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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机构所有权对企业税收遵从的影响研究

  2025-07-14    49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经济秩序、社会公正以及国家的稳定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本文选取2013—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采用定量分析方法,探讨共同机构所有权与企业税收遵从行为之间的关联。研究结果显示,企业税收遵从程度在存在共同机构所有权的样本中更高。本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企业税收遵从研究的视野,也为共同机构所有权的经济后果提供了新证据。

  • 关键词:
  • 企业税收遵从
  • 共同机构所有权
  • 合谋舞弊
  • 税收再分配功能
  • 财务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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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税收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2023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近22万亿元,税收收入占比八成,其中企业所得税位居第二。可见,企业纳税对政府意义重大。然而,税收流失问题在全球普遍存在,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削弱税收再分配功能,影响社会资源合理分配和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波及经济秩序、社会公平,甚至国家稳定。企业管理层为了节约现金和缓解财务压力,可能将应缴税款留作企业内部资金。这虽能增大企业现金流、改善融资约束,但会助长管理层短视行为,加大代理冲突,最终损害企业价值。因此,探究影响企业税收遵从行为的因素成为研究重点。

近年来,共同机构所有权现象愈发常见,具体表现为机构投资者同时对同行业的多家上市公司持有股权。这种情况在资本市场中逐渐增多,成为一种引人注目的趋势,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通过这种方式布局投资组合,参与到同行业多个上市公司的发展进程中。对此,学术界观点不一。一些学者认为,共同机构所有权能发挥协同治理效应;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其会引发反竞争行为、损害利益相关者长期利益。

鉴于此,本文以2013—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实证研究共同机构所有权对企业税收遵从程度的影响。


二、研究假设


(一)协同治理效应假设

在共同机构所有权结构下,多家共同机构投资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内部协调与制衡关系,企业原本可能存在的税收不遵从动机将受到抑制,进而促使企业在税收相关事务上做出更为合理、合规的决策。

一方面,不同投资者可能基于各自的投资策略、风险偏好和长期目标,对企业税收遵从行为持有不同观点。这种差异促使其相互沟通、协商,形成一种内部监督机制。若个别投资者为追求短期利益鼓励企业忽视税收遵从,其他投资者可能基于长期利益提出反对意见,促使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保持谨慎。

另一方面,在金融市场中,共同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受到行业内其他参与者的密切关注,其会注重维护自身声誉(Gompers和Metrick,2001)。如果其所投资企业因税收不遵从遭受税务机关处罚或引发社会舆论负面关注,将对共同机构投资者声誉造成损害。这种声誉损害可能导致其在未来投资活动中面临更高的融资成本、更严格的监管审查,以及更困难的合作谈判等问题。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共同机构投资者会倾向于引导企业采取合法合规的税收策略,抑制过度税收遵从冲动,以维护自身在行业内的良好声誉。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设H1a。

H1a:如果协同治理效应成立,共同机构所有权会抑制企业税收不遵从行为。

(二)舞弊效应假设

在竞争白热化的市场环境中,资本容易与组合内部企业的管理层达成“合谋同盟”。凭借自身掌握的信息优势,资本得以获取超额收益,进而达成高回报的目标(吴春贤等,2022)。这种行为会使企业的税收不遵从行为进一步加剧。

第一,协同税收遵从动机的形成。共同机构投资者持有多家企业股份,这使其能够在投资组合内的企业间建立紧密联系(He和Huang,2019)。企业之间通过共同机构投资者的信息传递渠道,得以共享有关税收筹划的经验、策略以及税收政策解读等信息。这种信息共享打破了企业间的信息壁垒,使企业能够了解到更多的税收遵从机会和方法。例如,一家企业成功实施的税收遵从方案可以通过共同机构投资者迅速传播给其他企业,激发其他企业采取类似策略的动机。在共同机构投资者的影响下,企业可能认识到通过合作税收遵从可以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从而形成协同税收遵从的动机。

第二,监督难度增加。尽管共同机构投资者在理论上具有更强的监督能力,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其投资组合的复杂性和分散性,往往难以对每一家企业的管理层进行全面、及时且深入的监督(Kang和Kim,2012)。投资组合内企业数量众多、业务各异,使共同机构投资者获取准确信息的成本增加,信息不对称问题依然存在。这种监督不力给管理层提供了实施机会主义行为的空间,管理层可能会利用监督漏洞,采取更为激进的税收遵从策略以追求个人利益或短期业绩目标,而不必担心受到及时有效的监督和约束。

第三,投资者对短期回报的追求。共同机构投资者面临着来自投资者的业绩压力,需要在短期内为投资者提供可观的回报(Bushee,1998)。降低企业税负可以直接增加企业的净利润,从而在短期内提升企业的市场价值和股票价格,为共同机构投资者带来更高的资本利得。在这种利益驱动下,共同机构投资者可能会鼓励或暗示企业管理层采取更为激进的税收遵从策略,以实现短期业绩的提升。他们可能在与管理层的沟通中强调短期利润目标的重要性,对积极实施税收遵从策略的管理层给予更多的支持和资源分配,从而促使企业管理层为了满足投资者的期望而忽视税收遵从。

据此,本文提出与假设H1a具有竞争性的研究假设H1b。

H1b:如果合谋舞弊效应成立,那么共同机构所有权会加剧企业税收不遵从行为。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2013—2022年沪深A股公司数据作为研究样本,并做如下处理:剔除金融类行业;剔除上市年龄小于两年的低代表性公司;剔除资产负债率小于0的公司样本;剔除ST、PT公司;剔除其他变量数据缺失的观测。最终获得26337个观测值。为了减轻潜在异常值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在1%分位上进行缩尾处理,并对回归标准误进行异方差稳健标准误调整。本文原始数据主要来自CSMAR数据库。

(二)模型设计

本文构建模型(1)对假设进行检验:

TAit=α+βcozit+ρΣControlit+ΣIndustry+ΣYear+εit(1)

模型(1)中,i表示企业;t表示时间;TA表示企业税收不遵从程度;α表示常数项;ε表示残差项。其中,重点关注系数β。

(三)变量定义

1.被解释变量

本文参考邢斐等(2021)的做法,使用名义所得税率与实际所得税率的差值作为企业的税收不遵从程度(TA)的衡量方式。该数值越大,税收不遵从程度越高。

2.解释变量

参照已有文献(杜勇等,2021),本文从3个维度构造指标反映上市公司共同机构所有权:(1)共同机构所有权虚拟变量(Coz1),如果当年有共同机构投资者持股该上市公司,Coz1为1,否则为0。其中,共同机构投资者指在同行业两家及以上公司中,均持有不低于5%股份的机构投资者。(2)共同机构所有权联结程度(Coz2),表示上市公司共被几家共同机构投资者所共同持有,加1并取自然对数。(3)共同机构所有权持股比例(Coz3),等于一家上市公司当年拥有的所有共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总和。

3.控制变量

参考相关学者关于企业税收遵从的现有研究,选取如下控制变量:企业规模(Size)、财务杠杆(LEV)、经营绩效(ROA)、托宾Q值(TobinQ)、企业成长性(Growth)、现金流量(CashFlow)、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Top1)、公司董事会独董占比(Indep)、两职合一(Dual)、企业上市年限(ListAge),同时控制年度和行业固定效应。

(四)描述性统计

表1展示了本研究中关键变量的基本统计信息。企业税收不遵从程度(TA)的中位数和均值分别为0.014和0.005,均为正,说明在样本公司当中,大部分企业的实际税率低于名义税率。由此可初步推断,税收不遵从行为在企业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解释变量是否存在共同机构所有权(Coz1)的均值为0.109,表明近10%的样本公司存在共同机构所有权,本研究对象数据具有可靠性和代表性,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表1描述性统计


四、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为检验共同机构所有权对企业税收遵从程度的影响,表2采用双向固定模型进行基础回归分析,所有回归均控制行业和年份。结果显示,是否存在共同机构所有权、共同机构所有权联结程度、共同机构所有权的持股比例的回归系数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数据结论验证了本文的合谋舞弊效应假说,即共同机构所有权会加剧企业的税收不遵从程度,且共同机构所有权的持股比例和联结程度越高,企业的税收不遵从动机越强、程度越高。由此,假设H1b通过检验,不支持假设H1a。

表2基准回归结果


五、稳健性检验


(一)工具变量法

为进一步排除因果倒置的干扰,本文借鉴潘越等(2020)的研究,选取样本企业是否属于沪深300指数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回归。结果表明,第二阶段共同机构所有权对企业税收遵从程度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因果倒置内生性问题之后,基准回归结果仍然成立。这进一步验证了共同机构所有权对企业税收不遵从程度的加剧作用。

(二)替换被解释变量

为了增强文本的可靠性,借鉴叶康涛和刘行(2016)的研究,采用第二类税收遵从指标进行检验。BTD=(税前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期末总资产。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名义所得税率。一般认为,BTD越大,企业税收遵从程度越高。结果表明,企业会计税收差异(BTD)的系数均显著为正,再一次验证合谋舞弊效应假说。

(三)滞后一期解释变量

为进一步排除因果倒置问题,本文将滞后一期的共同机构所有权变量代入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研究表明,滞后一期的解释变量均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在消除了因果倒置问题之后,本研究所得出的结论依旧保持着良好的稳健性,进一步增强了合谋舞弊效应假说的可靠性和说服力。


六、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研究以2013—2022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探讨了共同机构所有权对企业税收遵从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共同机构所有权显著加剧了企业的税收不遵从程度,即存在共同机构所有权的公司相比不存在此类所有权的公司,其税收不遵从程度更大。

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得到如下启示:首先,政策制定者和税务机关应当认识到共同机构所有权在企业税收遵从行为中的消极作用。由于共同机构所有权可能加剧企业的税收不遵从程度,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对拥有共同机构所有权企业的监管,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其次,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共同机构持股现象会增多,但目前尚未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对此现象做出明确规定,监管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规范以限制共同机构所有权的联结程度。最后,企业应当完善内控制度,降低对共同机构所有权的外部治理的依赖。虽然短期内税收不遵从可能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和利润,但长期来看,税收遵从行为可能损害企业的声誉,增加监管风险,甚至可能导致法律诉讼和财务损失。因此,企业管理者需要权衡税收不遵从的短期利益与长期后果,采取合法合规的税务策略。

未来研究方向:一是进一步探讨共同机构所有权对企业税收遵从行为的动态影响;二是考虑不同类型共同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对企业税收遵从行为的不同影响,以揭示不同机构投资者在企业税收遵从中的作用;三是将研究范围扩展到国际层面,探讨在不同国家和制度背景下,共同机构所有权对企业税收遵从行为的影响,以增强研究结论的普适性和适用性。


参考文献:

[2]吴春贤,邓玮民.共同机构所有权与公司股价崩盘风险:促进还是抑制[J].金融理论与实践,2022(12):91-104.

[6]邢斐,周泰云,李根丽.机构交叉持股能抑制企业避税吗?[J].经济管理,2021,43(05):125-141.

[7]杜勇,孙帆,邓旭.共同机构所有权与企业盈余管理[J].中国工业经济,2021(06):155-173.

[8]潘越,汤旭东,宁博,等.连锁股东与企业投资效率:治理协同还是竞争合谋[J].中国工业经济,2020(02):136-164.

[9]叶康涛,刘行.公司避税活动与内部代理成本[J].金融研究,2014(09):158-176.


文章来源:郭丽丽.共同机构所有权对企业税收遵从的影响研究[J].现代营销,2025,(21):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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