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学术服务平台

您好,欢迎来到91学术官网!站长邮箱:91xszz@sina.com

发布论文

论文咨询

基于道德理论开展开明自然主义分析

  2020-05-28    268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新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借用生物学理论阐释了语境对道德理论的限制作用,哲学的情境主义者使用社会心理学证据揭示了情境对道德行为的巨大影响,应用伦理学研究凸显了语境是实践道德重要来源这一事实。道德在规范伦理学原理层面与应用伦理学实践层面的语境敏感性,决定了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的必要性。而自然化道德研究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在凸显跨学科研究对于道德理论发展重要价值的同时,也暴露了实证科学在推进道德理论方面的局限性。因此,自然化道德研究应当秉承一种开明自然主义的立场,以多元主义的方法论推进道德研究不断发展。

  • 关键词:
  • 开明自然主义
  • 自然化道德研究
  • 自然科学方法
  • 语境敏感性
  • 加入收藏

道德本身兼具描述性与规范性,而以往的道德研究倚重理论分析方法,这是心理学、神经科学等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的必然性所在[1]31-33。自然化道德研究辅助规范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发现了道德的语境敏感性,凸显了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的重要价值,反向证明了这种研究模式的必要性,同时也暴露了实证方法应用于道德研究所具有的局限。本文正是着眼于此,分析道德在规范伦理学与应用伦理学层面的语境敏感性,说明在何种程度上实证科学具有介入的必要性,反思实证道德研究的价值与局限,继而发现当前道德研究所秉承的开明自然主义立场,并尝试阐明其特征。


一、道德的语境敏感性与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的必要性


随着道德研究的不断深入与实证科学的日益发展,道德哲学家对于作为道德价值之基础的道德事实愈发关注。当代道德哲学家将进化论引入道德研究,尝试用“专有功能”概念诠释道德起源,发现了语境对道德知识与道德理论的限制作用;将社会心理学实验引入美德伦理学与道德认知,揭示了真实道德场景中,具体情境对道德行为的巨大影响;考察医学伦理,提出在应用伦理学领域语境是道德的重要来源之一。这些成果共同表明,无论是在规范伦理学的原理层面,还是在应用伦理学的实践层面,道德具有语境敏感性;并且,正是语境对于作为道德理论之基石的道德事实的影响和限制,凸显了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的必要性。

(一)道德知识与道德理论受语境限制

新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借用露丝·密力根生物语义学的“专有功能”理论与彼得·戈弗雷-史密斯对专有功能概念的“当代-历史”修正作为其道德理论的基础,将道德描绘成为一种符合亚里士多德目的论色彩的专有功能。根据这幅道德图景,人类生存所需要的基本能力是与语境交互的能力,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道德知识,以满足道德的功能性需求。因而,道德知识与道德理论的形成受到语境限制。

具体说来,密力根的“专有功能”理论认为:基于自然选择理论,生物物种在祖先时代,为提升自身族群的生存适合度(fitness)而不得不选择做一些事情,这些事情通过代际传承得以保留,形成了该物种的“专有功能”。也就是说,是自然选择塑造了专有功能作为一种能力的进化,这种能力使得生物体成功地与语境互动并增强自身适合度。而戈弗雷对专有功能的当代-历史修正认为,随着物种周遭生存环境的改变,这些能力在其后续代际中承担了新的功能。新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正是基于这两种理论,通过将亚里士多德的美德理论置于功能负载的语境中,对人类的生物功能本质进行当代-历史的描述,将人类功能自然化。

这一观点与亚里士多德带有目的论色彩的道德理论所蕴含的基本观点一致,而且有助于我们理解“人类专有功能(properhumanfunction)”。它的优势在于利用我们进化了的社会本性和当前选择环境的社会特征解释了人们根植的道德信仰之价值客观性。威廉·凯斯比尔将道德规范和理论看作是人类用以探究生态-社会环境的功能性手段或工具,这一“工具性”本质决定其受到语境限制。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全人类拥有共同的进化历史与认知结构,但人类文明中仍然产生了各种不同类型的社会实践与其别具特点的道德规范。其原因正在于各种不同的地理、文化环境对受到语境限制的道德规范、道德理论的制约与塑造。

而道德理论的建立与发展以人们的道德知识为基础。人们在逐步认知自己所处环境的过程中,慢慢积累了适合族群生存与发展的经验,形成知识,在此基础上缓慢发展了有利于族群代际延续的道德规范与道德理论。因此,道德知识是形成道德理论与规范的基础与前提。凯斯比尔认为,道德知识是关于人类“知道如何行为(know-hows)”才能在其所处环境中生存的一套方法。“知道如何行为”本质上是,人们在对所处具体环境有所认知后,做出判断,继而表现行为的过程。而对这一过程进行表征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神经网络[2]73-99。因而,新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专有功能理论内涵的基本意蕴是,一方面,道德理论以道德知识为基础,而道德知识的形成是语境敏感的,因而道德理论受到语境制约;另一方面,表征道德知识过程的最好方式是通过神经网络,因此,道德知识及道德理论的语境敏感性决定了,要对道德知识及道德理论进行深入研究必需积累更多的神经科学知识,甚至使用神经科学的实验方法,以求更深入地理解与更好地发展道德理论。如此,道德起源的专有功能解释凸显了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的必要性[2]37-72。

(二)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受情境制约

20世纪后半期,围绕微小情境变化对人们道德行为产生的偏离效应,社会心理学进行了电话亭硬币实验、割草机实验、服从权威实验等诸多经典实验,以这些实验为基础,社会心理学家试图揭示,与道德价值无关之情境要素的改变对人们的道德行为具有令人惊诧的巨大影响,具有这类主张的心理学家被统称为情境主义。哲学家约翰·多里斯(JohnDoris)、吉尔伯特·哈曼(GilbertHarman)将情境主义的实验结果与主张引入美德伦理学中,甚至引发了美德实在性的危机[3]。

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实验伦理学的研究进一步发现,具体情境中物理环境要素的改变与人们在做出道德判断、道德评价过程中的心理变量存在对应关系,在具体情境中,物理环境要素的确能对人们的道德判断与道德行为产生较大影响。由此切入,道德的心理物理学试图通过对人类认知方式的研究,来发现人们理解道德概念之心理机制。“基于计算机模型的表征认知与隐喻认知从概念层面上将物理变量与道德概念建立语义联系,而基于生物有机体模型的具身认知则通过具体的身体状态和动作的变化与道德概念建立联系。这三种认知方式形成的物理变量与道德概念之间联结成带有道德意涵的认知单元,它将作为认知过程的载体影响人类的道德判断和行为。”[4]同时,根据表征认知、隐喻认知与具身认知理论,认知具有文化差异,文化类型之间的差异化内涵会使人们对道德概念的理解产生差别,因而,文化、社会环境也是影响道德认知、道德判断、道德行为的广义情境变量。总体上讲,情境主义列举的诸多实验、道德的心理物理学以情境的物理要素为切入点对道德认知结构的猜想都表明了具体情境与社会、文化环境对于道德判断、道德行为不可忽略的重要影响,同时也表明了心理学、认知科学等实证科学在道德研究深入发展中的必要作用。

(三)语境是实践道德的重要来源

应用伦理学着眼于具体领域的道德问题,旨在描述参与特定社会道德实践之主体的道德观点与道德行为。麦金泰尔及遵循维特根斯坦传统的道德哲学家认为,社会道德并非普遍的、包罗万象的、融贯的信仰体系,而是深刻嵌入在特定实践中的、具有关联效应的道德整体。在两个层面上,实践语境是道德的重要来源。

一是,在道德实践中,相比于一般性的道德观念与道德行为,实践者更关注那些与自己的社会实践相关的道德观念与行为,此时,具体实践论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实践者所关注的道德观念与行为的类型,即,实践语境决定了应用伦理学的论域。例如对于想要制定新法律或政策的决策者来说,了解人们如何看待这些措施以及他们对这些措施的看法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缺乏公众支持的法律与政策无法真正实施。在这类社会实践中,制定法律或政策的研究人员对目标群体的一般道德观念、行为并无兴趣,而只对目标群体有利于/有碍于法律或政策推行的道德观念与道德行为予以关注。在这一层面上,实践之语境决定了相应的道德观念与道德行为。

二是,在实践道德领域,真实语境是探讨应用伦理学具体问题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忽略真实语境会丧失应用伦理学的讨论价值,这点在医学伦理学中尤为明显。医学伦理学家研究公共议程中的重要问题时,常常与具体背景脱离,将医疗决策概念化,抽象成为一般理论问题,这样做脱离现实,削弱了讨论的实际意义。以对重症病人的治疗为例,公众与医学伦理学家对安乐死的合理性争执不下。事实上,医生很少面临“延长病人生命,还是对其实施安乐死”这样的极端情境。通常情况下,医生首先考虑的是,是否要用尽一切方法延长病人生命。只有以延长生命为目标的积极治疗(aggressivetreatment)已经不合理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究竟需要减缓死亡过程还是加速死亡过程的问题。也就是说,在积极治疗已经毫无意义的前提下,以主动加速终止生命为实质的安乐死也不是唯一的选择,而只是包括保守治疗、停止治疗、加速终止生命等选择中的一种。而且,医生不是唯一的决策者。医学人类学家普尔(RobertPool)发现,该决定的决策者至少包括病人自身、病人家属、医生和护士几方,同时,该决策还会受到法律与医院程序的影响,因而是集体的;同时,另一位医学人类学家谢淑梅(Anne-Mei)还指出,这一决策是过程性的,是在对病人治疗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总体来说,医学伦理学由于其特别的实践环境,在价值观和关注点上具有特殊性,现实语境可以说是医学伦理问题的一部分,脱离语境,就脱离了问题的核心。因此,对医学伦理问题所处真实语境的考量是医学伦理能够沉降到具体操作、对医学实践产生实际意义最重要的环节,也正是特别需要医学人类学、医学社会学的研究成果作为补充的环节[5]。


二、自然化道德研究的价值与推论界限


事实上,20世纪后期开始,神经科学、生物学、心理学等领域关于道德问题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哲学中的道德研究对实证科学的借鉴也越来越多,从最初针对伦理学中的具体问题进行实验,到直接借鉴对方学科中的有益成果,直至21世纪,开始突破学科边界的合作研究,使用经验方法与实证手段探析道德问题已经成为现实,并且卓有成效,呈现了道德研究的自然化面向。道德与实证科学之间的这种连续性主要体现于“在既有哲学理论的框架内……依托神经科学、进化生物学和语言学的知识和方法,对道德判断机制、道德起源和道德天赋等问题进行的较为系统的讨论”[1]34。

(1)在关于道德判断机制的研究中,自然化道德研究借助神经科学知识与影像技术,在对脑区功能既有了解的基础上,以伦理学中理性主义与情感主义之争为研究线索,发现了以情感为核心的无意识过程与以推理为核心的认知过程在道德判断过程中都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推进了人们对于道德判断机制的认识。

(2)在对道德起源的探讨中,自然化的道德研究借助进化论与语言学,分别充实与发展了道德进化的适应理论与道德先天论。一方面,以自然选择为核心的适应理论认为“道德是进化了的人类本性的一部分”,以对道德情操中的乱伦禁忌为例,不论是对于曾经占据主流的韦斯特马克假设,还是标准社会科学模型主张的文化传播路径,进化都是其自圆其说的重要前提,这显示出进化在道德起源方面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通过与语言学进行类比,借用生成语言学中的刺激-贫乏理论与原则-参数模型,米哈伊尔、西雷帕达等研究者认为人类拥有天赋的道德能力,并试图发现人脑中的道德模块,为道德先天论提供了较有价值的理论依据[1]34-37。

有学者认为,“自然科学在了解世界和达成理性统一方面取得了其他方式难以比拟的成功”[6]3。概览道德研究与实证科学相结合所取得的成果可以看出,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对于推进道德理论发展与发挥道德理论的现实意义具有较大价值。首先,关于道德起源、道德判断机制的描述性事实有助于探知人类获得道德概念、产生道德感(moralsense)的生物学过程和做出道德判断的认知过程。其次,实证科学为道德理论提供了充足的事实依据,有利于充分发挥其验证、补充既有道德理论,为道德研究提供跨学科的研究视角和切入点,丰富道德研究的作用。第三,将描述性事实作为道德的结构性组成部分,参与形而上学讨论,有助于夯筑元伦理学的讨论基础,发展元伦理学理论。第四,结合既有的道德原则,实证科学揭示的关于人类道德的事实有助于我们推导出伦理学中尚未提出的规范性原则,形成新的基本规范原则,继而修正我们的伦理原则体系。可以说,实证科学为道德研究所注入的活力是自然化道德研究方兴未艾最重要的动力。

然而,尽管自然化道德研究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关于实证科学知识与方法应用于道德研究的质疑与争论却层出不穷。笔者认为,道德兼具规范性与描述性的双重本质决定其需要思辨方法、经验方法以及实证方法作为研究手段,道德的语境敏感性说明了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的必要性,此外,自然化道德研究取得的诸多成果证明了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的有效性,因而自然化道德研究无疑是合理且可行的。但与此同时,规范性作为道德研究最为核心的部分,是无法用实证方法进行还原、用实证科学进行替代的,因而,笔者认为在自然化道德研究的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实证科学使用的界限,尤其是使用实证科学成果进行道德推论的界限。

首先,避免从具体道德研究的实证结果中推出一般性的道德结论。实证科学采用归纳法,在若干精确实证结果的基础上归纳出较为一般的规律,尽管自然化道德研究渐成规模,但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终究处于较为稚嫩的阶段,研究者结合自身学科背景与专业知识介入特定道德论题中一些十分具体的分支,所取得的研究结果较为分散。以关于道德判断的研究为例,以电车难题、哭泣婴儿困境等各种思想实验作为情境的道德判断,是一类特定的道德判断,实证研究所得数据与相关分析都是十分具体的,比如数量有限的被试在特定时间点对特定刺激反应的正确性、适当性和可接受性。但这只是道德系统的一小部分,甚至是道德判断的一小部分,从对某几种类型个体道德判断的实证研究中推导不出关于道德本质、道德功能、道德起源等基本问题的结论。因此在自然化道德研究中,应当避免从这些碎片化的实证结果中推导出一般性的道德结论。

其次,避免从思想实验、实验室实验等较为理想的人工(artificial)论题中推出关于现实生活场景之道德论题的结论。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所取得最为瞩目的成果即关于道德判断机制的研究,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是预设“电车难题”或其变体作为实验场景,采集被试的自我报告,对其进行访谈,或模拟场景用神经影像学的方法观察其脑区活动。道德判断的双加工(dual-process)理论即诞生于这样的研究流程。这一理论揭示了情感与理性在不同类型道德判断中所扮演的不同角色,并阐释了二者的互动关系。不过,这些道德判断具备一些显著特点,即在思想实验预设的场景中,面对特定刺激,在某一脱离于生活连续性的局部情节中做出的、明确的、甚至是非此即彼的判断。这些只是众多道德判断中的几个类型,是道德系统的一部分,并且这种较为极端的预设很可能与现实社会中多数的实际道德情境不符,因而这些实证研究的结果对于现实生活、对于整个道德体系的作用都应当被谨慎对待[7]。

最后,避免从描述性事实中直接推导出规范性的道德结论。道德理论以其规范性为核心,同时包含描述性事实。道德事实作为结构性组成部分非常重要,但不能替代道德的规范性。根据目前自然化道德研究的进展,并非所有的道德理论与概念都能被合理地拆解出可以被经验方法与实证手段检验、论证的对象。因此,在实证科学介入道德研究时,要特别注意,只能对道德哲学概念中与描述性事实有关的、可还原的对象进行研究,合理地返回到相关道德理论。这样做符合自然主义的主张与实证科学研究的宗旨,更重要的是,应然与实然之间存在二元鸿沟,我们的道德机制是如何发生的,与我们应该做出何种道德判断是两类问题,这样做可以尽可能避免从关于事实的实然研究结果中推导出关于价值的应然结论。


三、开明自然主义道德研究的特征


经验科学对道德研究的启发与跨学科研究所取得的大量成果,体现了道德研究的自然化面向,并用事实证明了实证科学与实证研究方法应用于道德研究的可行性。同时,自然化道德研究的推论界限也显示了思辨方法在道德研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性。当前包括实验道德哲学、道德心理学等分支学科在内的自然化道德研究,其实质都是将传统以思辨为主要方法的扶手椅式道德研究,转变成为一种结合实证科学知识与方法的跨学科研究。笼统说来,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道德研究,但关于这种自然主义道德研究哲学立场与特征的讨论却较为缺乏,笔者认为有必要简要回溯自然主义的发展历程以明确其核心立场,通过比较不同自然主义流派之主张,来明确这种跨学科道德研究的特征。

早在1922年,哲学家塞拉斯就曾断言“我们现在都是自然主义者”[8]。虽然当时塞拉斯的这一断言略显武断,但在21世纪,承认自己是自然主义者的哲学家,特别是道德哲学家无疑越来越多了。哲学中自然主义的产生与发展离不开自然科学的进展。从17世纪哥白尼、开普勒、伽利略逐渐改变科学研究方式,到1859年达尔文的《物种起源》发表,哲学史上,与自然主义相关的立场变得越来越强:早期休谟强调感觉经验,密尔等人发表了关于科学方法的著述;到20世纪,杜威试图阐明哲学与自然科学在方法与结果方面的连续性,对伦理学主题进行“完全的经验研究”;20世纪下半期,奎因主张哲学与科学主题的连续性,自然主义理论伴随这一过程逐渐丰富。可以看出,自然主义主张哲学从自然科学的巨大成功中有所学习。而依照借鉴内容与接纳程度的不同,自然主义产生了多种理论形式,早期基本可以分为本体论的自然主义与方法论的自然主义,当代自然主义可分为不同程度的科学自然主义。本体论自然主义又称形而上学自然主义,做出了本体论承诺,认为所有存在都被包含在自然世界中,不存在超自然的实体,拒斥身心二元论,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一元论。方法论自然主义强调感觉经验,认为恰当的科学理解与实践,甚至是恰当的哲学立场,都不应该诉诸超自然实体与超自然力量,应当使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因而也拒斥从分析概念出发,在撇除经验的前提下得出关于世界与存在的主张。相较于本体论自然主义,方法论自然主义在存在问题持中立立场[6]1-7。

科学自然主义则是自然主义在当代的新发展。科学自然主义者相信科学是理解现实的唯一指南,认为我们应当将科学的方法论应用于人类探索的全部领域。大卫·麦克阿瑟曾区分科学自然主义的具体形式,包括极端的科学自然主义、狭义的科学自然主义和广义的科学自然主义。其中,极端的科学自然主义将科学等同于物理学,狭义的科学自然主义承认除物理学之外其他科学的存在,但这种科学仅限于自然科学。通常认为,极端的科学自然主义与狭义的科学自然主义是正统的、严格的自然主义。而麦克阿瑟口中的第三种形式,即广义的科学自然主义承认在本体论与方法论层面上,存在不可还原为自然科学的人文社会科学。质言之,广义的科学自然主义承认人文社会科学,承认规范性,认为价值与事实、规范性理论与描述性事实之间的二元论对立并不绝对[9]。

本质上,广义的科学自然主义与科学自然主义的正统形式之间存在区别,前者又被称作开明自然主义或自由自然主义。其拒斥以笛卡尔与康德为代表的“第一哲学”预设,否认作为人类知识前提的、永恒正确的先验原则,与超自然主义(supernaturalism)立场对立,赞同科学研究不对任何超科学负责的基本观点,无疑仍然秉承了自然主义的哲学立场。但在此框架内,对关于世界的本体与探索世界的方法,它采取了一种更为开明的立场,拥抱科学与认识的多样化,认为科学不等于自然科学,也包括人文社会科学,因而接受自然科学以外的其他科学方法。特别重要的是,相比于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方法,自然科学方法并不具有优越性。比如约翰·杜普雷(JohnDupre)就认为,为了认识人类世界,包括人文洞见在内的非还原的多样性洞见是必不可少的。也正因如此,本文更倾向于将这种开明但立场坚定的流派称为“开明自然主义”。目前自然化的道德研究所遵循的,无疑就是这种开明自然主义立场。在道德研究领域,这种多元主义的方法论,既包括自然科学的实证方法,比如神经影像手段与实验法,也涵盖社会科学的经验方法,比如社会调查,人类学观察,心理学访谈、报告等,与哲学的思辨方法,包括概念分析与思想实验等。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开明自然主义的道德研究不仅接纳多种研究方法,同时也接纳规范性,肯定哲学概念分析的重要意义,因为“在好的实证理论中,道德概念与自然科学概念、社会科学概念一样,发挥着重要作用”[10]。

总体上,笔者认为当前自然化的道德研究遵循了开明自然主义的哲学立场。开明自然主义的道德研究面对既有的道德主体与道德现象,在哲学理论的框架内,在道德理论与哲学分析的引导下,使用社会科学的经验方法与自然科学的实证手段作为补充和辅助,力图以跨学科的视角与方法增进人们对道德的了解,提升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与过去的自然主义相比,开明自然主义的道德研究并非将整个道德研究置于自然科学之中,以自然科学的思维与标准规约道德研究。正相反,是要经验方法与实证手段服务于哲学,在道德理论的框架内进行研究,夯实道德理论的基础。不同于逻辑实证主义,从科学到哲学,用科学的标准来“定义”“规范”哲学的论题与研究方法,而是从哲学到科学,在保留哲学思辨的前提下,采取一种多元主义方法论,将实证科学的成果与研究方法作为工具,为哲学理论服务。


参考文献:

[1]殷杰,张玉帅.论道德研究的自然化面向[J].学术月刊,2019(11):31-39.

[4]彭凯平,俞丰.道德的心理物理学:现象、机制与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2012(12):28.

[9]刘松青.“规范性之谜”与开明自然主义[J].哲学动态,2018(1):104-108.


张玉帅,殷杰.论开明自然主义的道德研究[J].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20,37(02):57-62.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大脑的本质与现代认知观研究”(18JJD720004);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项目”(201604002).


分享:

91学术论文范文

相关论文

推荐期刊

网友评论

加载更多

我要评论

中国科学基金

期刊名称:中国科学基金

期刊人气:3351

期刊详情

主管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主办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出版地方:北京

专业分类:科学

国际刊号:1000-8217

国内刊号:11-1730/N

邮发代号:82-413

创刊时间:1987年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见刊时间:一年半以上

论文导航

查看更多

相关期刊

热门论文

【91学术】(www.91xueshu.com)属于综合性学术交流平台,信息来自源互联网共享,如有版权协议请告知删除,ICP备案:冀ICP备19018493号

微信咨询

返回顶部

发布论文

上传文件

发布论文

上传文件

发布论文

您的论文已提交,我们会尽快联系您,请耐心等待!

知 道 了

登录

点击换一张
点击换一张
已经有账号?立即登录
已经有账号?立即登录

找回密码

找回密码

你的密码已发送到您的邮箱,请查看!

确 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