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基础,在批判继承古典经济学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揭示了现代正义观是商品交换中交换主体之间地位平等和契约自由的观念表现,然而现代正义观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开始走向其反面,自由、平等和所有权“三位一体”的资产阶级正义观不过是遮蔽资本统治的意识形态“幻象”。《资本论》中,马克思确立了基于生产方式考察正义现实基础的“间接正义”和以消灭阶级和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核心的“直接正义”,这种辩证结构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观描述性和规范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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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关于“马克思与正义”关系的讨论已成为马克思主义研究中的一个重要学术热点。马克思到底如何看待正义?公平正义这些规范性维度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有没有一席之地?对此,国内外学术界进行了激烈的争论,甚至出现了“马克思反对马克思”的复杂现象。[1]要回答这些问题并在当代语境中深入理解马克思的正义观,绕不开《资本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语境。《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研究,在对资本逻辑批判的同时,对正义问题进行了总体性的考察。马克思以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揭示了正义问题的历史根源以及资产阶级权利正义原则的历史进步性和有限性,进而摧毁了关于自由、平等和私有财产之间联系的性质的这种“意识形态的幻觉”[2],从而为人的解放和新正义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一、《资本论》基于科学的劳动价值论揭示了正义问题的根源
正义是社会生活中调节成员之间利益冲突的价值规范,这种价值规范必然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变迁。在古代社会,正义是以承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为前提的,各个等级各守其分、各安其职,就被认为是正义。如柏拉图认为,“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不相互干扰时,便有了正义”[3]。亚里士多德也认为:“人类确实原来存在着自然奴隶和自然自由人的区别,前者为奴,后者为主,各随其天赋的本分而成为统治和从属,这就有益而合乎正义。”[4]近代以来,随着市民社会从国家中的分离,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开始成为人与人之间最为根本的关系,正义也从古希腊和罗马人那里关涉共同体之善的社会伦理概念转变为关涉个体权利能否在现实社会中得以实现的问题,个体之间平等的权利开始被和正义内在地联系在一起。基于对商品经济条件下个人权利的考量,无论是近代的自然权利论者还是古典政治经济学家,都形成了以所有权为核心,自由、平等、所有权“三位一体”的资产阶级正义观。这些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坚信,建立在劳动所有权基础上的资产阶级王国,“迷信、非正义、特权和压迫,必将为永恒的真理,为永恒的正义,为基于自然的不平等和不可剥夺的人权所取代”[5]。
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并没有实现资产阶级所提倡的自由、平等和正义。相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通过经济的强制使广大雇佣劳动者处于新的奴役地位。空想社会主义者对这种新的奴役形式充满愤怒,对劳动者的悲惨境遇充满同情,他们以正义、平等为标尺,对现实资本主义存在的种种剥削、奴役现象进行了道德批判和谴责。虽然空想社会主义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提出了很多美好的想象,但是由于没有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及其发展趋势,因而带有乌托邦性质。
马克思经过艰苦卓绝的理论探索,最终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确立了正义研究的方法论,“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6],即从现实的物质生产和经济关系来理解正义。但《形态》时期由于经济学研究的滞后,马克思不可能深入到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内部进行深入剖析。《资本论》中,马克思把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应用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研究,在扬弃古典政治经济学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上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为透视正义问题提供了思想利器。
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功绩之一,就是创立了劳动价值论。作为“国民经济学的路德”的亚当·斯密抛开创造财富的劳动的具体形式,把具体劳动形式背后的劳动一般看成是财富的源泉,从而实现了“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转换,使经济学成为“现代经济科学”。遗憾的是,斯密集中关注的是商品交换之间的数量关系,而忽视了不同商品包含的劳动在质上的差别,因而出现了“二元论”,即当斯密用普通的物物交换去解释现实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劳资交换时,发现劳动价值论失效了。李嘉图试图克服斯密的“二元论”,他把劳动量决定商品价值这个观点推进到对于资本主义劳资交换的分析之中,但是他同样只关注“各个商品价值量之比等于生产这些商品所必需的劳动量之比”[7],没有看到“隐藏在数量关系背后的一种特定的,由历史条件决定的生产者之间的关系”[8],因而没有从根本上触及剩余价值的阶级本质。
正是在古典政治经济学面临理论矛盾的地方,马克思通过对“劳动二重性”的分析揭示了资本对劳动剥削的秘密和剩余价值的根源。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具有二重性,即使用价值和价值,使用价值体现人和物之间的关系,价值体现隐藏在物背后的人和人之间的关系。通过对劳动二重性的划分,马克思把人和人之间的权力支配关系即生产关系引入经济学研究中,把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有机结合起来。而斯密等人之所以在劳动价值论上出现了“二元论”,是因为“他不懂得,这个矛盾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劳动能力本身成了商品,作为这种特殊的商品,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因而同它的交换价值毫无关系)是一种创造交换价值的能力”[9]。也就是说,斯密混淆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简单商品生产关系下商品交换的质的区别,从而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所有者之间的交换形式来理解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交换。
借助于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把古典政治经济学对交换价值的研究推进到价值研究的层次,进而把生产关系视角引入正义问题,揭示了正义问题产生的历史根源,即正义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出现而出现,正义观是商品交换中交换主体之间地位平等和契约自由的观念表现。但是商品交换是建立在私有制和分工基础之上的,因此必须区别不同私有制基础上的商品交换及其正义原则。马克思指出:“政治经济学在原则上把两种极不相同的私有制混同起来了。其中一种以生产者自己的劳动为基础,另一种以剥削他人的劳动为基础。它忘记了,后者不仅与前者直接对立,而且是在前者的坟墓上成长起来的。”[10]876这里的前者就是以劳动者个体私有制为基础的简单商品生产,后者就是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后者虽然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却是本质不同于前者的生产方式,因此要理解平等和正义必须从不同生产关系下的私有制出发。
在马克思看来,简单商品生产构成了正义观念产生的最深厚的土壤,商品生产打破了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宗法关系和人身依附关系,首次在“经济的”意义上实现了人和人之间的平等。这是因为,在商品交换中,作为交换者的主体是平等的,“每一个主体都是交换者,也就是说,每一个主体和另外一个主体发生的社会关系就是后者和前者发生的社会关系。因此,作为交换者的主体,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在他们之间看不出任何差别,更看不出对立,甚至连丝毫的差异也没有”[11]195。同时,作为交换的等价物价值也是相等的,“主体只有通过等价物才在交换中彼此作为价值相等的人,而且他们只是通过彼此借以为对方而存在的那种对象性的交换,才证明自己是价值相等的人”[11]196。并且,“除了平等的规定以外,还要加上自由的规定”。因为,“谁都不用暴力占有他人的财产。每个人都是自愿地转让财产”[11]198。因此,现代的自由、平等和正义就是商品交换主体之间地位平等和契约自由的法权关系的观念表现。
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扎根于简单商品生产,并且以简单商品生产中出现的自由平等作为自己的原则,但却最终在现实中使自由平等原则走向了反面,这是因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由资本逻辑所主导的。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12]922。无止境地追求剩余价值就是资本的本性,也就是资本的逻辑。在资本逻辑的主宰之下,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而是在资本中介下的雇佣劳动;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力和资本也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商品,而是以商品形式表现出来的剩余价值的生产者和承载者。资本主义的生产既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又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这就决定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一方面造就自由、平等和正义,另一方面也制造着更多的不自由、不平等和不正义。因此,只有深入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内部,对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进行深入解剖,才能彻底撕掉资本主义自由、平等、所有权的面纱,切中资产阶级正义论的意识形态本质。
二、资产阶级正义观的意识形态本质
基于劳动所有原则的自由、平等和所有权的“三位一体”是资产阶级正义观的内在结构。《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政治经济学批判,深刻地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揭示了资产阶级正义观的虚伪性。
就自由而言,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作为自由劳动者,既不像奴隶、农奴那样直接属于生产资料,也不像自耕农那样有属于自己的生产资料,相反,他们脱离了生产资料而获得了自由,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实现了分离。也就是说,资本家只有通过交换才能支配工人劳动能力的使用权。而且,每一次交换都取决于当事人的自由意志,因而是自由的。“在市场上,他作为‘劳动力’这种商品的占有者与其他商品的占有者相对立,即作为商品占有者与商品占有者相对立。他把自己的劳动力卖给资本家时所缔结的契约,可以说像白纸黑字一样表明了他可以自由支配自己”[10]349。但是这种自由是建立在资本活动界限内的自由,是建立在人与人相分割基础上的自由,而不是建立在人与人相结合基础上的自由。因为在生产中,劳动条件和劳动产品相对于劳动者来说都是异己的和外在的。
从劳动条件和劳动者的关系来看,“不是工人使用劳动条件,相反地,而是劳动条件使用工人”[10]487,劳动条件对工人来说变成了强制他劳动的异己的存在,其结果就是个性、志趣、才能的极端片面化,使工人成为“片面的”人,工人的劳动成为“无内容的”劳动,尽管这一过程“看起来非常像是自由协商议定的结果”[12]927。从劳动者和劳动产品的关系来看,因为工人不是为自己生产,而是为资本生产,所以带来的必然是工人劳动现实性的丧失。工人和劳动产品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一种特殊社会的、历史地产生的生产关系。这种生产关系把工人变成资本增殖的直接手段”[10]582。而劳动的非现实性带来的是“财产同劳动之间,活劳动能力同它的实现条件之间,对象化劳动同活劳动之间,价值同创造价值的活动之间”的“绝对的分离”[11]443-444。
所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表面上的劳资自由交换的背后是资本对劳动的强制和奴役。更为可怕的是,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还不断加剧这种奴役,通过再生产,资本在生产剩余价值的同时,还生产出“规模扩大的资本关系:一极是更多的或更大的资本家,另一极是更多的雇佣工人”[10]708。因此,这里的自由不是人的自由,而是资本的自由,“这种个人自由同时也是最彻底地取消任何个人自由,而使个性完全屈从于这样的社会条件,这些社会条件采取物的权力的形式,而且是极其强大的物,离开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本身而独立的物”[13]。
就平等而言,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商品交换领域,工人和资本家是一种基于等价交换的平等关系。一方面,劳资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一方是劳动力的占有者,一方是货币的占有者,他们“在市场上相遇,彼此作为身份平等的商品占有者发生关系,所不同的只是一个是买者,一个是卖者,因此双方是在法律上平等的人”[10]677。另一方面,劳资交换是等价交换,双方按照等量货币支付等量价值劳动的原则。从工人的角度来讲,他让渡自己的劳动力商品,并且“始终让买者只是在一定期限内暂时支配他的劳动力,消费他的劳动力,就是说,他在让渡自己的劳动力时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10]195-196,否则工人就从自由人转化为奴隶,雇佣劳动制就转化为奴隶制了。而从资本家的角度来说,他必须支付和劳动力商品价值相当的货币。因此,对工人而言,“他在这个交换中就是作为平等者与资本家相对立,像其他任何交换者一样;至少从外表看是如此”[11]243。
但是,如果把交换过程和生产过程结合起来就会发现,劳资交换并非等价交换。资本主义条件下的生产具有双重性质,它首先是一般的生产过程,即对使用价值的生产,其次它还是价值增殖的过程,是资本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为中介实现自我增殖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交换并非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从资本主义经济过程的总体来看,就会发现,“表现为最初活动的等价物交换,已经变得仅仅在表面上是交换,因为,第一,用来交换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本身只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他人的劳动产品的一部分;第二,这部分资本不仅必须由它的生产者即工人来补偿,而且在补偿时还要加上新的剩余价值”[10]673。这就意味着,工人并没有得到和他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等价的回报。这样一来,“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交换关系,仅仅成为属于流通过程的一种表面现象,成为一种与内容本身无关的并只是使它神秘化的形式”[10]673。在这种形式的背后,“进行的完全是不同的另一些过程(生产过程——引者注),在这些过程中个人之间这种表面上的平等和自由就消失了”[11]202。由此,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等价交换转化为非交换或虚假的交换;资本主义社会的平等也就转变为剥削劳动的平等,即资本无差别地剥削劳动和劳动无差别地被资本剥削。“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10]338。
就所有权而言,马克思认为,“正义和劳动自古以来就是唯一的致富手段”[10]821的劳动所有原则,只是启蒙思想家一厢情愿的逻辑建构,真实的历史过程并非如此。从资本生产关系形成史来看,资本生产关系的起源史就是劳动与财产合法分离的血泪史。“掠夺教会地产,欺骗性地出让国有土地,盗窃公有地,用剥夺方法、用残暴的恐怖手段把封建财产和克兰财产转化为现代私有财产——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10]842。暴力掠夺不仅割断了农民与土地的联系,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而且还彻底地改变了农民惯常的生活轨道,使他们大批地转化为乞丐、盗贼、流浪者。为了让这些农民变成城市工业无产阶级的必要供给,当时英法等国家制定法律,通过鞭打、烙印等酷刑,使这些被暴力剥夺了土地、被驱逐出来而变成了流浪者的农村居民被迫习惯于雇佣劳动制度所必须的纪律。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却用“劳动—懒惰”来说明资本来源的正义性,以遮蔽“自由平等”的资本主义制度的非暴力假象。
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看,资本的运行过程同样不断制造着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和积累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以那种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消灭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是以劳动者的被剥夺为前提的”[10]887。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交换领域中工人和资本家互为自由和平等的关系被打破,占有他人的劳动和追求剩余价值成为唯一目的。“资本和劳动之间的深层关系,即那些生产领域的关系,事实上是以与标志交换过程关系的性质正相反为特征的。在生产中,这些社会关系都是非交互性关系,都是不自由的和不平等的”[14]。与之相伴随,社会两极分化日趋显著,“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赤贫、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10]743-744。对此,马克思用“所有权规律”向“无偿占有规律”的转化,揭示了资本运行过程的非正义性:“最初,在我们看来,所有权似乎是以自己的劳动为基础的。……现在,所有权对于资本家来说,表现为占有他人无酬劳动或它的产品的权利,而对于工人来说,则表现为不能占有自己的产品。所有权和劳动的分离,成了似乎是一个以它们的同一性为出发点的规律的必然结果。”[10]673-674启蒙思想家和自由主义学者信奉的劳动所有原则,现在变成了劳动和所有的分离,变成了资本对活劳动的无偿占有。
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入剖析,马克思揭示了自由、平等和所有权的资产阶级正义观,不过是启蒙思想家和政治经济学家用简单商品生产中的正义来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的不正义进行辩护,从而遮蔽资本统治这一社会本质的意识形态“幻象”。对此马克思辛辣地讽刺道,“劳动力的买和卖是在流通领域或商品交换领域的界限以内进行的,这个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伊甸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边沁”。但是只要离开商品交换领域,进入生产领域,就会发现,“原来的货币占有者作为资本家,昂首前行;劳动力占有者作为他的工人,尾随于后。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10]205。
三、两种正义:马克思正义观的内在结构
不可否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正义进行了大量的批判和嘲讽,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完全拒斥和否定正义。事实上,马克思拒斥和否定的不是正义本身,而是用抽象的正义观念来解释社会历史和指导社会革命的种种错误做法。恰恰是在对资产阶级正义观和庸俗社会主义正义观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形成了自己的正义观。在马克思看来,对正义的有效言说必须奠基于生产方式之上,只有在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基础上谈论正义,才不会陷入“正义拜物教”,才会真实地发挥正义对社会生活的建构作用。在这个观点的指导下,可以把马克思的正义观分为间接正义和直接正义两个层面。
学术界在反对马克思有某种正义观的论证中,大多引用这段话:“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12]379但是仔细研究会发现,这段话中马克思并没有确立某种正义标准和原则,而只是表达了生产方式是各种正义观念所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这一事实,因而应该在生产方式中而不是人的抽象本质或某种永恒存在的价值标准中去把握正义观念的具体内涵。换言之,这段话表达的是一种考察正义观的方法,而并非马克思的直接正义诉求。按照这句话,我们并不能直接推导出马克思认为哪些现象和行为是正义的,同样也不能作出马克思是否认为资本主义是正义的这样的价值判断。因此,我们把这个意义上的正义称为间接正义,它是基于生产方式对于正义的批判性考察,是中性的、没有价值判断的事实描述。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马克思才说“事实上,劳动力的卖者和任何别的商品的卖者一样,实现劳动力的交换价值而让渡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劳动力使用一天所创造的价值比劳动力自身一天的价值大一倍。这种情况对买者是一种特别的幸运,对卖者也决不是不公平。”[10]226
在马克思看来,正义作为观念上层建筑必然受制于经济基础,因此必须要深入到经济基础和生产方式中去探寻正义的基础。借助于这样的历史唯物主义视角,马克思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二重性”,即资本主义是一种商品生产,但是却是一种本质上不同于简单商品生产的经济形态。资本主义既遵循一般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又遵循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资本增殖规律。因此,当资本主义遵循着商品生产的一般价值规律时,它具有交换领域中的正义“幻象”;当资本主义遵循着以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的资本主义生产规律时,它又打破了这一“幻象”。也就是说,资本主义一方面在商品交换的层面保留了与简单商品生产相适应的正义观念;另一方面又在商品生产层面使这种正义原则与现实相悖并最终走向自己的反面,从而形成了悖论性的正义观念。而资本主义正义观之所以是一种悖论性存在,就是因为其内容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悖论性所决定的。因为,资本所具有的自由地、无阻碍地、不断进步地推动发展生产力和社会全面发展的趋势,“同时又是同资本这种狭隘的生产形式相矛盾的,因而把资本推向解体,这种趋势使资本同以往的一切生产方式区别开来”[11]539,“资本本身就是矛盾”[11]542。恰恰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悖论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社会生产过程一般的一个历史的规定的形式”[12]926-927,它仅仅“具有一种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12]994,并最终被一种更为合理的生产方式所取代。
从生产方式的内在矛盾去批判资本主义,使马克思和空想社会主义以及庸俗社会主义区别开来。空想社会主义和庸俗社会主义从人性出发设定一个永恒的“正义原则”,并以此来批判资本主义。从人性出发批判资本主义只能发现资本主义不公平的分配关系,看不到生产关系的不正义,而分配关系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资本主义不公平的分配关系不过是生产关系内部矛盾的外部表现。所以马克思批判蒲鲁东“先从与商品生产相适应的法的关系中提取他的公平的理想,永恒公平的理想。……然后他反过来又想按照这种理想来改造现实的商品生产和与之相适应的现实的法”[10]103;也批判李嘉图“不是把生产而是把分配说成现代经济学的本题”,并把公平和正义斥责为“陈词滥调”,并认为这种做法是“想用关于正义、自由、平等和博爱的女神的现代神话来代替它的唯物主义的基础”[15]。
基于生产方式的正义批判意味着,在马克思那里正义的核心是社会基本阶级结构正义或制度正义,如果一个社会基本阶级结构和建立在其上的制度是不正义的,那么局部的交换正义和分配正义只能是一种形式正义而非实质正义。资本主义之所以是非正义的,就是因为从社会基本阶级结构来看,劳动和资本之间的交易正义只是表面的“戏法”,其背后的本质则是“文明的和精巧的剥削手段”[10]422。资本对劳动的剥削不是偶然,而是资本主义的制度本性使然。只有消灭了对抗性的阶级结构和阶级关系,实现“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10]683才能实现实质正义。“应当摒弃‘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这种保守的格言,要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革命的口号:‘消灭雇佣劳动制度!’”[16]77-78。因此,可以把消灭对抗性阶级关系基础上的“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看成是马克思的直接正义观,它表达了马克思规范性正义的诉求,也是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核心。
在马克思看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就是“自由个性”的实现。自由发展指个人的体力、智力、才能、兴趣的发展不再屈从于外部压力的分工而处于自主发展的状态,它的核心是自由劳动的实现。“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12]928-929。很多人据此认为物质生产领域属于必然王国,永无自由可言,这是对马克思的误解。在马克思看来,自由王国的实现必须要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之上,也就是建立在劳动从私有制条件下的异化劳动解放出来变为真正的自主活动,这是“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12]928-929。也就是说,共产主义条件下的物质生产劳动对人来说不再是斯密所理解的“诅咒”和“痛苦”,而是超越了建立在“人人只顾自己,谁也不管他人”[10]205的个人权利基础上的自由,实现一种“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内在结合的自由;这里的劳动不再受制于外在的目的和压力,而是“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对象化”[11]615,是“真正自由的劳动”,因而“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11]616。
全面发展指个人能力、需要、关系的全面发展。马克思指出:“培养社会的人的一切属性,并且把他作为具有尽可能丰富的属性和联系的人,因而具有尽可能广泛需要的人生产出来。”[11]389“要使这种个性(指自由个性——引者注)成为可能,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相异化的普遍性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11]112。显然,这里的全面性包括关系的全面性、需要的全面性和能力的全面性,其中个人关系的全面性是基础。
由此可见,“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强调的是在消灭了对抗性阶级关系基础上的每个人立足于差异原则的自我实现,这和《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按需分配”原则是贯通的。《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与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17]马克思这里提到的按需分配所必备的三个条件,即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异化分工的消灭和自主劳动的实现,在《资本论》中都已经得到比较充分的论证。显然,这里的按需分配原则就是每一个人的自由个性得以充分实现的“自我实现”原则。以“自我实现”为原则的社会,必然彻底消灭了不正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共产主义超越了正义,因为正义已经无处不在。
当然,需要指出的是,要彻底超越资产阶级正义的形式性法则,建构自我实现的实质性正义,必须要有与此种正义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即通过对生产领域的合理性计划,使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和生产条件为共产主义所吸收,从某种异己的、外在的强制力量变成个人联合的力量,真正服务于人的自由个性发展的需要。如果生产方式的发展还不足以支撑实现共产主义的正义时,就只能退而求其次,对分配正义论做出必要的妥协。所以,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指出,在“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16]434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仍然要实现按劳分配原则。尽管以劳动为核心尺度的分配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权利”,但是“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16]435。
综上所述,《资本论》中,马克思确立了基于生产方式考察正义现实基础的“间接正义”,以及以消灭阶级最终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核心的“直接正义”。前者揭示了正义的现实基础以及资产阶级权利正义的历史进步性和有限性,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观的描述性维度;后者表达了马克思基于历史发展规律对于理想社会的诉求和对资产阶级权利正义观的超越,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观的规范性维度。在马克思那里,作为规范性维度的“直接正义”的存在并没有否定基于生产方式分析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相反恰恰是以描述性维度为支撑。正如雷蒙·阿隆所说的,“资本主义的必然灭亡不是因为其固有的不正义,而是通过其固有的不正义”[18],也就是说,马克思不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的正义批判论证资本主义的穷途末路,而是通过对资本主义制度不正义的事实和未来发展趋势的科学揭示,实现了对马克思所主张的“自我实现”这一原则的伦理认同。在此意义上,马克思的正义观是描述性和规范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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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整体性的关键在于应用。在思政课教学中应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整体性,就是要帮助学生形成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引导学生完成从世界观向方法论的转化,使学生在历史的反思和追问中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逐步生成并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建设。
2024-08-01实现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新时代对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考验,而且把马克思主义全面实现大众化仍是一个漫长又艰难的过程。在当代,受到西方主流意识以及国内自身存在的各种因素的影响,使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面临群众信仰缺失、利益分化以及大众化难以得到有效进展等一系列问题。因此,解决新时期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面临的挑战及找到应对的策略是当前刻不容缓的事情。
2021-10-23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在理论层面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的内容,面对全球生态恶化、资源紧张的现状,习近平站在新的历史高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国家战略部署,创造性地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观、以增进人民福祉为目标的生态民生观、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生态治理观。
2021-10-23《共产党宣言》(又译《共产主义宣言》)是马克思和恩格斯为共产主义者同盟起草的纲领,全文贯穿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马克思主义诞生的重要标志。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执笔写成。共产党宣言是共产主义者的重要指导思想,在共产主义阶级斗争期间,是共产主义者的重要精神引导。共产党宣言是一名共产党员必须要掌握的思想意识,同时共产党宣言也是共产党员思想意志力的展现。
2021-10-23波伏娃的《第二性》是女性主义的重要作品,其女性主义思想也是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的重要观点和组成部分。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作品中,妇女解放是一个在多部著作中都有出现的重要话题,但只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有较为详细的分析和论述。波伏娃和马恩身处的时代和社会现实有很大不同,处于不同的历史时期中,波伏娃的思想与马恩的思想既有一脉相承的部分,也有对马恩思想的批判和发展。因此,通过对两本著作的对比研究,可以分析波伏娃的女性主义思想在哪些部分继承了恩格斯的女性观,又有哪些发展。
2021-09-08中国共产党探索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制度化发轫奠基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曲折前进于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时期,恢复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创新升华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实现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制度化,必须以党章化、宪法化为统领,科学构建有效的制度体系;以制度执行和考核创新为核心,持续强化制度实施;以理论创新和学习教育为支点,注重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相结合;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坚持制度约束与自我约束相统一;以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为重点,充分发挥社会各群体的作用。
2021-08-28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的展现,正是随着对资本主义的总体化批判而进行的。批判性是后现代图书馆学的特质,其表征方式是空间实践的意识形态诉求。作者阐述了后现代图书馆学空间生产的意识精神诉求、空间公共性话语批判的"异托邦"、空间美学的马克思主义观释放。由此,空间成为后现代图书馆学联系美学和意识形态的桥梁,成为微观革命论和文化诗学论重构后现代图书馆学空间批判话语的场域。
2021-08-26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共同创立的并为后继者所不断发展的科学理论体系,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和每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学说。红色文化是在革命、建设、改革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而创立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与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要产物。
2021-08-26关于“时间”的范畴,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给出了自己独到的阐述:“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1]532在此基础上,“自由时间”的内容应该是丰富且有生命力的,马克思深刻表明自由时间囊括“个人受教育的时间,发展智力的时间,履行社会职能的时间。
2021-08-26整体性是百年来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中国化得以持续推进的基本原则,亦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鲜明特征。百年来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中国化的整体性是在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与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问题中、在三个起来的递进式飞跃与*两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形态中、在回答*为何化―何以化―谁来\'化\'―为谁\'化一化什么一怎么化一化成何等等基本问题中、在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中国化三者内在的逻辑关系中得以体现的。
2021-08-19人气: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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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北大马克思主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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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大学中国道路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大学中国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出版地方:北京
专业分类:政治
创刊时间:2011年
发行周期:年刊
期刊开本:16开
见刊时间: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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