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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宝山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的现状与问题

  2024-11-29    82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乡村振兴战略已成为实现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关键是人才。“头雁”培育项目是上海市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宝山区“头雁”培育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对宝山区“头雁”项目的实施状况和具体措施进行了总结,并针对目前“头雁”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善政策体系、加强培训教育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对策与建议。

  • 关键词:
  • “一人一策”
  • “头雁”项目
  • 乡村振兴
  • 人才培养
  • 帮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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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自2022年起,每年每个县要培育10名左右“头雁”,并计划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即“头雁”)队伍,带动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雁阵”,夯实乡村产业振兴的人才基础。

为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上海市宝山区于2022年启动了“头雁”培育项目,旨在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领导力、执行力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从而带动整个乡村产业的集聚、升级和创新[1-2]。2022年—2023年,宝山区政府通过多种途径选拔和培育了第一批有潜力的“头雁”人才,形成了年龄结构合理、专业能力突出的头雁团队,他们在乡村治理、产业发展、文化传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背景下,笔者拟对宝山区“头雁”项目的实施状况和具体措施进行总结,并针对目前“头雁”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与建议,旨在引领宝山区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1、“头雁”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要求[1-2],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高度重视“头雁”项目,组织各职能科室、业务站、镇农业服务中心等单位,召开了“头雁”项目工作推进会,并根据“头雁”项目的通知精神,明确了宝山区“头雁”选拔方式、目标任务、责任领导和单位、保障措施等。其中,由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人事科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协调事宜;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负责实施培育任务,并指导培训工作的开展。此外,“头雁”项目采用个人申请、镇级初审、区级推荐、市级甄选的选拔程序,通过各镇的宣传发动,2022年—2023年共遴选出4名“头雁”项目培育对象,分别为上海三家村蔬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上海安硕蔬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上海中田农业产业化管理有限公司理事长、上海磊宏科技有限公司理事长。


2、“头雁”培育的主要措施


根据上海市实施乡村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要求,宝山区于2022年确定了第一批“头雁”项目培育对象,分别为上海三家村蔬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上海安硕蔬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区农业农村委针对“头雁”项目的带头人培育工作,在深入了解“头雁”学员的实际需求后,为其量身定制了相关的支持政策和帮扶方案,以利于提供全方位、多渠道的精准支持和帮助。

2.1落实“一人一策”方案

“头雁”培育工作实施“一人一策”方案,方案包括:现状与培育目标、支持政策和激励保障措施、帮扶指导计划、“头雁”带动引领计划4个部分。其中,现状与培育目标包含“头雁”个人现状与发展目标、经营主体现状与发展目标。

为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一人一策”方案,区农业农村委组织各职能科室、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区蔬菜站、指导老师及学员召开了座谈会。会上,了解了学员的发展现状、困难与挑战、实际需求,并重点剖析了在“一人一策”方案制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学员通过对个人以及经营主体现状的分析,提出了未来3年的发展目标。在此基础上,区农业农村委对每位“头雁”学员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和激励保障措施,并制定了详细的帮扶指导计划和“头雁”带动引领计划,推进落实“一人一策”方案。

2.2制定激励机制,落实项目扶持政策

主要措施有:(1)将“头雁”培育纳入上海市“首席技师”人才培育计划,优先推荐“头雁”学员进行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对其所在的合作社优先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提高认定等级与比例。(2)由“宝山三农”微信公众号全程跟踪“头雁”项目的带头人培育过程,组织讲好“头雁”的故事,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3)加强与上海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的紧密合作,共同开展农业科技攻关项目,对符合申报区级科技兴农项目的“头雁”,在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4)鼓励“头雁”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包括生产设备、运输车辆购置以及进行小面积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同时,支持“头雁”申报区级产业化发展项目,以弥补市级申请项目可能存在的覆盖不足,并支持基础设备采购、基础设施建设和政策范围内的奖励补贴等。(5)提供贷款贴息贴费政策,并对上一年度发生的贷款利息,按照基准贴现率进行补贴,对保险费用进行部分补贴。(6)支持绿色食品的申报与创建工作,鼓励“头雁”申报上海市学生劳动教育基地(场所)。

2.3指导老师帮扶,导师一对一指导,推动合作社产品升级

对照制定的“一人一策”方案,落实宝山区蔬菜科学技术推广站导师对“头雁”开展帮扶指导。具体措施为:(1)帮扶指导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和植保员、农机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提高认定等级与比例。(2)协助对接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的合作,开展农业科技攻关,重点在项目申报填报、主要实施内容、技术关键和技术路线、项目进度和考核指标等方面进行帮扶指导。(3)开展专业技术指导,在“机器换人”、采摘品种更替、绿色生产技术应用、农产品品质提升等方面给予指导帮扶。(4)加强学习,共同探讨学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宝山区“北转型”发展战略以及乡村振兴相关政策的内涵与实施路径。

通过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导师的一对一指导,2022年选拔的2位“头雁”学员在各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例如,三家村蔬果专业合作社以种植特色番茄为主,其理事长在导师和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专家的指导下,对照杨行镇乡村振兴发展的任务及现代化需要,构思了杨行镇特色番茄产业的发展蓝图,提出了加快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旨在通过提升产品的社会价值,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基于这一战略,合作社设计并注册了针对小番茄的品牌和IP形象,并同步进行包装设计的全面更新。在2024年番茄上市期间,新品牌与包装正式启用,这不仅增加了农产品的经济效益,还成功打造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形成了独立的品牌效应。

要种出优质蔬菜,种源和技术是关键。在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和区农业农村委的支持和帮助下,安硕蔬果专业合作社设立了专家工作站——实验基地,试种了由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提供的绿叶菜、茄果类和根茎类等数10个优良品种,推动了科技与产业的有效结合。此外,通过导师一对一帮扶,合作社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也得到了更专业的指导。例如,在遇到种植模式单一、土地有效利用率低等问题时,导师和上海市农业科学院专家现场“把脉”,并结合合作社实际情况,提出了栽培多样化品种的茬口安排、适当增加无土栽培模式等建议,这些举措不仅有效解决了合作社的发展难题,还显著提升了合作社的经济效益。


3、“头雁”培育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政策支持体系尚不健全,扶持力度不够

宝山区乡村振兴“头雁”培育项目一直是区农业农村委关注的重点项目,然而由于宝山区每年申报的“头雁”项目培育对象数量有限,区农业农村委只能在现有的相关政策上给予支持,专门出台配套政策的可能性较低。同时,由于现有的政策没有充分考虑到宝山区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导致政策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头雁”项目的深入推进。

3.2“头雁”经营主体劳动力不足,技术人才短缺

随着宝山区“头雁”培育项目的深入推进,已申报的4个“头雁”经营主体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具体体现在:(1)生产劳动力不足已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瓶颈,这不仅影响了农作物的种植和收获,也限制了合作社生产规模扩大的步伐。(2)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已成为制约合作社创新发展的重要因素。(3)经营人才不足导致合作社在日常运营中的管理效率不高,从而影响了合作社的整体效益。(4)技术储备不足,尤其是缺乏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和应用,导致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难以提升,削弱了合作社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4、进一步推进“头雁”培育项目实施的对策与建议


4.1 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优化完善政策体系

为了更好地推动“头雁”项目的顺利开展,区农业农村委要不断探索新的政策支持方式。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头雁”项目提供更加充足的资源保障;另一方面,要持续优化与完善政策体系,出台更符合宝山区实际情况和需求的政策。2024年,区农业农村委在制定新一年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时,已充分考虑了对“头雁”项目的扶持,无论在扶持对象的选择上,还是在支持内容和方式上,都做出了进一步完善。此外,宝山区应将“头雁”培育项目纳入长期发展规划中,通过形成长效机制来保障项目的持续、稳定发展。

4.2 依托“头雁”帮扶指导,优化人员结构

具体建议有:(1)针对“头雁”经营主体劳动力不足、技术人才短缺等问题,宝山区要通过政策引导和激励,吸引更多的年轻人加入“头雁”经营主体,或考虑采用农业机械化来提高生产效率,减轻劳动强度,从而缓解劳动力短缺的问题。(2)加强合作社内部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充分利用线上教学、农民田间学校等形式,为技术人员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等各类专业技术培训,从而培育一支有技术、懂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3)依托“头雁”帮扶指导,采取个性化的帮助与扶持,在种植技术、农产品特色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链融合延伸等方面,提供有效的帮助和指导,从而帮助合作社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升自身的竞争力。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有助于优化“头雁”经营主体的人员结构,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5、结束语


“头雁”项目对于上海市乡村产业振兴的意义重大。为确保宝山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顺利开展,保障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区农业农村委要建立“头雁”项目培育人才库,尤其要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金融保险等政策支持、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跟踪服务等方面重点发力,支持和引导“头雁”队伍发展壮大,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而为宝山区的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参考文献:

[1]朱启臻.乡村振兴急需培育三类人才[J].农村工作通讯,2022(5):45-47.

[2]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J].畜牧产业,2022(6):5-15.


文章来源:王萍,孙东明.浅析宝山区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培育的现状与问题[J].上海农业科技,2024,(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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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农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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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主办单位:辽宁省农业经济学会

出版地方:辽宁

专业分类:经济

国际刊号:1001-6139

国内刊号:21-1016/F

邮发代号:8-152

创刊时间:1981年

发行周期:月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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