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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近代太原地区婚礼仪式的变化

  2020-05-05    347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作为仪式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婚礼仪式是人一生经历的众多社会仪式中的一种。婚礼仪式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各不相同。由于女性教育发展、女权思想的兴起,国家权力对婚礼仪式变化的影响,西方文化在中式婚礼变化中的重要作用三点的影响,民国时期太原地区婚礼仪式从旧式婚礼转向了新式婚礼。

  • 关键词:
  • 国家权力
  • 女权
  • 婚礼仪式
  • 新式婚礼
  • 旧式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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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式是学术研究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学术界对仪式的研究由来已久,成果极为丰富。彭兆荣教授认为,“仪式”一词作为一个专门性词语出现在19世纪,它被确认为人类经验的一个分类范畴上的概念[1]。随着“仪式”越来越广泛地进入各个学科的研究,其意义也变得越来越复杂。概括来讲,仪式“通常被界定为象征性的、表演性的、由文化传统所规定的一整套行为方式,它可以是神圣的也可以是凡俗的活动,这类活动通常被功能性的解释为在特定群体或文化中沟通(人与神之间、人与人之间)、过渡(社会类别的、地域的、生命周期的)、强化秩序及整合社会的方式”[2]。

仪式的种类繁多而复杂,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包括成年礼、洗礼、婚礼以及葬礼等在内的生命礼仪。婚礼仪式作为人类生活中“通过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一种“永久性的加入新环境的仪式”[3],是一种“公众宣告”,它使婚姻关系明确,它告知于公众,使婚姻关系的意义由个人上升到两个家庭以至于社会层面,从而得到承认。

不同地区的婚礼仪式各不相同,即使是同一地区,在不同时代,婚礼仪式也会有差异。因此,对婚礼仪式的研究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限定其时空范围。鉴于此,本文试以太原地区1为例,探讨在民国时期这一区域婚礼仪式的发展变化及其背后蕴含着的深层原因。


一、太原地区的旧式婚礼


婚嫁为人伦之始,中国古代社会认为其具有“合二姓之好,上以示宗庙,下以继后世”的重要意义。无论是达官贵人抑或庶民之家都对婚礼高度重视。因此,传统的婚礼仪式也拥有一套复杂的程序来凸显其重要性。

太原地区的旧式婚礼主要过程如下:男女到了成婚的年纪,就开始委托亲友说媒,由冰翁或媒婆撮合。双方商量好之后,就要选择吉日定亲并交换聘帖,约定婚礼的时间。男方送女方的礼物,大都为“四色”,比如戒指手镯之类。女家以笔墨文具作为回礼,也是“四色”。婚书大多为官方规定文本,上面写明双方生辰八字等项目。双方均要欢宴冰翁一次(媒婆除宴请外,还需要付给酬金),以表谢意。迎娶的时间一般定为对女方较为吉利的日子,男方初定好日子之后要提前2个月通知冰翁并正式以文书形式向女方提亲,若女方有意,则待到初定迎娶之日前1个月或40天的时候,正式敲定举行婚礼的日期,这就是所谓纳采。男方邀媒人将聘礼送至女方家,女方家点收之后,并与回礼。等到迎娶那天,女方将嫁妆送至男方家,男方则准备两乘或四乘喜轿,请若干乐人、一名伴郎去女家迎娶。新郎在出发之前要向父母行礼,之后便前往女家,女家负责招待。等到新娘梳妆好之后,新郎迎娶新娘,谢新娘双亲并与新娘一同坐轿返回。迎娶归来,鼓乐大作,新郎新娘下轿后举行拜华堂仪式,并请寿星祝寿,俗称“拜天地”。仪式完毕之后,新郎和新娘入洞房。之前两位全福人已经把炕或床铺好,新娘入内便盘膝坐帐中,俗称“坐帐”,或曰“坐福”“坐富贵”。这时一些朋友就要去闹房,太原称之为耍新媳妇儿。主人家则要宴请亲朋来宾,大家不欢不归。到了晚上还有人会闹房,甚至还有人在院中通宵听房。第二天早晨,新郎新娘盛装,出拜祖先,之后去拜见亲友,俗曰参灶。经过3天或6天之后,新夫妇就要前往女家,这就是回门。整套婚礼至此结束[4]131-134。从以上的叙述不难看出,太原地区的旧式婚礼同中国传统婚礼所遵循的“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基本一致。

旧式婚礼的整个婚礼过程都充满了各种礼仪,夫妻没有任何自主权可言。这背后充分反映出中国传统社会群体本位以及家庭本位的价值导向,这种价值导向轻视个体发展,压抑个性,忽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二、太原地区的新式婚礼


新式婚礼也被称为“文明婚礼”。清朝“光、宣之交,盛行文明结婚,倡于都会商埠,内地亦渐行之。礼堂所备证书(有新郎、新妇、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姓名)由证婚人宣读。介绍人(即媒妁)、证婚人、男女宾代表皆有颂词,亦有由主婚人宣读训词,来宾唱文明歌者”[5]。随着中华民国的建立,以及之后的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的推动,城市知识青年开始更多选择这种较传统婚礼更为简洁、更为亲切的新式婚礼。从吴庚鑫1925年对太原地区风俗的调查报告可以看出,这一时期太原地区婚礼“仍遵旧习”[6],因此大致可以推断出太原地区新式婚礼盛行的时间应该不会早于1925年。

太原地区的新式婚礼具体过程为:

在结婚之前,男女双方互换信物及订婚贴。其帖式如下:

订婚后若干时日,男方订定结婚时间日期,以书面形式征询女方同意。其帖式如下:

女方接到男方来贴,如果答应的话,就要按下列帖式答复:

男方征得女方同意后,即开始筹备婚礼一切事务,比如说通知亲属、选择结婚礼堂等。结婚礼堂的选择地点一般为:家庭、会馆、教堂、饭馆等,并无严格规定,但一般人们多会选择教堂、会馆等公共场所。结婚礼堂门前要悬挂彩旗,以示庆贺,富贵人家更要张罗花坊。迎娶时不用喜轿仪仗,而改用花车(汽车或马车),其间也有辅以军乐的。礼堂中间设置礼案,新郎、新娘、主婚人、证婚人、介绍人、奏乐人以及男女来宾等均有一定的席次安排。具体的礼堂席次安排如下:

婚礼仪式的具体程序为:

(1)司仪人纠仪人入席;(2)奏乐;(3)来宾入席;(4)介绍人就位;(5)证婚人就位;(6)主婚人就位;(7)新郎新娘就位;(8)全体肃立向党旗、国旗、总理遗像行三鞠躬礼;(9)证婚人读证书;(10)证婚人分别询问新郎新娘是否同意(新郎新娘受问时各进一步答复,答后退复原位);(11)新郎新娘盖章或签字;(12)证婚人、介绍人及主婚人依次盖章或签字;(13)新郎新娘相向而立,互行三鞠躬礼并交换信物(奏乐);(14)证婚人致箴词;(15)主婚人致训词;(16)来宾致贺词;(17)主婚人致谢词;(18)新郎新娘谢证婚人并行三鞠躬礼(证婚人退);(19)(新郎新娘)谢介绍人并行三鞠躬礼(介绍人退);(20)(新郎新娘)谢来宾三鞠躬礼;(21)奏乐礼成。礼成后,摄影做纪念。欢宴来宾,与旧式略同。间有西餐或茶点。[4]131-134

以上叙述中可以看出,新式婚礼除仪式稍简、少了很多宗族意味之外,最明显的特点在于突出了个体的重要性,同时女性的地位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在新式婚礼中,新娘与新郎的关系相对平等。从上述的礼堂设置方式图可以直观地看出,男方与女方处于对等的状态。另外在具体的婚礼仪式中,证婚人要征得新郎新娘双方同意,结婚契约也要由新郎新娘双方都签字或盖章后才能生效。最后,新娘还要欢宴来宾、公开讲话,这与旧式婚礼不可同日而语。

新式的文明婚礼虽好,但是其开销并不小。据日本《家庭研究社》1934年统计,在英、法、德、美、意、西、苏、日、中九国中,中国人的结婚费用高居榜首,年入2000元的家庭的结婚费用占家庭全年收入的25%—30%;年入1万元家庭的结婚费用占到了30%,而居于末席的英国仅占0.8%—1%[7]。这个数据一方面说明中国民众在当时的整体收入水平不高,另一方面也说明民众对婚礼仪式的投入很大,甚至有人花光毕生的积蓄。鉴于此,又借“新生活运动”的东风,南京国民政府开始提倡“集团结婚”。所谓“集团结婚”,其实就是由政府推行的一种集体婚礼,它的过程与之前的文明婚礼类似,甚至还要简约。具体看来,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个过程:

(1)奏乐(鸣炮)(奏婚礼歌谱);(2)来宾入席、证婚人入席、主婚人入席、介绍人入席、结婚人依次入席(以登记之先后为序同时奏乐或唱结婚歌);(3)结婚人对证婚人、主婚人行参见礼、各三鞠躬;(4)证婚人发给结婚证书,结婚人依次领取,仍还原位(奏乐);证婚人发给纪念品(奏乐);证婚人致训词;(5)主婚人代表致谢词;结婚人向证婚人、主婚人介绍来宾并行一鞠躬礼;奏乐;(6)证婚人退;主婚人退;介绍人退;结婚人退(新郎新娘挽臂以次退);来宾退;(7)摄影;礼成(鸣炮奏乐)[8]。

整个婚礼过程简单隆重、经济新潮(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花费每人10元,共20元),不久便推行全国。1935年4月3日,上海举行首届集团结婚,之后南京、北平、天津、无锡、松江等地均有举行。山西在同年4月底举行了集团结婚。抗战开始后,山西“多数县份大部沦陷”,所以集团结婚“未能普遍实行”,其中也包括省会太原。但在抗战胜利后,各地再次掀起举办集团结婚的热潮。1947年1月16日,内政部致函各省市要求报告1946年办理集团结婚的经过情形,各地回答“未举办集团结婚的只有河北、青海两省”,称因“收复不久”“正在接收”“收复较迟”而未及举办的有辽北、热河、安东三省[9]。这一叙述从侧面反映出山西在战后也举行了集团结婚。


三、变化原因分析


(一)民国时期山西地区的女性教育以及女权思想的兴起

民国时期的山西教育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尤其是义务教育。著名教育学家陶行知先生在1925年评价道:“我们不能不佩服山西人民对义务教育之忠实努力。自从民国七年开始试办,到了现在山西省100学龄儿童中已有70多人在国民小学里做学生了。山西之下的第二个省份只有20%多。可见,真正实行义务教育的,算来只有山西一省。”[10]583-584“中国除山西省外,均无义务教育可言。”[10]227这是对山西教育的肯定以及相当高的评价,而更为引人瞩目的则是对女性的义务教育。阎锡山于1917年出任山西省省长,开始大力兴办义务教育。1918年12月,阎锡山在晋北各县视察之后,深感山西女性教育落后,于是在其推动下政府开始出面兴办女性义务教育,主要方式为筹集教育经费,培养较高素质的师资,出台政策提高女教员待遇。例如1923年,山西省教育厅公布了《切实履行女子师范毕业生服务期限令》,规定女子师范毕业生在服务期内不得改行,女子不得因家庭牵制和婚姻之关系轻弃其业,应当顾及政府培养之期望,限制女师毕业生由于待遇偏低而跳槽,以此来确保女子义务教育的师资与队伍稳定。

在政府的推动与支持下,山西的女子义务教育在学校数量、质量以及人数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省城太原。1913年,为了扩大省城女子义务教育的规模,带动全省其他县市义务教育的发展,政府成立了山西省立第一女子小学校。这是一所规模较大的标准小学,占地面积大,师资优质,设施齐全,资金充足,开设课程多,教学理念先进,在全省乃至于全国都属一流,对太原地区的女子教育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11]。这所学校培养出的受过新式教育的女性在思想层面已同她们的前辈有了很大的不同。例如,曾经在太原女师读书的林薇2回忆道:“我读的是‘新学制’课本,和我姑姑们读的不一样……学校的环境真好,教室宽大明亮,到处都很整洁。我们附小上音乐、手工和自然课,都另有专门的教室。……除了各种教室外,还有风琴练习室,里面有好多风琴。”学生经常组织演出,甚至有一些是“站在女性的立场”去谴责家暴。因为有些剧目谢绝男宾入场,在演出时居然有人从“房子那面扔过来一个装满屎尿的夜壶”[12]。再如,太原《共和白话报》是1912年山西临时省议会成立后创办的一份较为先进的报纸。在社会改良方面,尤注意提倡女权,反对旧式婚姻,而当时太原师范学校的学生多倾向自由,比较赞成此报,并给此报投稿,反对不合理的传统婚姻,提倡女权[13]。

除了对女性的文化知识教育之外,职业教育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历史上,中国女性是和私密的家庭领域联系在一起的,而男性和整个世界相联系。这一区分强化了男女之间的地位和权利差异。女性和家内的领域(内闱)联系在一起,她们进入公共空间对男人而言就成了“问题”。家庭之外的领域传统上是男性的领地,女性对它的利用即便是暂时的,也挑战着男性的忍耐力和自尊心。千百年来的传统观念都在告诫人们,女性出现在公共场所不仅会给个人和家庭的名声带来损害,而且会对整个社会秩序造成威胁。无论是上层还是底层家庭都会告诫家里的女子不应去庙会、拥挤的市场和戏园,也不应自己行路[14]18-19,更不用说走出内闱去接受文化教育,甚至是职业教育了。但是这一局面在近代,尤其是辛亥革命后出现了显著的变化。

阎锡山曾留学日本,亲眼目睹了明治维新时期日本实行妇女解放的政策,加之受孙中山男女平等新思潮的影响,所以他在兼任山西省省长后,就极力倡导“妇女解放”。除强行让山西妇女放脚,实行“天足”之外,他还认为“山西有个最大的病,就是妇人不做事”[15],要求山西女子接受职业培训,比如说学习养蚕、缫丝、织布、制糖等手工艺。阎锡山提倡女子教育的初衷是为了使女子有职业,同时能增加家庭收入。他并不希望女子因此放弃传统道德,参加社会革命,其实这种职业教育的本质还是一种“贤内助”教育。但是他推行职业教育的措施在客观上使山西地区的女性逐渐走出内闱,走向公共空间。

经济上的困窘也迫使贫苦女性走出家门谋生。现代化的转变没能防止辛亥革命和其后的政治动荡引起的经济危机。经济危机使底层女性的经济条件和社会脆弱性进一步恶化,迫使她们更加拼命地为生存而奋斗[14]53。根据刘大鹏在《退想斋日记》中的记录,我们可以从一个普通家庭的视角大概了解到,从1910年代开始到1940年代太原地区及其周边地区的物价水平总体呈上涨趋势,普通民众苦不堪言[16]。尤其是在1930年中原大战之后,由于需要大量军费,山西省政府大量发行货币,造成通货膨胀[17],民众的生活水平更是一落千丈。即使到了1940年日伪军统治时期,民众的生活水平也并不高。当时太原市警署中警长的月饷为40元,警士的月饷为32元[18]。这样的收入水平,如果按照家庭平均56元(衣9.3元,食37元,住15.3元,其他4.4元)[19]的生活费标准计算,要想支持一个普通四口之家的基本生活,家中至少需要两名成员有收入,这在当时的许多太原家庭中还难以实现。因此,女性也不得不走向社会做工劳动。做工使女性的社会地位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推动了女权运动的发展,妇女——尤其是城市女性逐渐开始掌握部分话语权。

(二)国家权力在婚礼仪式变迁中的渗透

自古以来,国家权力就不断通过各种方式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进行渗透,从而起到控制的作用。在从传统婚礼过渡到新式婚礼的过程中,国家权力的痕迹体现得非常明显。有的学者认为,婚姻属于社会层面的内容,是最难撼动的,国家无力改造婚姻家庭,国家对家庭革命的政治目标就会落空,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革命只是一个乌托邦[20]。诚然,从长时段来看,婚姻的变迁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就婚礼仪式本身而言,则是一种突然性的转变,这显然与国家的强力推进密不可分。

1928年,在蔡元培以及内政部长薛笃弼的共同努力下,国民政府通过《婚礼草案》,规定了从订婚、发通告、具体结婚步骤到最后谒见的一整套程序。在阎锡山1927年6月3日接受了蒋介石的委任状,山西易帜、“归顺”国民政府之后,太原地区的婚礼仪式基本上遵循这一规定。从规定中的具体过程来看,国家权力的“身影”也是无处不在。

首先在礼堂中间要悬挂(国民党)党旗、(中华民国)国旗以及总理(孙中山)遗像或礼幛。在举行仪式的时候,全体肃立并要向这三者行三鞠躬礼,这一方面为了体现婚礼仪式的庄严,另一方面则是国家意识形态的灌输。其次,邀请当地有声望者充当证婚人,这些有声望者一般都是社会名流,有官员也有商贾,也可以是文人墨客。当然主婚人依旧是双方父母,以表明该桩婚礼得到了政府(社会)以及家庭的支持;最后,新郎、新娘在“结婚证书”(实际上是一种结婚契约)上盖章或签字,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也要依次盖章或签字[21],虽然此“结婚证书”并非国家颁发,也没有强制效力,但是这种签章的方式却是民众长期受到国家权力影响之后的一种对国家公文形式的模仿。

如果说文明婚礼还存在家族因素(个人因素)的话,那么新生活运动时期所倡导的集团结婚则是完全由国家主办、完全置于国家的视野之下。其中过程的设计、主持人(司仪)以及证婚人的担当、结婚日期以及场所的选择、婚礼场所的布置以及参加人员的限定与选择,无不体现国家意志的渗透。新生活运动无论在山西地区还是全国其他地区都未取得预期的成效,但是作为其重要组成部分的集团结婚推行却比较顺利,甚至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也有举行集团结婚的。另外新中国颁布的《婚姻法》中的相关规定也借鉴了民国时期婚礼的相关内容,比如说婚姻登记制度等。这些措施之所以能推行下去,一方面切合当时民众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国家权力不断渗透的结果。

(三)婚礼变迁中的西方文化因素

近代新式婚礼首先在沿海地区出现,目前文献中所见最早的关于新式婚礼的记载大概出现在1859年左右,是王韬对一位中国上海基督徒婚礼的描述:“前日春雨婚期,行夷礼;……西人来者甚众。裨妇鼓琴讴歌,抑扬有节。小异亦在。其法:牧师衣冠挑向立,其前设一几,几上置婚书、条约;新郎、新妇南向立,牧师将条约所载一一举问,傧相为主代答,然后望空而释,继乃夫妇交揖。礼成即退,殊为简略。”[22]随着近代中国的不断开放,这样的婚礼仪式也逐渐传到了内陆地区,在传播的过程中,传教士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无法回避的角色。

从最早1876年开始传教士在太原地区传教到1914年上帝教会派宣教师进驻太原,传教士在太原地区的活动日渐增多,西方的一些生活习俗也传入太原,婚礼仪式自然是其中之一。一般情况下,中国大部分地区教会对教民在婚礼仪式方面会有一定要求。例如“教友的婚礼,应由本堂神父主持,在小堂内举行,如神父不能前往,则应由神父给以免单并指定证婚人”[23]。教会还规定了与中国传统婚姻风俗截然不同的简洁而文明的婚礼仪式[24]。太原地区的中国教民甚多,基本上从富家子弟到一般平民都有,教会对婚礼仪式的强制性规定,会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新式婚礼的流行与传播。20世纪30年代,举行新式婚礼已然成为一种常态。

太原地区新式婚礼中的西方文化因素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婚礼的地点,传统中式婚礼的举办地点一般为家庭,而西式婚礼则一般将婚礼地点选在教堂。新式婚礼将二者融合,结婚礼堂的地点可以是家庭、会馆、教堂或是饭馆,但为了体现婚礼的庄严性与神圣性,人们一般都会选择教堂或会馆这样的公共空间来举办婚礼。其次,传统中式婚礼讲求热闹的氛围,比如说在婚礼上演奏喜庆响亮的(唢呐)音乐,而西式婚礼则要安静得多,婚礼的主题曲是《婚礼进行曲》,近代的新式婚礼在婚礼主题曲的选择上借鉴了西方,选用经过改良之后的婚礼歌。第三,传统的中式婚礼在严格意义上来讲并没有主持人,而西式婚礼一般由神父(神职人员)担任主持人,同时也充当证婚人的角色。新式婚礼中的主持人一般为当地一些知名人士,例如在新生活运动时期的集团结婚则由当地政府要职人员担任,这种借鉴西方婚礼的方式同样可以体现出婚礼的庄严和神圣。最后在婚礼的礼堂布置方面,新式婚礼也打上了西式婚礼的烙印,传统中式婚礼举办地一般在男方家中,礼堂的布置也以男方家为主,但新式婚礼的礼堂布置则兼顾男女双方,并且基本呈对称格局并无有意突出任何一方。这与西式婚礼中新郎与新娘的家人和朋友分别坐在教堂的右边和左边基本一致。

随着时代的变迁,婚礼仪式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中国传统的婚礼仪式在近现代的变化尤为明显,“在地化”发展的表现也各不相同。妇女自身的发展、国家层面以及西方文化的影响三个主要方面是近代太原地区婚礼仪式发生变化的重要原因。本文从太原地区这一局部空间进行叙述分析,是站在“区域史”角度之上的研究,希望可以给整体研究提供一个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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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文所指的的太原地区是指太原城区,综合晚清到民国的几张太原城区地图得出的范围大致为:北到大北门街(镇远门、拱极门),南到大南门、后铁匠巷、起凤街、侯家巷(首义门、迎泽门),东到大东门街(迎辉门、宜春门),西到旱西门街、水西门街(阜成门、镇武门)。

2.林薇,女,1919年生,1924年进入山西省第一女子师范中学附属小学读书,1936年太原女师毕业。


李欣洁,申博闻.近代太原地区婚礼仪式的变化[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0,38(02):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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