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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康吉莱姆科学意识形态概念研究

  2020-06-11    263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在科学史的连续性和非连续性问题上,康吉莱姆在坚持巴什拉的规范史立场的同时,又强调了理论史与概念史的差异,进而主张科学史是宏观非连续性与微观连续性的复合。新旧科学之间的这种关系,无法在巴什拉式的认识论断裂框架内得到解释。由此,康吉莱姆提出“科学意识形态”的概念,意在给予那些“被放逐的科学”以恰当的认识论地位。科学意识形态与科学编史学的各种传统立场都保持了距离,在历史认识论的层面上实现了“规范”与“历史”的统一,成为理解康吉莱姆独特的“反-反-辉格史”的进路的关键。

  • 关键词:
  • 巴什拉
  • 康吉莱姆
  • 科学史
  • 科学意识形态
  • 自然科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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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问题上,哲学家们主要采取了三种进路,一是认为科学技术承担了意识形态的功能进而成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如法兰克福学派的技术批判立场);二是强调科学仅仅是众多意识形态之一,因而并不具有认识论的优先性(如费耶阿本德的“科学宗教”);三是考察特定社会意识形态对科学内容的渗透(如爱丁堡学派的利益分析模式)。第一种立场采取了外部主义的进路,因而是非认识论的;第二种立场尽管采取了认识论进路,但其目的却是消解认识论;第三种立场将认识论社会学化,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第二种立场提供了一种社会学的说明。与上述三种进路所坚持的批判性立场不同,1[1]康吉莱姆所要做的是在保持科学之认识论独特性的前提下,实现对科学的意识形态考察。这就要求他的意识形态概念必须兼具肯定性和否定性两层内涵,实现规范性与历史性的统一。由此,康吉莱姆提出了“科学意识形态”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出了一种独特的以“反-反-辉格史”为核心特征的科学编史学立场。


一、科学意识形态的逻辑起因


表面看来,把科学和意识形态放到一起似乎犯了一个逻辑错误,因为科学与意识形态之间是矛盾的,一种理论是科学的,那就不可能是意识形态,反之亦然。不过,逻辑层面的错误,在历史层面上却不一定是错误。正是在此意义上,康吉莱姆认为,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分思维方式并不具有历史合理性。康吉莱姆是在对科学编史学的考察中达成上述立场的。

科学编史学的首要任务是确定科学史的研究对象。康吉莱姆问道:“科学史是关于什么的历史?”。[2]答案自然是科学。但问题会接着出现,是否存在某些标准,“可用来判定在既定时间内,某种特定的实践方式或学科能够赢得科学这一名号”?这进而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即“科学史应该排除,或者说采取相反的做法,容忍甚至囊括不可靠的知识从可靠知识的王国中被放逐的历史?”[3]康吉莱姆使用“放逐”一词,主要是用来指代“合法消解那些曾经合法获得的特权”,也就是说,应该如何看待历史上曾经的科学。

康吉莱姆是在对巴什拉认识论的反思中回答上述问题的。作为巴什拉的继承者(这种继承是多重的,既包括思想层面,也包括工作职位层面),康吉莱姆在很多方面与巴什拉保持了一致。在科学史编史学的基本立场上,他们都坚持某种形式的“规范史”,即历史书写首先要确认书写的标准,这种标准就是当下的科学。也就是说,历史并非一项纯粹描述性的事业,它必须以当下的科学为标准进行重构,巴什拉称之为“当下的终结性”。[4]这样,科学史的对象就与科学的对象有了本质差别,如康吉莱姆所言,我们不能“抹杀科学史与科学的差别,也不能抹杀前者之对象与后者之对象的差别”。([2],p.22)巴什拉也有类似的表述,“科学史在本质上是一种判定史(unehistoirejugée)”,科学史必须“追踪进步的路径”,“科学史家想要判定过去,就必须知晓当下”。[5]康吉莱姆对此立场的评价是,“巴什拉在过时的科学与有效的科学之间进行了区分。当然,将它们区分开来是明智的,但是考察两者之间相互关联的方式同样是明智的。过时的科学,是以真理和客观性的名义被判定的。但当下的过时,却也曾经被视为客观真理。真理必须服从批判和可能的拒绝,否则就没有科学了”。([3],p.39)要做到这一点,历史就必须与认识论相结合。“科学史完全可以从认识论中汲取一套伦理标准,在我看来,这样一套标准可以用来判定在宏阔的过去所取得的那些进展中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非法的。”([3],p.4)

由此看来,康吉莱姆在科学史的规范性立场上与巴什拉保持了一致。不过,尽管康吉莱姆很少对巴什拉提出批评,但他的科学史观至少在两个层面上与巴什拉保持了距离,这两点差异为科学意识形态概念的提出了确立了逻辑基础,进而也就为我们理解康吉莱姆与巴什拉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立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切入点。首先,在巴什拉那里,认识论的断裂塑造了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的逻辑断裂,这种逻辑断裂在历史上又表现为一种时间断裂。具体而言,巴什拉认为科学对应于理性,而非科学则对应于想象。理性与想象之间的本体论区分是绝对的,因此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的分界也是绝对的。这也就意味着,这一分界本身并不具有历史性,即是说,尽管在历史上它表现为一种时间割裂,但这种割裂本身却是非历史的,非科学永远不能成为科学。正是因为在“真理”与“错误”之间的这一绝对二分,使得“纯粹否定性”的“错误”是不可能“拥有真正的历史的”。[6]康吉莱姆在这一问题上的立场与巴什拉并不相同,他说,科学史“要努力探寻并理解在何种程度上那些已经被超越的概念、态度或方法,在其自身的时代也曾经是一种超越,并进而理解已经被超越的过去中在哪些方面依然保留了今天仍需被赋予科学称号的某种活动的过去”。([2],p.14)联系到康吉莱姆对“过去的科学”与“今日科学之过去”的区分,([3],p.3)我们就明白了,他要做的是考察“过去的科学”中是否蕴含着“今日科学之过去”。这样,科学与非科学之间的界线就不再是一个纯粹的逻辑问题,它具有了历史维度。进而,这也就意味着有一部分内容在巴什拉那里属于想象的范围进而属于非科学的领域,但在康吉莱姆这里却属于理性的范围进而属于科学的领域。那么,这些内容在认识论上该如何界定呢?此为问题之一,我们可以称之为“历史与认识论的冲突问题”。第二,既然“过去的科学”在理论上可能被抛弃,但其中却又包含着今天仍被认可的东西,这说明理论并非科学分析的最合适单位,科学中的某些内容似乎可以超脱其所在的理论的边界。在此意义上,巴什拉的“规范性”、库恩的“常规科学”所塑造的彻底断裂式的科学发展过程在这里似乎又被重新勾连起来。齐米索准确指明了这一点,康吉莱姆的非连续性“没有必要像巴什拉的[非连续性]那样[进而也没有必要像库恩那样],表现为心智……的彻底改变”,他的非连续性“无疑更加复杂、更加部分性、更加碎片化”。([7],p.313)或者说,康吉莱姆在保持宏观非连续性的同时,确立了某种程度上的微观连续性。如其所言,“理论由多股绳索拧结而成,其中某些部分是全新的,而其他部分则从先前的编织物中借用而来”。([3],p.15)那么,该如何界定某种理论可以跨越和无法跨越认识论的断裂的那些部分呢?此为问题之二,我们可以称之为“边界问题”。

解决这两个问题的核心,是如何将那些被“放逐”的科学重新纳入认识论,而又不损伤今天的科学,如何坚守微观的连续性而又不需要牺牲宏观的非连续性。科学意识形态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


二、科学意识形态的认识论内涵


康吉莱姆自言,他是在福柯和阿尔都塞的影响下,将意识形态概念引入科学的。([3],p.ix)(稍后我们再回到这一点)意识形态一词是由18世纪的法国哲学家卡巴尼斯和德·塔西引入的,其原意是指对“思想起源的科学”研究。后来马克思借用这一概念,用以指代“知识与所认知之物之间关系的颠倒”。([3],p.30)显然,马克思的目的是要揭示意识形态的虚假性。涉及到科学,马克思也批判传统哲学未能在“商业和工业”活动也就是在人类的物质活动中来理解科学的目标和手段,但康吉莱姆认为这并不意味着科学内容本身会受到社会利益的影响。“说科学的本性并非独立于生产方式和对自然的利用,这并不是否认科学在问题与方法上的自治性;与经济或政治理论不同,在社会史的某一特定时刻,科学并非因此就从属于统治阶级的主流意识形态。”([3],p.31)例如,在17世纪所创立的牛顿体系,到今天仍然具有其可用性,这说明科学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独立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之外的。在此意义上,把科学和意识形态放到一起,确实是创造了一个“矛盾术语”。一方面,就其意识形态内涵而言,它指向的是真实关系的颠倒,因此它并不言说真实,是虚假的;另一方面,就其科学内涵而言,它似乎又包含了可以超脱于社会文化语境的内容,因此又带有真实性。那么,如何消除这一概念所蕴含的逻辑矛盾呢?

康吉莱姆指出,在马克思的意义上,“那个以消灭所有阶级为己任的阶级实现其辩证使命”之时,也就是“意识形态消亡”之日。不过,在这一目标实现后,“历史仍然会继续”,甚至可以说“历史刚刚开始”。然而,它不再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而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因此,问题就变成了“为了确立人类与自然的新关系,难道人们就不要超越那些已知和已证的内容吗?”也就是说,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科学取代意识形态的过程,也就是那些先前已知和已证的科学最终变成意识形态的过程。由此,康吉莱姆从历史的角度找到了解决科学和意识形态之间的逻辑矛盾的关键。这样,我们就可以说,“科学意识形态很可能同时是进步的障碍和必要前提”。([3],p.32)说其是障碍,是指它在某些层面上掩盖了人与自然的最真实的关系,说其是进步的前提,是说它又蕴含了科学的因素,成为走向人与自然真实关系的一个基础。

可见,康吉莱姆尽管借鉴了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讨论,但他对意识形态的使用与马克思相比有两点不同:一是意识形态的指代范围,马克思主要用来指代政治、法律、经济、宗教等领域,而康吉莱姆则将意识形态的讨论范围扩展至自然科学;二是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使用主要是否定性的,意识形态通过关系的颠倒掩盖了真相,而康吉莱姆的意识形态则不全然是否定性的,它在某些情况下具有积极意义。那么,该如何界定科学意识形态的范围呢?

从康吉莱姆对科学意识形态概念的使用来看,它主要分为两类:一类处于前科学时期,如原子论等;一类源于对既有科学的模仿,齐米索称之为“后科学”的科学意识形态。([7],p.324)如斯宾塞的进化论或莫佩尔蒂的遗传学,它们产生于对既有科学思想的模仿,但其中的部分内容,却又缺失了“可操作性”,丧失了“方法论”上的可实现性。因此,它们最终会被新的科学所取代。时至今日,尽管斯宾塞的进化论和莫佩尔蒂遗传学都已经消亡了,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就与错误意识、魔法或宗教无异。因为尽管“像它们[错误意识、魔法、宗教]一样,它有一种无意识的渴求以便直接通达存在的整体性,并从这种渴求中获取了动力,但作为一种信念,它紧盯着某种既存的科学,认可其威望并试图模仿其风格”。([3],p.38)在此意义上,错误意识是没有历史的,它无法成为科学,但科学意识形态则是有历史的,当它被一种成熟形态的科学所取代之后,其历史使命也就完成了。科学“意识形态表达了强烈的、素朴的雄心壮志。它试图解决的是在理论和实践中都合法的问题,却并未去考察它们的基础”。因此,随着科学的诞生,意识形态也就“式微”了。“对其科学基础的瓦解让人们清楚的看到它成为了一种意识形态”,“某一组观察和推理被认定为意识形态,只能等到其科学地位的声称被褫夺之后”,这种褫夺是由“新的话语体系的发展”完成的,后者“为自己的有效性划定了范围,并能够通过持续的结果来证明自己”。([3],pp.35-36)由此,科学意识形态概念在坚持认识论的优先性的前提下纳入历史分析,解决了康吉莱姆从巴什拉那里发现的第一个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以整体身份存在的理论可能已经成为意识形态,但内部的某些部分却可能仍然具有科学性。例如,康吉莱姆考察了科学史上的反射概念。一般情况下,人们会将反射概念追溯至笛卡尔,因为笛卡尔将人类的身体视为一部机器并用机械运动来解释身体的活动,这一理论框架与当代生物学对身体的主流理解方式是一致的。但康吉莱姆认为这是错误的,因为笛卡尔将神经视为内含细线的空管,肢体受到外界刺激后会拉动细线从而打开大脑中的某个阀门,此后动物精气便通过神经流向肌肉,从而引起肌肉的反应。可以看出,在笛卡尔那里,动物精气只能从大脑流向肢体,而非相反,这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反射概念,因为它预设了从大脑到肢体和从肢体到大脑的反应过程是异质的。而托马斯·威利斯(ThomasWillis)则指出,这两个过程中都存在着动物精气的流动,在此意义上,它们是同质的,进而,威利斯的动物精气概念完全可以被现代意义上的反射概念所替代。由此,一方面,康吉莱姆指出了概念对于理论的相对独立性,他称这类现象为概念的“理论多价性”,如其所言,“某些概念具有理论多价性,就如同光的反射和折射相对于微粒说和波动说[都能成立]一样”。[8]生物学中的反射概念也是如此,它既可以存在于威利斯的光生命学说中,也可以存在于机械论生物学理论中。在此基础上,康吉莱姆建构了一种与众不同的科学概念史进路,一定程度上远离了巴什拉的理论史进路。另一方面,康吉莱姆强调了科学意识形态的双重属性,它既是科学进步的契机,又是科学进步的障碍。就如同威利斯的例子,从其基本理论主张上来看,威利斯的生理学理论已经被证明成为了意识形态,但其反射概念却又可以穿越理论的界线,进入到现代科学之中。至此,康吉莱姆解决了巴什拉那里存在的第二个问题,并将科学意识形态的讨论与其概念史的立场有机结合起来。当然,如果换一个视角就可以看出,在解决上述两个问题的过程中,康吉莱姆同时完成了对其自身那一问题(“科学史是关于什么的历史?”)的回答。

现在回到康吉莱姆与阿尔都塞和福柯的关系问题。从上述讨论可以看出,康吉莱姆对科学意识形态的讨论与阿尔都塞和福柯都不相同。在《保卫马克思》中,阿尔都塞明确表示自己是从巴什拉的认识论断裂的角度来考察“科学”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划界”问题的。[9]在给该书英译者的信中,阿尔都塞也明言自己对“断裂”的解读与康吉莱姆是“不同的”。不过,阿尔都塞又说,他与康吉莱姆的思考方向是一致的,“自己从康吉莱姆那里获得难以估量的收获”,他的工作是对康吉莱姆的“接续”,“在他[康吉莱姆]所停止的地方继续前行”。[10]由此,就可以理解阿尔都塞强调意识形态“没有自己的历史”,[11]而康吉莱姆则坚持科学意识形态的历史性(只有错误意识才没有历史)的原因了,前者仍然坚持了巴什拉式的认识论的逻辑断裂,后者则在历史层面上强调了这种断裂的不彻底性,强调了宏观断裂与微观连续之间的统一。福柯的情况更加复杂,当福柯强调意识形态与科学之间并不具有排斥性时,他实际上拒绝了巴什拉和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观,反而与康吉莱姆是一致的。但当福柯强调“后者[意识形态]的影响并不会随着准确度的增加和错误的减少而减小”时,他又走向了康吉莱姆的对立面,因为康吉莱姆坚持认为,当真正的科学诞生时,意识形态也就消亡了,因此,康吉莱姆仍然在科学和意识形态之间划定了一条界线,只不过这条界线并不如巴什拉所认为的那样是一条逻辑界线,而是一条历史界线。因此,基于意识形态的不可消除性,福柯认定科学仅仅是“与其他实践无异的一种实践”。[12]这是康吉莱姆所绝对不能接受的,因为他的基本出发点还是巴什拉式的,即一种规范性的科学史。2[13]拉图尔准确地指出,康吉莱姆对意识形态的讨论,其目的并不在于意识形态,而在于“错误会使得真理更加荣耀”。([1],p.106)尽管拉图尔的评价带有讽刺的意味,但他准确把握了康吉莱姆哲学体系中意识形态与科学的关系。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克劳德·德布鲁指出,康吉莱姆写作《何为科学意识形态》一文的目的并不是要突显福柯和阿尔都塞对他的影响,而是在于提醒他们不要忘记其思想的某些方面应该归功于认识论。[14]正如康吉莱姆所言,“我的两位年轻同行[福柯和阿尔都塞]都从加斯东·巴什拉那里受教良多,他们的工作深受巴什拉的启发,并且是建立在巴什拉的基础之上”。([3],p.ix)此外,康吉莱姆的这一态度也体现在,他针对多米尼克·勒古对巴什拉的阿尔都塞式解读所表示的不满中。勒古认为巴什拉本可以将其立场与辩证唯物主义协调起来,但他却没能脱离唯心主义哲学的窠臼。勒古强调,按照阿尔都塞及其学派的理解,知识生产是一项社会实践。康吉莱姆看到了勒古的解读中科学史的认识论重建与社会史重建之间的矛盾,并反问,“如果认识论的连续性是一种错觉,那么,在认识论被拒绝为错觉的名义之下,又如何能够以认识论的断裂这一观点为基础,从而将马克思主义重新解读为一种历史科学呢?”。([3],p.17)将上述两点结合起来,德布鲁的评价就可以理解了。可以看出,康吉莱姆的意识形态理论并非完全以福柯和阿尔都塞的工作为基础,而是在推进巴什拉认识论的同时,提醒“两位年轻同行”,他们的工作已经偏离了认识论。这就进一步印证了康吉莱姆的科学意识形态尽管具有历史性,但这种历史性仍然要以规范性为前提。


三、科学意识形态的历史定位


康吉莱姆的科学意识形态概念,很难在标准的科学编史学框架中得到准确定位,因为它与科学编史学的传统立场都保持了适当的距离。这种距离的存在是以其哲学的批判性和认识论的开放性为前提的,批判性的存在使得他远离了库恩,而开放性的存在又使得他与巴什拉站在一起的同时,也对其思想进行了重要发展,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更新而非拒绝”巴什拉的认识论。([3],p.ix)

首先,科学意识形态实现了历史与批判的统一。康吉莱姆强调,“历史话语的对象实际上就是科学话语的历史性”,后者的意思是说“一项具有内在规范性的计划的实现”。也就是说,科学话语的发展可能会充满“偶然”,可能会“被障碍所延迟或因障碍而改变方向”,也可能会“被危机所打断”,但其意识形态阶段终将被“判定和真理”所替代。因此,科学话语的历史性寄居于其批判性之中,离开了批判性,也就没有了历史性,正是这种历史性将科学意识形态纳入了认识论的视野之内,这就与巴什拉在对待非科学的态度问题上有了重要差别。康吉莱姆曾经说过一句比较费解的话:“[巴什拉]对错误、恐惧与失序的兴趣,所有这些代表了有关外围的历史上的历史,并没有被囊括在历史认识论的范围之内。”([2],p.178)施米德根等对此做如下解读:康吉莱姆以一种意想不到的方式将历史认识论等同于“素朴的科学编史学”。[15]不过,也许更为合理的解读是,在康吉莱姆看来,巴什拉对错误、恐惧、失序的兴趣并不是认识论的,因为这些内容并没有被放入到其认识论之中,相反它们是作为前科学而需要被其认识论研究所排除的,换句话说,巴什拉之所以考察这些内容,主要还是将之视为科学的对立面进而为了消除它们而进行的。但在康吉莱姆的体系中,这些内容并非全然无用,因为其中的部分内容可以被归结为科学意识形态,因此也就成为认识论进而成为科学史的一部分。借助于这样一种操作,康吉莱姆的历史认识论进路,将在巴什拉那里被排除的“外围”史,重新纳入了历史认识论的范围之内,从而真正将历史方法(科学史)与批判立场(认识论)结合了起来。

其次,科学意识形态与外在主义和内在主义科学史观都保持了距离。外在主义将科学史等同于对“一系列事件的描述”,这种历史观认为科学性的获得主要来自于“传统而非批判分析”,来自于“它们与经济和社会利益、技术需求与实践以及宗教或政治意识形态的关系”。然而,当外在主义通过文化背景来解释文化现象时,它“将科学史与自然主义的制度社会学混为一谈,也就无法为内在于科学话语的真理主张提供解释”。而内在主义则认为,科学史的唯一方法就是将自己置身于科学之中,其目的是“分析科学通过何种程序满足了某些特定标准进而被界定为科学”。可见,前者将自己视为了制度社会学的一个子集,而后者则将自己视为了科学的一部分,两者的根本错误都在于混淆了“科学史的对象与科学的对象”。([2],p.15)事实上,康吉莱姆所要批判的是在科学的内部与外部关系问题上的绝对主义立场,这种立场的核心特征是内外关系的非历史性,即科学要么是科学,如果是便永远都是,要么是意识形态,如果是则永远不会成为科学。科学意识形态则在这一问题上采取了历史主义的态度,即主张这一边界是一个时间变量,时间性的引入使得一方面某些曾经的科学可能会被“放逐”,成为“过去的科学”,另一方面科学的部分内容也可能穿透不同的世界观,在新的理论中得以保留下来,成为“今日科学的过去”。在此基础上,科学意识形态跨越了科学内部与外部的边界,从而弱化了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之间的二难选择,或者说,“在内在主义和外在主义的支持者中找到了一个平衡点”。[16]

最后,科学意识形态使得康吉莱姆更加丰富了巴什拉的“再现史”的内涵,这种丰富是在对认识论障碍的辩证分析中达成的。康吉莱姆赞同巴什拉对再现史的分析,这种再现不仅指向过去即按照当下标准对历史的重写,同样也指向未来即这种重写对未来也保持开放。当然,这种开放性与认识论的障碍并不矛盾,一方面,原初经验的非批判性使得它成为一个全然否定性的概念,另一方面,先发科学与后续科学之间的逻辑断裂与理性的历史性相结合,使得后续科学对前者的取代具有了逻辑合理性。不过,问题在于,正如康吉莱姆在巴什拉那里所发现的“冲突问题”和“边界问题”所表明的,巴什拉的彻底断裂式的科学划界观并不具有历史合理性。正是在此意义上,法国科学哲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迪昂、彭加勒、布伦士维格、梅耶松等人所代表的连续性科学观,在被巴什拉、柯瓦雷长期否定之后,在康吉莱姆以及后来的拉图尔那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不过,与拉图尔重塑了一种彻底连续性的科学观不同,3[17]康吉莱姆的科学意识形态概念所塑造的则是宏观断裂与微观连续的统一,这种统一在认可巴什拉再现史之基本前提的基础上,为之加入了历史合理性。这种新的再现史观实现了科学的规范性、开放性、历史性与进步性的统一。作为历史审视之标准的“今日的真理”(即规范性),并不等同于“永恒真理”,因为“如果真理是永恒的,如果它永不改变,那么历史也就不存在了:科学的历史内容被削弱为零”。[18]由此,科学史的对象“具有本质上的非完成性”,([2],p.18)“当下的科学真理观念[也就仅仅]是一个暂时性的顶点”,([3],p.9)“并不存在最终的科学判定……所有科学判定都是一个事件”,([8],p.156)完结并不存在。但历史性并没有内含对进步性的否定,因为与库恩不同,康吉莱姆的历史性并不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概念,而是在认识论的层面上而言的,即是说,历史进化的标准并不是来自于社会,而是来自于科学的自我修正。由此,通过对科学意识形态在过去、当下和未来三个时间维度上的认识论操作,康吉莱姆实现了历史主义与进步主义的合一。


四、结语


康吉莱姆的科学意识形态概念通过两种时间的区分,即“真理关系的逻辑时间”和“[真理]关系之发明的历史时间”之间的区分,([2],p.22)实现了真理与历史、规范性与历史性、断裂性与连续性的统一。这种统一一方面弱化了巴什拉在划界问题上的绝对主义立场,另一方面也对库恩在不可通约性基础上将认识论化归为“社会心理学”([3],p.13)所带来的相对主义难题进行了修正。可以看出,康吉莱姆通过科学意识形态这一概念将辉格史和反辉格史这两种截然对立的进路结合了起来,就其以当下的科学作为认识论的出发点而言,他是辉格史的,就其坚持认识论要以历史的方式书写而言,他又是反辉格史的。因此,其规范进路是以历史为基础的,而其历史进路又是以规范为前提的。就此而言,拉图尔对康吉莱姆的定位是准确的,他塑造了一种独特的“反-反-辉格史”的科学史进路。[19]


参考文献:

[1]布鲁诺·拉图尔.我们从未现代过[M].刘鹏、安涅思译,苏州:苏州大学出版社,2010,7-9.

[9]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M].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3-15.

[10]Althusser,L.ForMarx[M].TranslatedbyBenBrewster,London:Verso,1969,257.

[11]路易·阿尔都塞.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M].陈越编,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351.


刘鹏.康吉莱姆科学意识形态概念辨析[J].自然辩证法通讯,2020,42(06):27-33.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拉图尔科学哲学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8FZX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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