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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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绿证作为绿色电力证书,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从2017年至今,我国绿证市场发展经历了缓解可再生能源补贴压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和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及助力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这三个时期。推进绿证自愿消费和强制消费的结合,从经济角度可以稳定绿证价格、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从生态角度看,可以为企业碳中和应对国际贸易绿色壁垒提供支撑。提振绿证消费与实现“双碳”目标一致,有助于引领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能源结构优化和激发绿证环境价值。通过推进绿证与能耗双控机制、碳市场和碳排放核算机制进行衔接,加强国际互认,能促进我国绿证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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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绿证作为一种电力消费凭证,是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的“身份证”,记录特定的1000千瓦时上网电量是来自何种形式的可再生能源。自2016年2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证交易机制以来,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绿证市场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此前一直遵循自愿消费原则,导致绿证价格急剧下降,消费需求侧存在较大梗阻。《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强制消费比例,这对于完善绿证市场,加速与国际接轨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双碳”目标实现构筑了强大的机制支撑。
1、绿证制度出台背景
电力看不见摸不着,但它的“出身”影响着地球的未来。绿证正是区分电力属性的“裁判”,它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与直接进行的绿电交易相比,绿证交易更加灵活,可实现电和证分离交易,购电者可通过单独购买绿证获得电量的环境价值。绿证打通了绿电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实现了绿电消费的准确溯源、科学认定和精准核算,就像给绿电标上专属的二维码,拥有绿证就可以证明用的是绿电。
为何要大力培育绿证市场?一方面,建立绿证制度并使用绿证证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是国际惯例,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均建立了绿证制度。绿证作为权威的绿电消费溯源和核算工具,能支撑绿电消费体系构建,助力“双碳”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绿证是促进可再生能源更好开发建设和消纳利用的重要抓手,也是顺应国际绿色贸易趋势的有力工具。
我国自2017年实施绿证制度以来,绿证交易规模不断扩大,交易主体范围不断拓宽。大型活动、用能企业、公共机构、居民用电均通过购买绿证实现绿色电力消费。绿证已成为企业建设绿色产业链,计算碳足迹,完成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披露,践行社会承诺的重要工具,购买绿证就是消费绿电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在我国绿证交易市场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市场的阵痛也同样真实。比如,绿证市场供需失衡,绿证价格较低,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尚未充分体现;绿证纳入碳排放核算的具体方法还需进一步细化,相关标准尚不够健全;绿证国际互认仍需持续推进。《意见》的出台正是瞄准这些痛点,以系统性改革破局。
《意见》的核心亮点是为绿证绿电消费做了全新制度安排。相较于绿电生产和输送,绿电消费是薄弱环节。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位,但绿电如果不能被消费,能源转型就无法形成闭环。当前绿证供给充足但企业购买意愿不足,主要原因是缺乏强制消费约束,且绿证尚未与碳市场、消纳指标等考核体系挂钩。因此,《意见》强调强制和自愿消费双轮驱动。一方面,通过法律手段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将绿证消费与重点行业、企业的责任进行绑定,逐步提高绿电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核算。例如,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提出了绿电消费比例目标要求,并将绿电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的ESG报告。另一方面,通过激励机制拓展自愿消费场景。从推广“电动汽车充绿电”到建设“绿电社区”,从鼓励企业打造绿色产业链供应链到推出居民绿电套餐,政策将绿电消费从产业端延伸到生活端。这种“刚柔并济”的设计,将有效提升绿电消纳和绿证交易水平。
同时,中国绿证如何与国际接轨,是出口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近年来,全球贸易绿色化发展趋势明显,欧盟提出了碳边境调节机制和新电池法案,对贸易产品“含绿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张绿证可能意味着一件出口商品的国际“通行证”。《意见》提出推动绿证标准国际化,我国要统筹做好国际标准和国内标准编制,推动我国绿电消费标准用于国际绿电消费核算与认证,提升我国标准的权威性和认可度。
2、我国绿证的发展历程
“绿证”是“绿电电力证书”的简称。自2016年国家能源局印发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建立可再生能源绿证交易机制至今,我国绿证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2.1绿证1.0时代:缓解可再生能源补贴压力
2017—2018年是我国“绿证1.0时代”,试行绿证自愿认购交易,作为缓解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的重要手段。2017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2017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正式试行绿证自愿认购交易,以进一步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的补贴机制。《通知》还提出,从2018年起探索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证强制约束交易,这为强制配额交易奠定了基础。这一时期的绿证核发范围为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但不含分布式光伏发电。2017年6月,《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对绿证认购交易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更加明确了国家通过绿证缓解对陆上风电、光伏风电的财政补贴的意图。同时,产业化初期的海上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热发电依然延续标杆电价补贴政策。从中可以看到,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支持力度不减,但补贴方向更加精准,绿证的核发范围也有进一步扩大之势[1]
2.2绿证2.0时代: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化和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2019年,在“双碳”目标与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绿证先是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核算方式之一,再到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有效推动了可再生能源市场发展和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2019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要提高风电、光伏发电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各省份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责任比重,并将绿证作为消纳权重的核算方式之一。这一政策的出台,迅速提升了绿证的交易量和市场活跃度。2020年1月,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自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强制配额绿证交易,将燃煤电厂优先发电权和煤炭进口权与绿证捆绑[2]。
2.3绿证3.0时代:助力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
进入3.0时代,绿证再次迎来升级,核发范围实现了全覆盖,并明确了绿证的两个“唯一”属性,即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和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与消费的唯一凭证。全面绿证时代到来,并通过加强与“双碳”政策的衔接,助力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消费的通知》)中指出,要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及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核心作用。在全覆盖基础上,绿证核发范围得到进一步细化。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中提出,建立高能耗企业可再生能源强制消费机制,并逐步提高其消费比重,相关项目通过购买绿证绿电进行可再生能源消费替代,扩大绿证市场需求,赋能绿证强制履约价值。2024年8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明确了绿证交易的方式、规范、监管、信息管理等事项,并规定同一绿证不重复成交、交易价格由市场化方式形成等内容。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意见》的出台,代表着我国能源转型和绿色电力发展将逐渐向“消费端中心”这一理念转型。这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证制度,推动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发挥绿证在促进能源结构低碳转型中的推动作用。
3、推进绿证消费的原因分析
3.1经济角度
(1)激发绿证需求,提振绿证价格。自2023年7月《消费的通知》出台后,绿证实现了全覆盖,风电、光伏、生物质、地热、海洋能、新增水电项目均可核发绿证交易,极大扩大了绿证的供给。在明确了绿证权威性和唯一性后,绿证核发、交易规模及交易主体数量明显提升,但市场需求却没有出现同步增长,这导致绿证价格迅速下跌,绿证的环境价值未能得到充分体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数据显示,在国家电网经营区,2022年交易绿证145万张,交易均价为28.10元/张;2023年交易绿证2364万张,交易均价为19.22元/张;2024年交易绿证5700万张,交易均价为9.6元/张。进入2025年,绿证价格继续下跌,3月份全月除了12号交易价为5.15元/张,其他天数均价不足2元/张,一张绿证代表1000度绿电,这就意味着大部分绿电项目每度绿电环境属性的价值不足2厘钱。绿证价格的持续走低,导致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被严重低估。此次《意见》提出的强制消费方式,就是为了高质量重建绿证市场,提振绿证价格,以更好体现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
(2)打通需求侧梗阻,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意见》的核心是绿证市场,通过对高能耗和数据中心明确绿证强制消费需求,可以促进它们消纳绿证,拓展绿证需求,补充可再生能源的收益,促进绿色电力环境价值的实现。《意见》要求,到2030年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的平均水平。就目前情况看,各省份应明确基于各自消纳责任权重的高能耗行业绿证消费目标,如果各省份能顺利完成目标,全国的平均水平就能达标。消纳责任权重已经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发展机制,之前的压力主要在省级层面,下一步的重点任务是压实消纳责任,对相关行业提出强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意见》对各省份2024、2025年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做了具体要求,对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云南、青海、四川,电解铝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达70%,其他省份在20%~50%之间。同时还要求电解铝行业企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完成情况以绿证为核算方式。
对于面临绿证强制消费的企业,可以通过绿证交易、绿电交易来消费绿证。换言之,面临强制消费的企业,将需要付出额外的成本来达到绿色电力消费的要求。从全局来看,这也意味着绿色转型的成本向用户分担,在初期,让高能耗、高排放企业通过强制消费绿证承担转型成本,一方面有利于培养用户绿色消费习惯,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3.2生态角度转型成本,一方面有利于培养用户绿色消费习惯,另一方面可以为企业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3.2生态角度
(1)绿电减排获得认可,企业需要绿证用于碳中和。因绿色电力属于零排放能源。企业通过购买这种零排放能源的身份凭证可以抵扣其在碳排放核算体系中的排放量。因此,基于自身碳中和的需求,企业有主动购买绿证的动力。例如,近年来在华外资企业为了响应其总部的碳中和要求,通过购买绿证实现生产过程的电力绿色化,进而帮助其总部实现ESG合规。另外,还有很多处于供应链中下游的企业为了满足上游企业可再生能源消费权重要求,会主动购买绿证来提升其在供应链合作中的地位。例如自苹果公司提出203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后,其中下游供应商主动购买绿证来实现产品碳中和,以满足苹果公司零碳供应链需求。
2024年3月和4月,生态环境部先后发布了“铝冶炼指南”和“水泥指南”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电解铝和水泥行业将被纳入强制性碳排放市场[3]。同时,这两大指南对电解铝和水泥行业的碳排放核算方式也做了不同于发电企业的要求,明确提出要实现电解铝和水泥行业间接排放量为零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这两大行业的生产企业必须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才能实现间接排放量为零的要求。未来随着两大指南的正式实施,电解铝和水泥生产企业通过购买绿证能够削减其间接排放量,进而降低其在碳市场上的履约成本。
(2)厘清碳排放信息,应对国际贸易履行壁垒需求。2023年10月1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进入过渡期,到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2年多时间内,欧盟成员国进口商进口钢铁、水泥、化工等六大领域的商品需要报告直接和间接排放信息。CBAM正式实施后,这六大行业的进口商在进口相关产品过程中要核查商品的直接和间接排放信息。对于直接排放量,进口商可购买CBAM证书来抵扣,在原产国已经支付的碳价也可以直接抵扣;对于间接排放量,CBAM法案认可绿电协议和绿证[4]。未来,为了应对欧盟碳关税需求,我国相关企业必然会扩大绿证购买量。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中欧绿证互认,绿证在CBAM和欧盟新电池法案中能发挥更好的作用,这为绿证市场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4、绿证消费对实现“双碳”目标的意义
4.1引领产业绿色转型,释放节能减排潜力
从目标逻辑看,绿证作为绿色电力的唯一凭证,与“双碳”目标呈同频共振状态。推进绿色电力消费,大力发展绿证市场,是产业结构“增绿”的必然要求。通过建设高质量的绿证市场,可以牵引相关产业和技术的绿色转型,助力企业实现碳中和目标。因此,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绿证市场和绿证消费可引领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释放产业体系节能增效的减排潜力。
4.2优化能源结构,推动能源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
电力是终端能源,电力的颜色和属性直接决定了能源结构的特点。当前,我国能源整体结构还是呈现“重煤”属性,火力发电是电力的主要来源。近年来,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增长,电力系统的绿色化趋势日渐突出,但因可再生能源电力上网成本高、稳定性不足等原因,致使可再生能源电力在电网体系中的消纳比重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大力发展绿证市场,引导企业主动使用绿色电力,推进“电—能—材—化”转换,可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整体优化。
4.3发挥绿证的环境属性,调节绿色市场活力
从管理的逻辑上看,“双碳”目标实现的过程,本质上是一个管理、控制、评价与改进的过程。通过建设高质量绿证市场,有助于为“双碳”目标实现构建一个系统完备、运行高效和科学规划的管理系统。一方面,绿证市场能助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系统管理效率提升。政府通过规范绿证市场交易规则,引导企业用能向清洁、低碳、高效方向转型,企业响应并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这种双向闭环协同管理机制有助于提高企业发展的“增绿减碳”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绿色转型。另一方面,通过完善绿证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行业、电力行业的有序开放,发挥市场活力,还原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现货、期货、凭证交易等商品属性,进而更好地发挥其绿色低碳价值属性。
5、绿证消费的未来愿景
当前,绿证已基本构建了全周期、可追溯的管理体系。自绿证全覆盖政策实施以来,特别是2024年6月底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上线运行后,绿证从由发电企业申请调整为以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基础,经审核后按月批量自动核发,实现当月电量次月核发绿证,核发时间缩短85%。《中国绿色电力证书发展报告(2024)》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核发绿证47.34亿个,同比增长28.36倍,其中可交易绿证31.58亿个。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33.79亿个,累计交易绿证5.53亿个。
随着《意见》的出台,我国绿证市场必将获得高质量发展。激发绿证消费需求,还应当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机制、碳市场和碳排放核算机制的衔接,强化各类市场和制度的良性互动。在与能耗双控机制衔接方面,要落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耗双控相关要求,推动将绿证市场作为与碳市场并行的企业碳排放市场化调控工具,在地方碳考核、碳预算管理等政策制定中明确绿证作用。在与碳市场和碳排放核算机制衔接方面,要厘清绿证和碳强制市场边界,对于重点排放单位,电力间接排放不再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管理范围。做好绿证与自愿减排市场(CCER)协同,明确深远海海上风电和光热发电项目业主按有关规定自主选择绿证交易或参与CCER,避免重复获利。应推动研究明确绿证纳入工业、城乡建设、交通等领域碳排放核算和重要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具体规则办法,推动发布扣减全部绿证的全国/区域/省级电力平均碳排放因子。
此外,加强国际互认也是完善绿证机制的当务之急。国家能源局正加强绿证议题的国际交流,积极推动绿证国际互认。2024年11月,国家能源局组团赴丹麦和欧盟总部,就中欧绿证互认和如何在碳边境调节机制下更好发挥绿证作用进行了深入交流。各方认可中欧绿证的设计理念高度一致、制度规则基本相似,具备加快互认的基础条件。
根据《意见》制定的两个阶段性目标,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绿色电力消费核算、认证、标识等制度基本建立,绿证与其他机制衔接更加顺畅,绿证市场潜力加快释放,绿证国际应用稳步推进,实现全国范围内绿证畅通流动。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绿证国际应用有效实现,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合理体现,有力支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参考文献:
[1]由希江.国内绿证发展趋势与发电企业应对策略[J].能源,2022(11):34-36.
[2]叶幸,邱辰,艾琳,等.“双碳”目标下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与碳交易衔接机制的思考[J/OL].综合智慧能源:1-9.
[3]武魏楠,孙一凡.绿证新时代[J].能源,2024(9):10-20.
[4]黄国日,冷媛,尚楠,等.绿证交易、可再生能源投资及其消纳[J].生态经济,2024,40(10):181-189
基金资助:2025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双碳’目标下湖南省粮食作物碳汇效应空间分异格局及其驱动机制研究”(2025JJ70306);
文章来源:黄珊.我国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绿证消费[J].生态经济,2025,41(0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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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5我要评论
期刊名称:生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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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地方:云南
专业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671-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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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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