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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税法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思考

  2021-03-12    170  上传者:管理员

摘要:教育部提出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后,一流课程建设的目标更加具体。具有多学科特点的税法课程因其内容的独特性,更适合建设成线上线下一流混合式课程。构建涵盖税法基本理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大脉络体系,以“立德树人”为总体目标,以专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以“立税德,懂税法,精理论,会运用”为课程目标,形成基于MOOC、SPOC线上资源与线下智慧课堂相统一,“课程思政”与教学改革各环节相融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在不断探索和实践,以及外部资源的不断优化过程中,一流混合式教学改革将得以有效实现。

  • 关键词:
  • 一流课程目标
  • 教学改革
  • 混合式教学
  • 税法课程
  • 课程思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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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高[2018]2号文件(简称高教40条)中,明确指出,“高等学校必须主动适应国家战略发展新需求和世界高等教育发展新趋势,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把本科教育放在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教育教学的基础地位、新时代教育发展的前沿地位……”2018年在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教育的首要问题是培养什么人,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这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教育现代化的方向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国家开展了一流课程建设。教高[2019]8号文件《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经过三年左右时间,建成万门左右国家级和万门左右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简称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这意味着在本科教育中开展课程改革已经势在必行。


一、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中的课程思政目标


《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建设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在一流本科课程推荐条件的第一条指出:“教学理念先进。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作为高校本科教师,在课程建设中,无论是课程建设的内容,还是教学方式,都要充分体现“德育为先”,育人要先进行“德育”,要在教学过程中,充分蕴含和渗透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质和精髓与所教授的课程相融合,在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的基础上,体现出教育的“育人”本质属性,这是一流课程建设的首要目标,也是基本前提,最终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教学目标。


二、税法课程的地位与归属


“税法课程”是会计学专业的核心课,也是其他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同时,也是其他学科的首选通识课。从学科类别上隶属于经济学范畴,同时又属于法学范畴,因此,有其独特性。从宏观上看,“税法”关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是维护国家权益和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从微观上看,无论是企业(组织)还是个人,作为纳税人都要懂法守法,做到依法纳税,同时税法也对纳税人合法权益加以保护;从中观上看,无论是地区经济、部门经济还是集团经济,税收法律制度都是政府、部门或者集团最关心的、最应该遵守的、也是可以充分利用的(比如,税收优惠政策)法律武器。因此,在整个经济活动中,税法均具有举足轻重作用。国家税法体系健全与否,部门或集团经济增长基础上的税款能否支撑地区的经济发展,企业和个人如何依法足额纳税,关乎政府经济活动的各个层面,关乎经济发展的持续性,关乎各种类型的行业、企业以及个人的切身利益,换句话说就是,无论什么类型的企业,甚至无论位居什么岗位的个人,都应该学懂税法并依法纳税。由此,“税法”具有跨学科性,“税法课程”也就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近年,国家税改已经进入深水区,税法在不断健全和完善。与此同时,高校的税法课程也正在不断改革。


三、税法课程改革的风向标


激励理论是管理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原意是指通过特定的方法与管理体系,将员工对组织及工作的承诺最大化的过程。激励理论是关于如何满足人的各种需要、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原则和方法的概括总结。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教授罗伯特豪斯提出的目标导向理论是激励理论的一种。目标导向理论认为,人的行为既是人的有机体对于刺激的反应,又是通过一连串的动作实行预定目标的过程。通常任何行为都有其动机和目标。动机是激发和维持个体进行活动,并导致该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心理倾向或动力;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是将人的需求从低到高依次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需求层析理论是人本主义科学理论之一,其不仅体现人的动机,也体现人性论和价值论。一流课程目标的提出,是在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目标导向,对教育者和被教育者来说在人的高层次需求中都可以找到恰当位置,无疑是一种较好的激励手段。税法课程改革的风向标就是一流课程目标。


四、税法一流课程教学改革模式


“税法课程”的内容主要涵盖税法基本理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三大组成部分,这门课程具有政策性、综合性、时代性、普适性特点。由于该课程既包括税法理论,也包括税法实务,“税法”在经济和法制建设中又有其特殊地位,并正处于国家税收法治完善进程中,因此,在五大类一流课程建设中,更适合于建设成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也称线上线下“金课”)。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国外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程,近年来国内“互联网+教育”理念的提出以及MOOC(2011年,美国斯坦福大学)、SPOC(2013年,美国加州大学)形式的引入,使得混合式教学在国内快速发展,成为对传统教学模式的一种颠覆性变革,教学理念、教师角色、教学方式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种教学模式从物理性态上,需要基于移动通信设备和一定的网络学习环境与课堂教学相结合。从教师能力上,需要基于丰富的知识积累和娴熟的教学技能加上对现代化教学技术的应用。从教学理念上,是建立以学生为中心和教师为主导,为学生创造的一种高度参与的个性化学习体验。从教学方式上,是线上自主学习和线下教师辅导相互结合的混合形式。

(一)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条件

在供给侧方面,新时代的课程改革正在逐步推进,丰富的线上教学资源已经唾手可及。2014年以来建设的慕课在各种学习平台陆续上线,如优课联盟、智慧树、学堂在线、爱课程等,使用者随时可以找到所需要的线上课程资源。MOOC也为SPOC学习构建了丰富的资源环境,个性化、微视化的SPOC教学组件可以灵活地实现课堂翻转,从而完成课前活动、课中活动和课后活动线上与线下完美混合的全部学习活动。学习通、雨课堂、蓝墨云等学习工具的功能已经比较全面,为税法课程选择和使用线上资源带来了便捷。智慧教室为税法课程改革开展互动交流实现智慧课堂成为可能。立体教材的开发和使用为税法教学提供了必备资料。以科学出版社出版的《税法教程》(2019.02第二版)为例,该教材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将“立德树人”素质教育目标贯穿全书,实现“立税德,懂税法,守税法,用税法”的课程培养目标贯穿整个教材体系。书中的“导入案例”“阅读资料”“案例分析”“阅读拓展”,以及扫描二维码即可进入的“速答题”自测,立体化地呈现了应用型教材特色,体例科学,可读性强,方便自学。从形式上,这些丰富的教学资源都有利于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

在需求侧方面,新时代的大学生是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环境下成长的,学生的认知是国际的、全球的、立体的、多元化的,具备获取信息、提炼要点、自主学习能力。从大学生时代特点看,更具有创新和挑战意识,乐于接受多样性的新事物。而且几乎没有一名学生不拥有一部智能手机、电脑或者平板电脑,线上学习基本没有障碍。

图1税法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图

教师作为教学改革主导者,在“自我实现需求”的激励下,完全可以组成教学团队,通过参加专门培训、自学以及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重构新理念下的特色教学方案,从混合式教学改革中的“小白”蜕变成教学改革的实践者和领航人。在抗击新冠肺炎病毒,全面开展线上云端教学活动的半年实践中,供给能力和需求满足都得到了很好的实际验证,收到了喜人的成效。

(二)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教学模式

把握“立德树人”的总体目标,以专业能力培养为主线,遵循税法课程的内在规律,遵循学生认知规律,确立“立税德,懂税法,精理论,会运用”的课程培养目标。实现“课程思政”与教学改革各环节相融合,现代化教学手段与教学内容改革相统一的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

以会计学专业为例,税法课程的具体目标为:培养熟知税法,既懂法又守法,将税法学的理论和会计学专业理论融会贯通并灵活运用,“高素质,精理论、强技能”,正确运用方法论,具有新技术和创新意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热爱专业,奉献社会,能成为有责任敢担当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素质的本科人才。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首先要求在教育教学理念上,将“课程思政”与教学改革各环节相融合。即在专业知识传授与指导的各个环节中强调主流价值引领,根据税法课程本身所具有的社会科学特征,挖掘其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强化其政治导向和育人功能,增强其职业道德与法律素养,柔性地融入税法理论与实务教学之中,既学懂了税法理论和实务操作,也弄清了初衷是遵循税法、维护税法,始终把法律意识放在第一位。明确了学习的初衷和根本,反过来又能促进其更深入地研究税法。

其次,将现代化教学手段与教学内容改革相融合。税法课程的内容改革是随着国家税收法律制度改革不断进行的,这些改革有其长期性、持久性、时代性特点。作为学习者不仅要知其然,还应该知其所以然。对于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改革后的作用和效果等,也应该和改革内容本身一样予以充分了解。而这些内容往往可以通过推送资料、阅读专家解读、查看文件等自主完成,采取线上讨论方式深化理解。感兴趣的学生还可以据此展开科研立项,教师指导其选题并加以论证。对于大纲设定的教学内容,其中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完整的知识点等都可以利用MOOC或者SPOC资源进行线上学习,通过观看视频、练习或者测试闯关、小节测验等形式,初步完成线上学习任务。而对于重点和难点问题、灵活运用问题、典型案例分析的问题,以及碎片化、不能形成体系的问题,利用线下课堂来完成。具体可以在智慧教室采取设定活动内容分组讨论、回看视频、学生评议、教师点评、解决问题、归纳要点等进一步完成教学任务。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学生发现问题并带着问题去解决问题,符合目标导向理论的心理倾向或动力,也因“自我实现需求”的满足而更有主动性,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心理需要,教学效果会更好。同时,在税法课程教学之外,还可以进一步延伸,引导学生参加全国财税技能竞赛、完成学生科研的研究项目、带着问题参加企业实习实践,也可以在毕业论文创作中找到恰当的选题,结合实际创作学位论文,这些都会对未来参加社会实践甚至就业产生更直接的价值和效果。


五、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中遇到的问题


(一)对教师的要求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教师是一流课程教学改革中的主导者,作为税法课程团队的教师在一流课程改革中处于主导地位,起决定性作用。教师需要投入更多精力重新编写输出导向的教学大纲,优化教学单元,研究内容结构,研究具体学情,研究教学环节,研究教学资源的高效利用,设计深层次互动内容,随时交流回答问题,研究测试题目,掌控线下课堂节奏,凝练总结要点问题等等,以实现一个个预设目标。备课任务量成几倍的加大,不可预知因素增多。因此,对教师来讲,没有充分的前期准备、没有足够的理论积累和不断学习的能力是难以胜任改革要求的。

(二)重形式轻内容的现象会经常出现

由于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的实质是以学生为主体,而学生的主观愿望以及学习能力参差不齐,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参与讨论的活跃者大都是求知欲望比较高的学生,而一部分学习劲头不高、参与意识不强的学生就很可能“搭便车”。从表面上可能比较生动活跃的课堂往往有少部分学生开小差,因课时所限教师无法照顾周到。

(三)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评价结果失真

线上学习环节有些是在课下完成的,要求学生有足够的自觉性,教师所获得的信息才是真实有效的。如果测试的过程是由他人代为完成的,教师无法辨别其有效性。

(四)优质教学资源有限不能满足教学需要

目前上线并开放的MOOC良莠不齐,掺杂很多质量不高的课程,没有优化视频内容,大多是传统课堂的翻版并未经过精心加工。由于目标激励作用及功利心驱使,立项教师急于上线,仅在第一章中由名师录制,之后的各章节由初上讲台不久的讲师录制,教师缺少激情,吸引力差。教学缺少深度和精度,测试题目错误多、漏洞多,经不起推敲,使用起来还需要二次加工。

(五)智慧教室或者移动通信端的网速不能满足混合式教学要求

开展混合式教学首先需要教室能够上网,目前多数高校建设了大量智慧教室以满足教学需要。但是,由于网络环境较差,使得在观看视频时不能正常播放,学生PC端或者手机登录WIFI时也不能正常参与互动,原本设计得很完美的教学方案无法收到预期效果。


六、对策和建议


(一)加大对混合式教学的引导和激励

一流课程建设的目标为课程建设指引了方向,在目标指引下,要建立起一流课程建设的长效机制。这一机制要形成对课程的立项、评估、验收和后期管理、反馈的动态考评机制。严格把控一流课程的评审标准以保证质量。同时,加大对教师的培训力度,为提升教师的混合式教学技能创造便利条件。

(二)将学习能力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

把“大学应该怎样学?”作为大学生入学的第一课。从入学教育开始,到开始上课,直至毕业前,引导学生向自主学习、合作学习、讨论式学习、研究性学习上发力,转变学习观念,增强主动性,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学习氛围。

(三)充分发挥导师和助教的助学作用

在提高学生主体学习能力的同时,发挥好教师的主导作用。课堂上任课教师尽可能管理好课堂,主导学生积极思考和参与。发挥助教线上和线下的辅导作用,为学生解惑答疑,尤其对那些惰性不活跃的学生加强辅导。同时,作为学生全学程的学业导师,对学生的思想引导起着至关重要作用。

(四)充分保证线上课程资源的质量

MOOC等线上教学资源应该是准确的、高阶的、高效的,不能批量化、指标化,只重视数量而忽视了质量。对现有已经上线的课程资源应该进行审核评价,建立劣质课程下线淘汰或者限期整改机制,以保证真正有可以选择使用的线上资源来开展混合式教学。

(五)优化混合式教学资源环境

在投入建设充足的智慧教室资源的同时,加大网络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以保证混合式教学得以顺畅实施。相信在不远的未来,5G实现全覆盖、区块链技术研究并应用于教学,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环境将是一个全新的时代。


参考文献:

[1]冯晓英,王瑞雪.“互联网+”时代核心目标导向的混合式学习设计模式[J].中国远程教育,2019(7):19-26.

[2]冯晓英,孙雨薇,曹洁婷.“互联网+”时代的混合式学习:学习理论与教法学基础[J].中国远程教育,2019(2):7-16.

[3]陈庆章.对基于网络教学的若干问题的探讨[J].教育发展研究,1999(12):178-179.

[4]熊小燕.基于SPOC的混合教学模式基本框架和内容研究[J].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2019(11):132-134.

[5]邓美珍,张萍香,叶芳,等.基于SPOC平台的税法课程混合式教学创新研究[J].吉林科技学院学报,2018(6):92-95.


许淑琴,高丽,王友民.一流课程目标下本科税法课程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的思考[J].高教学刊,2021(08):24-27.

基金: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重点课题“高等教育本科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以经管类课程为例”(编号:GJB1320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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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名称:新课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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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湖北长江报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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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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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刊号:42-1778/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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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刊时间:2004年

发行周期:旬刊

期刊开本:16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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