,冯道为贤臣。”[11]可见,何乔远和沈铁对于李贽《藏书》中对人物评价是保留意见的。清乾隆年间,文献记载:“贽为文迅发,笔如转丸,惟好抉摘情伪,别出手眼,孤行一意,故多戾于儒先,流入禅定。”[12]地方志作为传颂乡贤的一种史书体裁,也体现出“戾于儒先”的评价,说明李贽在清乾隆时期不被家乡所认可。

《明实录》中的评价很低,据记载:“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于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13]这样的评价对李贽有巨大的摧毁性,这种评价再经过“层累地堆积”使人们对于李贽失去了一个客观的看法。但在明末清初人钱谦益的笔下对这一看法不赞同,认为这是“宣淫败俗之谤”“挟妓女,白昼同浴”的说法是对李贽的污蔑,樊树志、张建业等学者在他们的论述中也赞同钱氏的观点。从李贽的妻子黄氏去世之后流露的感情和袁中道“恶近妇人”的表述中可以看出,钱谦益的看法是更有说服力。

这些评价或褒或贬,相比较正面的评价,贬义的语言则显得更多一些,明史编纂的一部分史料来自于以上所列。除此,像《明实录》这样官方修订的史书无疑影响了清朝统治者及其《明史》编纂者的思想。

3.清初君主的思想与李贽思想的不可调和

清代统治者历来有重视修史的传统,如努尔哈赤在位时就设置了专门的“文馆”,用来修史和从事其他文字工作。后来随着建制的更加完善,又陆续设置了一些修史的专门机构,有明史馆、国史馆、起居注馆等。其修史的指导思想侧重于巩固政权合法性的一方面,并且十分重视。姜胜利指出:“皇帝在每部明史著作的编纂中都多次过问细节,甚至亲撰史论。”[14]可以反映出当时统治者的重视程度。

清顺治时期对《明史》编纂的态度。这一时期的明史编纂,学界存在着不同的见解,但大多学者认为这一时期的《明史》编纂没有成果。如白寿彝主编的《中国史学史·明清卷》中说:“……如顺治朝即着手纂修《明史》,但此次纂修活动更注重于形式而非内容”“所作的工作只不过是抄编《明实录》。”[15]乔治忠也指出:“顺治朝在《明史》纂修工作上,不过是令纂修官按年分段抓阄,各依抓得之年抄略《明实录》。”[16]这一时期的突出表现是民族矛盾,需要顺治处理的问题多种多样。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没有体现出顺治皇帝对编纂《明史》的重视。

清康熙时期对《明史》编纂的态度。康熙的一生是极不平凡的,同时,他对于汉文化的推崇也是人所共知的,他亲自为孔子题“万世师表”的匾额。《清史稿》记载他本人也是“圣学高深,崇儒重道。”清康熙四年(1665年),经过一段时间的废弃之后,清政府又开始下令修《明史》,但由于命令的执行力不够,两年时间就停止了。一直到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明史》的编纂事务才被提上日程,乔治忠指出:“从康熙十八年(1679年)至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是官方编纂《明史》的最重要的时期。”[17]这一时期,许多对于《明史》编纂有重要贡献的人士加入到《明史》编纂的行列,如陈廷敬、毛奇龄、潘耒等,其中还有布衣之士,如万斯同、黄百家、朱彝尊等。康熙尤其对程朱理学重视,“他自称八岁以后,精心研究朱注《大学》《中庸》,甚至愉快。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尊朱熹为十哲(孔子神位前十个大儒)之一。”[18]而恰恰相反的是,李贽对于朱熹则是批判的,对朱熹等理学家倡导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进行了批判性的解读,指出了“灭人欲”的极端性,“民之所欲”是合理的,与当时统治者的思想格格不入。

清雍正年间编纂《明史》的指导思想。雍正刚即位就设史馆,命张廷玉、徐元梦等为总裁官,开始了对《明史》的整理。比起他的父亲、祖父,雍正皇帝对于儒家思想的推崇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程度。正如冯尔康所说:“雍正对孔子的尊崇,超越于前辈帝王,做人所未做,言人所未言,也留其特性于后世。”[19]的确,他一生的大多时间也在努力做一个儒家意义上的“典范”帝王。雍正是清代有作为的君主的皇帝,但是,天不假年,仅仅在位十三年就去世了。

清乾隆年间《明史》的刊刻完成。清乾隆四年(1665年),《明史》刊刻成书。第一,他继位后,继续进行尊崇孔孟的思想统治。第二,在清乾隆时期,清代的“文字狱”达到了高潮,如曾静案、查嗣庭案,给予思想界巨大的冲击,士人们再也不敢讨论时政。第三,公认《明史》最好本子是武英殿版本,这个版本又经过乾隆以及张廷玉等人加工而成的,无疑会加入了更多的帝王意志。总之,雍正和康熙都推崇正统的儒家思想,不允许“异端”思想的出现。在那个思想平庸的年代里,像李贽“不以孔子的是非为是非”“天下之人,本与圣人一般”这样的言论是不会引起大多数人关注的,更不要说进入官修史书里那些受社会所“赞扬”的人物。


五、编者本儒:《明史》儒本位之撰者对李贽异端的抵触


万斯同(1638—1702),字季野,世称石园先生,浙江鄞县人。清史研究的奠基人孟森曾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称:“季野先生之学问,自有其不朽之著述。……二百余年以来,后生晚学,惟有景仰希慕,自觉已赘。”[20]“惟先生以尽力于《明史》,为所以报故国故君之志愿。”[21]对万斯同充满了崇敬之情,从中也可以看出万斯同的重要贡献。他在清康熙十八年(1679)以“布衣”的身份参与编纂《明史》以来,为《明史》的编纂立下了基础。众所周知,《明史》的列传目录就是万斯同请教了黄宗羲、方苞等人拟定的。可是,这样一位杰出的史家为什么在编纂《明史》中没有将明代重要思想家李贽纳入传记部分呢?首先,万氏祖上曾出过“三世四忠”“儒将万表”,或为明朝的建立做出了贡献,或为明朝的治理献出了自己的才智。万氏的父亲万泰更是受了祖上的影响,成为了当时的“复社名士”和著名的“遗民”。

万氏就出生在一个深受儒家正统思想支配的家族中,从小对于自己祖上显赫的功绩而感到骄傲。同时万氏曾受其师黄宗羲的影响。黄氏的《明儒学案》是中国古代学术史上的佳品,对于研究明一代的学术的精品,在思想史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钱穆曾说:“其《明儒学案》,为学术史不磨之创作。”[22]但在全书中并没有将李贽专门介绍。黄氏轻视“异端”思想家李贽的思想无疑影响了其弟子万斯同。在万氏的哲学著作《儒林宗派》中,当然也就没有了对李贽的重视,甚至是排斥。

王鸿绪(1645—1723),字季友,号俨斋,华亭张堰镇人。学界认为他对《明史》的贡献仅次于万斯同,所以对他的探讨也是非常有必要的。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王鸿绪加入了《明史》编纂的队伍,后由于母亲的去世及别人的弹劾,最终王鸿绪于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被免职回籍。学界对于王鸿绪的评价问题历来说法不一。但是,无论如何,他的《明史稿》对于《明史》的最终完成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尤其在列传方面用功颇深,诚如黄爱平指出:“对每一篇列传记载的史实,他都予以严格的审定,稍有隐讳或记事不足信者,均一一注出,以备查核。”[23]从某种程度上,王氏对于《明史》列传部分的编纂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王氏在审定时,有无考虑李贽的重要性后人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他不想将李贽单独作传介绍,这是何故呢?首先,王氏自少年成名,一直受到正统儒家思想的影响,当然,他在这种环境中也实现了自我的价值与意义。在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他考中了进士,不久便官至兵部尚书。其次,王氏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度。于清康熙四十七年(1608年)的冬天参加了太子储位之争,受到了“以原品休致”的结果。李贽以“异端”思想家自居,在王氏这样经过政坛风雨的人来看是不利于清初政治局势的。

徐乾学(1631—1694),字原一,号建庵,江苏昆山人。徐氏于清康熙九年(1670年)考中进士,在清朝政府中一直官居高位。徐氏充任《明史》总裁官,对其完成具有重大的贡献。正如南炳文指出:“徐乾学直到康熙三十二年(1695年)生命的最后一刻,仍然坚持在编纂《明史》的岗位上。”[24]值得后代史家钦佩。徐氏出身于家学渊源深厚的家庭当中,其舅舅为一代大儒顾炎武,对徐氏及其兄弟的成长起到了重要的影响。有意思的是,顾炎武对李贽也持否定的情绪,无疑对徐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徐乾学早年即表现出强烈的求知欲望,《清史稿》指出:“幼慧,八岁能文”。随着年岁的增长,徐氏推崇儒家“学而优则仕”的崇高理念,最终官至刑部尚书。可见其对于“异端”思想始终是排斥的,在编纂《明史》的时候也反映了出来,如:“阳明生于浙东,而浙东学派最多流弊。龙溪辈皆信心自得不加防检,至泰州王心斋隐怪尤甚,并不必立传,附见于江西诸儒之后可也。”[25]而李贽正好是泰州学派的另外,徐乾学的交游甚广,他有藏书甲天下的“传是楼”,迎来了一大批贤达人士的造访,这些人中就有黄梨洲、万季野等名人。这样,徐氏受到了黄氏和万氏的影响,这种影响则体现在编纂明史的具体活动中。最后,这儿之所以指出徐乾学的重要性,就在于张廷玉于雍正元年担任总裁官后,“主要在于润色文字和于篇后增加论赞。”[26]故做分析。


六、余论


李贽,明朝后期具有极大创造力的思想家。他继陆九渊、王阳明、王艮之后,为“心学”的继承和发展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深刻地影响了以“公安派”为代表的明代中后期以及以后中国文学的发展,使文学家们认识到了“真”在文字创作中的重要性。《明史》作为清初主要的史料,在研究明代历史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选择入传人物十分困难。通过对黄宗羲和朱彝尊对于《明史·儒林传》入传标准及其李贽历史地位的认识,他对“言经”“传经”方面做出了自己的开创性成果,可以断定他作为儒家思想的代表人物有入《明史·儒林传》的合理性。

当我们将来看待李贽未入《明史·儒林传》的这一历史现象时,第一,看到的并不是集万千光环于一身的李贽,其地位也不能和历代正史中所赞扬的人物“相提并论”而且处处与明清君主的治国理念背道而驰。第二,《明史》编纂的总裁官们也不敢违背帝王的意志,纂修《明史》的重要人物,万斯同、王鸿绪等人必须得服从最高统治者的意志。万斯同崇敬刘宗周以来的儒家学说,推崇刘氏及其刘氏学问传人的黄宗羲,他们在学问上是一脉相承的,推崇正统的儒家学说,对于李贽的“异端”思潮是不屑一顾的。同时,就王鸿绪而言,自小受正统儒家思想的熏陶,再加上本身政治身份的复杂性,使得他对于政治环境有着极度的敏锐性,他不会将一个“异端”思想家纳入《明史·儒林传》的列传部分,也是可以理解的。总之,他们抑或有深厚的家学渊源、抑或受到当时大儒的教化,成天埋头于《明史》馆里面,在皇帝和自身儒家思想的支配下,难免会将李贽排斥在外。第三,认识李贽这样的重要人物时,更多地我们应该关注他的思想对于当时社会整体的影响,这些被影响者是当时社会上的一小部分人?还是大多数人都知道他思想的核心内容?这在文中有所体现,但是在我看来还是没有展现一个活生生的思想家究竟如何对社会进行影响和塑造的,这是值得思考的,倘若他的思想影响了一小部分的知识人,那么《明史》没有将他列入《儒林传》要考虑的人物,我们应该能接受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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