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2021年,我国实现全面脱贫,在此期间新冠疫情的爆发和防控常态化为脱贫攻坚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在这个过程中金融作为经济的核心,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的"安全阀",保险扶贫对防范和化解脱贫攻坚过程中的风险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整个行业多措并举,从保险扶贫机制、普惠型扶贫保险产品、在贫困地区设立专业保险机构和加大贫困地区保险资金投资等方面来大力推进保险扶贫。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多措并举巩固成果,加大就业扶贫力度”“要加大产业扶贫力度,注重长期培育和支持种养业发展,确保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2021年2月习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金融是经济的核心,保险是社会的稳定器和经济的“安全阀”,保险扶贫作为金融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防范和化解脱贫攻坚过程中的风险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我们应该大力推进保险扶贫,通过保险扶贫来带动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贫困人群的脱贫致富,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安全,彻底打赢脱贫攻坚战。
1、我国保险扶贫存在的主要难点和障碍
保险扶贫对于“老、少、边、穷”等地区和贫困人口脱离贫困、改善生活和提高社会经济文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在保险扶贫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障碍,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商业保险机构参与保险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商业保险机构是盈利导向的市场主体,相比社会保险机构等其他公益型主体,运营成本高、收益低,加上贫困地区本身收入水平有限、对盈利性中高端商业保险产品缺乏购买力等因素影响,导致商业保险机构在风险管理和成本控制上压力较大。并且大部分商业保险机构未能针对贫困地区实行倾斜绩效考核制度,商业保险机构在贫困地区的分支网点受追责问责机制影响,推动保险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往往流于开会讨论阶段,实际行动大打折扣。
二是普惠保险产品严重不足。贫困地区最急需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脱贫攻坚战中需要高度重视的是严防已经脱贫的群众再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但是,在很多贫困地区,商业保险机构偏好盈利性保险产品和中高收入人群的选择性服务,导致已经宣布脱贫的广大贫困山区只有面向中小学生的在校医疗保险和交通意外保险等产品,其他雪中送炭型的普惠保险产品相当短缺,而难以惠及广大农村贫困户及广大低收入群体。
三是保险机构对产业扶贫的投入不足。贫困地区原有产业结构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缓慢,而中西部贫困地区往往自然条件恶劣,部分地方洪水、干旱、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这些客观因素对贫困地区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经济作物的影响较大,经营收入稳定性较差,投资风险较大,这直接影响到保险机构对贫困地区产业扶贫的投入。
四是贫困地区政府部门对保险扶贫的配套政策和支持力度不够。一些地方政府对直接服务于贫困山区和贫困农户的商业保险机构和普惠保险业务,缺少“特惠”财税政策,引导保险扶贫的效力降低。保险机构的一些惠农保险产品,如水产养殖保险、收获期农作物保险和林木保险等,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经济损失惊人,保险赔付巨大,将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如果贫困地区地方政府没有配套出台一些财税政策,大多数保险机构不愿意做这种风险极大的业务。
2、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保险扶贫措施分析
2.1将保险扶贫机制作为制度性安排,纳入政府脱贫攻坚战略规划
在当前疫情防控时期,要深入研究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不良影响,通过保险扶贫机制完善扶贫制度体系建设,将保险扶贫机制纳入务实可行的脱贫攻坚战略规划,提升政府对贫困地区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切实提升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
首先,要积极与政府部门合作形成良性互动的保险扶贫机制,探索制度创新,在贫困地区试点强制性保险和补贴性保险,通过财政支持为贫困人群购买或补贴普惠型商业保险服务,拓展和创新与政府管理和服务职能相关、关系重大国计民生和社会安定团结的扶贫保险产品,通过市场化手段承担社会责任,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提升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平,维护贫困地区的社会稳定。
其次,要聚焦扶贫短板,针对国家扶贫开发体系难以覆盖的盲区,抓住政府行政扶贫手段难以奏效的痛点,自觉补台、主动作为,以创新思维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将保险扶贫的方式方法纳入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略规划中,更好地体现保险的行业价值和责任担当,让广大贫困人口通过保险扶贫机制真正实现脱贫脱困。
最后,要加大保险扶贫支持力度,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把精准扶贫落实到发展生产上,推动贫困地区复工复产,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绿箱”惯例,加强财政对贫困地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规模和范围,对疫情相关的出险理赔要简化理赔流程,把疫情不良影响降到最低,为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金融保险支撑。
2.2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保障型保险需求,提供普惠型扶贫保险产品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金融保险业肩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使命。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工作依然任重道远。扶贫保险产品大有用武之地。
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有普遍的保障型保险需求,保险业在精准扶贫方面能够发挥独特作用。据调查在我国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占比高达42%,大病致贫成为最主要的原因。此外,遭遇意外灾害、亲人伤残等变故,也常使一个家庭陷入困境。如果这些贫困家庭有保障型保险产品,在遭遇天灾人祸时就能够提供精准保障。普惠性扶贫保险产品可以做到又精又准:一方面是“精”,体现在保险业自身的特色,保险本身就是基于大数法则分摊意外事件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对个体来说,平时不用太大投入,而一旦遭遇意外变故,则可得到较多保障;另一方面是“准”,体现在保险所保障的东西,恰是致贫的重要因素。贫困的原因有很多,其中“病”与“灾”是两个重要方面,而“病”与“灾”正是保险保障的重要内容。因此,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亟待普惠型专业保险产品和服务,通过普惠型保险产品的“四两拨千斤”作用,实现精准扶贫的战略目的,助推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普惠型扶贫保险产品的提供上,要引进国内外优秀金融保险公司的专业人才,借鉴先进经验,学习前沿知识,吸收先进成果,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创新风险控制和营销模式,依靠激励、惩罚、考核和创新手段提升服务水平,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人身保险需求和特点来研究国内农村市场空白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现有险种的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扩大贫困地区市场急需扶贫保险产品的供给,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学术机构、知名企业合作,开发专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普惠型保险细分产品,满足广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普遍的保障型保险服务需求。
2.3在贫困地区设立专业保险机构,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抓手和载体,负责保险扶贫政策、措施和工具的落地
贫困地区的专业保险机构通过市场化运作、多种形式积极参与贫困地区扶贫建设,充分发挥保险机构助推脱贫攻坚的主体作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地区的专业保险机构要始终坚持“保险”首先应该“姓保”,处处体现保险业的社会经济“安全阀”功能,以增强贫困地区抵御风险能力、提高社会安全感、提高贫困群众生活质量为目的,发展绝不能旁门左道。贫困地区的专业保险机构要始终不忘“扶危济困、雪中送炭”的初心,突出专业保险服务的保障功能,提高贫困地区保险保障业务发展能力,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保险产品,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贫困地区设立专业保险机构,有利于全面落实保险扶贫政策、措施和工具。一方面,贫困地区的专业保险机构可以将保险纳入各级扶贫规划及政策支持体系,运用保险工具防范化解脱贫攻坚风险,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并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对扶贫保险给予保费补贴,建立扶贫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积极主动承担和完成定点扶贫任务。另一方面,贫困地区的专业保险机构可以就地招聘大量基层员工,不仅最大限度地解决就业问题,而且可以协助贫困地区发挥驻村工作队、党支部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作用,加大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和产品介绍,帮助贫困户办理参保手续和理赔事宜,让贫困户享受到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宣传表彰扶贫先进人物,推广典型扶贫经验,营造良好扶贫氛围,凝聚脱贫攻坚的正能量。
贫困地区的专业保险机构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抓手和载体,必须立足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的实际需要,大力推进保险扶贫政策、措施和工具的落地,建立保险扶贫的长效机制。一方面,贫困地区的专业保险机构必须提升自身的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水平,努力做到资产负债的期限、收益、风险、流动性等方面相互匹配,为更好发挥保险的金融属性打好基础,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优良的经济条件。另一方面,贫困地区的专业保险机构要精准对接贫困地区的细分保险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扶贫三农保险产品和保障型人身保险产品,满足贫困地区和贫困人群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提供“买得起”和“保得到”的保险服务和风险保障,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的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
2.4在贫困地区加大保险资金投资,加快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按照风险可控、可持续发展和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以债权、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和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贫困地区的道路交通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能源资源密集型重点产业和水电气热等民生工程建设,积极支持可创造稳定经营性现金流、可带动农户脱贫、吸引部分贫困农户就业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融资需求,加大对贫困地区保险资金投资的强度和力度。
首先,积极推进保险资金参与贫困地区的PPP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保险资金投资贫困地区PPP项目,可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管理机构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基础设施投资计划,面向保险机构等合格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向与政府方签订PPP项目合同的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投资符合政策规定的PPP项目,从而促进保险资金参与贫困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和关键产业扶贫,为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其次,在贫困地区加大保险资金投资,要着眼于提升贫困人群脱贫致富能力。将保险扶贫与扶智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贷款保证保险、乡村教师和对口支援教师意外险,推动保险参与转移就业扶贫,优先吸纳贫困人口作为农业保险协保员;特别是要对接我国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面向贫困家庭子女开展保险职业教育、生产技能培训和定向招聘,帮助贫困家庭培养社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实现靠技能彻底脱贫。
最后,加大贫困地区的保险资金投资,要降低保险运营成本,提高保险资金投资效益。进一步创新保险资金投资模式,把保险扶贫落实到投资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等有收益的项目建设上。更加重视发挥保险的资本融通功能,把保险资金投资作为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贫困地区的农村水利、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文化、教育、卫生、养老、健康等领域,以债权、股权、产业投资基金和资产支持证券等组合拳投资运作,与地方政府一起分担产业扶贫重任,从而为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建设项目提供稳定、可持续和低成本的长期资金投资。
3、结语
保险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金融保险行业的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保险扶贫理所当然要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力护航“精准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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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王步芳,韩岳峰.推进保险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J].中国商论,2021(21):186-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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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我要评论
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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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天津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天津市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出版地方:天津
专业分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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