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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普特南与威廉斯之争为例对实用主义与经验主义问题探究

  2020-05-15    500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近代晚期重要的哲学争论便是伯纳德·威廉斯与希拉里·普特南围绕“世界的绝对观念”的论辩,普特南对“绝对观念”的批判试是拒斥其有害的理论和实践后果,并试图保留和重述威廉斯的基本洞见和区分,其实质是提供一种既反对客观主义又避免相对主义的思考范式,要在一个已然世俗化却又复魅的世界,提出一种不承诺任何前现代认知或规范性的模式,以达到重新审视自我的目的。

  • 关键词:
  • 哲学
  • 威廉斯
  • 实用主义
  • 实践哲学
  • 普特南
  • 绝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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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20世纪后半叶最重要的道德哲学家之一,伯纳德·威廉斯关于“内在理由”的论说引发了此后二三十年从元伦理学、规范伦理学,到道德心理学围绕内在主义和道德理由等相关论域的热烈讨论,也吸引了国内外研究者的广泛关注。作为20世纪中后期最重要的实用主义哲学家之一,希拉里·普特南并未直接介入道德理由、动机或同一性等问题,而是始终致力于批判威廉斯关于“世界的绝对观念”(以下简称“绝对观念”)的论述。但是这个在某种程度上更为基本也更为重要的争论却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普特南与威廉斯之争的重要性在于,这个争论不仅是理解晚近实践哲学转向的关键,更是围绕事实与价值二分法所展开的争论的理论基础。普特南对威廉斯的批判往前可追溯到源自休谟的经验主义伦理学、知识论和形而上学传统,往后涉及20世纪后期的道德建构主义,从而串联起当代哲学中的相关脉络。进一步看,绝对观念之争所涉及的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看起来指向休谟哲学所关涉的形而上学和启蒙传统,而普特南的深层想法则是面对已然世俗化却又复魅的世界,提出一种不承诺任何前现代认知或规范性的模式,重新审视我们的自我理解,从而提供一种既反对客观主义又避免相对主义的思考范式。

聚焦于普特南和威廉斯关于“绝对观念”的争论,本文试图呈现和反思这场争论中与哲学、科学、道德和历史有关的自我理解问题。具体而言,本文将首先梳理威廉斯关于“绝对观念”的相关界定,然后论述普特南从语义学角度对“绝对观念”的批判,最后论证对“绝对观念”的批判性理解要求我们回到普特南所谓的形而上学基础问题,尤其是实用主义与休谟式经验主义之争的问题,并由此导向一种超越经验主义传统的自我理解。


一、威廉斯的“绝对观念”


“绝对观念”贯穿了威廉斯的研究生涯。他最早是在1972年的笛卡尔研究中提出“世界的绝对观念”;1985年的《伦理学和哲学的限度》中结合伦理和实践问题进一步阐明了这一概念;最后又在《作为人文学科的哲学》重申这个概念,并以此来捍卫其深思熟虑的哲学理想。

在威廉斯最初的探究中,“绝对观念”这一想法与笛卡尔有关。他认为笛卡尔根据怀疑法或第一原则来排除其他一切要素以寻求确定性的做法是一种纯粹的探究,“绝对观念”符合此种探究:“如果知识名副其实,那么它就是一种实在的知识,这一实在独立于知识而存在,而且,它事实上(除了在某些特例中所知道的实在本身恰好就是某种心理词项)还独立于任何思想或经验而存在。”[1](P.48)他由此区分了有赖于心智或视角的知识和独立于心智或视角的知识,由于科学知识可呈现为独立于任何探究者的知识,因而它最大程度展现了这种独立性,威廉斯称之为“客观的绝对观念”。[2](P.238-239)也就是说,对“绝对观念”的探究只能由科学,尤其是未来完善了的物理学来完成。威廉斯相信,未来语汇足够丰富的物理学,可以给出对世界的完整描述。

在《伦理学和哲学的限度》中,“绝对观念”是区分科学客观性和伦理客观性的先决条件。二者的差异源于“会聚”(convergence),即各类有差异的认识最终可能达成某些重叠。威廉斯确信,科学在理想上可以达成会聚,而且这种会聚表现了事物之如何是(howthingsare)。在伦理领域并不是完全不可能达到会聚,但是即使能够达成会聚,也并非源自事物的实际所是。概言之,科学知识会聚于绝对观念,从而是一种能够最大可能地独立于人类视角来解释事物如其所是的知识;伦理领域涉及具体社会中的事务,故而并非独立于人类或局部视角,所以不具有科学会聚的客观性和绝对性。可以说,威廉斯持有一种科学实在论立场,认为自然科学所探究的实在是确定性的根据,但他反对伦理实在论,认为伦理规范是人类对一个本身没有价值之世界的投射。

在《作为人文学科的哲学》中,威廉斯讨论了哲学应该如何设想自己,尤其是它与科学的关系,并突显了阐释和历史在人文学科中的重要性。人文学科的这种阐释和历史维度,使得它有别于科学探究那种独立于视角来描述世界之所是的绝对观念;而哲学属于更宽范围中用以理解我们自己和行动之人文事业的一部分,故而哲学和伦理学具有视角性特征,俨然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绝对之真。换言之,伦理与政治受制于特定的社会文化和历史偶然性,仅具有相对之真,从而在相关范围内导向一种温和的相对主义。

总体来看,“绝对观念”包含四种规定性:第一,其特征是最大可能地独立于主观视角或探究者的倾向,从而具有客观性和普遍性;第二,唯有科学能达到绝对观念,所以科学有绝对性(absoluteness),而科学知识是通过会聚达到的;第三,由于伦理知识或价值领域总是涉及历史、文化和实践生活等视角性或局部要素,因而它们难以会聚于绝对观念,只有相对之真;第四,绝对观念所暗含的上述差异意味着科学与伦理有不同的目标,进而言之,科学探究和哲学探究有不同的任务和目标。威廉斯甚至认为,惟因如此,作为人文学科的哲学才拥有自主领域,并避免被科学探究所蚕食。

我们至少可以从“绝对观念”的规定性中整理出如下几组二分法,它们涉及伦理和实践领域之外的问题:1.绝对真与相对真之分;2.科学与伦理-人文学科之分;3.事实与价值之分。普特南对绝对观念长达二十余年的批判,一方面正是因为他看到这些二分法的潜在危险,尤其是它以新面貌表现了事实与价值之分;另一方面,当威廉斯将这种论证用于价值、伦理和实践领域时,又必然落入相对主义。

更具体而言,“绝对观念”的核心是它排除了所有视角性的材料或看法,它对任何探究者都有效,是一种纯粹探究的结果。而且,绝对观念还可以解释为什么会出现对世界的不同表象。威廉斯论证说,我们可以假定两个人A和B,他们每个都有一些关于世界的信念、经验和认识的能力,可称为对“世界的表象”。如果两个人都声称有知识,却表象各异,那么我们似可得出,必须有某些一致的方法来理解何以这些表象各异以及它们之间有何种关系。如果有人解释说,A的表象和B的表象是对同一实在的不同视角,那么我们要理解这种解释,就必须形成一种认识,它既要囊括A和B,也要包含他们的表象。简言之,不同的人,对世界或实在的不同表象、理解和知识,如果是由于我们采用了不同视角的结果,那就意味着,有一个独立于所有单个视角之外的世界,因而可以推导出有一种对它的表象或认识,威廉斯称之为“绝对观念”,他甚至认为实在论预设了绝对观念。


二、普特南的批判:三个层面


绝对观念是“一个关于世界的观念,它可以被任何探究者所把握,哪怕探究者跟我们有所不同,这一观念以一种最大程度独立于我们的视角及其特殊性的方式呈现世界。”[1](P.64)威廉斯认为绝对观念可以如其所是地呈现世界,而视角性认识仅仅如我们所见的样子呈现世界。这意味着,自然科学因其探究方法而具有一种绝对地位(绝对性),而伦理领域和价值仅有一种相对之真。相应地,普特南对“绝对观念”的批判从三个层面展开:1)围绕着语义学,并指向形而上学;(2)方法论;(3)从知识论方面展开,最终指向实践领域。

首先,普特南对“绝对观念”的批判围绕语义学展开,并与形而上学批判有关。在普特南看来,如果认为科学的描述最终能够完整描述世界,那么这就暗含两点:其一,将语义还原为科学或物理事实;其二,单一的语言或理论足以完整描述世界,而这是一种形而上学的立场。[3](P.705)当威廉斯认为只有绝对观念能够完整描述世界时,这实际上将语义等同于外在物质的本质结构,从而只有通过科学描述来表达语义,甚至单一的科学描述就是全部真理。按照这种看法,就正如在日常语言中,当我们说“水”时,最终它要还原为H2O,甚至更细分的化学元素。或者在“草是绿的”中,“草”和“绿”皆非绝对之真,而是要将二者分别还原为化学或物理元素后才算是避免了视角性观点,达到了客观性和普遍性。但很显然,“水”并非必须要还原为科学元素才在日常生活中为真,而是还涉及相关语境。这就是说,语义受到整体要素影响,根据这种语义外在主义整体论,语义并非由一种要素,而是一组意义矢量所共同决定,包括人的关切和习惯。[4](P.278-281)

普特南认为,当威廉斯把一切真都归诸绝对观念和科学语言时,他忽视了语义的整体视野,从而承诺了一种形而上学:“认为物理学的语汇,或者一种未来完善的物理学语汇将足够丰富,从而能给出对世界的一种完整描述,正是这种观点让我把一种认为物理学可以给出终极形而上学真理的看法归之于威廉斯。”[3](P.607)简言之,在普特南看来,语义既非只赖于外在物质的本质结构(如自然科学所表达的),也不仅是基于言说者的神经条件或大脑状态(如语义内在主义),而且还扎根于我们生活和思想中的言说方式,并需要面对具体的生活实践和科学实践。

其次,与语义学批判相关的是对方法论和基础主义的批判。如果认为绝对观念及其相关语义关系是唯一绝对真实者,那么这意味着世界自身只有第一性质?这很可能导致对其他性质的说明最终有赖于第一性质的权威。如此来看,尽管威廉斯反对科学主义,但他无法避免自然科学因其拥有绝对地位而成为仲裁者的可能。这引发了普特南批判“绝对观念”所暗含的自然主义方法。普特南认为,不仅语义不应该被还原为自然主义的概念,而且语义也不能被还原为非语义和非规范概念。威廉斯的具体策略是二分“科学”与“伦理”,他似乎认为,二者各行其是即可避免科学主义和还原论,而支撑这种还原论的就是“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追溯到最后,这种还原论和二分法的理据源自经验主义的“事实”(facts)概念,这种概念从休谟贯穿到卡尔纳普,而威廉斯恰恰继承了这种看法。因此,语词或句子要切实地陈述经验事实,而只有未来完善的物理学陈述才能描述真正的第一性质。即使威廉斯承认厚实的伦理概念具有真值,从而看起来比卡尔纳普的立场更为温和,但他依然坚持认为科学会聚的认识能达到绝对观念,而伦理命题则无法达到绝对观念。从智识权威的地位来看,这只不过是用科学与伦理之分掩盖了事实与价值之分,或者如普特南所言,只不过是用真与绝对性之分取代了事实与价值之分。

第三,尽管普特南批判绝对观念和科学的会聚论,但他的本意并非在于批判物理学或自然科学,而是要批判威廉斯试图用单一的科学图景来解释一切,亦即用科学会聚的真理论来解释一切的方法论,这也就是普特南批判威廉斯绝对观念论的知识论和基础主义维度。

威廉斯认定了一种由科学会聚而来的绝对观念和真理论,这一方面是基于语义主义,另一方面是基于还原论,而这二者同时构成一种基础主义倾向,亦即通过还原和追溯到一种基础要素,如水的化学要素或科学的可验证事实基础,来为绝对观念和科学会聚的真理观奠基。无论如何,认为用单一的基础要素或科学理论(语言游戏),就足以穷尽一切真理的解释,这在普特南看来就是一种基础主义解释,也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实在论或幻想。而且,根据这种立场确立的知识理论,是一种既脱离了人类视角,也脱离了实践的旁观者理论。它的基本特征就是认为知识的本性乃是静观,从而有待沉思去发现。如同威廉斯所赞赏的笛卡尔,试图用沉思和怀疑法发现知识和基础的确定性;或者按照休谟根据观念来自于感觉印象的观点,从视觉上的相似出发,基于一种“图像语义学”(pictorialsemantics)唯一地将“事实”予以概念化。[5](P.16)就其实质而言,这种批判指向了传统哲学中将事实乃至真理预设为静态的,从而有待沉思予以发现,并由此推导出其他向度的观点。包括普特南在内的实用主义传统派,激烈地批判了关于“事实”和知识理论的这种经验主义观点。通过澄清以普特南为代表的实用主义传统与某种程度上由威廉斯复活的经验主义传统之间的重要差异,可以使普特南批判绝对观念的哲学意涵得到更为清晰的呈现,并引出这种批判所指向的实践观和自我理解上的差异。


三、实用主义与经验主义之争:“事实”和实践观批判


从知识论和基础主义角度对威廉斯的“绝对观念”的批判,并不意味着普特南否认有确定性的知识。尽管普特南否认伦理和科学具有绝对的基础,但他也同样反对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毋宁说,这种批判所突显的是普特南与威廉斯在对待“事实”时的基本差异,并由此引出了这种批判的实践维度。上述基础主义的前提是认为存在一个有待发现的外在于我们的基础事实,但普特南的内在实在论认为,我们不可能独立于概念图式来谈论真假。同样,在伦理领域,我们的道德判断涉及我们的生活世界和我们世界的道德图景。关键在于所谓的“事实”亦涉及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即便它要求一种客观性,这种客观性也并非如传统哲学中所认为的,必须对应或符合一种外在的“事实”或“实在”客体。

更具体而言,普特南跟威廉斯一样赞同实在论和反对怀疑论,但他认为“事实”的客观性是一种“无客体的客观性”:道德或道德判断的客观性,并非必须要有与之相应的自然客体,或如柏拉图和摩尔(G.E.Moore)主张的那样,在缺乏自然客体来扮演该角色的情况下,就用非自然客体来取而代之。[6](P.52)如果所谓的客体或实在总是处于一种客观但具体的情景中,伦理陈述总是要面对这些具体情景并解决其中的问题,而这些成问题的情景又总会发生变化(如同语义外在主义所主张的,语义是由诸多要素交织决定),那么客观且具体的情景也会因具体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因而客观性就不是固定不变且脱离实践的。普特南与威廉斯的差异在这里表现得最为显著:在威廉斯那里,“事实”的第一范畴是“实存”;而在普特南这里,“事实”的第一范畴是“变动”或“生成”。

在普特南看来,像威廉斯那样将“事实”视为必定指向某单个的超级事物,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哲学错误,因为这种事实观没有能够认识到“随着我们的语言和生活发展,实在概念也在不断改变。”[7](P.9)绝对之真的观念与伦理上的相对之真的观念,这种二分法造成威廉斯一方面主张(伦理)相对主义之中有真,另一方面又拒斥科学中的相对主义,而且相对之真是视角性的真,绝对之真是关乎物理学的反视角之真。但威廉斯的问题恰恰就在于,他既想在诸如厚实伦理概念中保留事实与价值的缠结,又想坚持理想的科学知识具有绝对性特征。但是从语义的层面上说,即使语义要由物理事实决定才具有绝对性,“绝对”本身的语义也无法得到一种物理事实的确证,所以威廉斯的划分,他的绝对性观念也只是一种视角性之真。可以说,威廉斯是在基于一个成问题的前提来保障绝对观念和实在论。

在实践和伦理领域,威廉斯提出了一种温和的相对主义。他认为,除非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其中之一能够成为另一个的真实选项,否则它们便不能评价对方之对或错。与威廉斯不同,普特南并不否认伦理和实践领域有某种绝对或普遍之真,比如我们确实可以赞同,当我们在自己的语言或文化中表达出行为A是肮脏的这一厚实伦理概念时,并不暗含A是道德上错的这种稀薄的伦理概念,但这并不表明后一种评判不能为其他语言或文化所用。而威廉斯的相对主义容易导向“很多局部性的伦理见解,每个都被其追随者视之为真,但其真又并不具有任何普遍含义。”[8](P.190)看起来,威廉斯用结合了描述和评价的厚实伦理概念去掩盖事实与价值之分,但他又区分了厚实的伦理概念与稀薄的伦理概念,而否认地方性或局部的伦理见解具有普遍含义,这导向否定一种仅有厚实的伦理概念的文化缺乏人类生活的普遍向度。问题在于,威廉斯用以保障这种区分的前提(绝对观念)本身又缺乏“绝对性”,在这一成问题的前提下,威廉斯一方面否认了伦理上的绝对观念,从而迈入温和的相对主义;另一方面又反对基于绝对观念或普遍含义之上的反思,理由是一种基于伦理绝对性之上的反思会摧毁扎根于其实践和历史之中的伦理知识。而在普特南看来,我们确实会因时空转换而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评判某生活方式中的某一特定特征之对或错。普特南解释说:“追问我们的世界观究竟是对抑或错,这是一个愚蠢的问题,但是追问某一特定信念是对或错却并不愚蠢”。[8](P.176)更重要的是,伦理反思并非必然导致威廉斯所担忧的那种摧毁传统和伦理知识的危险:“当我们论证诸如言论自由或分配正义这些原则的普遍可接受性时,我们并非是站在自己传统外,罔顾时空地主张它们……当威廉斯说这种反思可能会摧毁我们已有的伦理知识时,他固然对:这确实可能引发我们重估自己的信念,且抛弃它们中的某些;但当他畏惧那种最极端的反思距离将会摧毁所有伦理知识时,他却错了。”[4](P.178)

为了避免所谓“最极端的反思”导致伦理传统和伦理知识的毁灭,威廉斯的温和相对主义实际上只给出了两种方案:我们要么接受具有毁灭性的普遍价值;要么否认普遍价值,从而固守局部价值。但普特南认为,我们还有第三种方案,即身处具体情境和语境,尽管我们接受带有自身传统之关切的价值,但我们也可以致力于注重其他更好的世界观和更好的关切和价值。这实际上意味着放弃一种客观性的形而上学图景,放弃具有绝对地位的客观性(无论是科学的还是伦理的)。普特南说,这“可能意味着放弃某种形而上学的客观图景,却不意味着否认有杜威所谓的‘对问题情境的客观解决法’这一想法——解决问题的客观方法是在某一地点和时间内的,这不同于那种‘独立于视角’之问题的一种绝对答案。而这已经足够客观了。”[9](P.178)


四、结语


普特南以威廉斯所提出的“绝对观念”作为实用主义反对经验主义的切入点,通过引出其中所包含的事实与价值的深层纠结,并追踪到事实与价值的二分法所蕴含的经验主义及其形而上学根基,从而立足于实用主义哲学立场在有关实在和真理的观念上都向经验主义提出了严峻挑战。尤其是,普特南致力于在实用主义哲学传统中重新塑造一种对于人类的自我理解:人类与世界处于交互关系和相互活动之中,这个世界是由人类的参与和行动所塑造的。无论理性或客观性,其要旨和准绳都并不在于反映某种客观和独立的现实,而必须被理解为是我们因应相关环境和生活的结果。

“绝对观念”论所蕴含的科学上的绝对之真的观念与伦理上的相对之真的观念的二分既有其科学主义的理论渊薮,又有其相对主义的伦理后果。如普特南所尖锐地指出的,“威廉斯想要承认事实与价值的纠缠,同时坚持(理想的)科学知识的‘绝对’特征”,[10](P.108)这种情形就如同韦尔默在解读作为未成文的理性学说的阿伦特的判断理论时所指出的,“在试图克服康德实践哲学的某些局限时,阿伦特依然坚持这些局限背后的基本预设,也就是科学的真理观和形式化的合理性概念的预设”。[11](P.143)威廉斯的合理性概念当然不是形式化的,但是他确实同样在试图批判以康德主义为代表的理性主义的道德哲学的同时仍然坚持一种科学主义的真理观,这无疑使得其在伦理学上的相对主义更为引入瞩目,而普特南对“绝对观念”论的批判实际上试图在保留和重述其基本洞见和区分的同时拒斥其可能的相对主义趋向的理论和实践后果。具体来说,伦理不应交由科学来解释并不意味着二者全然无关或可判然二分;而且,即使伦理规范并非必定存在,这也并不意味着伦理规范不可能或不应该存在,更不意味着我们无法改善现状。这就是普特南所谓“第三次启蒙”之要义:毫不掩饰的可错论、执着地反怀疑论,对日常生活之尊严、熟识、常识和民主等的确切承诺。

罗蒂曾经认为,普特南所寻求的是一种介于威廉斯的立场和他的立场之间的立场:“普特南在希望摆脱关于与一个超越之物接触的观念时,是十足杜威式的,但在认为我们需要固定目的、调节性理念和崇高的边界概念时,却仍然是十足康德式的”。[12](P.257)如果说普特南与威廉斯的争论主要仍然是在分析哲学从休谟阶段发展到康德阶段的语境中发生的,那么由罗蒂所引出的关于实在论与相对主义的新一轮论辩,则已经完全是在分析哲学从康德阶段发展到黑格尔阶段的语境中所展开的了。


参考文献:

[5][美]普特南.事实与价值二分法的崩溃[M].应奇译.东方出版社,2006.

[10][美]普特南.重建哲学[M].杨玉成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11][德]韦尔默.后形而上学现代性[M].应奇,罗亚玲编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7.

[12][美]罗蒂.实用主义哲学[M].林南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


应奇,张钟萄.实用主义反对经验主义:以普特南与威廉斯之争为例[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20,41(05):5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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