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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宗教工作创新推进三个维度研究分析

  2020-08-13    220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既是对我国基本国情的清晰判断,也是对我国历史性变革的科学揭示。宗教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自然离不开对整个社会发展态势的科学把握,而新时代这一重要历史方位,也必将成为我国宗教工作的重要指引。

  • 关键词:
  • 中国共产党
  • 宗教
  • 宗教工作
  • 宗教问题
  • 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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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新时代这一历史方位,既是对我国基本国情的清晰判断,也是对我国历史性变革的科学揭示。宗教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自然离不开对整个社会发展态势的科学把握,而新时代这一重要历史方位,也必将成为我国宗教工作的重要指引。十八大以来,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根据新的发展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思想,广泛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众多方面,同时,这些重大战略思想也贯穿到宗教工作领域,为我国宗教工作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十九大报告指出“民族宗教工作创新推进”,那么,作为党和政府重要工作的宗教工作在新时代的创新推进是如何体现的?进入新时代,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召开了一系列涉及宗教的全局性工作会议,提出了许多极具时代性的宗教工作理论,实施了众多极具针对性的重要举措,使宗教工作无论是在理论或实践上都取得了显著成效。概括起来,新时代“宗教工作创新推进”主要体现于宗教工作的认识、理论、实践三个维度。


一、认识维度,将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升到全局新高度


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去认识和把握宗教工作,遵循宗教规律特点,结合我国国情与时代发展要求,深入研究各种涉宗教问题,切实提升对宗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特别是在思想认识层面,将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升到关系治国理政全局的新高度。

宗教问题从来就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与其他社会问题有着密切联系。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宗教问题,针对各种宗教的实际情况,提出一系列关于宗教问题的观点、方针和政策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已打破封闭,处于与世界发展不可分割的社会转型的变动之中,宗教问题重要性得以不断凸显,党和政府把宗教问题与宗教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务来推进。1978年10月,中共中央指出:“做好宗教工作,正确处理宗教问题,对国内国外都有重要的意义。”[1]1982年3月,中共中央指出在宗教问题上能否处理得当,对于国家安定和民族团结等,都具有不可忽视的意义。2000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作重要讲话,强调没有宗教问题的正确解决,就没有国家的团结、稳定、统一。2001年12月,江泽民在《论宗教问题》指出,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中有着重要地位,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政府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2006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将宗教关系明确为是涉及国家全局的重大社会关系之一。可见,一直以来,针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我们党和政府都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宗教领域依然面临着不少困难与挑战,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研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当前我国宗教工作形势,深刻理解宗教工作的重要性。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指出:“宗教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重大问题,宗教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性。”[2]这充分说明了新时代党和政府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提升到新高度。具体而言,新时代宗教工作的特殊重要性不再局限于宗教本身,而拓展体现于五个重要方面。一是将宗教工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联系起来,宗教工作不再是一项孤立的工作事务,而是与社会主义事业紧密联系,能够影响到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二是将宗教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深情联系起来,信教群众也是人民群众的重要组成部分,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是开展好群众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是将宗教工作与社会和谐、民族团结联系起来,我国总体上信教群众的比例虽较低,但绝对数目很大,处理好宗教工作,将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而对于我国十个几乎全民信教的民族而言,将更有助于发挥民族团结作用。四是将宗教工作与国家安全联系起来,处理好宗教工作有利于国家稳定,更能够有效抵御和防范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通过抓好宗教工作,进而有效避免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干涉我国内政。五是将宗教工作与祖国统一联系起来,宗教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通过宗教交流的纽带,能更好地促进海内外文化联系,为国家的繁荣稳定和统一作出贡献。面对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党和政府立足全局,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广泛凝聚力量,最大限度地将广大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团结起来,从治国理政的新高度推进新时代宗教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理论维度,为新时代宗教工作探索出理论新成果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其既源自于实践,也指导着实践。通过实践的探索,必将有助于理论的提升。历史地看,推动宗教理论与所处社会相适应是对宗教工作开展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党和政府结合我国宗教问题变化和宗教工作实际,深刻阐述我国宗教工作的系列理论问题,进一步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系列新成果。

(一)强调宗教工作关键在“导”

宗教工作与其他工作有所差异,存在其自身特殊性与规律性,通过强制或放任难以有效解决问题。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强调:“做好党的宗教工作,把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好,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2]做好宗教工作,关键在“导”,强调通过引导的方式抓好工作,区别于一般意义的“收”与“放”。强调宗教工作关键在“导”,是从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出发,结合我国宗教工作实际而提出的重要思想,宗教工作涉及意识形态,与人的信仰密切相关,难以通过强制方式去抑制,又不能完全对其置之不理,放任自由,只能通过讲政策讲政治的引导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宗教工作关键在“导”的提出,是对以往宗教工作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时代面对复杂宗教问题的新论断,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在宗教工作领域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面对新时代的问题与挑战,要根据宗教工作关键在“导”的重要精神,切实推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使各宗教教规教义阐释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为推进新时代发展广泛汇聚人心与力量。

(二)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宗教中国化问题,多次强调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譬如,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两次重要工作会议分别提出“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坚持中国化方向”[3],“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2]。强调无论是中国本土宗教还是外来宗教,都要结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适应社会发展要求,走上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宗教在价值导向上应契合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文化导向上应接受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浸润,在教规教义解读上应进行符合时代的阐释,同时还能够有效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和极端宗教思想影响,切实发挥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正向作用。宗教中国化是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唯物论的重要思想,强调作为上层建筑的宗教要契合于所处国家与时代要求,决不能脱离国家与时代而空谈宗教,也不能按照国外宗教的标准去衡量评判中国宗教,更不能以改变国家和时代发展轨迹而去适应宗教要求。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是指宗教在中国社会存续要适应于时代发展要求,服务于中国社会进步,用社会正能量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深入挖掘宗教教规教义中有利于国家、社会、时代、人民的内容,使宗教能够符合新时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要求。

(三)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把宗教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运用法律法规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事务,使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得以不断提高。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2]使法治在宗教工作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将宗教事务治理纳入法治体系,必将有助于宗教工作的规范运行。在我国虽然宗教信仰属于个人私事,但宗教界和信教群众首先属于国家公民,同时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事务等又涉及公共利益,遵守法律是国家公民的基本义务。可以说,依法治理宗教事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其客观必然性。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首先要使各项宗教事务都能有序纳入法治轨道。其次是宗教事务管理者要有法治意识,按照法律规范去推进各项宗教事务,树立起管理者的法治理念。再者要依法保障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广大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心中筑牢法治理念,坚定认为法治是值得信赖和可以依靠的。同时,在宗教工作推进中,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提高法治观念,涉及宗教因素的具体问题,是什么性质就按什么性质依法处理。

(四)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

宗教关系是涉及国家全局性的重要社会关系,妥善处理好宗教关系问题,始终是宗教工作必须把握的重要原则。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提出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并强调:“在我国,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这些关系都要处理好。”[2]可以说,这一论述极大丰富了宗教关系的内涵意蕴。宗教关系不再局限于信教群众与非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宗教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而是进一步拓展到宗教与政党、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内宗教与外国宗教之间的关系等,使我们从更广阔的视阈去认知与把握宗教关系,更为深刻地认识到新时代宗教关系的复杂性、多样性和重要性。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必须立足于党的领导,筑牢党的执政基础,这是构建积极健康宗教关系的重要前提。同时,还应认识到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必须秉承政教分离原则。新时代宗教关系复杂多样,涉及面广,我们工作中应对构建积极健康宗教关系给予足够重视,以充分调动各方面有利因素,促进当前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五)指明宗教工作的特色优势

宗教工作是党和政府在我们治国理政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处理宗教问题的鲜明特色和政治优势。”[2]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充分说明,做好宗教工作,其实就是要从统战的方式着眼,我们要搞好与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团结工作。客观地说,目前我国信教群众数量较为庞大,如何将这些人更好地团结起来,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是我们当前做好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因此,我们应学会跳出宗教来看宗教工作,做好宗教工作其实质是做好群众工作,通过统战的重要方式去汇聚人心、凝聚力量,将广大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敌对势力越是想借宗教问题做文章,我们就越是要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以发挥统战的重要作用,更好服务于我们新时代的中心工作。如何真正发挥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优势,在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旗帜下与宗教界、信教群众结成广泛统一战线,这需要把握相应的原则方式。为更好地团结广大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应在政治上与其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与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广交朋友,多接触、多谈心,同时在生活上多关心照顾,在工作上以理服人和以情化人,成为他们真正值得信赖的朋友,进而使广大宗教界和信教群众愿意跟党走,自觉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三、实践维度,为新时代宗教工作开拓出实践新成效


根据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白皮书显示,目前我国宗教领域呈现较“多”现象,即信教群众多、宗教教职人员多、宗教团体多、宗教活动场所多,对外交往多,与之相应的也会带来情况复杂和治理难度大等问题。进入新时代,宗教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党和政府切实针对加强和改进宗教工作作出科学规划与部署,取得一系列实践新成果。

(一)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机制

进入新时代,宗教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有效应对突出问题,以抓好重点推进全局工作,并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宗教工作领导机制。针对抓好宗教工作,充分发挥党委在引领、规划、指导、督查等方面的坚强领导作用,统战部门起到牵头协调作用,宗教工作部门则负责依法管理,各有关部门和人民团体则作好配合工作。同时,将宗教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以及将宗教工作相关理论方针政策及知识等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有效加强党的宗教法律法规和宗教理论政策宣传等。二是建立党政领导与宗教界联谊交友机制。我们党与宗教界在“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基础上增进相互间友谊,不断巩固爱国统一战线,在全国各地普遍建立起党政干部与宗教界联谊交友机制,目前全国约有2万名宗教界人士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充分享有国家民主权利。三是建立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为在宗教领域构建积极健康关系,促进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提升,自2016年10月,建立起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我国宗教领域的一些重要性事务展开研商,以增进交流与共识。同时,在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制度的影响下,许多地方性宗教团体也逐步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针对相应的宗教事务进行研商。四是发出国旗进宗教活动场所的制度性倡议。国旗是国家的标志性旗帜,是国家的象征,2018年7月,由各全国性宗教团体共同发出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重要制度性倡议,通过这一机制强化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深化对党和国家的认同。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

基层是宗教问题的多发地,也是宗教工作的繁重地与薄弱地。为推进新时代宗教工作,基层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工作区域。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针对我国基层实际,在实践中切实加强基层宗教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4]。特别是在宗教工作任务较为繁重的一些乡(镇、街道),有领导干部专门分管宗教工作,并明确专职人员负责,为基层宗教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保障力量与工作条件,形成基层宗教工作合力。二是明确基层宗教工作管理职责。根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乡级人民政府应对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5]基层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清晰了自身工作职责,为基层宗教工作开展提供制度化基础与依据。三是加强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培养。为加强基层宗教工作,锤炼出一支立场坚、责任强、业务精的宗教工作干部队伍,是开展好宗教工作的重要保障。进入新时代,专门将基层宗教工作干部的理论政策与业务学习纳入到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以提升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培养的科学性与系统性,为新时代宗教工作锻造出合格的干部队伍。

(三)进一步维护宗教领域秩序

众所周知,宗教领域和谐稳定不仅涉及宗教自身的存续,也影响到整个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定。进入新时代,为有效维护我国宗教领域秩序,党和政府付出了极大努力。一是维护宗教领域安定有序。在集中整治宗教活动场所“被上市”、“被承包”基础上,于2017年国家各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防止“宗教搭台,经济唱戏”的行为扰乱正常的宗教活动秩序,并严禁商业资本介入宗教。二是坚决抵制宗教极端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是全人类的公敌,面对猖狂的宗教极端主义,党和政府在实践中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自觉抵制。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针对一些宗教极端思潮与行为进行抵制。譬如,2013年1月,佛教界高僧大德与专家学者举行会议,向广大信教群众宣讲正确的生命观,反对违背戒律实施或煽动他人实施自焚的极端行为。2014年5月,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与众多宗教界知名人士共同发出倡议,严厉谴责暴力恐怖活动。2016年7月,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与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举办大型研讨会,倡导中道,反对极端。2017年12月,我国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倡议,要防范与抵制邪教,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随着社会发展,互联网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国家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对互联网宗教事务治理,有效整治网络及各种新兴媒介涉宗教的违法信息,对涉网络宗教事务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以维护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

(四)进一步引导宗教界正信正行

我国宗教界有着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在党和政府引导下,积极走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我国社会的发展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引导宗教界对教规教义作出契合国情与时代的阐释。我国各宗教都有着源远流长的文化传承与历史积淀,其中许多教理教义是与我国国情相契合的,在对宗教教规教义进行深入挖掘时,都是在努力保持基本教规、教义、礼仪基础上,作出契合国情与时代要求的阐释。譬如佛教、道教的讲经讲道,伊斯兰教的解经,天主教的民主办教,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建设等,将优秀传统与现实需求结合起来。二是引导宗教界传承优秀历史文化。我国宗教的历史传承与文化积淀是密不可分的,许多宗教都蕴含了文化的基因。譬如佛教关注弘法利生与社会慈善,道教致力于尊道贵德、抱朴守真,伊斯兰教注重于团结、中道等,天主教积极推动教会本地化,基督教注意吸取中华优秀文化养分,促进社会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等。三是引导宗教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在党和政府引导下,宗教界每年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目前捐款数额已累积超过10亿元。我国宗教界还为一些重大灾难事故或重大历史纪念意义活动举行各种赈灾祈福等,同时还开展多种形式的敬老助学助残扶贫扶弱等活动,此外,还在社会中积极倡导绿色环保理念,建成一批生态寺观教堂。

(五)进一步增进宗教交流对话

宗教文化属于我国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上,各宗教在中国大都是相互借鉴、交融互生的,共同为传统文化的繁荣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增进国内各宗教交流对话。进入新时代,我国不同宗教相互尊重、学习、交流、对话,并共同开创了“五教同光,共致和谐”的新局面,通过相互间交流、对话、协商的模式,促进了我国各宗教之间的理解与友谊。二是增进我国宗教的广泛国际交流。建立在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相互尊重基础上的宗教文化交流是我国对外文化交流的重要组成。通过正常的对外宗教文化交流,既可以体现我国宗教信仰自由,也可以增进对外友好关系。据统计,当前“中国宗教界已经与超过80个国家的宗教组织建立了友好关系”[6],其中包括许多不同文明与信仰的国际性宗教组织,譬如世界基督教教会联合会、世界佛教徒联谊会、伊斯兰世界联盟、世界宗教者和平会议等众多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著名宗教组织。在对外宗教文化交往中,积极参与国际宗教组织的人权对话,发出中国宗教界的自信与文化之声。三是搭建中国宗教文化的世界平台。我国宗教界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为中国宗教文化的交流逐渐搭建起世界平台,彰显中国宗教文化自信。譬如,我国佛教界举办世界佛教论坛,我国道教界举办世界道教论坛,这两个论坛已成为重要的国际宗教文化交流平台。中国基督教与美国基督教联合在上海举办“中美基督教领袖论坛”、在美国举办“中国教会事工”交流会等,开展两国宗教文化的交流对话,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与友谊。


参考文献:

[1]龚学增.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中国化研究[M].四川人民出版社,2012:248.

[2]习近平.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提升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N].人民日报,2016-4-24(01).

[3]习近平.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N].人民日报,2015-5-21(01).

[4]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N].人民日报,2015-9-23(05).

[5]宗教事务条例[N].人民日报,2017-9-8(17).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和实践[N].人民日报,2018-4-4(09).


李岁科.论新时代宗教工作创新推进的三个维度[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20(03):50-55.

基金:2018-2019年度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新时代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基地委托课题:新时代宗教工作的创新推进研究(课题编号:JD2019B002)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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