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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下代扣代缴问题探讨

  2021-04-26    108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2019年1月,我国制定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并开始全面实施。本文主要依据该税法,结合目前我国运行的税务预扣安排,分析了在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汇算清缴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多年工作经验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希望能对企业的汇算清缴工作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 关键词:
  • 代扣代缴
  • 新个人所得税法
  • 纳税
  • 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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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各项条例的正常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在此新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原有的税法制度进行了大幅度改革,可以算得上是近年来以劳动收入为主的税务制度的革命性改革,也从根本上改变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目前,大多数企业都会对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工作实行代扣代缴,因此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汇算清缴工作。


一、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分析


(一)税目调整

分类征收是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的基本原则。分类征收可以解释为根据个人所得的不同收入,进行不同的征收项目设置,并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不同的计算和征收。新个人所得税法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删减,将原来的稿酬收入、工资收入、劳务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4项个人所得税全部纳入新增的综合所得税目中,也就是由原来的11项变为了现在的9项。这有利于统一税率和计算方式,方便进行征收管理。

(二)级距调整

新个人所得税法在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抵扣标准方面也进行了调整,个人所得税抵扣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500元增加至每人每月5000元,在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方面也有所增加。与此同时,新个人所得税法对20%税率、10%税率和36%的税幅也进行了调整。在原来的基础上扩大了25%税率的级距。

(三)新增项目

新个人所得税法中最为灵活的部分便是特殊的额外扣除,新制定的免税条款,大大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减免税条款的申报,并将申报内容交由税务机关审查,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纳税人的情况申报,就可以对纳税人收入每月应收的税务。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特别额外扣除项目,主要由纳税人本人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继续教育、儿童教育纳税人,本人重病医疗以及需要由纳税人抚养的老人等。如果纳税人符合一项或多项特别额外扣除项目,就可以减少扣除额或固定扣除额,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二、个人所得税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人的工作单位发生变更

如果纳税人的工作单位发生变更,国家税总关于该项问题是有明确规定的。具体规定主要参考新个人所得税法中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该办法规定,如果纳税人的工作单位在一年中进行了变更,而且他或她在原来所在单位期间申报通过了特殊额外扣除,那么在进行新职位任职期间,该特殊额外扣除不允许从轻雇主或职位中扣除。但是从目前实际的实施情况来看,很大一部分纳税人对各项政策并没有充分了解,从而也无法严格执行。比如如果某员工7月底离职,那么该员工7月份工资个人所得税的汇算及发放都会按照原企业申报项目进行。但是8月份,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时,就会发现纳税人自动取消了企业的专项附加扣除代扣代缴的义务。如果此时的员工没有加入新单位,那么原企业的负责人就会发现,该企业的个税就会产生差额。由于个人所得税法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可以员工随时变动,这就会对离职员工原企业下一个月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产生影响,这种问题可以采取,个人所得税申报月初不更新,只在每个月进行工资汇算前更新的方法解决。

(二)纳税人纳税渠道网络化

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后推出了相关的个人所得税APP,该APP能够及时反馈纳税人的每月综合收入以及具体的纳税申报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质量的纳税服务。由于2019年元旦起,实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因此,每月会计人员在进行当月工资汇算时,就可以进入该软件的个人税务系统,结合自身情况,填报该约的单位综合所得收入。填报完成系统会检查专项附加扣除是否有更新,并及时反馈给纳税人,如果专项附加扣除费的需要纳税人在工资进入软件的汇算程序前及时进行更新。

个人所得税APP在进行注册登录时,需要企业员工如实根据自身信息进行确认,以确保个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准确及时更新,此时纳税人的税务情况就可以上传到国家税务系统中,但是会产生一定的时间差。由于大多数企业发发工资的日期是固定的,因此员工每个月工薪的个人所得税计算都会被影响,这主要是因为员工个人是纳税主体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针对个人会发生及时更新。

(三)选择计税方式

对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国家税总以及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发布了明确规定,如果在年度总结中纳税人补缴了所有税款,但是在本年的综合收入不超过12万元,那么该纳税人就不用填写年度结算。系统在年度汇算中,对于员工薪资的汇算中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重新采取、选择了计税方式,即纳税人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将奖金纳入综合所得计税中。而个人所得税汇算税款的结果也会因为计税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员工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计税方式。在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汇算方面,国家税务总局的政策也处在过渡阶段,因此,在这方面每年度员工综合收入的汇算申报都需要及时关注国家最新政策,根据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进行申报。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纳入综合所得计税,通常适用于哪些工资比较低,日常交税较少甚至不交税的员工,对于这部分员工,他们去年全年一次性奖金所交的税,大多数都会被退回。而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单独计税,更为适合那些月薪收入较高的员工,因为他们几乎每个月都要交税。选择不同计税方式的途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选择,而变换方式也可以在该软件上进行临界点的评估计算,然后根据结果合理选择。

(四)专项附加扣除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行了特殊的额外扣除,但是每个特殊附加扣除都有不同的标准,企业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申报。虽然租金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儿童教育,老年人抚养以及继续教育等各项已经加入了特殊额外扣除的项目,但是某些员工对税法并没有相应的了解,因此不能及时申报,特殊的专项扣除。如果某个员工今年到特殊额外扣除没有完成,那么这些扣除并不会转移到次年,也就是说专项的附加扣除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企业员工需要及时在个人所得税APP的项目中进行申报,公司有义务提醒员工及时申报。再进行特殊额外扣除项目申报时,需要照实填写纳税人的个人信息、扣除项以及费用,并将其归纳如员工免税的个人所得税中,从而对员工的纳税负担有一定的减轻。


三、提高企业汇缴清算工作效率的措施


(一)强化企业员工的纳税意识

企业中的部分员工对纳税政策没有足够的了解,因此企业需要对这类人的纳税申报工作,进行及时的指导和帮助。在工作空余,公司也可以组织员工对纳税政策和个人纳税义务进行学习,知道员工完成纳税的义务,并根据不同员工在个人税收征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特定的咨询服务,争取帮助每个员工都有能力完成纳税的独立付款。另外,企业对员工的薪资也可以建立新型的管理制度,帮助员工对工资需要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进行简单梳理,从而方便企业的整体管理,提高工资管理制度的透明性。企业一定要有意识宣传个人所得税法等相关税收政策及时把握国家税收动向并严格执行最新的税法,并根据新根所得税完善公司内部的大口袋角系,则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的纳税意识。

(二)增强财务人员专业能力

企业在进行代购代缴管理时,需要严格把控财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对个人所得税收的重视,培训专门的财务人员,引导员工对税收的范围,以及减税项目进行全面了解,从而促进公司税收工作的高效进展。在特殊扣除项的变更问题中,纳税人个人对特殊扣除额的使用是新鲜事物,去年的扣除项目需要进行及时更新或重新采集。如果在特殊扣除额没有改动的前提下,下个年度的内容则不需要变动。对纳税人来说,如果某些税收项目需要增加或需要更改信息,员工最好在企业发放工资的5天前在个税APP上进行更新,从而使企业相关人员在进行工资核算是对个人所得税的金额更加准确。而变动时间则需要纳税人本人和企业的工资管理员达成一致,选择合适的变动时间。时间并不一定严格要求在当月进行改动,这涉及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使用期限问题。

(三)加强税收监管工作

个人所得税的预提和申报需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策,从而保证税收的准确实施。对企业员工来说,员工的所有工资都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中,不仅包括薪资,也包括相应的奖金和补贴等其他收入,这有利于增强数据管理的准确进行。因此在税收监管工作过程中,可以采取跟踪预算的方式对员工的外收入以及支出进行严格审计,对公司的账簿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对公共机构的收入进行详细数据的验证,从而对个人所得税的扣缴工作进行加强,避免产生违法乱纪现象。


四、结语


2019年伊始,新个人所得税法已在我国全面实施,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全面的税收制度。该税法可以确保企业在代扣代缴中汇算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且各项特殊扣除和税收优惠都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确保他们享受税法改革的红利,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税收公平性,这对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参考文献:

[1]高勇.新个人所得税法下代扣代缴问题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20(29):131–132.

[2]金志伟,陈文静.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时代金融,2020(15):97–98.

[3]陈沁雯,董椿雨,赵琰,等.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实施现状分析[J].合作经济与科技,2020(10):152–153.

[4]苗欣,刘佳茜,刘哲伶,等.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研究[J].山西农经,2020(08):162–163.


周璇.新个人所得税法下代扣代缴问题研究[J].财会学习,2021(1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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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财税法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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