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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农业发展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与实践路径

  2024-07-16    47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数字农业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高级形态,能够提升农民创收能力、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均衡城乡资源分布、完善收入分配机制,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挥积极作用。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下,发展数字农业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点任务包括催生农业发展新动能、发展乡村数字新基建、重塑城乡经济地理和构建发展成果共享机制。因此,我国应立足于数字经济发展特征,提升数字农业创新活力,构建数字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强化数字信息服务功能,建立数据风险防控体系,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优化农业资源空间配置,打造城乡发展利益共同体。

  • 关键词:
  • 共同富裕
  • 农业现代化发展
  • 农民创收能力
  •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数字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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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消除我国城乡、区域与群体“三大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发展数字农业是增强农业经济实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有力举措,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高级形态,对新时期我国改造传统农业、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和农业农村部相继出台《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十三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政策文件,表明数字农业发展与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目标的同向性和时间的同步性。应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激发农业农村经济活力,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学者们基于各地区资源禀赋,从不同角度阐述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推进措施。李宗明等提出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能够强化乡村经济基础,提高农民增收能力。[1]孔祥智等强调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能够吸引资源要素向农业产业聚集,进而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2]郑军分析了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对保障民生需求、增进农民满足感的重要性。[3]姜长云建议推动收入分配机制深化改革,保护农民的利益获得。[4]崔宁波等提出推进社会文明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5]

围绕数字农业问题,国内学者研究成果积累丰富。例如王珏指出,随着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不断革新,数字农业的内涵不断丰富,与智慧农业、现代农业、信息农业等新兴概念有相互交融的趋势。[6]张滨丽采用层次分析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测度数字农业发展水平。[7]唐华俊等分析了遥感技术、建模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实践应用。[8]高浩天等强调物联网、大数据、神经网络等数字技术能够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9]陈江等提出数字农业能够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降低生产成本、创新商业模式,其已经成为我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10]姚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数字农业对农业强国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U型非线性影响。[11]

综上可见,数字要素作为农业生产中的新兴要素,贡献潜力逐步释放,能够为农业高质量发展催生新业态,提供新动能,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但目前学者们的研究视角过于广泛,鲜有文献成果对“数字农业发展”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二者的作用机理和影响机制开展深入分析。本文基于“数字农业发展”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政策导向和实施环节上的密切关联,重点分析数字农业发展对提升农民创收能力、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均衡生产要素空间布局、促进发展成果共享的作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实践路径。


二、数字农业发展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


为厘清数字农业发展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本文将数字农业发展分为农业数字化发展、数字乡村建设、数字信息化服务和数字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等四个方面,将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关键点归结于创收能力的提高、农村经济环境的优化、区域资源的均衡和收入分配机制的完善,以此构建分析二者作用机制的研究脉络,如图1所示。

图1 数字农业发展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   

(一)数字农业发展对提升农民创收能力的作用机制

农业是农民的立身之本,农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决定农民增收能力的强弱。寻求有效途径创造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活力,拓宽农业农民增收新渠道,是新时期加快推进我国农业转型升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迫切需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强调强化农业科技支撑,为农业发展拓展新空间、增添新动能,引领支撑农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同时也强调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以制度、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为动力,推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可见现阶段我国农业产业新动能的打造主要依托于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应用以及新模式、新业态的探索构建。数字农业发展对塑造我国农业产业新动能起到关键作用,进而可以改善农业弱质特性,打造农业发展优势,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民造富水平。

1.在要素配置领域,数字农业技术能够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科学合理配置:一是提高生产要素的利用效率。数字农业技术能够实现生产、养殖全过程的数据化、可视化跟踪,对生产要素的投入时点、投入体量、投入效能作出基本判定,为农业生产环节提供决策参考,[12,13]进而提高全要素生产效率。同时智慧农业设备能够全程监测生产对象的成长状态,并辅助调节光、水、风、温度、土质等生产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抵御自然因素的负面影响,科学把控种植、养殖生产周期,推进农业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二是促进农业生产的绿色发展。数字农业技术能够帮助实现测土配肥、科学灌溉,推动传统农业向低化肥、无农药、节水模式转变,建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区块链、云数据等创新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能够对不同地区农业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投入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出评价,为农业生产结构的优化调整、农业资源的绿色化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在产业融合领域,数字农业技术能够助力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一是大数据技术可以促进供给市场和消费市场的信息流通,使农业生产部门掌握翔实的农产品消费诉求[14],能够以市场为导向对生产、加工、营销等环节做出科学的战略部署,推进三产融合深度发展;二是数字技术可以促进农业资源的多元化利用,拓宽农业资源在休闲旅游、教育研学等行业的应用范畴,挖掘农业产业的生态价值、教育价值和文旅价值,进而实现农业与电商业、旅游业、教育业的跨界发展,提升农业发展的价值空间。

3.在生产管理领域,数字农业技术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质量水平:一是对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通过土地保护、改造技术强化基础农田水利建设,巩固和增加高标准农田面积,以信息技术创新现代农业企业的经营理念与模式,提高人力、物力的利用效率,在区域内形成定量化、集约化的技术规范,释放农业生产潜能;二是对最终产品的质量控制,基于数字信息平台建立农产品溯源系统,对农产品实施全程化、动态化监管,消除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顾虑,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4.在经营决策领域,数字农业技术能够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决策的有效性:一是数字技术有助于农业经营者获取更丰富的决策信息,包括农业资源的禀赋信息、企业组织的运营信息、农产品市场的供求信息和产业发展的政策信息等,翔实准确的信息是作出科学经营决策的基础,农业大数据平台可以帮助决策者了解各方面的信息变化,并作出及时响应,无论是宏观产业的结构调整,还是微观企业的运营改善,信息系统都能为其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数字技术有助于农业经营者科学选择决策方案,决策者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分析企业运营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依托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征求多方建议,向不同领域专家进行咨询,进而选择最优实施方案。

(二)数字农业发展对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的作用机制

受国际形势和新冠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当前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我国政府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大力推进“新基建”,增强经济活力。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新基建”已经成为拉动农村区域投资、优化乡村发展环境、促进“三农”经济发展的关键抓手。推进乡村新基建主要依赖于5G技术、人工智能、数据中心、产业互联网等数字农业技术的应用,进而实现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和服务便捷化的功能目标,优化乡村区域的产业、人才、生态、治理发展环境,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实现共同富裕提供保障。

数字农业发展推动乡村新基建,进而优化农业农村发展环境,其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产业、人才、生态、治理四方面:一是数字农业发展推进乡村产业技术进步。经营者利用信息传感技术可以掌握农作物生长状态,精准进行施肥灌溉、病虫防治等生产操作,利用现代机械设备可以扩大生产规模、节约人力成本、优化工艺流程,利用大数据平台可以即时获取农产品市场信息,合理调整生产结构和产品布局,[15]利用服务信息平台可以随时获得技术专家的跟踪指导和消费者的意见反馈,不断完善技术手段和营销策略;二是数字农业发展促进乡村高质量人才培养。无论是升级传统基建还是推进新基建,都需要大量懂农业、懂技术、懂经营的人才参与建设,数字农业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为乡村工作者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产生了新的岗位需求。同时信息技术能够提高乡村人才服务水平,通过大数据平台对乡村人才就业信息进行汇总和筛选,智能匹配就业意愿和岗位需求,以缓解当前乡村区域人才引进难、留住难的困境,助力乡村人才振兴;三是数字农业发展助力乡村生态保护建设。智慧农业推广促进了传统农业模式向集约化、绿色化转变,智能设备对农药残留的监控既可以保障农作物的品质标准,又可以降低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传感仪器对水、土壤、气候的监测数据可以为经营者实施节水灌溉、耕地改良、废弃物利用提供决策参考,从而在农业生产中顾全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16],为乡村生态振兴打好基础;四是数字农业发展带动乡村治理模式创新。乡村治理是事务琐碎、关系繁杂的实践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提到,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原则,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建立便于管理者全面掌握乡村发展实情,简单业务可实现线上办公,以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信息平台可以为农户提供多样的议事协商途径和精准的法务帮助,让乡村治理工作更加透明、便捷。

(三)数字农业发展对均衡城乡区域资源的作用机制

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完全改变,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经济地理形势依然存在,优质生产要素难以向乡村区域汇集,很多乡村产业面临融资难、用人难的困境,要素禀赋的空间分布差异决定了城乡经济发展的差异,进而拉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差异。2022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从统筹全局的战略高度提出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旨在打破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分割,形成畅通经济循环、促进要素流通的经济地理格局。数字农业发展为重塑我国城乡经济地理带来了契机,农业数字信息化服务将有效平衡城乡要素分配和区域要素分配,对改变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起到促进作用。

数字农业发展对重塑经济地理、均衡生产要素空间布局的作用机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优化城乡要素密度。农业数字信息平台能够清晰统计乡村区域的人口密度、投资密度、技术密度等,并根据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实际需求评判区域内的要素禀赋短板,在城乡协调发展框架下统筹各方要素流动,引导过剩资源有序转移,填补区域性需求缺口,推进以县域为主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因地制宜地为乡村全面发展提供有效要素供给;二是压缩商务经贸距离。以电商为代表的数字营销手段改变了传统的农产品交易模式,构建了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商务网络,为农村区域参与商务往来提供便捷,破除了农村地处偏僻、远离经贸中心的地理限制,[17]同时网络贸易数据的可获得性使农产品交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地区在商品贸易中的弱势特性;三是消除区域市场分割。信息数据的即时交互特性能够推进区域间在经贸、文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打破地域文化隔阂和政策壁垒,消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18]降低市场隐性交易成本,以信息流带动生产要素跨区域循环流动,合理调节资本、人才、技术在不同区域的分配;四是打造地域发展特色。数字农业技术能够推进乡村产业改革升级,以生态特色、文化特色和工艺特色打造区域产品特色,进而形成区域发展优势和竞争力,同时利用数字信息传媒技术能够迅速推广乡村优势产品,有利于扩大市场销路,提升地域品牌价值。

(四)数字农业发展对完善城乡收入分配的作用机制

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国城乡收入分配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是城乡发展不平衡的主要表现,而农业的弱质性和农村人力资本的薄弱性也加剧了城乡收入分配的失衡。2021年我国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第四十八章以“优化收入分配”为标题,强调推进改善三次分配制度格局,提高劳动报酬占比、加强税收调节效率并积极鼓励慈善事业发展。目前,我国数字经济正处在机遇发展期,随着数字技术向农村区域的不断蔓延,乡村的生产力要素结构、生产关系构成将发生重大改变,进而对改善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三次分配起到直接或间接的促进作用,对趋于固化的城乡分配结构和分配形式产生重要影响。

在初次分配中,数字农业发展将推进“数据”作为新的生产要素直接参与分配。农民群体作为农业生产经营的核心主体,是数据获取的重要来源,也是数据信息的主要所有者,应享有数据红利的分享权。当农民的数据信息具备商业价值,数据利益能够获得法律体系的严格保护时,“数据”就可以成为农民参与收入分配的又一重要砝码,在城乡收入分配进程中提高分配比重,抵御资本势力对农民利益的不合理侵占。同时,数字农业发展将促进农村区域三产融合,扩大乡村数字经济活动领域,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创业机会,拓宽收入渠道[19,20];在再次分配中,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将有效提升政府的宏观调控效用,帮助政府详细掌握农村区域公共基础设施概况以及交通、教育、医疗建设水平,精准定位农业农村发展短板,科学引导财政资金投入,提升农民社会福利水平,增强区域内农民群体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在三次分配中,数字农业发展将搭建起不同职业群体之间、不同区域之间的信息桥梁,提高社会对“三农”发展的关注,鼓励社会力量扶持乡村发展,振兴乡村经济,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先富带动后富,城乡协调发展。


三、发展数字农业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点任务


在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下,我国应明确战略布局、划清重点任务,借力数字经济发展浪潮,以数字技术创新打造农业发展新动能、新业态、新模式,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优化农村发展环境,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打破固化的城乡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数字农业发展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作用。

(一)催生农业发展新动能,开拓农业技术应用场景

开拓新兴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场景,为农业发展注入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新业态,促进新兴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优势,增强农民创收能力,提高农民综合收入水平:一是推进数字农业科技研发创新,在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方向实现突破,为农业农村数字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构建数字农业发展新业态,强化数字技术与农业产业的深度融合[21];二是推进数字农业管理机制创新,在农村和农业企业内部建立计算机网络系统,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与科学管理,构建数字农业发展新模式,将物联网等先进技术与农业相结合,提高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贡献作用;三是加大对关键技术的财政资金投入,建设高质量的重点实验室和孵化基地,为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技术产品打下坚实基础。

(二)发展乡村数字新基建,建立农业大数据中心

发展乡村数字新基建,包括对传统基建的改造以及推进新型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对乡村区域的产业发展、人才振兴、生态保护和治理工作均发挥促进作用,推进农业产业各环节、社会各主体的信息流通和互动,以农业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形成区域发展合力,带动产业、文化、生态全面进步,为乡村振兴打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农村居民创收致富奠定坚实基础:一是构建数字乡村基建标准,根据农业大数据建设需求出台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方案,结合数字技术的应用场景和实践功能,明确各类投入设备参数,制定工程实施细则;二是完善农村新一代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工程,构建城乡一体的信息设施网络,[22]尤其要加快农业机械、冷链物流等设施的数智化转型;三是构建多元化主体参与机制,政府牵头建立农业大数据中心,吸引技术型人才参与农业农村建设,鼓励优质企业投资乡村新基建项目,夯实数字农业发展软硬件基础。

(三)重塑城乡经济地理,平衡生产要素空间分布

以数字农业发展驱动城乡资源合理流动,优化区域要素密度,强化信息联通,打破空间限制、缩减经贸距离,促进市场融通消除区域分割,助力区域优势发展,培育地方特色,进而重塑城乡经济地理,均衡城乡要素分配,驱动优质要素向农村流动,调节区域要素平衡:一是完善农业生产管理信息服务功能,推动要素区域流动,利用农业大数据平台获取更多涉农信息资源,[23]为农民提供全面的生产资料信息、技术推广信息、政策扶持信息和市场供需信息;二是构建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产品供需对接,为农业产业链各参与主体的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加大数字技术在农村地区的普及与应用,提高农民的数字经济素养,弥合城乡区域间数字经济发展差距鸿沟。

(四)构建发展成果共享机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数字经济赋能农业发展进程中,应注重保护农民享受数据红利的分配权利,提升农民的社会福利保障水平,通过对初次分配、再次分配和三次分配的影响,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建共享的意识形态,构建城乡居民发展成果共享的长效机制:一是结合数字经济发展特性在法律层面保护农民利益不被资本势力侵占;二是构建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切实享受到数字农业发展带来的红利;三是扩大乡村数字经济活动领域,拓宽农民收入来源,引导先富带动后富,优化利益分配机制。


四、发展数字农业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实践路径


发挥数字农业创新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传统农业深度融合,优化城乡生产要素配置,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是缩小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解决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有效举措。

(一)提升数字农业创新活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1.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着重研发高精度的农业机械设备、高可靠性的通信网络技术、精细化的水肥一体化技术和农业智能化装备。加强农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企业的创新研发力度,合理配套资金支持以提高技术研发的积极性;大力培养专业型数字农业人才梯队,加强对农民数字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培训,打造出一支高水平数字农业人才领军队伍,不断增强数字农业的内生发展动力;大力支持地方政府与农业相关院校、科技型企业等联合建设实习培训基地,共同培养高水平数字农业人才。

2.推进经营管理模式创新:应建立完备的数字化农业管理系统,推动传统农业向数字化、信息化方向发展。通过模拟农业生产和对生产过程的实时监测,合理分配农业生产要素,提高农业资源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作用,打造现代农业智慧园,对农业生产活动进行定时定量的科学操控与管理,实现现代科学技术与农业生产的全面结合,发展精准农业模式,使生产经营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时了解国内外农业经济政策和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并做出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入城工程,大力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以特色产业支撑农村电商网点建设。组建农业电商联盟,发挥各类企业优势,带动农业电商集群发展,打造数字农业发展新业态。

(二)构建数字农业农村标准体系,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升级

1.在产业发展维度:构建农村网络基础设施标准,重点是农村地区光纤网络、移动宽带网络和农业专用网络的共建共享,实现区域间信息的连通;构建北斗定位导航、遥感摄像监测、卫星通信等技术互通的一体化网络,将监测数据与物联网感知信息融合,及时了解农业生产状况和农村生活环境;构建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改造标准,包括水利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气象防灾预警系统、交通客运出行服务、农产品仓储冷链设施和乡镇物流信息化设施建设等标准,为农业农村提供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2.在综合治理维度:构建农村“互联网+党建”标准,规范互联网在农村党务管理、线上党课、党群基层服务等工作中的应用标准,开通农村治理领域的数据信息收集、发布功能,增强数字治理平台信息的实时共享,提高各部门的对接效率;构建农村“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出台线上线下工作一体化、乡村政务服务信息交互等业务标准,保障政府开展便民、利民工作,提升政府的数字化治理能力;构建网上村务管理标准,包括村务管理平台建设、村务财务网上公开、农房数字化管理等标准。重要的村务工作可以采取公开征集意见与民主投票方式,使信息从下至上进行传递,提高决策的有效性。同时推动乡村智治的平台构建,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提高数字乡村综合治理能力。

3.在生态监测维度:构建农村人居生活环境监测信息化标准,包括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的数字化监测、污水臭水的治理监测、生活取暖等废气排放的监测等,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推动建设美丽乡村;构建农村生态保护信息化标准。实时掌控农田环境、养殖环境、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和利用等情况,规范农牧交错生态系统脆弱区和敏感区评价标准等,减少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助力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再利用,优化农业生态发展环境,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数字信息服务功能,优化农业资源空间配置

1.强化农业生产管理信息服务:依托农业大数据建立产业信息服务平台,实时反映区域内各类生产要素的禀赋分布、采购成本和投入消耗情况,生产者可以根据服务平台提供的农业宏观经济政策和农资价格变化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和养殖类型,降低经营风险和经济损失;职能部门能够清晰把脉地方发展、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与要素供给市场的匹配程度,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推动要素跨区域流动,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2.强化农产品市场信息服务:联合各大电信运营商、设备制造商和信息服务提供商,发挥信息技术与网络服务的优势,实现各类资源的共建共享,为农产品市场信息的获取建立一定的基础条件。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技术和公共通信网络,使农民能够及时获取市场信息,避免信息的滞后性;依靠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利用移动终端嵌入App等方式,整合乡镇物流资源,形成乡村物流集散中心,建设乡村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在农副产品销售中推广电商模式,借助数字传媒工具扩大农特产品宣传范围,培育地区农业特色优势。依托乡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通过实体推销、网络直销、直播带货等方式衔接国内大市场,压缩经贸距离。

(四)建立数据风险防控体系,打造城乡发展利益共同体

1.建立健全数据信息风险防控体系,保护农民数据利益:在数字农业建设发展过程中,重视数据采集而轻视数据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农民的部分个人隐私信息和数据将面临被非法盗用或者滥用的风险,个人利益会受到侵犯,从而使其对科学技术甚至对社会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阻碍农业现代化进程。应加强对农民个体隐私数据的保护,在现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构建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征的风险防控体系,充分保护农民的数据权益。

2.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建设,实现先富带动后富:鼓励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推动技术、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农村地区流动,并建立合理长效的利益分配机制,打造城乡发展利益共同体。对涉农创新型企业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和优惠政策,鼓励社会组织通过专业课程培训、引导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等方法,着力培养一批热爱乡村热爱农业的专业人才队伍,提高农村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鼓励工业、服务业发展带动农业发展,城市经济带动乡村经济,做到政府有为、社会有责,全面提升乡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参考文献:

[1]李宗明,苏景州,任保平.我国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J].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1):79-84,92.

[2]孔祥智,谢东东.缩小差距、城乡融合与共同富裕[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22(1):12-22.

[3]郑军,杨柳.农业保险缓解相对贫困了吗?——基于“城乡收入差距悖论”视角[J].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4):13-24.

[4]姜长云.新发展格局、共同富裕与乡村产业振兴[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1):1-11,22.

[5]崔宁波,巴雪真.黑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水平评价[J].北方园艺,2021,(8):157-163.

[6]王珏.农业大数据反垄断的挑战与法律规制[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5):56-64.

[7]张滨丽,卞兴超.基于AHP的黑龙江省智慧农业综合效益评估[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9,(2):109-115.

[8]唐华俊,等.农作物空间格局遥感监测研究进展[J].中国农业科学,2010,(14):2879-2888.

[9]高浩天,等.基于农业物联网的智能温室系统架构与实现[J].农机化研究,2018,(1):183-188.

[10]陈江,熊礼贵.数字农业内涵、作用机理、挑战与推进路径研究[J].西南金融,2022,(10):92-102.

[11]姚文.数字农业促进农业强国建设的作用机制与推进路径——基于农业强省建设视角的实证检验[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6):31-55,205-206.

[12]柯雨欣,王之禹.数字技术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逻辑与未来展望——以东北三省为例[J].价格理论与实践,2022,(5):194-196,208.

[13]程大为,樊倩,周旭海.数字经济与农业深度融合的格局构想及现实路径[J].兰州学刊,2022,(12):131-143.


基金资助: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B45);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20240701047FG); 中国工程院院地合作项目(JL2023-05);


文章来源:郭修平,王鲁婷,王艳华.数字农业发展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机制与实践路径[J].税务与经济,2024,(04):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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