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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利益视角对海洋环境区域合作治理的分析

  2020-01-06    193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目前我国领域海洋环境面临严重污染问题,为提升海洋资源利用率,有效改善海洋环境,推进我国与西方国家的海洋贸易。对当前区域海洋环境治理动机不足、利益制衡及沟通阻塞等问题进行统筹,为全推进海洋环境区域治理的进程,从利益视角出发,利用文化认同、地缘政治等理论探析合作治理问题的成因,得出通过国际间政治互动、加强经济交流、促进文化认同与大力发展社会组织达到提升海洋资源利用率的目的。

  • 关键词:
  • 利益视角
  • 区域合作
  • 海洋环境
  • 海洋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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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环境不仅是我国海洋能源开发、海洋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更是世界经济贸易交流、政治互动的直接纽带,维系着国际经济繁荣、文化往来,推进着沿海城市社会经济完善与发展。当前阶段,我国沿海区域已构建4个合作治理机制,2个海洋合作机制,具体为黄海生态项目与太平洋计划。此外,我国政府部门不断加强对海洋环境问题的工作力度,构建相关政策法规,维系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持续进行。然而相关区域合作治理问题不断凸显,影响着海洋环境治理工程的持续推进。


1、海洋合作治理的主要问题


1.1 利益动机不足

利益动机根据形成机理可划分为外部利益动机与内部利益动机,相较于外部动机,内部动机则是区域海洋合作能够有效开展的决定性因素。内部动机极大制约着相关国家政府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国家政府是区域海洋合作的重要力量,在动机不足的形式下,不但影响着海洋环境社会组织的长期发展,更造成该区域海洋环境造成破坏,影响海洋环境合作治理的发展。西方学者曾对此指出,虽然国家政府作为海洋环境治理的主体,然而为规避治理权错位或遗失等问题发生,国家政府相继推出限制社会资本参与海洋环境治理等相关法律,以致影响社会组织对区域海洋环境的推动力量难以发挥。在外部动机层面。外部利益动机的不足,将难以解决国家政府参与海洋治理的积极性及个别国家拒绝配合海洋治理等问题。我国学者共同认为外部利益动机可有效在治理初期做出显著贡献,推动合作治理机制的全面进行。然而当前阶段,由于外部动机缺乏,难以应对朝鲜拒绝单于环境治理的问题,以致海洋环境污染问题难以得到全面解决。

1.2 利益沟通阻塞

利益沟通阻塞是国家间通过协商、对话等形式化解分歧、洽谈目标、共享利益、互换数据,促进海洋环境合作的有效途径。国家政府对区域合作沟通发挥着显著地驱动作用,而其沟通措施是维系沟通有效进行的平台和媒介。从国家政府来分析,沟通需要国家主体间形成良好且紧密的交互关系。然而当前我国海洋区域依旧难以形成有效的相互支持、协同互助的关系机制。西方多中心理论学者指出多元化国家政府所形成的协同互助的关系,是利益沟通有效展开的基础。然而在国家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层面,社会资本组织严重依赖国家政府资源与政策,呈现出政府与社会组织单向沟通的现象。而在国际关系层面,经济、政治、文化等范畴的利益冲突将极大损害海洋合作国家间的关系。从沟通方式来分析,缺乏国家政府沟通渠道是沟通阻塞的主要表现,特别是区域合作治理缺失推进国家政府与社会组织沟通的政策与安排。

1.3 利益制衡问题

利益制衡问题主要表现为国家政府对区域海洋环境主导权的争夺。虽然海洋环境治理主体的主导权聚焦在社会组织与国家政府间,然而主导权问题最为激烈的表现是国家间的治理权与主导权的争夺。可以说海洋环境利益制衡缺位的实质是缺乏合理的,平衡国家与国家间、国家与社会资本组织间的主导权争夺问题。我国学者曾凡(2017)认为区域利益制衡问题同时表现在海洋环境的条约的缺失。欧洲地中海与波罗的海是国际环境规划教授推崇的海洋项目,具备完整的海洋保护体系是欧洲区域海洋成功的关键。然而我国虽签订备忘录、战略计划等保护文件,却依旧未构建出有效的法律条约,制约着区域海洋内各国家政府或社会组织发展。致使区域海洋各治理主体难以有效开展海洋合作治理项目。


2、海洋合作治理问题的主要成因


2.1 地缘政治复杂

区域海洋地缘政治包涵观念、制度、权力,分别对海洋合作治理的动机、制衡及沟通机制产生显著的影响。其中观念机制是海洋区域无法形成认同的关键,限制着国际间的利益沟通。程一云(2018)认为可以将观念机制理解为各治理国家对区域形势与外交意图的理解,基于区域观念的差异,各国家政府普遍关注军事、经济与政治等实力的提升,致使对海洋环境合作机制产生消极影响;制度机制严重影响着区域海洋合作治理的利益动机。虽然我国与沿海国家积极开展区域环境、经济与政治等多边合作工作。然而我国各海洋区域的法律条约制度依旧有待完善,特别是安全制度的匮乏,引发国家间在军事层面的博弈;权力机制是制约利益制衡的关键因素。

上世纪90年代中期,韩国和日本在太平洋计划中发挥着显著的作用,相继建立统领海洋环境治理的秘书处机制,并对区域海洋主导权发生剧烈的争夺。然而进入21世纪后,我国综合实力快速提升,在区域海洋环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导致海洋主导权争夺加剧。因此造成该区域难以实现制衡各国家政府的法律条约。

2.2 经济交流不足

经济发展对区域海洋合作发挥着重要的推进作用。海洋环境是区域经济增速与发展的制约条件与基础条件,两者相辅相成。西方学者普遍认为当前区域海洋经济与环境污染存在密切的关系,只有各国家市场经济水平发展到特定程度时,环境污染问题才能得到有效改善。虽然海洋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然而各国家间缺乏密切的经济交流。主要表现为,国家间合作平台不完善与贸易合作不足两个层面。而贸易合作不足将极大限制利益沟通的有效性与持续性。以东北亚海洋区域为例,国家间贸易合作不足,国家间难以形成密切的联系,制约着利益沟通的推进效果。据相关统计发现,中日韩GDP位国际前列,2018年排名为第2、第4与第13位,占世界GDP总量的30%,然而,俄罗斯比较注重与欧洲诸国的贸易往来,朝鲜除与我国存在贸易合作外,与其他国家几乎是零交流;合作平台的不完善将致使区域海洋利益制衡的缺位。我国海洋区域内的国家间合作项目为“大图倡议”,然而当前存在着合作领域有限、覆盖范围有待开拓等问题。造成海洋合作治理的利益制衡举措难以得到落实。

2.3 文化认同低下

在海洋环境区域合作中,国家政府行为都将制约着其它国家,因而应在构建行动方略中顾忌到其它国家政府的选择。这便需要国家间达成互惠互利的共识。建构主义认为社会建构要比物质建构更具有强烈的国际价值。这说明文化认同对区域海洋身份共识与集体利益的构建更加重要。而根据国际文化认同形成渊源,可将其分为:功能性、回应性以及归属性认识等。海洋环境合作治理所涉及民族的文化认同在上述三方面均存在不足,以致合作治理举措的理论基础对国家间的利益动机与沟通造成反作用。


3、完善区域合作治理的对策与措施


3.1 强化政治互信

构建新型海洋区域国家关系,形成互惠互助氛围,构建交互依存的合作体系。我国作为海洋区域合作治理国的重要成员,应深化与海洋区域各国家的军事、经济、政治的合作与协调,特别是与西方发达国家间展开经常性经济、安全战略对话,努力推动一带一路的部署与发展。各国家政府应在政治信任的前提下,加强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开拓海洋区域数据共享的交流,为维系各国家政府在海洋区域中的基本利益,应努力形成互利共赢、和谐共处的国家关系,以此保障我国在海洋区域基本的政治利益。

3.2 增强经济交流

深化区域国家间贸易交流,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追求其生成的外溢效应,加强区域国家在经济贸易层面的依存度。我国应加强与其它区域国家的贸易联系,自主推进海洋区域自贸构建,形成卓有成效的合作平台,努力将朝鲜纳入区域贸易合作中,为区域国家的利益提供宽阔的空间,以此提升区域合作机制内的制衡与沟通。国家政府通常在引领经济发展变革层面有限,区域合作应充分利用社会组织的经济效用,积极化解合作治理中存在的沟通阻塞问题。更应完善海洋区域合作平台,调节合作治理与各国家政府间的关系,解决或缓解国家政府间、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冲突与矛盾。体系完善的合作平台不但为区域合作提供沟通枢纽,更可缓和海洋治理中存在的冲突问题,维护各国家政府间的经济、政治及文化利益,为实现海洋环境治理提供制定协议、战略的抓手。并在完善“大图倡议”机制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合作机制,深化资源、物流等范畴的合作关系。

3.3 提升文化认同

提升区域海洋文化认同有益于区域凝聚力与向心力的增强,为经济、政治及环境等层面的合作奠定思想基础。首先,强化归属认同,提升区域国家政府凝聚力,为治理主体参与海洋合作提供动力。中日韩同属儒家文化,作为文化发源地的中国应不断提升自身的文化自信,巩固与朝鲜、俄罗斯、新加坡间的文化交流,形成区域国家共识,提升国家对文化归属性的理解与认同,推进海洋合作的长足发展。其次,增强回应认同。为有效推进利益沟通的全面展开。树立区域文化意识,树立各国在合作治理中的身份,促使其将文化认知层面上升为患难与共、命运相连的综合体。各国家政府应切实理解当前诸多矛盾对区域海洋合作的不利因素,以此通过构建媒体合作体系,在区域海洋内形成系统的传播空间,维护区域国家共同利益,推动合作项目的不断深化。最后,增强功能认同,提升国家政府参与合作治理的自主性,提高区域海洋的功能认同。各国家政府要加强对合作利益的重视,改善海洋环境可有效影响国家利益的理念,从而有效提升海洋环境质量。


4、结语


海洋环境区域合作治理是维系国际海洋资源开发、能源利用、政治交流、贸易往来的基本战略体系。因此在海洋区域合作中,应通过政治互信、经济交流与文化认同等手段,解决或缓解区域国家政府在海洋环境治理中的利益矛盾,发展政治与经济交流平台,强化利益沟通、构建利益动机、增强利益制衡,以此全面构建和谐共处的新型海洋合作治理关系。


参考文献:

[1]李雪松.东北亚区域环境跨界污染的合作治理研究[D].吉林大学,2014.

[2]王晓艳.南海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研究[D].海南大学,2014.

[3]全永波.海洋环境跨区域治理的逻辑基础与制度供给[J].中国行政管理,2017(01):19-23.


黄秀蓉.利益视角下海洋环境区域合作治理问题研究[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9,(10):135-136.

基金项目“海洋生态补偿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8FGL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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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上海海洋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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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上海市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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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方:上海

专业分类:农业

国际刊号:1674-5566

国内刊号:31-2024/S

邮发代号:4-604

创刊时间:1992年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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