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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现状及发展路径

  2020-06-28    664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继续教育是国家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当前,我国继续教育正在进入跨越式大发展时期,为适应终身学习体系构建,高校应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浙江大学通过制定战略规划、明晰定位、管理体制改革、制度创新等系统设计,建立非学历继续教育新型办学管理体系和统筹协调保障机制,有效探索了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转型发展之路。

  • 关键词:
  • 体制机制改革
  • 发展路径
  • 培养模式
  • 非学历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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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应新时代新形势要求,近年来不少高校在积极探索非学历继续教育的转型发展,同时也面临传统办学理念冲突、体制不顺、队伍老化、难以适应市场需求、机制僵化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因此,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需要大胆探索致力改革。以浙江大学为例,自2006年年底成立继续教育管理处,实施继续教育管办分离体制改革,用10年左右时间,有效探索并形成了统筹兼顾、适应市场需求的非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完成了办学类型由学历继续教育转为非学历继续教育为主、区域性合作转为全国性全过程自主办学的二次转型,建立了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管理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


一、浙江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现状及发展阶段


近年来,浙江大学整合资源,先后同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等合作共建了14个培训基地,包括中组部的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浙江大学基地、人社部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部高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国家发改委西部地区基层村官培训基地等。学校依托自身学科优势,根据国家人才战略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高层次人才培养需求,每年举办各类高层次人才培训班5000多个,年培训人次超过30万,区域分布覆盖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目前,浙江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基本特点从对象上可以概括为:以党政管理人员、企业经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三大类在职人员为基本对象,占学校非学历培训人次总规模90%以上。学校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从“十一五”到“十三五”阶段,实现非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约十倍增长,可分为三次转型阶段。

第一阶段为2006年实施管办分离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归口管理部门继续教育管理处。继续教育学院作为学校二级直属办学单位,进行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等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改革。学校调整办学思路,停止函授、夜大等成人学历教育招生,制定一系列扶持政策“放水养鱼”大力推动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

第二阶段为2015年全面实施继续教育综合改革,明确办学定位和发展方向,停止培训机构合作,建立完善各院系全过程自主办学模式,并再次高速发展。

第三阶段为2018年启动继续教育“高端化、品牌化、全球化”转型。学校决策停办远程学历继续教育。根据继续教育纳入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要求,启动调结构、提层次和品牌建设实施工作,全面推动非学历继续教育的一流特色继续教育发展计划。


二、在理念更新中把握继续教育发展方向和举措


近年来,高校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普遍存在三大困惑:继续教育如何准确定位其非营利性——是为“创收”还是教育公益?如何发展继续教育——是合作“贴牌”还是坚持办学主体?怎样实现继续教育品牌质量规模效益统筹发展——是沿袭计划体制还是遵循市场规律和调节机制?教学理念的转变是人才培养改革、建立实践教学理念、实施人才培养的第一步[1]。浙江大学在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过程中,坚持把握大学办学定位和方向,突破体制机制障碍,营造公平竞争、“百花齐放”式办学格局,探索了规模化发展的改革条件和改革路径。

(一)理念更新,战略层面整体规划、明确定位

理念更新,继续教育纳入学校战略规划。浙江大学坚持办学品牌定位,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发展继续教育发展理念。继续教育从“十一五”阶段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支持保障功能,到“十二五”阶段清晰界定为大学育人功能三大教育任务之一,至“十三五”阶段继续教育纳入学校“双一流”建设方案。

2014年,浙江大学发布《浙江大学章程》,其中第十一条:“学校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根据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要求,确定和调整学历教育修业年限。为适应学习型社会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的需要,学校开展继续教育。”2016年,《浙江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要“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并将继续教育发展作为子规划。2017年,《浙江大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将继续教育纳入专项建设任务:“打造一流特色继续教育品牌,服务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完善以行业需求为导向的继续教育模式。”

大力发展继续教育的前提是学校的战略规划、目标要求和准确定位。从学校章程、规划和“双一流”建设方案中对继续教育的表述,明确了“将继续教育作为学校三大教育任务之一”的定位,学校发展继续教育目标在于“一流特色继续教育”,最终使命和愿景在于“满足学习者终身学习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探索中继续教育办学理念更新、定位逐渐清晰,同时也在实践过程中,厘清业界三大主要困惑:第一,高校中开展的继续教育,应坚持教育公益本质特征和非营利性特点,注意避免“逐利”导向偏差;第二,应坚持高校办学主体,结合学科整合师资和推动课程教学改革,体现大学核心竞争力,注意避免机构合作“贴牌”现象;第三,适应市场需求,建立按需定制式、富有活力的办学模式,同时推动继续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市场调节监管机制,建立品牌辐射、公平竞争的弹性管理模式。

(二)致力改革,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

1.“管办分离”,建立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体制创新,建立完善“管办分离”的校院两级管理体制。“管”和“办”分离体制改革,代表办学运行管理和监督管理职能即“运动员”和“裁判员”分离,“管”的职责在于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把关办学方向、办学定位,进行政策创新和管理体系、协调机制顶层设计,有利于公平竞争和高效管理,以及办学风险有效防控;“办”的职能在于办学主体进行运营式绩效管理模式改革,主动对接市场需求,激发办学活力,促进办学转型发展。

2.建章立制,完善继续教育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保障

围绕战略目标和定位,制定一系列非学历继续教育规章制度,发展初期主要有:成立“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发展委员会”、各院系继续教育中心组织机构设置和主要管理人员职责要求、财务分配政策、绩效考核奖励政策、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办法等。

规模化发展后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完善政策和制度。从信息化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师资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经费管理等不同的方面,按照全过程标准化管理要求,通过制度完善,对规范办学、风险防控、质量保障、品牌提升等起到长效机制作用。以近三年为例,2017年修订和新发布《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浙江大学继续教育收入分配管理办法》等7份文件;2018年发布《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培训品牌项目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规范继续教育校外师资管理的规定(试行)》等8份文件;2019年发布了关于组织体系调整的2份文件,成立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工作协调小组,建立更加顺畅高效的学校归口管理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

(三)顶层设计,创新“质量、规模、效益”统筹发展路径

近年来,浙江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从无到有、实现规模化快速发展,主要依托的是在顶层设计下持续改革,在坚持质量、规模和效益相统一的要求之下,实行“以项目管理为基本单位”“以扁平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基本特征”的管理路径创新。

1.标准化管理

浙江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把项目管理作为办学组织运行的基本单位。通过所有非学历培训项目立项准入,到师资、课程、教学、经费、证书办结全流程标准化体系建立,有效监督全校培训项目办学准入、合同、人员、师资、财务、课程、证书管理等标准化管理,以ZTQS浙大质量管理体系为基本要求,保障非学历继续教育的规范办学和培训质量,做到校内38家办学单位的办学项目管理流程、质量保障的标准化控制。

2.扁平化管理

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直接对接全校每一个非学历继续教育培训项目,进行项目合规性准入、完成、质量保障全流程质量监督管理,减少管理层次,体现管理效率。按照项目化管理方式和配套奖惩制度体系,管理部门和办学院系协同推动办学规范运行。

3.信息化管理

保障大规模办学项目平稳运行不可或缺的载体是信息化。目前,“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已基本完成第三次整体优化升级,全校每年5000多个培训项目在项目合同、课程教学、师资配置、人员管理等方面均依托信息平台开展实时全过程可追溯信息化管理,并有效实现“最多跑一次”管理优化。


三、在持续创新中探索非学历继续教育弹性管理模式


(一)坚持底线思维,建立管理“负面清单”

浙江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对象定位是大学后在职人员以知识更新和职业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高层次培训。学校在培训项目开发和规范管理中,坚持“三不”底线原则:“不损害学校声誉、不挤占学校紧缺资源、不办低层次继续教育。”例如,2007年发文停办“剑桥少儿英语”项目、2016年关停“千课万人”教学观摩培训项目。不符合学校继续教育办学定位的,选择主动停办或者不承接。

(二)坚持源头管理,实施办学主体准入制

1.界定“谁来办”,明晰办学主体

清理校外机构、校内不合规机构和校内场地,实施办学主体准入、明确程序和退出机制。《浙江大学章程》第三十二条明确表述:“学校根据学科分类设置学院(系)。学院(系)是组织实施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本单位,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据此明确继续教育办学主体为浙江大学,学校授权院系承办,校内其他单位一般不能办。

2.界定“办什么”,实施办学项目准入

依托“项目化”管理,对于合同、项目、师资、课程、定价的管理,在每一个项目实施前均进行学校统一审核准入管理,在实施中开展标准化质量监控,在实施后按照统一要求完成证书发放、经费结算和满意度评估、督导抽查和投诉处理等质量监督保障过程。

3.界定“谁负责”,落实办学主体责任制

一方面,学校充分放权,办学单位拥有办学人员、财务分配、市场招生、奖励政策配套等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单位主动对接社会需求的积极性,引入优胜劣汰机制,增强市场竞争活力。学校与各办学单位签订《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责任书》,落实办学单位主体责任。另一方面,由归口管理部门继续教育管理处负责厘清和制定校院两级管理责任体系职责和监督协调机制,重点在于组织体系完善和全校办学单位“奖优罚劣”奖惩机制建设,保障责任体系良性运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重点抓好两方面人员管理

1.注重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教师专业化是指教师在整个职业生涯其内经过专门训练和学习,在教育专业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从教素质,从而成为教育专业工作者的专业成长过程[2]。以项目化聘用人员为主体队伍,实施继续教育从业人员聘用准入制和岗位分工市场化考核激励制度。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和信息库公示制度,配套规范化岗前培训、考核激励制度和退出机制。以2018年为例,开展3期从业人员入职规范化岗位培训,培训人次492人,为建设一支业务通、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化从业人员队伍打下坚实基础。

2.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校外师资准入

浙江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项目,整合政府、行业、研究机构等领域专家学者资源,一方面,严格本校师资占比和课程优化配置,作为学校培训品牌的基本保障;另一方面,注重对校外师资的准入和审核,2018年发布《关于规范继续教育校外师资管理的规定(试行)》,对选用条件有明确和严格标准;2019年,认证了首批“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特约师资”,树立标杆,做好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培训品牌内涵。


四、在转型升级中推动非学历继续教育特色化发展


(一)明确目标,调整管理职能

目前,浙江大学非学历继续教育处于学校“双一流”建设背景和全面停止远程学历教育招生的政策环境中,处于“规模扩张”向“特色发展”转变的第三次转型升级中。2016年,浙江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处完成内部科室调整,其中,新建的质量与资源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就是资源整合和拓展,以推动全校继续教育品牌化建设和特色化差异化进展。

(二)优化结构,提升办学层次

第三次转型升级的基本思路是“存量调结构,增量树品牌”。控制或者减少相对低效益、低层次办学项目,通过政策引导和品牌建设扶持和奖励政策,引导各办学单位自主开发高端化、品牌化、全球化项目。2018年4月,浙江大学发布了《关于教育培训项目“调结构、提层次”的通知》,目前已取得初步进展。全校非学历教育规模人次下降,但效益增长,且高层次、全球化项目均有战略性突破。

(三)主动设计,开展品牌建设

通过细分市场需求、资源互补、合作创新招生渠道、提高产学研附加值等多种手段,着力引导各办学单位依托学科优势,朝着与国家战略相符合的方向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提高继续教育附加值。2018年,“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等关键词成为高频培训主题,“一带一路”“两边两路”成为重点省份。2019年进行首批品牌项目认证和校级开发扶持计划,重点针对我国新经济产业转型升级,对科技、教育、医疗、农业等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按需定制开发综合性、交叉性、专业化等人才培养新型项目。

顺应时代发展,办好继续教育。高校继续教育领域应努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无论是哪所高校,无论是处于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的哪个阶段,都需要我们在发展过程中,结合国家、学校发展定位,在实践中勇于创新,不断自我修正和不断完善,探索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改革之路,更好发挥大学服务社会功能,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


参考文献:

[1]李群.新媒体时代新闻专业媒介实践教学探析[J].继续教育研究,2019(3):109-112.

[2]郭汤林,等.教师专业化发展现状及其建议[J].求职导刊,2018(3):28-29.


郑胜,陈军.非学历继续教育发展路径——以浙江大学为例[J].继续教育研究,2019(06):9-12.

基金: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继续教育分会2018-2019年度重点立项课题“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的发展路径研究——以浙江大学为例”(编号:JFJYFH-2018-203)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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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继续教育

期刊名称:当代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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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开本: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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