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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问题指向、逻辑理路与实践进路

  2023-12-26    25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蕴含着深厚的逻辑机理,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基本原理,吸收和借鉴对历次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变革的有益启示,凝结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艰辛探索与实践历程,高度契合于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追求。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数字经济与产业经济融合度不高、数字平台垄断与共同富裕价值理念相悖、数字鸿沟与阶层固化趋势凸显等现实问题,成为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新的问题指向。站在新发展阶段,需要从聚焦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聚焦数字经济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聚焦数字治理以超越数字资本逻辑、聚焦收入分配改革汇聚共同富裕合力四个方面求突破,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有效拓展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

  • 关键词:
  • 中国式现代化
  • 公平正义
  • 共同富裕
  • 数字经济
  • 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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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孜孜不倦的理想追求,也是几千年来中国人民的根本诉求。当前,以5G、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技术革命加速推进,人类社会生产和生活正进入以数字经济为主要标志的数字时代,数字要素、数字技术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融合。数据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极大地推动了产业升级、技术创新与经济增长,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了新的动能支撑。党的二十大以全新的视野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所具有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立足于新发展阶段,探赜如何更好地适应数字技术革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变被动为主动,化挑战为机遇,推动数字经济有效赋能共同富裕,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命题。


一、逻辑理路: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之因


历史上每一次技术变革,都源自于人类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数字技术也不例外。当前,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经济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国际竞争格局,并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能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关键抓手。那么,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何以可能,需要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三个维度进行精准把握。

(一)对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的继承发展

在展望未来社会理想问题上,与空想社会主义不同,马克思、恩格斯基于人类自由和解放的整体性视角,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考察基础上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异化和贫富分化现象,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并对未来社会进行科学设想,进而阐明共同富裕的本质与路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科技革命和自然科学的突飞猛进,使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水平迅速提高,但与之相伴的是“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1],不仅带来了物质上的匮乏,而且造成了精神上的“无知”,社会阶层贫富分化严重。在批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打破旧的国家机器,建立超越于资本主义的“人类文明新形态”,达到“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2]。同时,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推动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马克思用简洁而深刻的思想指明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劳动生产力是随着科学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发展的”[3],科学技术可以克服人对自然界和社会的依赖,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获得更多的自由时间,由此揭示出科学技术在推动生产力发展和人类社会进步中的重要作用。从根本上说,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既要依靠科学技术,又要超越科学技术付诸人的自我变革和社会制度的改造。

从生产力角度而言,数字经济助力共同富裕“做大蛋糕”,做到“数量”与“质量”并行。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而数字经济恰恰提供了这种可能。数字和数据作为生产力,在经济和社会运行中可以激活数据要素价值,赋能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推动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各环节提档升级与良性运行,通过发展生产力摆脱物质匮乏现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多层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和满足感,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从生产关系角度而言,数字经济助力共同富裕“分好蛋糕”,做到“效率”与“公平”兼顾。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必须协调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仅要“做大蛋糕”,奠定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更要“分好蛋糕”,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彰显共同富裕的伦理价值。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4]数字经济凭借自身的跨时空、强渗透性和广覆盖性特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有效调节社会分配,缩小不同地区和不同群体因地理区位、基础设施等而产生的差距,推动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进而激发全体人民的历史主动精神,自觉投身于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创造的伟大实践中。

当然,也要客观看到,数字经济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驱动产业变革的同时,并不会自动生成“共享”特性,也会造成“数字鸿沟”问题,不同地区、不同群体间的信息不对称和数字落差问题得不到有效弥合,导致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这也成为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不容忽视的问题。总体而论,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是对马克思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理论的继承,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发展,也是对“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崇高理想的赓续,统一于构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未来美好社会之中。

(二)凝结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艰辛探索与实践历程

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未来社会的科学认知,也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不渝的核心价值追求,更是中国式现代化所具有的鲜明特征。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5]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以来的奋斗史,也是一部共同富裕的艰辛探索史。从践履之途看,早在1921年党的一大制定并通过的第一部党纲中就明确提出“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机器、土地、厂房和半成品等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6]。在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根据不同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转换,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科学精准把握社会发展规律,因时而进,提出不同阶段的不同理论主张,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新进展,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由于物质生产能力和技术手段相对落后,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前提就是通过摧毁旧制度、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制度来推动新生产力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科学认识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把握历史规律、顺应历史大势,自觉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批判和反对照搬照抄、脱离中国实际的教条主义与本本主义,从这个历史时期的基本国情和中心任务出发,深刻洞察与聚焦“农民问题”,紧紧抓住“土地”生产资料这个“牛鼻子”,将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之首,因时因地变革土地关系以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既不能刻舟求剑、封闭僵化,也不能照抄照搬、食洋不化,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打土豪、分田地”“实现耕者有其田”,到抗日战争时期的开荒移民、兴修水利、减租减息等,再到解放战争时期的“没收地主土地,实行耕者有其田”等系列土地改革政策措施,不断解放、变革和发展生产力,破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不相适应的部分,为探索解决农民土地问题进而实现共同富裕进行了有益尝试,在理论与实践中深化了对共同富裕规律的认识。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总结西方国家和苏联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坚持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前提,提出“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任务,独立自主地探索以工业化发展为基础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的道路,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另外,坚持把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通过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生产资料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得到确立,全体人民共同参与生产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成果。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有机衔接,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辩证统一,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深刻洞察国际国内形势,立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共同富裕,在推动现代化的进程中没有盲目崇拜、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现代化模式,而是创造性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与基本框架,明确提出“先富带动后富”、始终坚持“共富”的主张,揭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7],并提出以“三步走”发展战略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设想。进入新世纪以后,党提出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把缩小收入差距和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重点工作来抓,“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8],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持续拓展共同富裕的实践路径。

新时代以来,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聚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这一重要命题谋篇布局,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9]在治国理政实践中,坚持问题导向,把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首要任务,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积极推动以大数据、物联网等为支撑的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运用先进数字技术对传统产业和传统模式进行先导性、系统性改造升级,擘画和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和农业等产业数字化。以全面深化改革作为动力,采取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时代性和开拓性的改革举措,推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协调互动,坚持在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中不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助力实现共同富裕。尤其是党的二十大从中国式现代化视野对共同富裕进行了科学阐释,指出实现共同富裕需要有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在此基础上对加快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对发展数字贸易、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作出战略部署,突显出数字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和实现共同富裕中的引领性、支撑性作用,走出了一条具有“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特色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为全人类实现共同富裕和走向现代化提供了标杆样板。

(三)高度契合于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追求

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共同富裕的扎实推进,数字经济也在迅速发展。当前,人类正在经历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技术等为主要标志的全新技术革命,以5G、区块链等基于互联网的智能技术得到广泛应用,数字经济以自身强大的现实驱动力深度融合于人类社会多维场域、多元场景之中,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和交往方式,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和生活的数字化进程,成为推动实现共同富裕的主引擎。据《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23年)》相关统计,“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已连续11年显著高于同期GDP名义增速,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相当于第二产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达到41.5%。”[10]因此,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现实逻辑理路,对于更好地推动共同富裕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从中国式现代化实践历程上看,数字经济与共同富裕在历史发展中交互演进,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跃升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呈现高度契合性、具有历史重叠性。共同富裕,既要实现“富裕”,即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富裕,更要体现“共同”,协调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而逐步缩小区域、群体间的差距,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可以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11]由此可见,数字经济既可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内生动力,也可以为创新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有效路径,使亿万人民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受益。而共同富裕实质上并不是一种补偿修正机制,而是一种生产性福利观,也是要破解经济普遍增长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实现“共同”与“富裕”相统一、作为“生产”的人和作为“目的”的人相统一。

党的二十大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使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数字经济能够推动物质生产方式变革、优化社会分配格局,进而在促进经济发展与推动社会公平层面赋能共同富裕。从推动物质生产方式变革维度看,数字经济可以赋能经济增长,创造与积累社会财富,为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数据具有可复制性、即时性、共享性等特征,成为除土地、技术、劳动之外新的生产要素,通过充分挖掘市场潜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等方式,有效破解交易主体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拓展市场边界,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为规模报酬递增提供了基本前提条件,对经济增长可以产生放大、叠加和倍增的效应,进而形成“供给创造需求、需求牵引供给”的良性互动、动态平衡高质量发展模式。从优化社会分配格局维度看,数字经济打破了劳动的物理学上的空间界限,不再以空间边界作为劳动与否的判断标准,为社会成员创造就业岗位、催生就业机会、拓展就业边界提供了现实可能和崭新契机,每个职业之间交叉融合渗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阶层固化现象,有效拓展各阶层劳动者收入渠道和财富创造空间,优化社会收入分配格局。同时,数字经济凭借自身的强渗透性、广覆盖性、普惠性等特点,可以产生“去中心化”效应,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把生产者和消费者同步集中在同一网络虚拟空间,有助于打破行政垄断和行业、地区分割,促进资源要素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地区间、城乡间协调平衡发展,为个体层面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基础。


二、问题指向: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之困


不可否认,数字经济发展为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提供了现实可能与客观前提。但现实中,也存在数字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数字经济与产业经济融合度不高、数字平台垄断与共同富裕价值理念相悖、数字鸿沟与阶层固化趋势凸显等困境,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数字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

近年来,数字经济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成为重塑经济结构、重组要素资源和赋能共同富裕的关键要素。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数字经济在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区域、行业、城乡之间的空间不平衡不充分态势,成为赋能共同富裕的问题新指向。一是数字经济区域发展不平衡。根据《中国数字经济白皮书(2022年)》统计数据,从地域维度整体上比较分析,各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呈现出比较明显的区域梯度差异,区域之间存在数字化促进经济增长贡献率差异比较大、数字应用和创新能力不平衡等,在空间分布上呈现出“东强西弱、南强北弱”的区域不平衡趋势,区域之间数字经济发展差距明显,主要体现在:东部地区发展势头强劲,广东、浙江、江苏强势领跑,中部地区崛起势头明显,河北、河南、湖北潜力巨大,东北部地区发展波动比较大,西部地区数字经济基础薄弱、整体水平不高。这种数字经济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不牢固,在一定程度上会拉大收入分配差距,制约着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进程。二是数字经济城乡发展差距大。从数字经济构成要素分析,城市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备,数字产业规模结构合理,数字公共服务精细化程度高,其发展环境和条件明显优于农村地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特征比较明显。这种不平衡不充分态势制约着农村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乡村治理数字化水平提升以及城乡发展有机融合与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抑制了数字生产力的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实现。三是数字经济行业发展不平衡。2022年我国服务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为44.7%,工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为24.0%,农业数字经济渗透率为10.5%。整体上看,数字经济行业渗透率逐年增长,效果显现,但是也面临着数字经济行业发展不平衡问题,资本密集型产业数字发展水平高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重工业高于轻工业,传统产业数字化发展基础薄弱,产业数字化协同水平不高,加剧了行业之间的数字经济发展差距,影响数字生产要素驱动共同富裕的效能发挥。

(二)数字经济与产业经济融合度不高

2022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我国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要达到GDP的10%,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目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纵深发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和产业经济的融合度还不够高。总体上看,数字经济发展与产业经济的融合仍然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产业数字化转型面临一些困难,对赋能共同富裕提出了新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关键核心技术和信息基础设施存在“短板”。数字技术是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基础,从各国现代化发展历程来看,要实现数字经济常态化赋能共同富裕并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就要保证关键信息和核心技术掌握在自己手中。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势头强劲,发展成就斐然,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巨大规模市场优势所带来的商业模式创新,实际上能够真正助推行业变革的关键技术创新却比较乏力,核心技术仍然面临许多“卡脖子”问题,难以实现突破与超越,“导致先进制造业与数字经济融合的叠加效应和乘数效应打折扣”[12],成为民族复兴和人民共同富裕道路上的最大风险隐患。二是数字技术未能深度渗透到生产服务主要环节。作为数字经济发展重要场域的服务业和农业,数字技术推动了一些传统服务内容的信息化数字化,也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了现实场景与支撑。但是,目前我国服务业和农业的数字化转型仍处于起步阶段,数字经济赋能服务业和农业尚未达到最优耦合状态,产业链数字化改造体系尚未建立,融合程度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在制造业领域,党和国家聚焦“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方案,但企业数字化转型模式不统一、数字化投入成本较高等因素限制了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进程,使制造业的数字化发展速度依然较慢,数字技术挖掘生产潜力不足,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总体渗透率低于发达国家33%的平均水平,关键生产环节数字赋能较弱,因此,撬动更多地区更多群体共同富裕的战略支点需要进一步锻造,创新动能势能需要进一步增强。

(三)数字平台垄断与共同富裕价值相悖

依托于大数据、互联网、数字技术而衍生出的数字平台经济,正成为一种新型经济模式,渗透到人类生产、生活和交往各环节各领域。然而,数字平台是资本投资的场域,“数字平台经济属于非公有制经济范畴,内含资本增殖的运行逻辑,在推动社会发展过程中也会出现违反市场经济公平原则、阻碍社会公平正义因素”[13]。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国的数据产量达6.6ZB,占全球数据总量的9.9%,但是真正能够开放共享使用的数据数量却很少。由资本逻辑推动的数字平台,诸如谷歌、腾讯、阿里巴巴等大型互联网企业,凭借资本实力和先发优势,占有海量的数据以及掌控平台标准、规则的制定话语权,导致数字平台出现垄断竞争局面,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资本无序垄断扩张等弊端,严重偏离了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轨道与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与共同富裕的价值取向相悖,已经成为目前影响数字经济聚势赋能共同富裕的“硬骨头”。同时,这些寡头数字平台运用海量数据和算法算力对市场进行支配,“利用排他性协议对消费者形成价格,引发市场博弈逻辑变化”[14],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抑制其他市场主体创新,减少市场参与机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种平台垄断增加了数字治理难度,阻碍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有效深度融合,延缓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步伐与进程。

(四)数字鸿沟与阶层固化趋势凸显

作为一种新经济业态,数字经济的兴起使数据要素与劳动主客体结合的方式发生变革,颠覆了传统生产方式和行业分类模式,催生出数字劳动这种新型劳动形态。这种变革使财富纵向代际传导机制强化,横向转移机制弱化,社会阶层固化局面凸显。同时,在马太效应传导机制下,代际差异上的数字鸿沟进一步加剧了阶层固化,成为影响共同富裕扎实推进的新挑战。一是财富分配不均衡固化了“数字圈层”。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资源的占有率将成为划定社会阶层的重要依据,纵向代际传导机制使社会强势阶层占有社会大多数财富,弱势阶层的财富占有率则越来越少,从而加剧社会分化和阶层固化,产生“数字精英”与“数字大众”两极分化的局面,与共同富裕的要义和旨归相背离。二是阶层固化将持续扩大数字鸿沟。人工智能会对劳动产生替代效应,深刻改变社会就业结构。数字经济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中、低技能劳动者的传统就业岗位必然受到冲击,劳动价值被逐渐降低。由于信息资源和数字技术的准入门槛较高,一些低技能群体难以获取大量数字资源,而数字精英会掌握或垄断海量数字资源,产生数字壁垒,扩大数字鸿沟,增加数字治理难度。例如,在制造业领域,高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用人需求和就业数量会不断增加,而劳动密集型和中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用人需求会逐步下降,导致结构性失业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就会被大多数企业主和高技能劳动者获得,中、低技能劳动者的收入会下降,进一步加剧不同阶层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无法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目标,弱化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质效。


三、实践进路: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之策


党的二十大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同时,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15]这既是党中央深刻洞察国际国内发展大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深刻揭示了数字经济发展的本质要义与价值指向。迈上新征程,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在“四个聚焦”上下功夫、谋突破、求实效,激发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创新活力,拓展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实践进路。

(一)聚焦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活力在于创新,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创新决定着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质效。当前,要着力从基础研发和应用研究两个层面入手,培育和提升数字领域核心技术的原始创新能力,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数字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积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数字技术攻关,掌控数字经济发展自主权、话语权”[16]。一是在基础研发环节,要紧跟和瞄准数字经济领域的科学前沿,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卡脖子”问题凝练科学研究课题,强化前瞻性、战略性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研究。对基础研究要加大财政长期资助力度,合理扩充基础学科领域的科研人才规模,通过财政优惠政策等推动企业、科研院所协同联动,强化技术供给,促进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服务数字化、共享性和普惠化,提高民生领域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输出质量,促进全体人民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二是在应用研究环节,要以国家紧迫需要和战略需求为导向,发挥举国体制、协同攻关等制度优势,加快建设原始创新策源地,推进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打破传统的技术演进路径,推动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关键数字技术的创新应用,缩小与全球前沿水平的差距。通过调整创新方向、变革技术路线、融合创新链与产业链等路径,进行核心技术突破与创新,优化数据中心和算力中心布局,占据数字经济发展的制高点,确保数字经济更充分、更高质量赋能共同富裕,使全体人民在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拥有幸福感、获得感和成就感。

(二)聚焦数字经济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

从本质属性上而言,数字经济是载体而非目的,经济的数字化是过程而非终结。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成为新时代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要手段,在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但是,数字经济发展自身并不会自动产生成果共享的“涓流效应”。只有在数字要素与生产发展充分融合、有效连接的前提下,推动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才能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潜能,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良性作用[17]。当前,数字经济与产业经济融合的重点在制造业,数字技术赋能传统产业升级的短板弱项和潜力增长点在服务业和农业。一是要推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运用数字技术对企业进行全流程、全链条改造,全面推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升级,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孵化和培育一大批“精专特新”的制造业企业。以关键企业的数字化发展带动全产业生态全面转型,激活企业数字要素价值和数字生产力,赋能经济增长动能转换,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二是要推动数字经济与服务业和农业融合,扬优势、补短板、固底板,通过数字技术对服务业和农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精准“画像”、科学研判,推动数字金融、数字物流、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建设,提升服务业的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动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全方位、全链条数字化进程,提高农业的专业化、标准化水平,锻造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支撑点,重塑劳动力配置结构、平衡生产要素报酬,使全体人民共建、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三)聚焦数字治理以超越数字资本逻辑

与西方国家以资本逻辑为主导的现代化发展模式不同,中国式现代化不仅需要数字经济的引领支撑,而且需要秉承人民至上的逻辑起点和价值追求,“在积极拥抱新技术的同时,坚定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目标迈进”[18]。基于此,要使数字经济在赋能共同富裕进程中充分发挥作用,实现创造更高质量的社会就业岗位、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缩小劳动者收入差距等价值目标,亟须进行数字治理,通过政策供给进行引导和制度构建予以规制,以超越数字资本主宰社会的物化逻辑为共同富裕创设良好的环境氛围。一是针对数字平台垄断问题,政府部门应将共同富裕价值理念上升并转化为制度规范,加强数字经济政策与制度机制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基础上,重新设定反垄断标准,聚焦数据要素价值发挥,构建数字平台反垄断框架体系,将资本垄断、技术垄断、算法垄断引入判断界定体系之中,发挥政策制度组合的集成效应,规避数字平台垄断和资本无序扩张,促进数据要素的市场化有序流动。二是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导向,完善市场准入、数据确权、数据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针对数字平台垄断行为的边际成本低、虚拟性隐蔽性强等特征,运用数字算法逻辑创新数字监管机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全链条智能化监管,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通过数字治理驱动数字经济重塑劳动力资源配置结构,使全体人民共享数字发展红利,提高共同富裕的参与度。需要指出的是,在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数据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也必须得到高度重视。要从国家安全战略高度重视数据和信息安全,制定数据及信息安全标准和规范,推动数据和信息安全产业健康发展,筑牢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的制度屏障。

(四)聚焦收入分配改革汇聚共同富裕合力

党的二十大指出,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资本与利益分配问题,既要着眼质的有效提升,又要实现量的合理增长,最大程度促进效率和公平的有机统一,这对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站在新征程新发展阶段,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需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德社会三重角色普遍贯通、协同发力。一是以数字赋能有效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初次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突出市场经济的包容性和普惠性,推动资本健康流动,规范资本健康运行,打破数据要素流动壁垒,增加数字技术、数字生产要素资源的渗透度,“推动产业结构向合理化与高级化不断演进,提升经济运行效率”[19]。同时,提高数据链与产业链的融合度和对生产力的贡献率,实现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报酬的收敛与趋同,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二是以数字赋能有为政府。发挥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在二次分配中的调节作用,遵循数据要素生产规律,运用数字技术和财政税收政策对欠发达地区、低收入群体进行精准帮扶和持续强化社会保障,使财政转移支付向欠发达地区和乡村倾斜,消弭区域和城乡间“数字鸿沟”所带来的差距,推动社会再生产健康有序进行,以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全域同步实现共同富裕,即空间角度的全域共富,为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提供新范式。三是以数字赋能有德社会。健全数字化、共享化的数字公益体系,创新社会公益形式,拓展数字公益渠道,通过数字化帮扶等现代公益手段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体现共同富裕的伦理合理性。通过释放数字发展红利,有效引导社会成员参与数字公益事业,以数字公益汇聚起“向善”“共富”的精神感召、道德力量,厚植共同富裕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和价值理念,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实现共同富裕注入强劲的动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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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李亮亮,邢云文.数字经济赋能共同富裕:逻辑理路、问题指向与实践进路[J].经济问题, 2024, (0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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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问题

期刊名称: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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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详情

主管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主办单位:山西省社会科学院

出版地方:山西

专业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004-972X

国内刊号:14-1058/F

邮发代号:22-60

创刊时间:1979年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见刊时间:一年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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