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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农业强省建设研究

  2025-08-10    67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作为全国农业第一大省,黑龙江省如何通过农业保险的高质量发展,探索出一条农业保险服务保障建设农业强省的发展路径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阐述了黑龙江省当前农业保险助力农业强省在政策、目标、创新、风险减量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区域发展不均衡、财政支持不足、创新不足、供给不足、科技赋能不足等具体问题,并对如何实现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农业强省建设在政策完善、保险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保险服务能力、科技创新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建议。

  • 关键词:
  • 农业保险
  • 农业强省
  • 科技赋能
  • 自然资源
  • 黑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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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以其独特的自然资源和区位优势,已经成为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在维护国家“五大安全”中的“粮食安全”方面的作用是无比巨大的。农业保险以其独特的功能,成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手段。[1]农业保险有利于助力农业强省建设,更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促进经济增量发展的重要工具。


一、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助力农业强省的举措


(一)政策引领,精准发力提高

1.宏观指导统筹部署助力高质量发展。2023年10月,黑龙江省发布《金融支持黑龙江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明确了农业保险在农业强省中的地位和具体任务,为全力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农业强省指明了方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规划(2024—2035年)》更是明确农业保险的工作重点在于“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重点支持农业强国建设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2.微观指导精准施策提高发展效率。有关监管机构发布《关于加强财产保险理赔服务工作积极应对雨水洪涝灾害的通知》《关于加强农业保险理赔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通过这些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农业保险理赔的相关原则,同时也对具体理赔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当台风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各承保企业快速受理并赔偿,保证了受灾农户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二)目标引领,扩面提标增品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领域的工作举措,出台了有关的政策文件。支持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承保面积,基本在全省实现了水稻、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全覆盖的同时,对大豆承保面积也进一步加大。近年来,黑龙江省内承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面积、整体覆盖率等指标均实现了增长。据黑龙江金融监管局的数据,2024年,黑龙江全省实现农业保险保费收入96亿元,为农业生产领域提供了2590亿元的保险保障服务;而政策性粮食作物保险的承保面积实现了4.09%的增长,达到了1.71亿亩;针对玉米、水稻、小麦三大粮食作物的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从产粮大县扩大了到全省。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行动计划,黑龙江省粮食作物承保覆盖率达85%的目标将在2026年实现。

(三)产品创新,提供收入保障

针对中央文件提到“支持地方拓展优势特色农产品险种”,黑龙江省不断推进地方优势农产品保险发展,积极保障经济作物的种植和肉牛及种鸭的养殖等风险。[2]按照中央文件“鼓励发展渔业保险”要求,落地商业性淡水鱼养殖保险,累计保障鱼类10余种,填补了省内渔业保险的空白。为了解决省内林业保险的风险保障,开发了森林遥感碳汇指数保险、碳汇价格和价值保险等独特的林业保险产品,为林业生产提供了风险保障。针对中央文件提到的“保险+期货”的发展模式,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机构承保了数10项“保险+期货”项目,在价格保险、收入保险方面的保额实现了大幅提升。

(四)模式创新,提升服务水平

1.气象指数保险方面。为绿色农业、有机农业等提供风险保障。碳汇价值和价格保险、森林遥感碳汇指数保险等险种率先在黑河、大兴安岭、佳木斯、大庆等地试点,保障森林覆盖面积达到16.24万亩,保险金额2096万元,总保障碳汇量近百万吨。[3]

2.“农业保险+信贷”模式方面。与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保单质押、农业保险数据评级等方式,借助林木综合保险、农作物盗抢险保单,为有资金需求的农户增加融资增信功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据黑龙江金融监管局的数据,通过政企共建,与地方政府签订首单林木综合保险业务,为25.2万亩林木提供风险保障5.2亿元,助力地方政府取得了全省首笔林权抵押方式的贷款。

3.土地托管保险方面。为了解决农村地区“谁来种地”“如何种地”的问题,创新“生产托管+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粮食银行”的全程托管服务模式;为了解决托管服务组织的短期资金需求,实现农业生产的“春借秋还”,创新了“生产托管+农村金融+农业保险+制式仓储”的全闭环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为了赋能粮食安全,实现完全成本赔付,创新地以“保险+合作社”的新型农业保险模式鼓励和引导以合作社为整体,为土地托管提供保障。

(五)风险减量,助力社会稳定

1.强化预防作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气象部门沟通合作,签署战略协议、建立联动机制,提早研判气象自然灾害、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前做好灾害应对工作,以减少农户经济损失。如2023年8月,黑龙江省部分地区发生暴雨洪涝灾害,动员全省涉农保险企业发送极端天气预警信息,累计达到287.28万条,协助相关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出具专业的风险整改意见书,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3]同时,努力扩展风险减量服务领域。

2.发挥补偿作用。政府相关部门将防灾减损工作提前部署的同时,能够在灾害发生时,及时深入现场督导,组织理赔工作的推进,开通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流程,做到能赔快赔、应赔尽赔、合理预赔,赔付比例达100%。[4]


二、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助力农业强省存在的问题


(一)区域发展不平衡,覆盖面相对较低

1.区域发展不平衡。在农业保险发展过程中,黑龙江省形成了垦区和非垦区两种不同经营模式的独特状况,垦区内实行相互保险经营模式,由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经营,投保率几乎达到100%,非垦区由其他保险企业经营,投保率仅为40%~50%。

2.覆盖面相对较低。从农业承保率的角度来看,以2022年的数据进行对比,黑龙江省农业保险承保率为73%,而浙江宁波市的承保率为85.4%;从单位耕地面积的保费收入来看,黑龙江省15.40元/亩、内蒙古20.55元/亩、河南40.52元/亩、吉林18.00元/亩、新疆45.95元/亩、山东27.25元/亩、河北33.97元/亩、安徽31.64元/亩,由此可见,黑龙江省的农业保险的保障程度相对较低。[5]

(二)地方财政预算不足,保障供给动力不足

虽为农业大省,但财政预算资金有限,难以满足配套补贴要求,特别是县级财政,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也仅限补贴三大粮食作物、特色农产品等部分险种。此外,急需建设农业保险共享数据库和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提高财政补贴资金的结算效率。[6]

随着近年来粮食安全保障需求的增加,粮食种植面积大幅提升,牲畜生产恢复导致价格断崖式下滑,成本保险、收入保险需求增长。但因财政补贴预算缺乏,保险企业提供足够农业保险产品的动力不足。

(三)产品创新能力弱,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1.缺乏政策扶持。黑龙江省缺乏有关农业保险产品创新的奖励政策,农业保险创新环境不佳。对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的试点支持不足,试点范围和补贴标准低于江苏等农业大省;数字化农业保险,如遥感定损等缺乏专项政策引导。

2.费率厘定同质化。根据精算原理,保险费率的高低应与承保风险的大小高度相关。但现有农业保险部分产品在费率厘定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各承保对象之间明显的差异,并对风险区域进行合理的划分,致使费率差异化程度较低,导致不公平现象的存在。

3.保险金额缺少灵活性。农业收入保险保障的是收入风险,但确定的保险金额难以完全覆盖收入损失。即使农户可以在投保时选择可变保额,但其保险费较高,增加了投保人的负担。

4.保险产品种类单一。目前四大粮食作物是黑龙江省内种植业保险的主要承保标的,而能繁母猪和奶牛是养殖业保险的主要承保标的。作为农业大省,农户的其他农作物品种和牲畜的种类也较多,显然难以满足农户的全部需求。

(四)供给主体数量少,过度依赖政策性险种

截至2023年12月末,国内经营农业保险的机构有38家,黑龙江省仅有人保财险、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等13家保险公司经营农业保险业务,垦区内的业务更是只有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1家经营。通过对各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分析,保费收入来源于政策性农业保险居多,这也导致农业保险过度依赖政府保费补贴。同时,财政收入不足也导致黑龙江省农业保险的发展速度缓慢。

(五)科技赋能不足,农业保险难以提质增效

1.政府支持力度有限。目前保险科技创新应用主要是保险企业较为主动,政府还不够重视。除保险龙头企业外,大部分保险公司对科技创新投入明显不足,支持和鼓励农业保险科技创新投入的相关政策体系亟待建立,当前农业保险经营所需的重要数据信息的共享也尚未实现。

2.数字保险人才紧缺。农业保险科技需要具有数字技术应用与设备维护且具备农业保险知识的高素质人才。当前黑龙江省仅有6所高校培养保险学专业学生,而懂“农业+农业保险+科技”的数字化的保险人才更是匮乏,人才招聘难度较大。

3.数字设施建设薄弱。除了保险科技处于起步阶段,技术本身发展不成熟,成本较高以外,科技赋能需要较完善的数字设施建设。黑龙江省虽然在数字保险、数字农业建设方面有所进步,但是大部分集中在垦区内部,垦区以外则相对有限,面临着覆盖难、成本高等问题,也影响了农业保险的提质增效。


三、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农业强省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引导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1.落实政策。应尽快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里相关文件精神,努力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以减轻县级财政补贴的负担,特别是降低产粮大县农业保险县级保费补贴承担比例。

2.转变对农业保险政策的传统认识。农业保险既是传统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散的有效手段,更应该是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保障机制,是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促进经济增量发展的重要政策。

3.合理区分保费补贴与管理费用补贴。强制积累保费补贴盈余,合理确定管理费用补贴,二者应实施分账管理,避免资金混用,确保补贴能够精准直达政策目标。

4.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应建成多方参与、风险共担的“全链条”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第一,应以共保体模式联合多家有资质的保险公司共同分摊风险;第二,是建立农业大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应对大灾损失;第三,设立“政策性基础险+附加险+商业险”的保险产品体系;第四,通过农业再保险转移部分风险;第五探索通过政府补贴和巨灾证券等市场工具的方式构建“政府+市场”联合模式,增强风险抵御模式;第六通过科技提前识别风险提前预防建立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减量机制。

5.建立政策的长效机制。仿效车险业务,省级保险行业协会需要制定各类农业保险相关业务的示范性条款、服务规范性文件或操作指南等,并建立和保证政策实施的长效机制[7]。

(二)创新农业保险产品与服务

1.三大粮食作物保险产品创新。在全省范围深入开展稻谷、玉米、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扩大承保面积,增强农业保险保障能力[4]。在运行上,收入保险应融合产量与价格风险,以期货市场为参照,保障农户种植收入稳定。

2.耕地和种子保险产品创新。一方面,积极探索开办高标准农田保险业务,为高标准农田提供从建设中到建设完成使用阶段的全流程风险保障,如针对黑土地退化可以设计阶梯式保额,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精准度,针对轮作休耕等绿色种植方式结合政府政策补贴给予保费优惠;另一方面,稳步增加种业保险品种,积极创新涉及种业生产、知识产权、产品质量、企业责任等领域的专属种业保险产品,针对种业育、繁、推过程中面临的风险提供全面保障。

3.新业态保险产品创新。创新保障产业融合发展,保证产业链畅通的相关险种,开发诸如土地流转保险、农产品储运保险等特色化农业保险产品,满足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风险,通过专项保险服务加强农产品供应链各环节的风险管理[8]。

(三)推动农业保险经营主体供给侧改革

据《科技助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白皮书2022》的推算,按照经验法,到2035年,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将达到5921.75—9869.58亿元;根据成本法,农业保险保费将达到6981.74亿元-9066.07亿元,农业保险市场潜力巨大[9]。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专属农业保险公司只有阳光农业保险公司1家,保险供给不足,组建新的农业保险公司,不仅有助于丰富黑龙江省法人保险机构的数量和种类,进行供给侧改革,而且可以增加黑龙江省的就业和税收收入,更有利于累积风险保障基金,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农业风险保障服务。

(四)强化农业保险增信服务能力

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增信服务,为其解决贷款难问题至关重要,保险机构可以加强与相关银行的战略合作,创新诸如“黑土地地力指数+保险+信贷”类的综合服务金融产品,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和保险公司纳入参与主体范围,对贷款资金实施“闭环”监控,提供相应保险保障服务,辅之以粮食收储订单工具,增信效果将大大增强。同时,应加大开展针对农村普惠保险产品与服务的宣传力度,全方位支持和推动农业保险与信贷、期货等金融工具的有机融合。[7]

(五)推动农业保险科技创新应用

1.强化政府部门支持保险科技创新应用的意识。政府部门应清晰自身不断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管与服务水平的角色定位,将农业保险定位从“风险补偿者”升级为“创新生态构建者”,加大对保险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大顶层引导,将保险科技纳入黑龙江数字农业规划,协调财政、农业、金融监管、气象、土地等部门的协同职责,建立专项扶持基金;二是生态共建,在现有遥感定损等技术应用的基础上,推动气象、土地确权等数据向企业有序开放,降低研发成本,同时强化数据安全监管;三是政府引导建立科技开发应用的行业参数标准,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程序。

2.鼓励出台并优化保险科技创新投入的相关政策。第一,出台保险科技专项补贴政策,对遥感检测等新技术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二是推出数据共享政策,保险科技发展的一大难点是数据问题,政府应联合相关部门推动农业气象、土地、产量等数据开放的共享机制,助力保险科技的发展,做到精准承保和理赔;三是对科研开发投入的相关政策,如可以通过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保险公司科技创新与合作项目的开展。

3.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和应用。一是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创新型农业保险产品;二是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等工具区分土地边界,实时监测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对灾害损失情况开展评估;三是运用生物识别技术,精准区分养殖动物的个体特征,不断提升理赔服务的效率和准确性。四是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对森林火灾的监控和病虫害的防治,为森林提供风险减量服务。[6]


参考文献:

[1]王韧,等.农业保险助力农业强国建设:内在逻辑、障碍与推进路径[J].农业经济问题,2023(9).

[2]刘永刚.运用保险优势构建防返贫长效机制[J].黑龙江金融,2023(9).

[3]孙榕.黑龙江:持续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N/OL].金融时报.[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加快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全力护航农业强省建设[S/OL].

[5]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N].黑龙江日报,2024-06-21.

[6]龚明华.保险助力农业强国建设的挑战与对策[J].中国金融,2024(6).

[7]徐春武.农业保险持续推动农业强省建设[J].中国金融,2023(9).

[8]钱林浩.以农险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农业强国[N].金融时报,2023-01-04.

[9]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清华大学金融科技研究院等部门.科技助力农险高质量发展白皮书(2022)[S].2022-06.

[10]刘永刚.乡村振兴背景下涉农信贷与涉农保险互动机制构建初探[J].商业经济,2020(2).


基金资助:黑龙江省属本科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点项目:收入保险助推黑龙江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研究(2022-KYYWF-013);黑龙江省人大财经委青年项目:农业保险支持黑龙江省肉牛养殖业发展研究(E032023024);哈尔滨金融学院科研项目:数字普惠金融对黑龙江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影响研究(E022023012);


文章来源:刘永刚,秦玲玲,张良英.黑龙江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助力农业强省建设研究[J].商业经济,2025,(09):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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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商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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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黑龙江省商务厅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商业经济研究所,黑龙江省商业经济学会

出版地方:黑龙江

专业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009-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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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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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开本: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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