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阶段,国内税收政策体制迎来巨大阶段性的重大变革,如2016年提出的“营改增”政策、2019年提出的国地税合并、2020年提出的“金税四期”等政策,驱使企业内部纳税活动的政策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对各大企业纳税活动提供全新挑战与机遇。同时,作为我国支柱型产业之一,建筑业税务案件频发,已然被列为税务机关稽查的重点行业,在此趋势下建筑企业税务风险防控及管理尤为突出。基于国内建筑企业内部组织架构复杂、税收管理水平受限、项目分布广泛等特征,项目建设阶段无法完全规避税务风险,故而需要建筑企业做好风险成因分析与防控任务,推动企业实现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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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建筑业作为国内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直接关系到日常衣食住行,对改善社会群众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比偏大,由此可见调研建筑业的现实意义。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企业数目众多,推动其他产业发展进步的同时,对带动国内城乡建设、优化居住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加之建筑业存在的生产周期过长、人员流动严重、作业环境水平不稳定等特征,说明企业纳税流程繁杂、环境瞬息万变,税务管理水平有待精进,因此就如何有效防控建筑企业税务风险、完善管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2、新环境下建筑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分析
2.1招投标环节
2.1.1特殊经营模式(联合投标)
联合投标模式下,企业面临的主要税务风险有以下两点。
第一,多方未签订分包合同,迫使各方分别结算工程款、开具增值税发票、支付项目款项。由此导致内部资金流、票流、应税服务流与合同协约不符,降低发票与应税服务的契合度,引发虚开发票风险。
第二,在未签订分包合同的情况下,由招标方与联合投标牵头人直接对接项目款项核算作业,安排牵头人联系各方逐步核算,同样会造成“四流不符”情况,引发无法抵扣进项税额风险。
2.1.2合同签订
通常国内建筑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均会签订合同,并明确规定签订双方所需承担的权限及义务,如建筑企业方需要成本风险的大小与管理费用的获取比例。
而上述现象作为建筑业明令禁止的现象之一,因企业过度追求短暂利益,完全忽视所面临的风险。建筑企业作为合同的承包方,承担项目整体的税务风险,一旦发生风险,所面临的负面影响无法依靠管理费用得以补救。
2.2施工环节
2.2.1跨区域提供劳务
以A建筑企业为例,A建筑公司向该地税务机关提供纳税申报表,申报金额可抵扣部分预缴增值税;若是简易计税,需要在实施现场以3%的征收率缴纳税款。通过分析A企业纳税情况,识别出税务机关罚款现象,说明企业虽完成纳税,但并未按照规定进行申报或者未能合法扣除预缴税款。
2.2.2物料和设备采购
建筑企业采购环节产生费用过大,运输费用比重尤为突出,但由于采购环节的运输费用与物料、设施费用的增值税征收税率大不相同,需要采取两种方法开具发票。
具体内容:一是由供应商按照某一税率统一开具发票;二是由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物料,选择适用的征收税率分别开具发票。若按照第一类情况结算,运输成本费用增值税征收税率是9%,商品增值税税率是13%,说明采购环节多抵扣进项税额,容易引发增值税税务风险。
2.2.3工程分包
一方面,为了保证分包商如期完成下发的项目施工任务,必须由总承包方提供场外指导与监管服务,并且完成终极服务费用结算工作。若该部分费用申报缴纳增值税,规定其建筑服务业增值税税率为9%,但在服务业仍旧会以6%征收税率进行纳税申报。而一旦将服务费用视为价外费用,以9%征收率进行缴纳,则会产生多缴纳的风险。
另一方面,分包商未能如约完成施工任务,总承包方可按规定收取相应违约金。该部分费用无须缴纳增值税,无须开具专项发票。倘若企业财务人员误作销售费用开具发票,容易出现多纳税风险。
2.3竣工结算环节
2.3.1收入确认
基于建筑企业存在的特殊性质,拖欠项目款项现象在各大建筑业屡见不鲜。但是,建筑企业财务工作人员未能遵守具体要求,理解为项目款项不接收则无法进行收入确认,发票开具仅针对接收的部分款项,基于此容易引发少纳税风险。
在合同签订环节,规定拖欠行为必须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建筑企业往往会忽视该部分资金,未按约定缴纳税款,引发风险。
2.3.2税会处理差异
在建筑企业增值税处置过程中,未能如约按照上述规定合法产生纳税义务,仅是依据收款数额确定收入,导致最终得出的增值税销售额,既不是所得税的确认收入,也不是合法确认的增值税,从而引发增值税税务风险,在会计处置环节,所缴增值税销售额与收入科目不匹配,造成“纳税失真”风险。
2.3.3质保金
建筑企业项目结算环节中,不论是合同签订环节的价格还是合同调整产生的收入及赔偿收入,统一作为接收款项时缴纳增值税;项目竣工结算环节,规定需要收取一定比重质保金,并作为建筑企业收入合法纳税。
根据我国税务机关颁布的相关法则,针对该部分项目款项,要求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节点为企业款项实际接收时间。但是,建筑企业针对质保金提出提前开具发票的提议,可能存在预缴、垫付资金的风险。
3、建筑企业税务风险产生的因素
3.1税务管理意识薄弱
部分建筑企业将自身关注重点置于业务水平提升之上,对于税务管理缺乏重视意识,员工在实际的工作推进过程中,未将企业整体利益置于首位,工作流程缺乏规范性。对于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不足,并未积极配合税务管理工作推进,浅显地认为税务管理落实责任专属于财务部门,导致税务管理价值难以充分发挥。例如项目管理部门将关注重点放在业绩水平提升上,忽视了供应商或业主信誉度及还款能力考量工作实施,导致发票获取合法合规性不足,大量应收款项无法及时收回,给建筑企业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3.2税务人员能力不足
一方面,在一些建筑企业中,税务管理职责没有明确的分工,不同部门在税务事务上缺乏协同合作,导致信息交流不畅、工作重复等问题;部分企业的税务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相对孤立,缺乏与财务、法务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导致税务风险难以及时被其他部门察觉和解决。而且由于税务部门未能及时获得项目或业务变更的信息,容易导致税务合规性问题。
另一方面,企业税务管理人员未能深入了解复杂的税收法规,导致对不同税种的政策理解不透彻,难以正确应用于实际操作。加上建筑企业通常有多种业务模式,如房地产开发、工程施工等,每个模式都有不同的税务规定,部分建筑企业现有税务人员无法适应不同业务模式的税务管理要求。
3.3税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近年来税收政策变化较为频繁,建筑企业对于税务管理重视程度逐渐提升,但就当前税务管理落实状况而言,依旧存在税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不仅会导致企业账证规范性降低,而且会导致税务机关报表信息与企业真实运营状况不符。
加之建筑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在实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费用大多由施工方垫付,企业极易存在隐瞒收入、税务筹划过度等问题,难以发挥税务管理价值。
3.4风险识别和监督机制缺失
实践中,部分建筑企业并未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和监督机制,重点关注税务申报、缴纳等方面的问题,却未对企业业务经营情况展开全面分析和监督,建筑企业未能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税务风险点,导致风险积聚未被察觉。
另外,针对税务风险监督,多数建筑企业还是以静态监督为主,监督效果较差,企业难以进行深入的数据分析,从而无法准确评估税务风险程度,且也未能及时应对新出现的税务风险,导致风险未被及时控制。
4、建筑企业税务风险防控措施
4.1强化全员税务风险管理意识
首先,建筑企业管理层的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强化属于税务风险管理活动的决定性内容,直接关系到企业涉税风险有关业务的实行力度与管理效果。管理层务必正确解读国家有关税收政策内容,掌握企业所需承担的纳税义务,树立强化税务风险管理意识,将税务风险要素充分融入内部决策制定过程,定期了解源自税务机构的工作总结,夯实该项管理任务基础。
其次,企业有关业务部门税务风险意识强化必不可少。在建筑企业经营发展阶段,税务风险已经贯穿于内部经营全部环节,各部门之间表面上独立运作,实际彼此之间具有紧密联系,发生的各项经济行为均会体现在账目处理层面。企业需要就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税务风险培训活动,指引全体员工树立正确意识,明确自身职责。
最后,企业税务机构人员意识主要反映在常态化任务环节,专业人员利用自身的政策敏感度识别潜在风险点,借助不同专业能力采取不同的处理手段。因此,高素养是业务人员能力的核心标准,在深入了解税收政策的基础上,落实到位税收筹划工作,便于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政策,实现效益最大化。
4.2合理配置税务管理资源,提升财税人员综合素质
4.2.1建筑企业需合理规划税务管理资源
首先,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建议建筑企业结合自身体量与发展规模,于财务部门下设税务风险管理中心,推行垂直管理模式,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直系领导,对最高领导层负责。同时,主要负责统筹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作业,包括目标设定、顶层方案制订、工作计划制订等工作。
其次,合理配置专业人员。建筑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人员按需分配,秉持“职责到位、管理有序”工作模式,并做到不相容职位相互分离。
再次,需要构建完善税务人员培训机制,鼓励职工积极参加专业资格考核,对取得证书的员工给予奖励。
最后,建筑企业需定期组织专项集中培训活动,以此提升职工对税收政策的应对掌握能力以及风险防范能力。
4.2.2建筑企业需组建高素质税务管理团队
首先,提升人才招收标准。在企业招聘环节,设置清晰明确的招聘要求,对人才学历背景、实践经验、资格等级等要素进行明确限定,择优出业务能力强、职业素养高、经验丰富的人员就职税务管理职位。同时,不断引进外部专业人才,同第三方或业务能力强的税务人员达成合作关系,扩充团队力量,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
其次,优化组织知识培训活动。随着税收政策的持续革新与完善,需要财税人员加强自主学习意识,丰富自身知识体系,提升专业能力,第一时间解读税收政策。在自身条件满足的基础上,组建专业培训队伍,总结频率高的涉税风险、应对措施及税收政策,定期安排培训活动,并将教学内容以课件形式传阅至内部学习交流群。
4.3构建税务风险识别评估机制
4.3.1风险识别
建筑企业风险识别进行过程中,需结合行业运营特征与企业自身现况,选择最佳识别手段,先后采取风险清单与财务报表分析方法。
风险清单法主要是根据国家税务机关颁布文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适合的风险清单;财务报表分析法主要是罗列财务报表最具考量风险大小的指数进行分析,以纵向和横向对比法,识别潜在的税务风险。
4.3.2风险分析
在风险识别基础上,结合建筑业经营特征,进一步精准分析经营环节可能面临的税务风险,以便提取税务风险点信息,对税务管理人员后续应对措施提供帮助。
4.4基于经营业务制定风控措施
4.4.1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的税务风险管理
首先需要开具外管证明,向工程所在地域税务机关提出报验登记;其次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节点与方法预缴税款。
在税务申报环节需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构进行申报,保证信息填写正确性,防止因操作不当影响报表内容,导致预缴税款无法扣除,造成严重损失。
4.4.2物料采购管理
第一,对外采购环节。采取“统谈、分签及分付”的方式,统一完成物料采购任务,该方法既能有效降低成本,又能避免“四流不符”情况。
第二,对内购销环节,若建筑企业采取物资集中管理模式,则无法采取上述方法,可适度采取内部购销的方法,切实满足增值税管理要求。
4.4.3项目结算管理
第一,设置发票台账,警示企业如期缴纳增值税款项,防止无法确认收入情况的发生。同时,按照项目种类分别记录,详细登记合同的具体信息以及合同完成与缴纳税款的情况。
第二,税会差异处理,主要原因是建筑企业纳税申报的应税收入与报表收入存在差异,需促进与税务机构的交流,及时发现处理问题,调整报表,防止税务稽查。
4.4.4开设经营租赁业务
建筑企业开展该业务活动,旨在解决项目部租赁无法获取增值税专项发票、无法抵扣该项支出的进项税额现象,结合项目设施租赁具体情况及设施租赁市场存在的“挂靠”现象,如果增设该项设施经营租赁业务,针对项目提供租赁服务,获取相应租赁费用,向企业主体开具增值税专项发票,从而达到税收风险规避目的。
4.5加强企业税务筹划
税收筹划作为建筑企业项目成本管控的重要工作之一,实施税收筹划手段,确定科学合理税负目标,科学合理规避税收风险,进而达到项目降本增效目的。以增值税税收筹划为例,充分考虑不含税成本费用和占用资金等方面影响,选择最优筹划方案。
具体提出五点增值税管控建议:一是采取比价分析筛选适合的分包商或供应商;二是精准区分税率高低误区;三是合理规划分包合同税率,有效降低财务成本;四是深入掌握增值税理论知识,增进增值税专用发票认知;五是转嫁税负成本,增加进项税额。
同时,充分明确增值税筹划职责与要求,如集团总部工管部、总工办等部门负责竞标前项目策划;审批承建分公司项目规划的分包、材料、设施及临建项目规划方案;严格审批承建分公司对标后工程直接成本、财务管理成本及人力成本予以调整。
4.6完善涉税信息沟通共享机制
首先,促进多方交流。积极促进建筑企业与税务机关交流,打造流畅信息获取途径,对规范纳税行为、减少税务风险具有积极作用。有机结合现行税务管理模式与税收政策、优惠政策等,识别外部因素滋生的税务风险,并落实识别与控制手段。
其次,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建筑企业内部设置门户网站,定期公布国家政策变化情况,将各部门导入机构设置栏目,展示自身动态信息,公布于门户网站上。同时密切关注国家税务网站,了解最新消息,总结难题与税务机关展开交流,深入分析最新政策。
最后,构建税务信息系统。为构建符合自身需求的税务信息系统,有必要结合自身特征与成本效益原则,建立覆盖税务风险管理所有流程的税务信息系统。同时,若要实现系统信息功能,应当掌握以下要点:一是构建自身机构的风险管理信息传递机制,二是搭建税务政策、税收法律共享平台,三是建立税务风险报告体系,四是定期整理税务档案。
4.7加强税务风险监督控制
税务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善是提升举措有效性的有力手段。建筑企业对内部控制务必持以高度重视,持续优化内部审计监督体系,联合税务管理机构制订自查方案,以此构建强有力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
在监督环节,主要包含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两种,外部监督可以通过外聘第三方机构,监督企业涉税事项,定期出具审计报告。税务风险管理作为非静态体系,务必紧跟外部经济环境与政策内容的变动,及时做出调整。
同时,定期针对企业内部税务风险管理开展评价工作,以此适度调整税务风险管理体系。根据审计结构进行整改,总结进一步改善意见。
5、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企业需强化对税务风险管理工作价值的认可,在持续优化税收政策背景下打造税务管理制度转型道路,由管理层全面分析项目经济变化,定期清理风险维持生产经营有序进行。企业管理人员主动学习最新政策及要求,紧跟现代化步伐设置税务风险管理系统,多方面组织制度升级,以此提升税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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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王燕红.新环境下建筑企业面临的税务风险成因分析及防控措施[J].中国市场,2024,(31):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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