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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瓮安县农村地区矫正现状分析

  2021-08-26    86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社区矫正是一种犯罪矫正的补充措施,农村基层的社区矫正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制度也不够完善。作者对瓮安县农村地区的社区矫正现状进行了调研,结合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探讨了该地区社区矫正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以期能为农村地区社区矫正提供更简便的工作方法和更完善的管理制度。

  • 关键词:
  • 农村地区
  • 措施
  • 矫正
  •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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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瓮安县Z镇现状


1.背景介绍

Z镇位于瓮安县最北端,被称作黔南的北大门,距离瓮安县城61公里,是瓮安县典型的农业镇,地理位置比较优越,205省道穿镇而过,是川渝连接两广的捷径。Z镇下辖27个党支部、18个村(居)、156个村民组6717户26080人(党员583人),主要为汉族聚居。Z镇总面积114.54平方公里,耕地控制面积2.3万亩,喀斯特地貌发育良好,平均海拔935米,年平均气温14.7℃。Z镇社区矫正的主管部门是司法所,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26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07人。截止2020年1月21日,Z镇司法所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共11人,其中缓刑10人,假释1人,期满解矫12人,书面警告2人,组织集中点验7次,点验率100%,个别教育38人次,心理疏导36人次。司法所2019年度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266人次,社区服务256人次,针对社区矫正实行一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

2.机构设置

Z镇司法所的主管部门是瓮安县司法局。受地理位置的影响与其他乡镇在空间上有一定距离,镇内居民的生活工作都比较稳定,流动性相对较小,有利于矫正对象的管理。Z镇司法所除完成社区矫正工作外,还要完成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及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党委交代的其他工作。

3.人才队伍

社区矫正人才队伍包括司法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但是在Z镇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岗位性质是司法工作,编制属于公务员,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人员,导致工作人员任务繁重。

4.制度建设

(1)档案接收制度

根据相关条例要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监狱会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准确无误、准时送达到相关的司法行政机关,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对应的社区矫正司法所报到。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Z镇司法所一般是接收当地监狱、看守所的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司法所报到,报到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完善其矫正档案,开始监督并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直至完成社区矫正。

(2)管理教育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需要在Z镇司法所接受管理和教育,每月一次书面思想汇报和每周一次集中教育,具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接受相关的公益劳动,例如清扫街道、敬老院、学校、社区等,对于劳动能力弱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酌情减免公益劳动。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还需定期走访、慰问社区矫正对象,定期组织社会志愿者进行帮教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和改造,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成长。

(3)就业保障制度

Z镇司法所会根据不同社区矫正对象的条件和Z镇的就业资源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合适的就业机会,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生活问题。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相关的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对于劳动能力弱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民政部门根据相关政策为其办理低保手续,总之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的温饱问题。在Z镇司法所管理的11名社区矫正对象中,有自主创业的、有在家务农的、有通过司法工作人员介绍到当地化工厂上班的、也有通过政策领取低保的,基本解决了11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问题。

(4)考核奖惩制度

在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司法所会通过其在学习、公益劳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对表现较好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不服从管理或者违反相应法律条文的,分别给予警告、治安处罚、撤销假释等处罚。


二、瓮安县Z镇社区矫正的基本做法


Z镇司法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工作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效果,也让社区矫正工作更加系统化。

(1)线上管理

线上管理主要采用小鱼易连App和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双向管理、无缝对接。同时集中各方力量,有效运用微信定位、朋友圈、QQ群等网络信息化手段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轨迹。小鱼易连App可以将省级、县级及乡镇(街道)的各项政务工作通过平台进行及时传达、沟通,部分信息可以上下级共享。除此之外,这款App还可以线上回答群众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如法律咨询等。司法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天早晚两次通过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进行定位签到,使工作人员能够准确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所处位置,同时还可以通过小鱼易连云视频呼叫指定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位置签到。社区矫正定位监管系统在Z镇开展社区矫正初期就开始使用,目前为止已服务300余人。小鱼易连云视频平台于2019年引进,加上回答群众法律咨询等已服务200人次。

(2)线下管理

线下管理主要是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活动和社区服务、公益劳动两个方面开展。在2019年度,Z镇司法所先后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观看法治宣传教育片、扫黑除恶宣传片,参加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每月都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街心花园开展学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参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测评,到各乡镇中学、街道、广场、清莲湖、敬老院等地开展社区服务活动。这样的管理方式让社区矫正对象从内心深处到外在行为都得到了双提升,进而体验到自己的人生价值。线下管理是直接面对面地开展工作,服务400余人次。


三、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社区矫正人员不足,专业度有待提高

Z镇司法所仅有一名工作人员,他在完成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下,还要完成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以及主管部门及乡镇(街道)党委交代的其他工作,因此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由此可见Z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投入的人力严重不足。通过调研了解到,司法所工作人员编制有3人,但是Z镇地处农村,很多人不愿意到Z镇工作,在人才引进方面比较困难。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需要有专业的理论知识做支撑,并非任何人都可以胜任,然而当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主修专业并非法学专业,法学只是他辅修的第二专业,尽管经过岗前培训,但在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上还有待提高。像Z镇司法所这样的基层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边干边学,在工作中积累经验,没有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理论和方法。

2.重视行为管理,缺乏心理疏导

Z镇司法所在管理社区矫正对象时,主要以学习法律知识为主,比如禁毒方面的知识、婚姻法有关条例、扫黑除恶宣传片等。在农村地区,村民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一些村民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针对这一情况,Z镇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实用的法律知识。除此之外,司法所还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义务劳动,清扫街道、广场、中小学、敬老院等。这些措施虽然丰富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知识和服务社区的能力,但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疏导上还做得不够。虽然司法所有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但这基本上提供的是物质层面的帮助,并没有向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心理层面的疏导。因为社区矫正对象大多生活在农村,并且男性比例高达90%,是家里的顶梁柱、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但在社区矫正期间,矫正对象不能外出务工,只能干农活,难以为家庭创造更多的收入,就会产生自卑心理。在生活和心理的双重压力下,就会变得不爱说话,不喜欢沟通,久而久之,心理问题就会更加严重。

3.社区矫正对象考核机制不健全

学习与公益劳动完成情况应是考核社区矫正对象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Z镇司法所并没有针对学习教育、公益劳动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在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与社区服务过程中,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缺乏有效考核的问题。通过与司法所工作人员交流了解到,在农村大部分人都忙于农活,在只有一个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有时学习只要签了到就可以离开,打扫卫生拍个照片就行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再用参加学习和公益劳动来考核社区矫正对象就缺乏公平。

4.交通不便,矫正对象纪律意识差

Z镇管辖范围较大,社区矫正对象大多居住在农村,来Z镇一般需要半个小时以上车程,乘坐固定的乡村班车,或者自备交通工具,每次集中学习都很麻烦。其中两位矫正对象居住在瓮安县城,户籍在Z镇,但Z镇是瓮安县最远的乡镇,从瓮安县城乘车到Z镇需要两个小时左右。在这样的情况下,每周的集中学习就比较容易出现迟到的现象,并且每周学习时间也不固定,基本上都是临时通知,没有给社区矫正对象充足的准备时间。除此之外,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较差,每次集中学习或开会时,会场都比较吵闹,工作人员要反复整顿几次会场纪律,会场才能安静下来,手机也常常响起,打乱学习进程,这样就导致工作人员不仅要组织学习,还要时刻整顿会场纪律。

5.社会参与度低,监管力量单一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贵州省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相关政府部门、村(居)委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及监护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并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及社会团体的帮助下更好地适应社会、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的过程。但是Z镇司法所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时,几乎没有其他部门参与,通常只有司法所日常管理,监管力量单一。农村地区居民每天忙于农活,对社区矫正工作不了解、不关心,很少参与其中。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对社区矫正的过程不了解,对矫正对象也缺乏必要的关心。这样的社区矫正模式,容易让社区矫正对象感到孤独,没有归属感,不利于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


四、社区矫正发展的建议


1.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当地司法所社区矫正队伍仅有一名司法工作人员,管理力量单薄,管理形式单一,要想将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好,就需要加强社区矫正队伍的建设。首先,工作人员要认识到心理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可以先申请建立一个小型的心理矫正室。其次,可以邀请或者由上级指派专业的心理工作者定期来社区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最后,向上级部门申请引进工作人员,对引进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和专业的要求,吸引更多的社会学、法律专业人才或者志愿者加入矫正队伍,也可用提高工作人员薪资待遇等方式留住优秀人才。

定期安排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外出交流学习或邀请专业领域的专家来所培训,以此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此外,要倡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通过各种网络学习平台不断丰富自己的专业知识,打造一支适合农村社区、农村特色的矫正队伍。

2.行为管理与心理辅导两手抓

Z镇司法所在保证理论学习和义务劳动有序实施的基础上,应该增加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辅导和帮教。因为集中教育很难针对每一名矫正对象,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性别、年龄、犯罪类型、家庭情况的不同进行“一对一”帮教,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敞开心扉与工作人员谈心谈话。同时,工作人员要记录每一次的谈话内容,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帮教工作更有针对性。行为管理和心理辅导双管齐下能更好地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悔罪态度、生活和工作情况,从而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效果。

3.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制度

针对Z镇司法所考核制度不健全、执行力不强的情况,可结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专家的建议等制定一套适用于农村地区、更加完善细致的考核制度,且在短期内不再改变。制度完善了,工作人员管理起来就比较容易,社区矫正对象也更加信服,从而减少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的矛盾,更好地完成社区矫正教育。

4.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纪律意识,固定集中学习时间

召集社区矫正对象开会,强调集中学习的纪律要求,并制定相应的的奖惩措施,对不遵守学习纪律的矫正对象,要求其写思想汇报或增加义务劳动的次数等,这样既不伤和气,又便于更好地管理。为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居住远、交通不便利的问题,司法所可以每周固定一个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如固定在每周周五或者每周赶集的时间,因为赶集的这一天交通比平时方便一些。固定学习时间后,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保证按时参加每周的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允许缺席。

5.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提高群众的参与度

在开展社区矫正过程中,工作人员可以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关系,如好友、同事、村委会领导等,可以合理利用这些社会关系开展帮教活动,这样更容易使帮教内容入脑入心,提升社区矫正的效果。还可以利用赶集、节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或者下乡走访宣传,让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了解社区矫正的法律知识,动员群众做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者。同时动员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了家人的参与、关爱可以减少社区矫正对象的自卑感,更有利于开展社区矫正。招募志愿者如老年群众、大学生开展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减轻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工作压力,让社区矫正工作深入村庄、农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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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骆欣,况照璐.贵州省瓮安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现状调查分析——以瓮安县Z镇为例[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2021,23(04):7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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