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戈登·伍德与“美国政治科学”的关系探究

  2020-06-23    131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从戈登·伍德的近著《美利坚共和国的缔造:一七七六至一七八七》中,我们可以看到他对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思想发展的基本判断是,古典的政治智慧让位于洛克式的政治理性,共和主义让位于自由主义。在这一大部头著作的最后一部分,伍德用品评历史人物的方式总结自己的核心论断:约翰·亚当斯在当时几乎完全脱离时代,跟不上美国建国时期历史的步伐,他身为“联邦党人”,仍然用一套过时的概念框架来为当时新生的联邦宪法辩护。

  • 关键词:
  • 历史人物
  • 戈登·伍德
  • 政治学史
  • 政治理性
  • 美国政治科学
  • 自由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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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德对亚当斯的评价近乎苛刻:“他从未能理解一七七六年以后(美国)政治思想发生的变化”,“在十八世纪传统政治概念瓦解之际,亚当斯却比任何人都更彻底、更咄咄逼人地为其辩护,他执著、倔强地往前行进,那一方向最终使他脱离美利坚思想发展的主干道”。在伍德看来,虽然当时还没有人能系统地表达这一“主干道”是什么,但一系列政治实践、宪法文件和论辩文章都指向了一个新的“美国政治科学”。那么,亚当斯的立场是什么?“十八世纪传统政治概念”指的又是什么?就后者而言,简单来说,伍德指的是一种几乎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那里的混合政体学说,“十八世纪”的追随者应该主要指的是孟德斯鸠。在这一传统政治学说中,好政体被看作混合了各种要素的存在,如一般来说占人数优势的平民、数量较少但较为殷实的贵族、才华和品德出众的人等。当然,其中最典型、最重要的是平民和贵族,或者富人与穷人这两造。亚里士多德以降的传统政治智慧认为,任何一种社会要素如果取得压倒性优势,政治体就会失去平衡,非常容易出现内部冲突和僭政,而这时即使处于支配地位的要素也无法维持自身的统治,这犹如一种“历史周期律”,治乱兴衰皆与此有关。事实上,从古代的波利比乌斯到近现代的孟德斯鸠,很多西方学者都从这一角度理解政治与历史。

伍德显然是将美国放在西方传统之中的,但美国是否跳出了上述“历史周期律”?他的答案是肯定的:建国时期的美国政治实践既避免了专制,又不必采用传统的混合政体。在伍德看来,美国宪制的关键是一种多元代表制度,即所有人的利益都可以在这一套体制中寻求代表,不同的人利益和诉求是完全平等的,他们在理论上都可以通过代表机制来影响政府决策、法律制定等。这听上去颇像罗伯特·达尔的所谓“多元主义民主”,但伍德更倾向于将它看作一种洛克式的自由主义方案。这一方案的预设是平等的个体及其多元的利益主张,而非政治有机体中的各个器官的“和谐”共存。混合政体的观念正是建立在政治有体机的预设基础上,各要素的“混合”毋宁是在整体中各居其所,犹如人的各器官在身体中各安其位,任何一个器官如超出它所处的位置,就会打破原来的平衡。在这样一种以“整体和谐”为要旨的政治智慧中,至少有两点与美国建国时期政治思想的发展存在紧张关系,这两点其实也是混合政体的核心:一是整体完全、彻底地高于个人的观念;二是整体内部的各个要素之间并不是平等的。

正如伍德在他的书中所展示的,这一整体和谐、政体混合的政治智慧在美国建国时期越来越变得过时而不适用。美国的宪制框架更体现出一种个人主义的精神和个体间平等的原则。“整体高于部分”的原则正是当时反联邦党人所担心的,原有的邦联政府只是各个独立州的联合,但如果新的联邦政府能够积聚起各州人民加总起来的整体力量,那么各州的独立性将危在旦夕,它变成某种专制政府也就指日可待了。从这个意义上说,“整体大于部分”的观念更适合古代的君主国家或更久远的古代城邦共和国,在那里,为了整体的存在、更高的目的,随时可以牺牲个体而不失为正当。而在伍德的史论中,欧洲殖民者在北美建立政治团体,再到后来建立联邦,不可能是为了在个体存在之上强加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整体国家。当时人们的想法可能正好相反,个体的追求幸福的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政治团体存在的理由则是为了保护这样一种个体权利。这就是伍德在解释美国早期政治思想发展时舍共和主义而取洛克式的自由主义的根本原因。美国建国初期那些为联邦宪法辩护的“联邦党人”主要做的正是向民众说明,联邦政府的成立不会侵犯个人的权利,反而是让个人更有保障地享有其权利的必要性措施。联邦党人—或许除亚当斯以外—的主要辩论策略就是强调联邦是个人自由保障的加强,各州反而更有可能侵犯个人自由,因各州的规模较小,更容易在其中形成多数人的意见,从而构成对少数个体权利的侵犯,而联邦则是个人权利额外但必要的护卫。如果说传统政治智慧中政治有机体扮演向上引领个体的角色,联邦党人眼中的联邦则应向下保护个体权利。

上述混合政体观念所包含的第二个部分,即政治体内部各要素的不平等关系更加与美国宪制的发展格格不入。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亚里士多德以来的西方传统政治智慧将政治体内部成员的完全平等看作一种需要警惕的存在,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认为完全、彻底的平等是僭主或专制政体的特征,专制统治者之下“人人平等”。十八世纪的孟德斯鸠用以区分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的关键标准,正是在前者那里存在独立而有权的地方贵族,从而由贵族构成对君主权力的限制,而在后者那里则因为统治者之下所有人几乎完全平等,此约束机制付之阙如。在这一背景之下,既然美国并不存在贵族,所有人都是平等的,那么会不会出现混合政体论者所担心的专制?当时很多美国知识分子都有此担心,亚当斯或可算作其中的代表。在他们看来,如果美国人全体都是完全独立而平等的,那么在政治上很快就会产生多数意见的领袖,这个领袖因为这种简单多数的支持,会掌握不受限制的权力,从而极有可能转化为某种形式的专制。因此,也就可以理解亚当斯等人在今天看来很奇特的思想,即美国尽管没有传统意义上的贵族,但可以有新的贵族,这一贵族不可能再像欧洲那样以身份和血缘为基础,但可以建立在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之上,以选举的方式产生所谓“自然贵族”,即政治代表。

政治代表问题也构成了伍德解释美国早期建国史和思想史发展的关键线索之一。联邦的主要机构都是由选举所产生的政治代表所构成的,即便是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是由选举产生的总统提名、由同样作为代表的参议员所确认同意而产生的。这一政治代表机制最直接的“好处”是显然的,即它可以被适用于庞大的国土疆域和人数众多的公民团体之上,同时并不需要否定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关系。甚至有人认为,古罗马共和国之所以在征服世界的过程中必然要转化为帝国,主要在于它没有这种政治代表机制。现代美国用代表机制来组织国家政体,政治权力由一系列“代表”所掌握,但代表又不是传统意义上基于身份和血缘的贵族,因而可以说公民之间仍然是平等的。但这种政治代表真正的内涵是什么?亚当斯认为他们虽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贵族,但应该从传统贵族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性质和在现代国家政体中的作用,他们是由人们选举出来的精英,因为他们具备更好的议决公共事务的能力、更充分的知识、更宏阔的视野和更高的德性,从而成为整个政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联邦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肯定和承认了这些精英的重要性,联邦的机构和职位给了社会中潜在的“自然贵族”们以恰当地发挥作用的空间。再者,在亚当斯等人看来,选举的范围越大,选举出真正的自然贵族的机会便也越大,因此作为整体而存在的联邦国家便更优于各个独立州的简单联合,整个联邦体制则相当于自然贵族和普通民众之间的“混合”。伍德则认为,这一判断是错误的,是一厢情愿地用古代的政治智慧来理解美国的政治发展,几乎是一种时代错置。美国联邦体制的要义并不是某种自然贵族的产生机制,而完全是民众多元的、个体性的利益和诉求的“反映”机制。联邦看似“高于”各州,因此好像更具有整体性,更能从宏观、长远的角度思考和决定公共问题,似乎和古代贵族所扮演的角色接近;但这是一种错觉,实际上人们只是将联邦机构看作利益和诉求表达的多重渠道之一,联邦能纠正各个地方团体的极端倾向,联邦本身也需要被各地方团体所约束和纠正,同时联邦内部各机构之间也需要互相约束。这一整套州和联邦体系的最终目的仍然是保护个人的权利,防止专制权力的出现,并不存在高于部分的所谓整体。

到这里,我们已经可以大致理解伍德为什么把亚当斯看作联邦党人中的异类,以及他所谓“美国政治科学”是怎么回事了。对伍德而言,美国建国时期的政治实践是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如何在平等的个人基础上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共和国,使这样一个国家始终为个人的权利服务,同时又防止某种专制或贵族政体的出现,这是一个不存在先在经验的创举。在美国建国之时,“十八世纪最先进的政治科学”告诉人们,在这样一个大规模的国家,如果要保证民众之间的平等,那么就会导向某种罗马帝国式的专制;而如果要防止专制,又必须有某种贵族等级体系。在伍德看来,“美国政治科学”的主要内容即在于多元、层叠的代表体制,它们反映了个体性和多样化的民众利益,使得所有个体的权利都得到最大化的保护,联邦党人的主流即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以各种方式表达这一“政治科学”的内容。但伍德的这一判断真的对吗?实际上,伍德所描述的多元代表机制和亚当斯对政治代表的期待完全不一样,或者说这二者对“政治代表”本身的理解就不一样。伍德自己当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借用英国十八世纪政治思想家埃德蒙·伯克对两种代表概念的区分—实质代表和实际代表—来解释这一政治思想的转变。

在一七七四年《对布里斯托尔选民的演说》中,作为英国议院代表的伯克这样表达他自己对“代表应该是什么样”的看法,他说:“作为一名代表,能够与他的选民亲密无间,高度一致,并且毫无保留地交换意见,应该是他的光荣……在任何情况下,他都应当永远将他们的利益置于自己的利益之上,但他却不应该为了选民,为了任何一个人或一类人而舍弃自己公正的立场、成熟的判断力和开明的良心……如果为了选民的意见而放弃自己的判断力,这不是为他们效力,而是对他们的背叛。”这就是“实质代表”概念的主要内涵,它意味着代表虽经由选民选出,但代表并不需要也不应该随时听命于选民的意见或命令,而应该有自己对选民长远利益和国家整体福祉的独立判断。与此相对,“实际代表”则是指代表没有并且不应该有自己的独立判断,代表的任务就是像镜子一样“反映”民众的利益,表达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在伍德看来,美国的“政治科学”反映的是上述第二种代表概念,即实际代表,而亚当斯的自然贵族式的代表概念则是伯克所说的实质代表。这一区分在理论上的意义确实是重大的,因为这等于从根本上否定了美国政制中的混合政体特征的存在,美国政治实践和政治思想的发展是逐渐放弃了共和主义而选择了自由主义。

伯克认为,代表对选民直接意见的完全服从其实非常容易被用来损害选民自身的长远利益,因为“选民的利益”在现实中并不是完全透明的存在,它们恰恰需要代表来主动构建和表达。在现实生活中,代表其实可以呼应选民当下的、最直接的利益诉求,甚至煽动他们的情绪,从而可以声称自己是直接“听命”于选民,至于从长远的角度看这是否有利于选民自身,却往往被抛在脑后。与此相比,伯克认为,代表具有独立的判断反而是更困难的。相应地,强调代表个人的独立的判断实际上也突出了其个人责任,如果判断失误,代表也应该负上个人责任;而实际代表观念却会导致这种个人责任的淡化,因为一切失败都可以归因于选民本身的意见和命令,代表个人只不过是忠实地“反映”这些意见和命令而已。可以看出,在伯克的“政治科学”中,代表和民众有着明显的分工,我们完全可以将这种分工看作古代混合政体观念在现代社会的翻版,在政体设计中,代表和选民应该是一种既互相合作又互相约束的关系。

然而在伍德看来,美国的政制实际上放弃了这种“政治科学”而另辟蹊径,此即以个体权利为基础的多元代表机制,代表主要的内涵则是对多元利益的直接反映。对于这一判断,恐怕始终会存在一定的争论空间。至少从现象上来看,即使是在今天,议院的代表与选民本身之间存在不可否认的距离,代表的权力关系正是建立在这一距离之上的。至少可以质疑的一点是,伍德将亚当斯单独拎出来作为批评的对象,称他为“美国政治思想发展过程中的障碍”,却放过了詹姆斯·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第十篇一般被认为是全书最重要的一篇,恰恰也是在这一篇中,作者麦迪逊表达了一种非常接近伯克的实质代表的观念。麦迪逊说:“民主政体和共和政体的两大区别是:第一,后者的政府委托给由其余公民选举出来的少数公民;第二,后者所能管辖的公民人数较多,国土范围较大。”后一个区别比较易懂。对于前一个区别,麦迪逊解释道:“一方面是通过某个选定的公民团体,使公众的意见得到提炼和扩大,因为他们的智慧最能辨别国家的真正利益,而他们的爱国心和对正义的热爱似乎不会为暂时的或局部的考虑而牺牲国家。在这样的限制下,很可能发生下述情形:由人民代表发出的公众呼声,要比人民自己为此集会和亲自提出意见更能符合公共利益。”

麦迪逊的这番话几乎是伯克在《对布里斯托尔选民的演说》中表达的实质代表观念的翻版:既然代表是对民众意见的“提炼”和“扩大”,那么他们就不可能和民众最直接的意见完全一致。同时,麦迪逊也像伯克一样期待代表“能辨别国家的真正利益”,不会“为暂时的或局部的考虑而牺牲国家”,这难道不也正是一种现代版本的“混合政体”学说?在麦迪逊的“政治科学”中,承认个体差别并不需要否定人和人之间平等的原则,他为联邦的辩护仍然主要是导向个体权利和自由的保护,但从长远来看,对个体的保护恰恰需要有一个更高的整体联邦的存在,这一整体的存在看上去好像和个体生活离得较远,但它实际上是更好地保护个体的必要条件。麦迪逊对代表机制的辩护也是同出一辙:共和政体之所以优于纯粹的民主政体,主要在于它能缓解党争所带来的恶果,党争中处于最不利位置的一定是少数派,每一个体其实都是潜在的少数派。与此相反,纯粹的民主政体更容易使得多数派取得压倒性的优势,而个人或少数派往往只能无条件地服从。代表机制并没有排除民众对公共事务讨论的参与,只不过将他们的“直接”参与改成了“间接”参与,代表仍然由民众选举,也要不断向他们负责。

不过,联邦党人—包括麦迪逊在内—的辩护策略并非不存在任何困难。他们对联邦的辩护主要是向下指向个体权利,但他们论述的目的却是为一个更高的整体—联邦提供正当性。无论如何,部分和整体、个人和国家之间都会存在一定的张力:整体在必要的时候是否需要哪怕在最低层次上牺牲局部的利益?从长远来看,地方的、局部的利益可以在代表机制中达成相互之间的妥协,找到共通项,但这一结果显然不能总是得到保证,那么牺牲谁的利益?如何牺牲?联邦党人并没有对此类明显不利于其自身论辩目的的问题展开论述,但这不代表这类问题就不存在。我们也可以在联邦党人的语言中找到一些近乎“前现代”的内容:当他们为联邦整体存在的必要性进行辩护时,其实经常会诉诸人们的理性思维,恳请人们透过表面现象看到“本质”,从当下的、直接地方性的善上升到更高的善,不禁让人想起柏拉图要求人们从意见上升到真理、从个体善上升到城邦整体善的立场。当然,联邦党人的政治思想离柏拉图很远:整体并没有更高的“目的”,整体主要是为个人的权利自由而存在的。不妨将联邦党人—以麦迪逊为典型——的努力看作调和这两种倾向的努力,他们虽然不是在做纯粹政治哲学上的建构,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发展出了某种“新政治科学”,而伍德关于美国建国时期自由主义取代共和主义、实际代表为核心内容的多元代表机制取代混合政体观念的论断,更像是这一更加丰富且充满内在张力的“政治科学”中的一个侧面。


段德敏.戈登·伍德与“美国政治科学”[J].读书,2020(06):8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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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比较政治学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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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央编译出版社

出版地方:北京

专业分类:政治

创刊时间:2013年

发行周期:半年刊

期刊开本:16开

见刊时间: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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