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通过对某省监狱内1700名罪犯抽样调查获得的1671份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对罪犯的审美观念现状进行了分析。这对罪犯文化改造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文化改造可以根据美学原理开展以美育德的实践,进一步提升罪犯改造的效果。
一、罪犯审美观念调查构成
本次对罪犯审美观念的调查主要从罪犯的审美意识、审美标准、审美倾向和审美情趣四方面展开。审美意识是对审美的需要和行为的觉察,审美标准主导着审美取向。两者作为审美观念的主要构成因素,体现了审美知识水平,决定了审美行为和总体审美素质。审美意识表现为是否有明确的审美需要,在购物或做事时多大程度上会考虑美的因素;审美标准表现为用什么标准判定事物为美的。审美倾向表现为审美理想,即把什么价值看作是美的,审美情趣表现为偏好对美的某个领域(自然美、社会美、艺术美、科学美)的欣赏。
本次调查对象涵盖某省监狱系统的10个监狱,其中,男子监狱8个,女子监狱2个。考虑到服刑罪犯都是集中在监区、分监区统一管理,为抽样方便,尽量减少对罪犯正常管理的影响,调查中每个监狱随机选择1至2个监区,随机抽样发放问卷当面调查,当场收卷。经整理清除无效卷后,按标准对资料进行审核,编码输入计算机,采用人文社会科学统计软件(SPSS17.0)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本次调查罪犯共1671名,统计时除去少量缺失数据,罪犯构成情况如下:
从性别构成看,男性罪犯1442名,占比86.8%,女性罪犯220名,占比13.2%。从年龄构成看,17-27岁青年罪犯271名,占比16.2%,28-59岁中年罪犯1342名,占比80.3%,60岁以上老年罪犯40名,占比2.4%。从文化程度构成看,文盲罪犯73名,占比4.4%,小学文化罪犯377名,占比22.6%,初中文化罪犯705名,占比42.2%,高中文化罪犯305,占比18.3%,大学以上文化罪犯190名,占比11.4%。从犯罪类型构成看,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杀人等普通刑事犯罪罪犯654人,占比39.1%,贩卖毒品等涉毒类犯罪罪犯302人,占比18.1%,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类犯罪罪犯489人,占比29.3%,贪污受贿等职务类犯罪罪犯60人,占比3.6%,交通肇事等其他犯罪罪犯142人,占比8.5%。从服刑表现来看,获得过奖励的罪犯640人,占比39.6%,没有获得过奖励的罪犯976人,占比60.4%。
二、罪犯审美观念总体特点
通过对罪犯审美需要、审美标准、审美理想、审美情趣等四项审美观念分别与罪犯性别、年龄、籍贯地区、犯罪类型、受教育程度、服刑表现等因素进行回归分析和交叉表分析,发现罪犯审美需要与罪犯的性别、年龄、犯罪类型等因素显著相关,与罪犯的籍贯地区、原判刑期、服刑期间是否获奖等因素的相关性不明显;罪犯审美标准与罪犯的年龄、受教育程度、犯罪类型等因素显著相关,与罪犯的性别、籍贯地区、原判刑期、服刑表现等因素的相关性不明显;罪犯的审美理想与罪犯的性别、年龄、犯罪类型、受教育程度等因素显著相关,与籍贯地区、原判刑期、服刑期间是否获奖等因素不相关;罪犯的审美情趣与罪犯的性别、受教育程度显著相关,与罪犯的年龄、籍贯地区、犯罪类型、原判刑期、服刑期间是否获奖等因素相关性不明显。
(一)罪犯审美需要特点
由于审美价值是文化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喜爱还是厌恶什么是人分辨美丑时所持的基本观点,对罪犯的文化改造必然要进行价值引导,所以,了解罪犯的审美心理倾向对于文化改造很有意义。对罪犯的审美需要在调查中所提的问题是“你做事或购物是否考虑美不美的问题?”备选回答有“不太考虑、有时考虑、总是考虑”3个选项。经过统计,笔者发现,总体上服刑罪犯做事或购物时以有时考虑美的人居多(占比50.1%),总是考虑美的次之(占比30.6%),不考虑美的最少(占比18.9%),这与普通公民审美需要的情况大至相同(国内学者对全国公民审美需要的调查“有时考虑”占比55%,总是考虑占比33%,不太考虑占比12%。),1可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一普遍规律同样适用于服刑罪犯这一群体。服刑罪犯和普通公民一样,多数人有审美需要,但是还有约19%的人没有审美需要,还需进一步引导。
(二)罪犯审美判断标准的特点
对审美判断标准的调查所提的问题是“你经常根据什么标准判定事物美丑?”备选答案有“自己目前的兴趣爱好、大众舆论和流行时尚、理想化的标准或境界”3项。从调查结果来看,依据目前兴趣和爱好做出审美判断比例最多,达到59.1%,依据理想化的标准或境界的比例次之,达到22.9%,依据大众舆论和流行时尚的比例最少,占17.4%。虽然罪犯总体倾向与普通公民类似(普通公民审美判断标准选项比例的情况也是依据兴趣爱好的最多,依据理想化的标准或境界是次之,依据大众舆论和流行时尚的最少),但是罪犯依据个人目前兴趣爱好的倾向非常突出,在此选上项要比普通公民高出约15个百分点。2可见罪犯审美判断标准比较感性,需要培养理性精神。
(三)罪犯审美理想特点
为了考察罪犯群体的审美理想,调查中设计了“什么是美的”问题,备选选项有10项。统计结果表明,罪犯“以什么为美”的选项百分比从高到低前三位依次是善良、真诚、智慧,后三位依次是时尚、权力、怪诞。总体排序从高到低顺序依次为善良、真诚、智慧、和谐、漂亮、真理、财富、时尚、权力、怪诞。审美理想选择项的百分比排序与普通公民此项的排序完全一致。不同的是,罪犯在智慧选项上的百分比为37%,要低于普通公民的57%近20个百分点,在真理选项上百分比为9.9%,低出普通公民的19.9%约10个百分点。3这反映了罪犯在真善美价值上有不一致的倾向。
(四)罪犯审美情趣特点
为了了解罪犯审美行为的特点,调查设计了“在自然美、艺术美、社会美、科学美中,你能欣赏其中哪一类型”的问题。在被调查的1671名服刑罪犯中,59.9%的人只能欣赏自然美,9.2%人还能欣赏艺术美,20.6%的人能欣赏社会美,10.1%能欣赏科学美,0.5%审美情趣不明确。这表明服刑罪犯能欣赏自然美和社会美的人比较多,能欣赏艺术美和科学美的人很少。这是因为人对自然美的欣赏能力是天然的,对社会美的欣赏能力由习惯养成,但是欣赏艺术美和科学美却需要特别培养,罪犯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所以,缺乏欣赏艺术美和科学美的能力,需要开展美育活动进行培养。
(五)男女罪犯审美特点
女性罪犯的审美需求明显要高于男性罪犯。在审美需要问题的选项中,女性罪犯选择不太考虑的百分比要比男性少14.5个百分点,而在总是考虑选项中则高出男性罪犯26.3个百分点。在审美判断标准方面,女性罪犯在理想化标准或境界选项上要高出男性罪犯6个百分点,说明女性罪犯的审美标准要略高于男性罪犯。在审美情趣方面,女性罪犯在自然美和艺术美选项上略低于男性罪犯,在社会美和科学美选项上要高于男性罪犯。在审美理想方面,女性罪犯和男性罪犯选项排名前四位的都依次是善良、真诚、智慧、和谐,后两位是权力和怪诞。男性罪犯和女性罪犯差异较大的选项是财富与时尚。男性罪犯选财富的百分比明显高于女性罪犯,女性罪犯选时尚的百分比明显高于男性罪犯。这符合社会上男性与女性在价值追求上的差异规律。
三、罪犯审美观念差异性分析
(一)各年龄段罪犯审美差异
1.不同年龄段罪犯审美需要和审美判断标准。总的来说,在日常生活中,罪犯和普通公民一样多数都有审美需要,罪犯在做事时考虑美的人居多,不考虑美的人少。调查显示,总是考虑美的选项和有时考虑美的选项,各年龄段差异不是很显著。大致呈现出中年人稍多,青年和老年稍少的结果。在不太考虑的选项上以39岁-59岁年龄的中年人比例最高,可能是因为人在从中年逐渐步入老年期后,生存压力大,又感受衰老开始逼近,做事考虑美的情绪逐渐变弱。2.不同年龄段罪犯审美判断标准比较。在“你经常根据什么标准判定事物的美丑”问题上,各年龄段差异显著。年龄越轻,选择以自己的兴趣爱好为美的比例越高,选择以大众舆论和流行时尚为美的比例越低。在以理想化的标准为美的选项上,28周岁以上的年龄段差异不显著,28周岁以下的青年段比例偏低。说明年轻罪犯的审美判断标准层次偏低,需要重点加强引导。3.不同年龄段罪犯的审美理想比较。罪犯“以什么为美”的选项排序依次为善良、真诚、智慧、和谐、漂亮、真理、财富、时尚、权力、怪诞。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善良和真诚为美的比例呈现增大的趋势,以漂亮、财富、时尚、权力、怪诞为美的比例呈现下降趋势,以和谐和真理为美在年龄方面差异不明显。值得注意的是,在17-27岁青年罪犯中以财富、权力、怪诞为美的人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说明年轻罪犯审美价值偏离传统美德,针对年轻罪犯传统品德教育任重道远。
(二)受教育水平与审美差异
调查结果显示,罪犯的受教育水平与审美需要、审美标准和审美理想、审美情趣都呈现出显著相关关系。首先,从文盲到大学阶段,随着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罪犯总是考虑美的倾向增强。在“做事或购物是否考虑美”问题上,各文化段都均是选择“有时考虑美”的人数最多。在文盲罪犯中选择“不太考虑美”的比例最高,接下来依次随着受教育程度的升高,比例逐渐降低,大学以上比例最少。1.受教育水平与审美判断标准。不同文化程度罪犯的审美判断标准在调查中显示了一定的差异,文化程度越低,依据自己兴趣和爱好的比例越多。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依据理想化标准或境界的人数比例逐渐增高,依据社会舆论和社会时尚的人数比例也逐渐增高,而依据个人兴趣爱好的人数比例逐渐降低。这与普通公民不一样,普通公民虽也是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审美判断更加理性,依据理想化标准或境界的人数比例逐渐增高,依据社会舆论和社会时尚和依据个人兴趣爱好的人数比例都在逐渐降低。4也就是说,普通公民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审美判断除了更加理性之外,还更有个性,标准更趋于多样化,而罪犯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则只是更为理性,个性化和多样化并不随文化程度的提高而增长。2.受教育水平与审美理想。调查显示,不同文化程度的罪犯在审美理想方面有较高的一致性和少量的差异。统计显示,各个文化程度段的罪犯在选项善良、真诚、智慧、和谐的百分比都是排名最高的四位,排名最后两位的选项都是权力和怪诞。罪犯选择选项善良、真诚、智慧的情况随着文化程度提高比例也逐渐增高,和谐这一选项的比例在大学以下各年龄段随文化程度上升而逐渐增高,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则比例偏低,且与其他各段都差异显著。以真理为美的选项上,呈现两极趋势。文化程度最低的文盲和最高的大学以上两个文化段选择以真理为美的比例要高于小学、初中、高中3个文化段。以智慧、财富、时尚为美的选择比例随着文化程度的提高依次逐渐升高,以权力为美选项则随着文化程度提高而依次逐渐降低。4.受教育水平与审美情趣。经过统计检验,罪犯受教育水平与审美情趣显著相关。罪犯文化程度越低,欣赏自然美的比例越高,欣赏艺术美、社会美和科技美的比例越低。随着文化程度的提升,罪犯欣赏艺术美、社会美、科技美的百分比逐渐增高。
(三)不同犯罪类型罪犯审美差异
调查把犯罪类型分为5大类:第一类是普通刑事犯罪,包括盗窃、抢劫、杀人、故意伤害等罪名;第二类是涉毒类犯罪,包括贩毒持有毒品等罪名;第三类是经济类犯罪,包括诈骗、金融犯罪等罪名;第四类是职务犯罪,包括贪污、受贿、渎职等罪名;第五类是其他犯罪,包括交通肇事等其他罪名。通过回归分析和交叉表分析,罪犯群体的犯罪类型与罪犯的审美需要、审美判断标准、审美理想等3项显著相关,与审美情趣不相关。1.犯罪类型与审美需求。在不太考虑选项上,普通刑事犯和涉毒类罪犯比其他经济类、职务类罪犯占比要多。在总是考虑美的选项上,经济类、职务类罪犯占比要多于普通类罪犯和涉毒类罪犯。职务类罪犯和其他罪犯总是考虑美的选项比例高于其他罪犯。可见,普通刑事罪犯和涉毒类罪犯的审美需要低于经济类犯罪和职务犯罪及其他犯罪罪犯,职务类犯罪和其他犯罪罪犯的审美需要最高。这与文化程度相关分析具有一致性,因为职务犯的文化程度要明显高于其他类罪犯。2.犯罪类型与审美判断标准。交叉表分析显示,普通刑事犯罪和涉毒类犯罪、职务类犯罪三类罪犯依据个人兴趣的比例要略高于经济类犯罪和其他犯罪和职务类犯罪罪犯。依据舆论和流行时尚比例情况是普通刑事犯罪和经济类罪犯高于涉毒类犯罪、职务类犯罪和其他犯罪罪犯。依据理想化标准或境界比例情况是职务类犯罪、其他犯罪罪犯高于普通刑事犯罪、涉毒类犯罪和经济类犯罪罪犯。概括起来说,普通刑事犯罪和涉毒类犯罪的罪犯审美判断标准要低于其他犯罪类型罪犯,审美判断标准境界最高的是职务类罪犯。3.犯罪类型与审美理想。经过卡方检验发现,罪犯犯罪类型与审美理想中的善良、真诚、真理3个选项显著相关,与时尚、怪诞、漂亮、智慧、权力、和谐、财富等选项相关性逐渐下降。根据犯罪类型与审美理想的交叉统计,可以看出各个犯罪类型在审美理想方面有较高的一致性和少量的差异。总体上,各犯罪类型的罪犯在选项善良、真诚、智慧、和谐百分比都是排名最高的四位,排名最后两位的选项都是权力和怪诞。职务犯罪罪犯在善良、真诚、智慧、真理的比例明显高出其他犯罪罪犯,在和谐、漂亮、财富、时尚、权力、怪诞选项上的比例低于其他类罪犯。普通刑事犯罪和经济类罪犯选择漂亮为美的比例明显高出其他类罪犯。
四、针对罪犯审美需要提高文化改造的建议
总结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是服刑罪犯与普通公民一样也有正常的审美需求,但是需求需要引导;二是罪犯的审美标准普遍低,以自己个人兴趣为主,需要提高境界;三是罪犯的审美理想在智慧与真理选项的比例要低于普通公民,说明罪犯在求“真”方面与“善”“美”是分离的;四是罪犯欣赏艺术美和科学美的能力不足;五是与罪犯审美观念相关的因素有罪犯的性别、年龄、犯罪类型、受教育水平等,在对罪犯开展文化改造时要关注这些因素。
(一)文化改造内容和形式要考虑美的规律
罪犯由于没有人身自由,要接受监狱安排的强制劳动改造,其生活自主权被限制,相对于普通公民,其审美需求很难得到满足。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审美需要和道德需要一样也是人类的超越性需要。这些需要具有不同于生理、安全本能的强度,它们较弱,易被忽视。超越性需要得不到满足会导致“超越性病态”。罪犯的这一“超越性病态”的表现就是情绪易失控,遇事斤斤计较。因此,文化改造的目标之一应是唤醒并增强罪犯的审美等超越性需要。
监狱文化改造对罪犯有审美导向任务,文化改造可以适时关注不同类型罪犯对美需要和不需要的原因,以此开辟栏目定位文化内容。如有的监狱开展的“监狱文化礼堂”建设项目,就从内容和形式上都考虑到了罪犯的审美需要。从内容上讲,既有罪犯普遍想了解的法律知识的讲座,也有罪犯所忽视的主流价值观的宣讲活动。从形式上讲,有学习讲堂,有作品展示,有文艺活动,这样的文化改造活动就比较符合审美的规律。
(二)文化改造要加强基础文化教育,引导罪犯提升审美境界
调查显示,文化程度高的罪犯比文化程度低的罪犯更有审美需要,审美标准境界更高。不同文化程度的罪犯数据统计分析表明,教育对罪犯审美心理的完善有非常积极的影响。一个人审美境界的高低就看他是否有深层的审美经验。越是文化程度低的人,其审美经验更多地表现在浅层审美经验,其特征是过于追求形式的漂亮,寻求感官的刺激,审美体验功利化、符号化、短暂化、碎片化等。5深层审美经验是一种对审美对象内在意味的把握,对审美对象与自身关系的理解。这样的把握和理解没有一定的文化基础难以获得。因此,监狱文化改造在以先进文化的审美趣味为导向的基础上,一方面,要根据罪犯的文化差异性分层引导,形式多样;另一方面,要根据罪犯服刑时间长短,推进罪犯学历教育,提高罪犯的文化层次,发挥文化教育对罪犯审美观念提升的基础性作用。
(三)文化改造要立足本土优秀文化资源,引导罪犯求真、向善与爱美的统一
调查显示,青年罪犯的审美理想与其他年龄段的罪犯差异显著,“以善良为美”的人数比与“以真理为美”的人数比在各年龄段中都是最低的,以“财富、权力、怪诞”等非主流价值为美的人比例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这意味着青年罪犯的真善美价值是分离的,偏离了讲究真善美三者统一的中华传统美德。
个人与现实的审美关系是通过历史文化已经形成的社会关系和价值间接表现出来的。青年罪犯审美观念的这种分离倾向与当前社会流行文化快餐化、娱乐化、商业化,乃至物欲化、低俗化、媚俗化等不良倾向有一定的关系。中华传统文化对美的追求和善良真诚等品德有关。文化改造肩负着改造罪犯不良价值观,克服功利改造的不足,弘扬社会文明之使命,应传承传统优秀文化并与时代相结合。中国自古就有“中和为美”“天人合一”的审美追求,监狱可以在考虑罪犯群体差异性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打造监区文化产品,将中国传统审美理想渗透到产品中,把罪犯美育和罪犯德育结合起来,使罪犯开拓视野,陶冶情操,提升人格。
(四)文化改造要加大艺术审美引导,增强深层审美体验
从审美情趣调查来看,罪犯普遍缺乏欣赏艺术美和科技美的能力,需要培养引导。欣赏艺术美对于培养审美观念极为重要,艺术对现实冲突的解决方式是超越性和理想性的。优秀的艺术作品是真善美的高度统一。深层审美体验主要心理中介是想象、联想、回忆,其标志是打动情感。艺术审美中感性与理性是互渗的,欣赏过程中充满联想和想象,始终包含着感情,所以,艺术欣赏最能让人到达深层审美体验。这种体验能使人体验到人类所有美好的情感,不仅能净化人的情感,还能美化人的灵魂。通过对优秀的艺术作品中包含的审美观念进行讲解,让罪犯主动去感知、体验、领会艺术作品的美,在获得审美享受的过程中逐渐培养他们的艺术审美能力,进而提升审美观念,达到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提升,这正是监狱开展文化改造的价值所在。
注释:
1.赵伶俐、汪宏:《中国公民审美心理实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6页。
2.赵伶俐、汪宏:《中国公民审美心理实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4页。
3.赵伶俐、汪宏:《中国公民审美心理实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5页。
4.赵伶俐、汪宏:《中国公民审美心理实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58页。
5.易晓明:《国民审美素养:社会转型时期的审美资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109~111页。
吴新民.罪犯审美观念实证研究[J].犯罪与改造研究,2020(12):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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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犯罪与改造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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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主办单位: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
出版地方:北京
专业分类:政法
国内刊号:11-2435/D
创刊时间:1986年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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