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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学校体育现代化治理的路径选择

  2020-11-03    220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文章运用文献资料研究、专家访谈、逻辑分析等方法,对我国学校体育现代化治理中存在问题进行审思,并提供路径选择。研究认为,学校体育中管理与治理的失衡;法律法规不健全;督导权威性、实效性不强;学校体育发展依托主体过于单一,未能形成有效的推进机制等问题是制约我国学校体育现代化治理的重要因素。推动学校体育现代化治理应从提高学校体育法制化水平、健全内部相关制度、加强学校体育法规政策的执行与监督、健全学校体育督导体制机制、建立高效而务实的学校体育管理体制等方面着手。

  • 关键词:
  • 学校体育
  • 治理
  • 现代化
  • 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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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意味着改革发展到一个全新的阶段。学校体育现代化离不开治理方式的变革,学校体育治理是学校体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要实现学校体育现代化,学校体育治理必须率先现代化。因此,迫切需要推进学校体育治理创新,构建现代化的学校体育治理体系,为学校体育政策的深度实施和常态执行提供重要保障。为此,探索学校体育现代治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推进学校体育治理创新,为学校体育现代化治理提供路径选择符合新时代学校体育发展的新需求,对实现学校体育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我国学校体育现代化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学校体育中管理与治理的失衡

学校体育管理是一种依靠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威单项关系,政府下达任务学校执行,这种“上行下达”的政府主导性管理模式,具有很大的强制性,不可否认,这种强制性使学校体育能在短时间内产生较高的执行效率和取得良好效果,但长期以来却暴露出一些问题,如风靡一时的阳光体育如今形成虎头蛇尾的尴尬局面。现如今很多学校为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以强调达标成绩所采用的强制体育,变体育课为体能课,忽略动作技术教学,这与教育部要求的让学生熟练掌握一至两项运动技术背道而驰,严重挫伤了学生上体育课的兴趣。学校体育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仅仅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管理已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良好的治理体系是学校体育实现良性运行与发展的基础保障,其决定着学校体育发展过程中的资源配置和运行效果[1]。深化学校体育综合改革,促进学校体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核心命题是重新构建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从管理走向治理,通过“管办评分离”的制度创新,通过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第三方评价,建立多元利益主体下的学校体育治理结构,它的本质是政府向学校和社会放权的改革。

1.2学校体育中法律法规不健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学校体育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学校体育治理体系是一个体育法律制度体系。学校体育法律不健全已成为制约我国学校体育高质量开展的瓶颈。随着“少子化”趋势的加重以及家长对孩子过渡的溺爱,学校安全成为学校校长、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活动的制掣,导致这种现象最主要原因是当前我国缺少对学校体育伤害事故处理的法律法规,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更多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规,而这法规的核心依据是过错原则,如果学生在学校发生体育伤害事故,学校将承担过错责任[2]。这使得学校在开展体育活动时畏首畏尾,体育教师也被列入高危行业。另外,在我国学校体育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相继颁布实施的《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制定了一系列不同层次学校的体育法规,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如《体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学校必须开设体育课,将体育课列为考核学生学业成绩的科目”,但是在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际教学活动中,挪用或挤占体育课的现象经常发生。

1.3学校体育督导权威性、实效性不强

我国学校体育督导工作是在各级督政与督学的指导和参与下进行的,主要目的是以督促建、以督促改、以督提质量。对于学校体育工作我国政府部门也颁布了一些督导性文件,但从文件内容来看,政府对学校体育督导机构的业务工作存在较多干预,督导机构工作的业务自主性不够强;《中小学校体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是我国最新的关于学校体育督导的专门性法案,对体育教师、体育竞赛、学生体质、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督查,但这些内容中存在一些难以控制的指标,具体化和可测化的程度较低。另外,我国学校体育督导队伍专业水平较低。目前,我国学校体育督导队伍是以业务分流或退休返聘的形式组成,按照国家颁布的督导评估文件开展督导工作,没有建立由遴选、培训、入职、退出等完整的从业机制,形成高素质、专业化的督导队伍,致使学校体育督导权威性、实效性不强。

1.4学校体育发展依托主体过于单一,未能形成有效的推进机制

长期以来,我国学校体育发展依托主体主要是政府及其管理下的各级各类学校,社会、家庭对学校体育的参与度很低。当前,学校体育在实际工作层面受重视程度还很有限,因而弱化政府管理和学校职责是不现实的。但学校体育发展依托主体过于单一,不利于和社区、社会组织及相关企业形成推动学校体育发展的联动机制,不利于打造学校体育发展方式转变的良性社会基础。这种依托主体的单一性不可避免地导致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兼备责任与义务,担当“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身份,导致权利与利益格局部门化倾向,从而滋生自利化的失范现象。


2、我国学校体育现代化治理的路径选择


2.1提高学校体育法制化水平,解决学校体育中管理与治理的失衡

在“依法治国”和“以法治体”时代背景下,我国学校体育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时至今日仍未形成完整的学校体育法律法规体系,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存在不协调。有关学校体育的立法虽多,但涉及保护学生参与体育权利和减轻学校体育安全问题的责任追究的立法较少,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步履维艰[4]。因此,构建完备的学校体育法律法规,健全学校体育的法律支持体系,是解决学校体育中管理与治理失衡的有效措施。第一,完善学校体育安全问题的责任追究,把法治作为解决体育意外事故纠纷的基本方式,探索建立学校体育意外事故第三方调解制度。第二,加快完善学校体育法制体系,及时推进学校体育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加快构建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科学合理的学校体育政策法规体系,以良法推动善治。第三,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建立多元主体协商共治的格局,建立各主体的责任与利益的衔接机制,加强交流并形成信任与责任机制,最大限度地凝结政策执行合理、实现顶层到基层的良好衔接、助推学校体育政策的有效实施。

2.2健全内部相关制度,强化学校体育制度治理

健全和强化学校体育制度建设,是推进学校体育治理现代化和应对学校体育管理失衡的迫切选择。推进学校体育现代化体现了学校体育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管理困境时,学校体育需要根据教育改革、完善自身制度体系建设,要健全多元参与主体利益保障制度,建立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决策制度、监控问责制度、财务透明制度、绩效评估制度等。通过制度规范不同主体的治理权限和利益边界,充分调动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具体实施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要打破各职能部门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多元主体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的格局,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跨部门合作的多元协同机制,形成有效的、科学的、系统的制度顶层架构,同时各部门和各层级既要明晰责任,又要共同担当,还要形成良好的问责机制。第二,要突破传统的由上至下的学校体育制度管控路径,打好放权、严管、优服组合拳,加强政府、学校体育制度的更新能力,根据学生、家长、教师、学校对学校体育制度创新的需求,通过对多种治理框架的选择达到优化的结果。

2.3加强学校体育法规政策的执行与监督

强化我国学校体育政策的执行与监督机制是学校体育发展质量的关键举措。学校体育法规政策的有效评估是学校体育管理的必要环节,通过相关部门的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才能了解学校体育目标实施的状况,才能知道学校体育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学校体育法规政策的执行与监督?首先,强化学校体育法规执行力度,加大政策法规落实考核,将依法治体纳入对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执法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的执法模式,完善学校体育执法考核标准,强化政策法规落实责任追究,实现督导与执法有机联动,实现学校体育法律法规执行常态化、规范化。其次,建立学校体育政策责任追究制度,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有权,做到职、责、权统一对等,对违背学校体育政策要求的不作为、乱作为或不当作为所造成的后果,必须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最后,根据学校体育和政策的目标,构建评估体系,搭建各主体评估与交流的平台,拓宽参与渠道,强化考核指标与监督力度,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有力推进和监管;建设专门的监督与问责机制,落实地方的自主权,提高政府执行的公信力,使得监督与评价透明化[5]。

2.4健全学校体育督导体制机制,完善学校体育督导的政策和标准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和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完善学校体育督导的政策和标准,构建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学校体育督导体系,对学校体育开展经常性督导,逐步实现管、办、评相分离,进一步发挥学校体育督导作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各省(市、区)颁布的《学生体育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等全面开展对各级学校体育工作的评估验收,确保学校体育工作有效开展。建立高素质的学校体育督导队伍,提升学校体育督导工作的行业竞争力,提高学校体育督导权威性、实效性。加强学校体育督导作用机制,构建对地方各级政府的分级督导机制,督促省、市、县三级政府履行学校体育管理职责,健全各政府部门督导机构工作规程,明晰各部门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学校体育工作格局,提高学校体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为改进教育教学、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5建立高效而务实的学校体育管理体制

明确学校体育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准则,形成学校体育稳定、严格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对提高学校体育管理工作的效率、确定学校体育工作的方向十分重要。建立务实高效的学校体育管理体制应该通过以下手段和途径来建立。第一,加强政府在国家层面和区域层面促进学校体育发展的规划和统筹能力,将学校体育发展纳入教育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进行统筹安排。第二,加快职能转变,改进学校体育管理方式。扩大地方政府对学校体育发展的统筹权,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下,根据区域经济的实际发展需求来拟定地方学校体育发展的具体目标,通过提供资金、规划引领、政策保障等手段支持学校体育的发展。第三,建立针对各级政府的学校体育发展政绩考核问责机制。政府作为学校体育改革和发展的主导者,建立健全考核问责机制的目的在于引导、监督、激励政府转变学校体育发展方式。问责内容主要涉及政府部门是否对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了统筹规划,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学校体育工作监测评价机制,是否能够保证学校体育发展中财政支出结构的合理性,而最为关键的是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第四,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四位一体的学校体育管理模式。在强化管理的前提下,着力于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四位一体的学校体育管理与发展网络,优化学校体育管理与参与机制,加强学校体育发展的依托主体,利用多个阵地、多种形式来提高学生参与体育运动能力,提高学生的体质与健康水平,通过多方合力,共同做好学校体育工作。


参考文献:

[1]张文鹏.美国学校体育政策的治理体系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6(10):153-158.

[2]刘乃宝,严峰,杨铭.学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归属与保障机制研究[J].体育与科学,2015,36(1):91-95.

[3]田霆.瑞典学校体育质量督导研究及启示[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9,53(9):95-100.

[4]王春来,杨冰.我国学校体育法治建设研究[J].现代教育科学,2011(2):18-19.

[5]周珂,程献.治理视角下我国学校体育政策落实的策略研究[J].中国学校体育(高等教育),2017(10):7-11.

[6]潘凌云,王健,樊莲香.现阶段我国学校体育政策执行研究的思考:问题与对策[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15,30(1).

[7]刘斌,曹婧.我国学校体育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9(2):10-16.

[8]吴杰忠.学校体育中管理与治理关系之研究[J].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5):96-100.


马得平,张君孝.我国学校体育现代化治理的路径选择[J].浙江体育科学,2020,42(06):41-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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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体育科学

期刊名称:浙江体育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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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详情

主管单位:浙江省体育局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科学学会

出版地方:浙江

专业分类:体育

国际刊号:1004-3624

国内刊号:33-1128/G8

创刊时间:1979年

发行周期:双月刊

期刊开本:大16开

见刊时间:4-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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